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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死亡税率提出者李炜光:我捅了马蜂窝 以后啥也不说了 [打印本页]

作者: bridged    时间: 1-1-2017 09:14
标题: 死亡税率提出者李炜光:我捅了马蜂窝 以后啥也不说了
死亡税率提出者李炜光:我捅了马蜂窝 以后啥也不说了

2016-12-23 李炜光 经济学家圈


本文源自网易号自媒体《知道》
李炜光,天津财经大学财政学科首席教授

今天国税总局网站上发表了李万甫关于"死亡税率"之说严重误导公众的文章,你怎么看?

李炜光:李万甫说错了,“流转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会导致按照世界银行公布的“总税率”指标计算的企业税负虚高”:世界银行压根就没将流转税计入“总税率”中,同时人家的假设是——中国与其他国家一样,流转税可以实现顺利转嫁这个前提,他的这个错出的不小。也就是说,如果世行把流转税未转嫁出去的部分计入公式中,中国的总税率还要高。

中国的宏观税负率从1995年的16.5%,到2015将近37%了,这个过程中民营企业税负变化情况如何?

李炜光:民营企业税负占比一直在上升,2015年达到51.43%。另外,国有企业的税负占比是往下降的。外贸企业稍微有一点下降。

今年上半年,您带课题组先后赴全国四个城市,对中国民营企业税负问题进行调查,这是基于怎样的背景?

李炜光:国家统计局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1—10月全国固定资产投资增速8.3%,有媒体称,这个数字创2000年以来最低水平;其中民间投资增速仅为2.9%,比5年前同期的25.2%,堪称“断崖式下跌”。我想知道民营企业到底怎么了,目前国家财税政策是否适合企业生存和发展。

由于经费限制,我们去了四个城市,采集了一百多个样本。有人抨击我以偏概全,我没有概全的想法,但是我调研的数据有代表性。我们以座谈为主,和企业家面对面交流,调研进行了半年多的时间。

调研的结果是什么?

李炜光:企业负担的税费太高了,四个地区调研结果一样。企业家认为税收负担很重和较重的比例很高,达到87%,认为税负可以接受的仅占8%,认为较轻和很轻的仅占1%。调研中发现,企业的实际税费负担率约40%,大部分企业利润率都不到10%,很多企业不堪重负倒闭,我称之为企业“死亡税率”。这是我国经济持续低迷的一个真实原因。

死亡税率”的概念一出来,有人抨击这种说法以偏概全,误导公众,你怎么看?

李炜光:反攻来势汹汹。财税背后是政治,所以要是弄清这个问题,面临很大风险,我就是捅了马蜂窝。这个话题是我引起来的,我解释清楚,以后就撤了,什么也不说了。

企业实际税费负担率,国家从来没有公布过,你得出40%的结果论,是怎么算出来的?

李炜光:我们主要靠调研,官方数据作为辅助分析。从宏观数据分析,我国宏观税负率约37%,政府税收90%由企业承担,微观企业税负率就很接近这个数据。

另外,现在政府统计数据,用企业缴纳的税费除以企业营业收入,我认为这样不行,分母太大。分母应该用销售利润,即商业净利润,这样税负率就高了。
如果用世界银行世界发展指标中的“总税率”指标来衡量我国企业所承担的税负,2013年—2016年,我国企业总税率分别为68.7%;68.5%;67.8%,68%,这个数据远远高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

增值税等都不合理

按世界银行世界发展指标,中国企业总税率将近70%?

李炜光:对呀!这还只是中位数,实际上很多企业税收比这个还要征得多。这个问题必须要面对,其实我不想再说这个事了,很多人指责抨击我。

企业要生存,税负率控制在什么区间比较合适?

李炜光:这个不好说。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的盈利能力不同,但不管如何,起码要保证企业能获得利润。企业获得利润才能去投资、去创新,才能更好地发展。我主张轻税。亚当斯密阐述过,市场经济认轻税,不认重税。重税肯定对企业造成很多困扰。

中国民营企业到底交多少种税?占比较高的是哪些?

李炜光:据不完全统计,涉及企业税费的超过10种。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占比较大。根据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一般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应纳税所得额的25%,根据财政部规定,我国目前增值税最高税率为产品增值额(小规模纳税人除外)的17%,最低为3%。相比之下,日本的增值税率为5%、韩国与越南均为10%、新加坡为7%。

企业除了承担税负外,还要缴纳哪些费用导致其负担重?

李炜光:劳务税即五险一金,2016年中国总税率68%,其中48.8%是劳务税,而世界平均水平仅为16.3%,是世界平均水平的3倍。在会计记账上,它是五险一金当作职工福利,但他其实是作为企业的一个税费。政府其实可以对企业进行一定补贴,降低企业的五险一金缴纳。

玻璃大王曹德旺曾说,中国税负高的原因主要在于征收了增值税,您的调研结果显示,很多企业都觉得企业所得税和房产相关的税是不合理的,您觉得主要是哪些税不合理?

李炜光:曹先生说得没错,我们说得也没错,在企业这两方面税负问题都存在。

“营改增”后企业税负不减反增

曹德旺觉得中国税负太高,计划在美国投资10亿建厂,中美税种设计和征收方式上有何不一样,导致中国税负高?

李炜光:美国以企业所得税为主,即有利润才征税,没利润就不征税。它调节的是分配销售这块,所以企业家可以放手去投资、去发展。

中国以增值税为主,增值税就是在企业生产环节增加税收,不管企业是否盈利都需缴税。除了缴纳所得税、增值税等,还要缴约13%的附加税费,包括7%的城市维护建设费、5%的教育附加费和1%的防洪费等。

您在调研中,有遇到企业因税负比较重,偷税漏税的问题?

李炜光:我没这方面信息。现在国家监管的很严,企业家逃税的可能性很小,但可以避税。

国务院也相继出台政策减轻企业负担,财政部公布数据称去年营改增减5000个亿,在实际调研中,企业税负减轻了吗?有专家甚至直指:“财政部去年营改增减5000个亿是假减。”

李炜光:外界有人认为“假减”这句话是我说的,其实与我无关,是另一位学者的话,但是我在调研中发现,确实有不少企业税负加重了。税负减轻企业,比例很少。

增值税的缴纳税费应该是由企业的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所得,但是现在很多情况下,企业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进项税额不足额,无法转嫁出去,就变成了企业实际负担。我国近三分之一税收无法抵扣。比如你购置产品,购置库存,要取得增值税发票,两个额相抵才能减税,购买时没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抵扣,实际税负就增加了。

之前您说,现在中国就20多年的新经济体,本来不应该这么快进入衰退期,换言之,假如改革开放以来,不对企业苛这么重的税,是不是现在经济会稍微好一点?

李炜光:是啊!肯定是这样。不过,很多中共决议很好,但是由于体制问题,在具体落实过程中不到位,也是一个问题。所以我刚才也说,以后我不说了。

重税制度继续下去,对中国的经济会造成什么重创?

李炜光:政府、企业、消费者都会受创。比如有些交易本可以进行,惠及多方,但是征税过重,交易难达成。企业没挣钱,消费者没享受到商品价值,政府也没获得好处,最后三方都得不到好处。

美国减税 中国企业也很难出去

即将上任的美国总统特朗普提出,要让制造业回归美国,提出将企业所得税从35%降到15%,将来中国企业会不会都去美国开厂子了?
李炜光:这个恐怕难度很大,企业要出去,得把资金换成外汇。我国对外汇有管制,很难把资金转移过去。中国企业在国内发展还行,像打篮球,在各省之间打还是挺热闹,但是能打世界强队吗?恐怕不行。

特朗普的减税政策,肯定会对惠及美国,里根政府减税曾引领上世纪80年代全球性的减税运动。这项政策实施后,带来了经济的繁荣,也带来了新技术与信息革命。但是,过分实行贸易保护主义,把企业都关在国内未必是好事。

有消息说英国女首相也打算仿效美国,继11月宣布减税到17%后,把所得税减至15%,全球减税浪潮要开始了?

李炜光:全球很多国家的政府肯定会减税,不减税的话,对它的竞争是不利的,产品价格越来越高,引起国内市场很大反映,肯定物价要发生变化。

会不会倒逼中国大规模地减税?

李炜光:那就不知道,什么事情到了中国,就不好说了,我不做任何评价。

中国只有3种税通过立法

你之前的专访中提到,中国18种税中,只有3种税是人大立法通过的,是这样吗?

李炜光:是的,除了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和车船税,其他税种都不是正式立法的。84、85年的时候,人大在税法上对国务院进行了两次授权,授予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对税收政策进行调整,属于那种“无特定目标、无特定范围、无特定期限”的授权,但是那个授权基本上是一种形式,并不是把实际的权力授予国务院,实际权力本来就在国务院。目前主要的税种增值税还是以国务院暂行条例的形式存在的。

那是不是说明大部分的税都是政府单方面定下来的?宪法第56条只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纳税的义务,并未设计与纳税义务相对应的纳税人权利问题,您觉得应该如何保护纳税者权利?

李炜光:国家宪法对于税收的立法权语焉不详,税收立法权到底归属于谁,是国务院还是人大,这些问题还不明确。

宪法应该在税收立法权、预算编制、审议、批准、监督、评估的一整套程序,还有财政体制,都要有所规定。这些问题倒不见得说得很细很具体,因为还有预算法、税收基本法,但是宪法在这些问题上应当给一个说法。

现在我国企业税负改革最大阻力是什么?还要进行哪方面的改革?

李炜光:我们国家目前的改革的阻力其实不是来自于民间。当年小岗村的农民写血书按手印,推动了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改革,那个时候政府很快发现了这个经验并推广之,党和国家的政府机构,大家都是追着改革往前走,现在我们面临同样的问题。

改革实践已经迫切需要,社会共识已经形成。中国经过三十年改革,应该转向一个民主、法治、立宪的体制,这个大方向不能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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