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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辟谣之“李刚门”系列,数数你一共相信了几个谣言( [打印本页]

作者: jprp    时间: 11-26-2010 07:25
标题: 辟谣之“李刚门”系列,数数你一共相信了几个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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辟谣之“李刚门”系列,数数你一共相信了几个谣言(转自AC)

河北大学李启铭撞人一案从发生到现在已经有一个多月了,虽然还没有宣判,但还是有很多人在关注,这本身是好事,说明这个社会对正义的坚持,对弱势群体的同情。然而一个交通肇事案件为什么为引起大家这么关注,除了案发后李启铭那一句引发众怒的“我爸是李刚”之外,刚重要的是少不了一系列谣言的推波助澜。


为什么说是一系列谣言呢,那就听我一个个道来。



这个案件被传述最多的版本是这样的:肇事者撞人被拦下后还嚣张的对众人说:“我爸是李刚,不服气你们去告呀”。这本身就是添油加醋的,试想想,有一个头脑正常的人会在大庭广众之下撞人之下还说“有本事你们告去”吗?第一个介入此案的,死者哥哥陈林最信任的“著名揭黑”记者王克勤在报道中称找到11个目击证人,均没有听到李一帆说什么“不服气你们去告啊?”,而现场收缴李一帆驾驶证并控制入保安室的保安毕成光说没有听到李一帆说过这话!然而正是这句话引发了亿万网民的愤怒,但这种添油加醋还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任何一个事件在转述过程中都不可能保持原貌,但是接下来的一系列谣言就不能被原谅了。



首先是“五套房产门”。在河北大学李刚之子撞人案发生后不久,有网友在天涯论坛发帖 “据网友搜索、调查,发现肇事者李启铭(李刚的儿子)居然在保定市拥有5套房产,其中李刚为保定市北市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李刚名下有2套房产,李启铭名下有3套房产,其中位于
1、南市区地中海别墅 3栋D01是一套4室2厅豪宅;(市价约100万人民币)
2、南市区的钻石嘉园;(该楼盘房价约6700/平方米,该楼盘房型基本为大户型,100平方米以上跃层叠层户型)
3、阳光北大街的格林漫都;(新房总价区间:约135至197万/套)
4、保定市高新区银杏路357号有一个80平方的商铺;(市价8000-10000元/平方米)
5、保定市朝阳路59号中银大厦8层有一商住楼(3房2厅)(中银大厦为保定是唯一一座四星级酒店,对面就是市府,不对外销售,价值至少四百万人民币)
五套房产总价大约在766万-844万人民币。
李刚不过是一个科级顶天一个副处级待遇的干部,工资到底是多少,如何能有如此之多的房产,应给广大人民以交代!!”
该贴发表后,在很多媒体报道和评论中,直接默认地引用李刚有五套房子的这个事实,鲜有媒体和网友质疑李刚有五套房产的真实性,然而网上的一个帖子内容真实性到底有多大?只有江西电视台五套记者独家做了实地调查。
第一 南市区地中海别墅 3栋D01是一套4室2厅豪宅;
网贴内容:南市区地中海别墅3栋D01是一套4室2厅豪宅,(市价约100万人民币)
记者调查:地中海小区的确有很多带“长”字的领导居住,但小区里面各楼层之间不是称为N栋,而是直呼N排,因此3栋D01,没有这种说法。当记者提出想看业主更多信息时,遭到拒绝。
真实性:单从内容上来说,提供错误。
第二 南市区的钻石嘉园;
网贴内容:钻石嘉园,该楼盘房价约6700/平方米,该楼盘房型基本为大户型,100平方米以上跃层叠层户型
记者调查:首先钻石嘉园根本不在南市区而在北市区,其次因提供门牌号码不够细致,业主信息牵涉隐私,无法核实。
真实性:无法判断
第三 阳光北大街的格林漫都;
网贴内容:位于阳光北大街的格林漫都;(新房总价区间:约135至197万/套)
记者调查:门卫表示,之前李刚在小区曾经入住过,保安曾在小区见过李刚,不过最近很久没见到李刚本人。通过门口保安人员,记者还了解到,格林漫都楼盘小区已经卖完。另经查证该楼盘07年价格为3100--3600元/平米,所谓新房总总价区间约135至197万/套的说法完全不实。
真实性:有一点靠谱,李刚曾经在该小区住过,但产权情况以及现在产权情况无法确定。
第四 保定市高新区银杏路357号有一个80平方的商铺;
网贴内容:保定市高新区银杏路357号有一个80平方的商铺,市价(8000-10000元/平方米);
记者调查:在银杏路的尽头,显示的门牌号码最大数字就是285号。
银杏路相对而言比较偏僻,是东西走向,在银杏路的尽头,最后一个门牌号码是285,而网贴内容说是357号,记者再三询问当地商户,他们都说这已经是尽头了,前面就是马路了,更没有357号,不可能有的。
真实性:扯淡!
银杏路是东西走向,上图显示的是一侧的尽头。
在银杏路的尽头,显示的门牌号码最大数字就是285号。
第五 保定市朝阳路59号中银大厦8层有一商住楼(3房2厅)
网贴内容:保定市朝阳路59号中银大厦8层有一商住楼(3房2厅)(中银大厦为保定市唯一一座四星级酒店, 对面是市府,价值至少四百万人民币)
记者调查:记者到中银大厦调查,中银大厦,顾名思义是中国银行的办公大厦,大厦左边是酒店,8层是客房,大厦的右边是中国银行的前台和办公地,从大厦里面的楼层安排设置了解到,第8层是行长办公室。
真实性:扯淡!!!
虽然,河北省纪委的最终调查结果还没有出来,但是记者的实地调查结果很清楚,李刚是不是有5套房产,还是有10套房产,甚至有100套房产,谁也不知道,但是网上疯传的那个帖子毫无疑问是谣言。



接着是“河大封口门”。在“著名”揭黑记者王克勤关于李刚门的最新报道里有两个细节值得注意:
第一 “河大封口门”的始作俑者王克勤改口了!他以前一直言之凿凿的声称河北大学对学生下封口令,现在在他的最新报道里改称为“疑点”。
在报道里,王某人引用了他收到的某河大学生转发的一条短消息,是事发后第二天学校辅导员群发给学生的,内容为:“以下是一位学生转发其班级辅导员给全班群发的短信:“请群发,昨晚咱学校生活园区发生一起车祸,肇事者已被警方控制,伤者已得到及时救治,请同学们注意安全,确保班级稳定,不要听信谣言,不要散布谣言,学校会第一时间通报情况。”接收时间10-10-17 20:27。”大家自己想想,这么一条信息是不是很正常的,假如你是河大校方领导,会不会发这么一条短信?一贯坚持“真理”的王某人为什么主动把“封口门”的指控改为疑点?大家可以自行判断!
第二 王某人在最新报道里称找到11个目击证人,王克勤报道根本没有提什么“不服气你们去告”这句话!王克勤找到11个证人都没听到这句话。这话是谁编造的?为什么要编造?
此后,任何证人,只要说的话不符合网民的要求,一律被鉴定为“被封口”了。连被撞的女同学的话都极力否认,甚至极力指责为“撒谎”!(现场有100多人,死者是否穿轮滑这么简单的问题,张晶晶岂敢在同学们在场的情况下对着全国电视观众撒谎?)无数网民,好像一个个全部都去过现场一般,比当事人自己还有资格充当证人,“肯定没穿轮滑鞋,说穿了轮滑鞋一定是被威胁的”,你要么证明确实没穿轮滑鞋,要么证明是被威胁了,否则我实在想不出更可笑的逻辑了。可惜“著名揭黑记者”王克勤的报道已证实事发时两个女孩在“路中间”“练习轮滑”。再接着,河大的学生们都成了被全国指责的对象,指责他们没有站出来说出事实真相,问题是:案情就是这么简单,有什么秘密可以披露?甚至很多河大的学生都在网上喊冤“我们不是懦夫”,明明事件一开始正是他们在网上力推的功劳,他们也从来没有停止过在网上持续关注,现在怎么就成了“懦夫”了呢?



紧接着,又是“河大校长抄袭门”。当天晚上近10点出事,晚上12点从外地赶回处理的河大校长,成为了活靶子,于是,“河大校长抄袭门”出台了!传言甚至说因为河大校长为抄袭一事曾经有求过李刚,所以现在为了李刚“封口”。平常人想破脑子也想不出来,公安局的人跟学术界的事会有啥联系,难道论文是否抄袭都是由公安局的人来鉴定吗? 而事实上该校长已就网上传谣向警方报案,河大校长的论文导师已公开表示“没有抄袭”!更搞笑的,被某些人封为“立国以来最伟大的民族英雄”的方X子拿出河大校长要求删除造谣文章的事来炒作-----搞笑不搞笑,当事人认为你网站的文章不实,请你删除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不要求你删除反倒是咄咄怪事,你方X子炒作这个是不是很白痴?



一刻不停地,“李刚岳父副省长门”又粉墨登场了。先是,谁也不知道原始出处在哪的一条网络消息透露,李刚岳父是河北省副省长,一夜之间,反正是全中国网民都知道了。有人相信,也有些人怀疑,这还不够,还不断有人出来证实。例如:“李刚岳父是河北省副省长,难怪李启铭那么嚣张!李刚即将走马上任保定市公安局副局长,二年后再提拨为局长,再下一步就是培养成为河北公安系统的高官。。这背后是否有其副省长岳父利用职权安排的影子?”李刚岳父是河北省副省长,这个说法有点意思,需要深挖一下,到底是不是真实情况?没办法,爱热闹,查了一下相关网站发现河北省省长、副省长等是下列这批人:省委副书记、省政府省长 陈全国 1955年11月生,55岁
                  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长 赵勇 1963年1月生,47岁
                  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长 杨崇勇 1955年11月生,55岁
                  省政府副省长 宋恩华 1953年1月生,57岁
                  省政府副省长 张 和 1950年12月生,60岁
                  省政府副省长 孙士彬 1951年10月,59岁
                  省政府副省长 龙庄伟 1956年1月生,54岁
                  省政府副省长 张杰辉 1957年1月生,53岁
                  省长助理、省政府秘书长 尹亚力 1954年10月生,56岁
                  肇事者李刚儿子是1988年生,差不多22岁
                  李刚,从画面上看年龄介于47岁上下
问题出来了,上面这批河北省长等哪个人的年龄适合当李刚的岳父?没关系,谣言总有自己补救的办法。现任副省长不行,前任的也行啊,甚至有人还人肉处有名有姓的,例如“刘健生,男,汉族,1944年9月生,河北定州人。1997年12月任省政府党组成员。1998年任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2003年1月任河北省政协副主席。五届省委委员,中共十五大代表。”再往后,河北省的不行,其他省的也行啊:“李启铭的外公,李刚的岳父王宪魁刚刚当选为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省长。”……总之,李启铭上上下下一下子多了七八个副省长外公。李刚本人,一个地级市公安局下属分局的副局长,副科级干部,50来岁才混了个副科级,如果岳父是副省长那么这个副省长可真是清廉啊。
其实谣言根本不是很难识破,李刚家又不是007特工,身份要保密。保定市也不是没有人上网,很快就有当地网友指出“李刚的妻子是市盐业公司的副经理,叫刘红梅,今年49岁,她的父亲也就是李刚的岳父就是市供销社的一名退休干部(或职工)。”
还有“CCTV包庇门”,联系到之前的“五套房产”、“副省长岳父”,网友们接受的特别容易,“李刚家的能量果然大呀,这里面的黑洞真深呀”。质疑一是集中在cctv让李刚道歉以及李刚哭的动机,我想不出更离谱的蛮理了,认为是央视试图平息公众的不满。废话,任何一个社会,出了问题,都是要积极解决,平息公众不满,哪里有火上浇油的?难道央视要让李刚在镜头前为自己辩护不成? 二是央视的不公正,为什么不采访受害人一方(一名受害者本人在医院治疗,已经采访)。另一名受害人的哥哥一方面认为道歉更像是逢场作秀,没有实质作用,也不可能给受害者家属任何安慰。“谁都不会说自己是个坏人,这种道歉我不能接受”。另一方面认为央视仅仅采访了肇事者及其家属而未采访受害者家属显得不公平。但情况却是,第二天央视就联系采访受害人的亲属,但却被拒绝了。如果仅仅由于一天之隔就是不公平,这是否太过苛刻?就是单纯从新闻性的角度讲,李刚的 知名度和关注度也要远超受害人家属,第一个采访他是不是就是不公正呢?



看了上面这一系列的谣言,这些都还不算最传奇的。最传奇的谣言是从11月1号开始爆发的“李刚儿子一审门”,那天,人人网上有两个人转了一个帖子,“李刚儿子一案判决结果,天理何在!李一帆案判决结果:李启铭(又名:李一帆)因交通肇事罪判有期徒刑三年,监外执行。是监外!!赔偿被害人家属三十万伤者五万。李一帆被实习单位开除,李刚被调往其它分局做副局长。张晶晶已经给河北大学及保定公安局北市区分局软禁在医院,禁止媒体记者采访。同时河北大学已经将死者和伤者的同一宿舍室友女生(现大一)全部保研。”一位是上海海洋大学的李智同学,一位是资料填了“北京大学”的化名“信心”的同学,李智同学的日志现已删除,信心同学的日志直到今天还在,链接:http://blog.renren.com/blog/254733926/497212643 。当时这两篇日志就各有几万的浏览量,数千转载量,数千留言,自然大多是相信了帖子然后破口大骂的了。李刚门这一案件从一开始,我并没有多关注,只是知道有这么一回事,正是人人上不断有人转载这两个人的日志之后,我才意识到又有人开始造谣了。为什么我第一时间就知道是造谣的呢?想想看吧,撞人是在10月16号,这才两个星期过去,就已经一审了?地球上近两百个国家,好像没有哪一个国家的司法程序是飞速到这种程度的吧?越是讲法治的国家,司法程序越是冗长,一个案子拖几年的很正常。假如有一点法律常识的话,也应该知道,在中国报案到审判一般是在2、3个月后。第二,李启铭这个案子这么轰动,人们每天都在谈,一审结果出来了,各大媒体会不在第一时间报道吗?会轮得到你一条小道消息来传播?第三,帖子里的话你觉得看起来像是真的么?“三年,监外执行”这是谁故意想、敢挑衅全国人民吗?最可笑的是“大一女生保研”,拜托,这些女生刚刚到大学报到两个月好不好,我们是生活在神话故事里面吗?
神奇的不是“神话故事”,而是那么多相信“神话故事”的人,当时,我搜索了一下“李刚、一审”才刚刚有两三个搜索结果,打了第二天立刻就上千了,今天来搜索以已经72万3千的搜索量了。当时我就告诉这两位同学,他们转载的消息是谣言,并问他们是从哪里看来的,他们都说是猫扑上看到的,后来有人证实原来这一切都是来自于10月25日猫扑的一个帖子,但是谣言爆发确确实实是他们两个人的功劳,我都可以作见证。很奇怪的是:信心同学不断修改它的日志,在我质问过之后,他添加上“无责任转载自猫扑”。当时它的日志内容也不是这样的,比较了解的同学可能会知道,半个月前流行的是“李刚儿子一审判决结果”不是“李刚儿子一案判决结果”而且一开始日志里面也没有“是监外!!!”和“(现大一)”的内容。自从这一所谓“一审判决结果出来以后,无数热心的网友就在QQ群里大力转发”,最近转发的都开始变成“李刚儿子一案最终判决结果”,可笑的是内容跟“一审”没有半点差别。



一个事件揭了这么多谣言,我也不想再说了,实际上还有更过没有引起大的轰动的,例如早前就有:据说“保定新闻”证实李一帆已经无罪释放了;据说死者父亲“被警察威胁,被黑社会殴打”----发言者称有警察和黑社会要求死者父亲和解以便让李一帆不坐牢-----已经逮捕并将公诉的案件死者父亲有什么权利让李一帆不坐牢?最厉害的是这个:作者:ls007player 回复日期:2010-10-24 23:08:00
  600186莲花味精,当前价6.06元李刚拥有股数 527.69万股(股票软件F10可查出,在股东进出的表格,大股东前10里面,不知是不是这个李刚,不过我认为这很可能就是了!换算成本 3197.80万元!还有房子!往上一加,李刚的财产有4000万元了。。)
“不知是不是这个李刚,不过我认为这很可能就是了”!!!什么叫“杀人不见血”?



那么,本来是一件案情很简单,但是因为肇事者的身份以及肇事后的处理造成民愤很大的交通事件,为什么会变成“漫天谣言”的境地呢?我们看看这些谣言背后的势力。



每当有热点事件发生,总少不了律师,而且还是‘公益’律师,不收钱的。他们本应从委托人的利益出发,为委托人谋取最好的结果,使委托人的利益最大化。相反,如本案中的张大律师,却把委托人当作一枚棋子。作为大律师,却犯低级错误,处处煽情,表演如邓玉娇案件中的二夏,一丘之貉。他们不是使案件尽快合理解决,而是想把影响无限放大,哪里是在为委托人服务,分明是煽风点火,置他们的合法利益于次要地位。可惜陈家没给他再多机会,于是又指责陈家妥协。我们来看一下张大律师从接手案件之后发的几条微博吧
“律师发布:李刚案新现诡异:陈晓凤哥哥陈林电话一天无法接通,其父电话打通后说打错了。有知道其下落者请通报。谨防出现邓玉娇案一样的后果,因压力大而妥协11月4日 18:53”
“保定车案陈晓凤哥哥陈林己经联系到,谢谢关心 11月4日 21:54 ”
“我昨天发帖说谨防陈晓凤家里像邓玉娇案一样当事人妥协,今天彻底得到证实。一小时钱前收到陈晓凤父亲电话:张律师,我代表全家感谢你,以后会登门拜访。我们的事情已经解决了。我问:怎么解决的?他说:我不方便说。半小时后,收到律所电话:陈家到律所解除了合同。11月5日 23:14”
““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刑事案件的受害人委托的律师实际有两个功效一是对侦查及公诉的监督,二才是赔偿。在此之前我们一直行使的监督职能。见我博客写的四封公开信即可知道。而监督之力度不但直接影响到赔偿的数额,也是这种公共案件真正价值。陈家多次答应我绝不私下谈判,最终还是背约了。11月5日 23:16”此一状态连发几遍,可见张大基督徒律师之内心愤怒。但是,为了你所谓的“对侦查和公诉的监督”有必要处处煽情、煽风点火,故意制造谣言或者非常巧妙的暗示别人往你所希望的谣言的方向去想象吗?这样做制造了多大的压力?你是把受害人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了吗?
“陈林是80后好青年。只有陈父,他是一个中国的典型现象,典型代表,顺民,贱民思想,安于天命,妥协于现实,畏惧于强权,犬儒于社会。这种性格的贱民是专制独裁的ZF和强权最喜欢的。因为是最好统治和剥削的。11月6日 00:31 ” 果然,被赶走的张大基督徒律师开始破口大骂别人是“贱民”了。
“公共案件的真正价值在于他可以改变以往腐朽的司法,给陈旧的制度带来新鲜的血液,只是当事人往往看重的是自我利益的得失。一个是价值,一个是价格。但实际上这两种并不矛盾。在充分展示了一个案件的价值后,当事人得到的利益往往是最大的。”果然,到了这里终于露出本来面目了,原来陈家只是你“改变腐朽司法”的一枚棋子而已!
“想和大家讨论个问题:在此案中,陈家是否应该有道义担当?11月8日 00:15”
“看重名利的人对他人行为的解读往往也是以名利相衡,却不知道在名利之外还有更深远的价值寻求,当然这类人只知道价格,不知价值为何物,谈也白谈。11月8日 08:56”
“陈晓凤的哥哥陈林已经有十多天失去消息了。他到底在哪里?是否安好?”人家已经跟你解除律师合同了,赔偿也已经谈拢了,说实话,明眼人都能看出来你是被人家赶走的,人家为什么还要跟你联系?
“易者使倾 王克勤记者的助手冯军不是去陈家了吗?张律师您真的没看到消息吗?您博客中好多的质疑都来自于王克勤的博客,您本人也跟王记者电话联系紧密!难道隔三差五的抛个话题,造个谣言就是一个高尚的律师吗?本来很敬佩,现在很反感 (11月19日 11:18) ”这位留言者的话说出了我最想说的。
“作为陈晓凤家原代理人,我也只能抱歉的说:现在真实情况我也不知道,和陈家已经有半个月失去联系了。11月22日 00:07”一直到了22号,你还是不时地炒一下“李刚门”的冷饭,故意制造一些容易引发谣言的暗示。其实在张大律师微博下面的留言里就有很多相信了谣言的人到他这里来留言,而我们的张大基督徒律师见到这些谎话,而且是流传很广的谎言,但却无动于衷,主动辟谣的很少,相反一些跟他观点契合的留言,他还会悠闲的拉出来点评一番。
我们再看看张律师的博客,忽然发现没有什么难理解的了。
“美国驻华大使洪博培会见张凯律师(2010-07-17 02:04:19)受美国驻华使馆的邀请,今天早晨,我至美国驻华使馆与美国驻华大使洪博培进行会晤,因为这已经是我们的第二次会见,彼此并不陌生,谈话轻松、愉快。洪博培大使非常关心7月4日,我应邀访美,被限制之事。我详细的介绍了当天的情况,洪博培大使感到不解和遗憾,并愿意尽力给予帮助。之后,洪博培大使向我询问了工作的情况,我向其介绍了中国家庭教会的整体状况及中国宗教信仰自由的现状。洪博培大使表示非常愿意关注,并希望我们日后能有更多的交流机会。”
不管你追求的是什么目得,首先请你要记住,除非自愿,你没有权利用任何人做你的子弹,制造谣言或者故意引导人们制造谣言以达到目的,我相信在你们的上帝那里应该也是一种罪恶吧?



当然,推波助澜的必定不止张律师一个,例如在某论坛其中一位注册4年的资深ID表现很抢眼,在死者陈林哥哥的帖子里他得意的说道:
“作者:晨逸空间2010-11-01 00:51:59  呵呵,哈哈,12月10日看外交部发言人怎么说。就是要给他们点压力,这就叫内外交困。”
查了下,10月12日外交部发言人马朝旭说的是声称“中国应该被殖民300年的刘波波”获奖的有关问题!
他的话终于说出了真相:原来某些人所谓支持受害者不过是借口, 真实目的是给XX党施加压力,和XXX配合让中国政府内外交困!



但是这一事件中有关方面的表现如何呢?
首先官方在这一事件中的表现不是非常差劲,而是相当差劲:迟钝,官僚,机械,捂,盖,拖。当全国舆论汹汹时,官方还在按部就班。20多天来,发布信息屈指可数,针对质疑不面对不解释,以致谣言满天飞。陈大人发话10多天了,调查不见结果。套用一网友的话问一声:查证李刚的五套豪华房产有那么困难吗?唯一可解释的原因是:亚运来了,需要稳定嘛,不然乱子出在我这里,板子还不得我挨啊。其次是媒体也很差劲,媒体都是有组织的,得服从大局啊。不像咱哥们想说啥就说啥,想挺谁就挺谁。NC的某些人以为,只要压住新闻报道,冷处理下,影响自然慢慢就小了,恰恰是正式媒体发声少了,才给了谣言肆无忌惮传播的空间。再次网民,有一句话确实是绝对的真理:上网才知道,原来智商是没有下限的!不管你多么弱智的谣言,总是会有千千万万、前赴后继的NC信。



迄现在为止的暂时现状是:李刚赔偿陈家46万,李启铭仍在羁押中,这是公诉案件,不会被免于公诉,按照一般司法程序,最快一两个月后审判,但是估计不会像张凯律师寻求的那样被定为“危害公共安全罪”(可判死刑),公安机关是以交通肇事罪侦查的。



至此,基本上谣言都已经清理完毕了,关于“李刚门”系列的“门中门”们,基本上没一个是真的,但我们还能挖出更深一点的内容吗,那就是在很多人心里,已经没有了对政府机关,对政府官员的一丝一毫的信任,这信任丢弃的是如此彻底,以至于对毫无智商挑战性可言的谣言都失去了判断能力,我也说不清到底是谁的悲哀,我也不知道更大的悲哀是否在后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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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Fenlix 于 Oct  3 18:24:42 修改本文.[FROM: 128.111.0.0]

作者: flytoofly    时间: 11-27-2010 00:37
标题: Re: 辟谣之“李刚门”系列,数数你一共相信了几个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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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我爸是李刚”这句话是得到确认的,激怒公众的正是这句话。
第二、能把人直接撞飞撞死的车速是多少?校园内的限速又是多少?这是判断责任的关键。

当作者责怪谣言满天飞的时候,又是谁造成的?既然那些传言都是谣言,那就不妨公开嘛,不许媒体报道,不许论坛讨论,就没资格责怪谣言满天飞。



【 在 jprp 的大作中提到: 】
: 辟谣之“李刚门”系列,数数你一共相信了几个谣言(转自AC)
: 河北大学李启铭撞人一案从发生到现在已经有一个多月了,虽然还没有宣判,但还是有很多人在关注,这本身是好事,说明这个社会对正义的坚持,对弱势群体的同情。然而一个交通肇事案件为什么为引起大家这么关注,除了案发后李启铭那一句引发众怒的“我爸是李刚”之外,刚重
: (以下引言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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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Fenlix 于 Oct  3 18:24:47 修改本文.[FROM: 128.1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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