Gentlemen do not read each other's mail。——Henry Lewis Stimson,1929
“不要被逮住”
1960年5月1日,以土耳其因契尔利克空军基地为驻地的美国高空侦察中队飞行员弗朗西斯·加里·鲍尔斯(Francis Gary Powers,1929-1977)出发执行任务,这是鲍尔斯最倒霉的一次飞行。他驾驶当时性能最先进的U2侦察机从巴基斯坦北部的白沙瓦机场起飞,按计划横穿苏联,执行照相和雷达信号搜集任务,结果在苏联境内被导弹打击,跳伞被俘。
美国缺少秘密情报传统,直接的原因是美国的政治制度和政治文明。对联邦中央权力的普遍怀疑心理使一般美国人对秘密黑箱政治手段极度警惕,而孤立主义的全球战略也使得情报需求长期处于相对较低的水准。就政治文明而言,新教伦理熏陶下的美国主流社会及公众对于以非法手段秘密窃取他人情报本能地也持否定的观念,因为这在道德上与美国社会的一般伦理相违背。有一句名言很能代表战前美国对于秘密情报活动的态度。1929年,当美国下令解散专门破译密码情报的机构M8(也就是著名的美国黒室),时任美国国务卿的亨利·刘易斯·史汀生(Henry Lewis Stimson,1867-1950)曾有名言:“Gentlemen do not read each other's mail,绅士互不偷窥信函”。这种种背后折射的是美国作为欣欣向荣的新大陆移民社会对老欧洲宫廷政治的厌恶,与那种暗夜斗篷和匕首的间谍形象相比,美国人更喜爱西部莽原上一人一马一条枪的好汉。
二战前美国的专业业务部门也有各自的分散情报业务部门,如财政部为缉私和反金融犯罪而设立的部门,海陆军及国务院曾拥有信号情报部门,即收集和监视有关信号情报,而陆军在一战中创立,后归国务院的M8因制定和破译密码更是名声大振,以所谓美国黒室(The American Black Chamber)著称,其创建者亚德利(Herbert Osborne Yardley ,1889 –1958)在黒室解散后还曾来中国,参与指导中国国民政府的秘密战业务。而反间谍业务则依法归联邦调查局(Federal Bureau of Investigation,依《美国法典》第28条533款于1908年建立,简称FBI)办理。
简而言之,在战前美国,情报的搜集、分析和运用基本局限于财政部、国务院、战争部和海军等分散部门,并没有统一的政策指导和协调,也谈不上一般专业情报与秘密情报的系统整理作业。除分散和不成熟之外,这些自扫门墙雪的情报部门对于秘密情报,即间谍和谍报(spy and Espionage)的运用更是门外汉,同时,由于谍报水准的低下,人才缺乏,系统不振,经费缺如,也间接地导致反情报和反间谍水准落后。这都与美国当时作为一个逐步拥有全球政治影响力的国家地位不相称。美国现代秘密情报活动的起点如此之低,是其情报史的一个显著特点。
值得一提的是,据可考的信史记载,1941年第一个向罗斯福总统(Franklin Delano Roosevelt1882 -1945,美国第32任总统,简称FDR)提出建立美国统一秘密情报机构建议的却不是美国人,而是一位英国人,威廉·斯蒂文森(William Stephenson1897-1989),后者当时任英国秘密情报局(British Secret Intelligence Service ,对外掩护名称为MI6,俗称军情五处)驻美的业务负责人。罗斯福总统接受了这一建议,马上授权后来大名鼎鼎的“野小子”多诺万(William Joseph
多诺万在美国有两个头衔,他既被人们称为“美国中央情报局之父”(Father of Central Intellegence),也被称为“美国特种部队之父”(Father of special Operations),因为正是他在1941年应总统之命提交了《关于建立战略情报局的备忘录》(Memorandum of Establishment of Service of Strategic Information),罗斯福总统于1941年7月11日任命他为由此建立的情报协调办公室负责人(Co-ordinator of Information,简称COI,战略情报局前身)。1942年6月13日,总统下令成立战略情报局(Office of Strategic Services,简称OSS,其协会纪念网站地址为:http://www.osssociety.org),二战时的美国统一国家情报机构不仅管理和指挥全球秘密情报与谍报活动,也负责组建和培训敌后秘密战分队,这就是后来美军特种行动部队的前身。战略情报局与海军一道中国军方情报部门的合作,成立了大名鼎鼎的“中美特种技术合作所”,配合中美盟军对在华日军展开特种作战,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也首开中美秘密情报合作的先河。
无论从基本组织形态和任务分配,还是其建立的直接推动,以及各种渊源方面来说,都可以说英帝国是美国全球秘密情报战的直接教导者。这在近年好莱坞拍摄的有关中央情报局历史的影片中,如《合伙人》(The Company,2003)、《特务风云》(The Good Shepherd,2007)等,都有符合史实的反映。
总部位于弗吉尼亚州兰利的中央情报局(The Central Intelligence Agency ,简称CIA)正式成立于1947年,系根据杜鲁门总统签署的《1947国家安全法》(he National Security Act of 1947)设立。这一机构一方面是战时的战略情报局的直接继承者,另一方面也是根据美国战后国家政策需要而设立的新秘密情报机构,可以算美国版的MI6正式登场。
战略情报局在战争结束时解散,其主要力量被当时的国务院与战争部接管,前者接收了情报与研究部门,该部分被重新命名为国务院情报与研究局(Bureau of Intelligence and Research),而战略情报局的精华秘密情报(Secret Intellegence,SI)和反情报分部(X-2)则为战争部接管。1946年,杜鲁门总统创建了中央情报组(Central Intelligence Group ,CIG),这就是中情局的直接前身。
奥巴马的主要优先政策目标之一结束在伊拉克和阿富汗的战争,为结束战争,美国在两地正大力进行所谓反暴乱作战(counter-insurgency or counterinsurgency,简称COIN),这需要欧洲为主的北约伙伴继续提供兵力和民事合作。而2011年公布的新国家战略宣布要将战略重心转移到亚太地区,这就意味着需要在新的政治基础上协调与欧洲的关系,这些政策的需求也决定了奥巴马政府必须为间谍门支付相应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