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助与暴力反抗权
1、不退让法案(Stand your ground Law)
案例:
2011年1月,美国佛罗里达州少年萨维德拉(Jorge Saavedra,当时14岁)遭到同校同学努诺(Dylan Nuno,当时16岁)及其同伙的欺凌攻击。两人在巴士上发生冲突,努诺尾随着萨维德拉下车,并用拳头袭击他的头部,然后萨维德拉向努诺的胸腹部连捅12刀,将其心脏刺穿而死。佛州地方法院法官以“不退让法”为依据,判定萨维德拉谋杀罪名不成立。
法官原话: "(He) had more than enough reason to believe he was in danger of death or great bodily harm," she wrote in her decision.——“他有足够的理由相信,Saavedra正处在死亡或进一步肉体伤害的威胁之中”。
这是一起典型的校园欺凌bullying(台湾翻译成学校霸凌)引起的自卫致死案。读者们,你们在学校受过欺负吗?你们在受到欺负时,焦虑和感受到过压力吗?你们的学习受到过学校欺凌事件的影响吗?
——经事后调查,努诺对萨维德拉的欺凌是一帮恶少的共同行为,已长达一年之久,努诺是领头者,而学校也知道这一情况,所以该事件后学校也负有一定责任。总之,根据不退让法案,出于自卫的少年萨维德拉被判无罪。
漫谈《美国人的尚武》
(上图为萨维德拉在接受法庭审判时的照片)。
规律:大量情况下,在学校,被欺凌的男孩通常是学习好和长的帅者(萨维德拉有点小帅,有木有);而学习好的同学更容易被孤立,学习差的学生更容易搭帮结伙。——此情况在学习气氛不浓的一般学校乃至城乡结合部学校更明显。
——以上规律的心理学原因分析篇幅较长,有机会再为读者们介绍。
美国现在大多数州都有某种形式的“不退让法”,在英语中,“不退让”的意思是不屈服,这是一条“公民自卫法”。如果别人侵害你或对你有非正义行为,而公共权力又不能予以你应有的保护,那么你就有权利进行反抗,保卫自己的权利,尤其是人身安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