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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重庆巫山童养媳:12岁那年,我被卖了4000元 [打印本页]

作者: bridged    时间: 3-9-2017 04:47
标题: 重庆巫山童养媳:12岁那年,我被卖了4000元

新京报

重庆巫山童养媳:12岁那年,我被卖了4000元
2017-02-28 20:59 剥洋葱peop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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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重庆巫山童养媳:12岁那年,我被卖了4000元

因为伯父的通风报信,马泮艳在大姐家被找到。九男一女把她抓住。逃跑的童养媳最终被塞进一辆货车里,带回乌龙村。她四肢被人抬着,感觉自己像一只被抬起的猪,毫无尊严。

2月17日,马泮艳坐火车从广州回老家。新京报记者刘子珩摄

文|新京报记者 刘子珩 实习生 邓宇晨

►重庆市巫山县金花村,浓雾锁住视线,天地间灰蒙蒙一片。马泮辉脸色苍白,在父亲的坟前驻足。墓碑用乱石代替,坟冢上铺满杂草,一只山羊踩在上面进食,不时地四处望望。

十米开外是马家的老房子,如今只剩下黄土矮墙。

20年前,马泮珍、马泮艳、马泮辉三姐妹在父亲去世后由大伯收养,继而被大伯分别送往其他几户人家,他们都在未满16岁时生下孩子,其中马泮艳产下第一胎时只有14岁。

如今,三姐妹全都离了婚。2017年2月19日,二姐马泮艳和妹妹马泮辉从打工地广东回到了老家巫山。这次回来,她们想找到当年强迫她们嫁人生子的“亲戚朋友”,讨个说法。

然而,在一些当地人看来,马泮艳是个不受欢迎的人。去年,她的遭遇被媒体公开报道。有人告诉她,她做的事是在给巫山抹黑。

五天后,2月24日,巫山县政府就马泮艳的相关情况发布新闻稿,认为巫山童养媳事件中,马泮艳所反映的强奸罪、非法拘禁、报警未立案等,均证据不足。不过,因为马泮艳的结婚证办理违规,当地民政局工作人员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马泮艳表示,不接受这个调查结果:“我会继续申诉,抗争到底。”

剥洋葱(微信ID:boyangcongpeople)2月27日致电巫山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胡锦平,对方表示,并不是官方通告出来后就结案了,“我们从去年到今年一直在查,现在还在继续查,但是时间久远证据固定太难了。”

离散

29岁的马泮艳出生于巫山县双龙镇,户籍登记的出生日期是1988年1月24日。调查组采用了这个时间。马泮艳则表示,这个是农历日期。她的出生日期,是1988年3月10日。

9岁那年,马泮艳亲眼见证了父亲的死亡。

那是1997年5月16日傍晚,父亲马正平从田里干完活回家,想要抱起哭泣的小女儿。母亲误以为他要伤害女儿,没有任何征兆地,将锄头挥向男人的后脑,又在背脊上补了几下。

母亲是精神病人,那时已经症状严重。杀死马正平后她吓了一跳,跑到田边,不知是在发病还是在伤心,又哭又唱,哀嚎传遍山野。

马泮艳知道父母有矛盾,父亲兄弟姐妹一共八人,除他之外,每一家都有儿子,只有她家是姐妹三人,这让他抬不起头。父亲把怒火撒向母亲,对她时常打骂,不堪忍受的母亲就此精神出现问题。

警察赶来之前,母亲被村里人打晕了过去。用水浇醒后,又是一顿打。

母亲被警察带走后,三姐妹成了无人看管的孩子。马泮艳记得就在当晚,村里人趁乱来到家中,将他们饲养的牲畜洗劫一空。

第二天,经村干部协调,大伯马正松收留了马泮珍和马泮艳,7岁的三妹马泮辉由一位姑父收养。

马泮艳并不想和大伯一起住,她感觉得到,大伯和父亲积怨已久。她听人说起,父亲做村干部的时候,因为没有帮着大伯减轻超生罚款,就此结仇。

她还记得五岁那年,不知什么原因,大伯叫了三个同村人,把父亲按在地上,揍了一顿,直到鼻子血流不止。当晚,大伯又叫人把房顶瓦片掀下,毒死了五头猪。

母亲在一个月后被释放,但母亲回到家后,与马正松起了矛盾。

有一天,马泮艳家里来了债主,她欠着收麦子的钱没有给。她哭哭啼啼,让债主再缓几日,一旁的马正松却烦了,他操起啤酒瓶,砸向母亲。

“打她是有理由的。”马正松去年接受媒体采访时称,“麦子钱我帮忙给了,你们现在都没给我,我都没找你们要。”

母亲连滚带爬地躲,马泮艳看不下去,她抱住大伯,母亲乘机跑上小路,就此失踪。

那年,马泮艳9岁,姐姐12岁。她们都辍学了,在大伯家起早贪黑干活,煮猪食、做饭、砍柴、打猪草。

奶奶看着心疼,哭着安慰姐妹,“一年小,两年大,长大了就好了。”

但是,她们却没有等到“长大就好”的这一天。

马泮艳的大伯家。

定亲

2000年6月,四姑父罗元道来到马正松家。他咧着嘴嘿嘿笑,告诉12岁的马泮艳,给她在河对岸找了一个好婆家:那家有水田,可以天天吃上大米饭。

马泮艳隐约明白这是什么意思。3年前,她们姐妹刚被大伯收养,罗元道就作媒,给当年12岁的大姐找了婆家。那是一个30岁的男人,又矮又穷。但是马正松收了2500块钱,立即就把大姐送了过去。

2000年末,她背柴回家,看到一对父子走进了大伯家。

马泮艳有说不出的厌恶。眼前这位名叫陈学生的男人,面相老、五短身材,右脸上有一块明显的疤痕,那天穿着一件黄色的西服,看起来很土。

罗元道为双方相互介绍,他告诉马泮艳,陈学生只有18岁。接着他又告诉陈学生,马泮艳16岁。

这句话当即遭到了反驳,马泮艳说:“我明明是12岁。”

气氛有点尴尬,马正松给解了围,“她爸爸妈妈都没了,记不清自己有多大。”

马泮艳不想这么早嫁人,可是,她不知道自己还能找谁帮忙。疼她的奶奶自己也是童养媳,在家里说不上话;她去找村干部,但一位姓沈的村干部对她说:“你爸死了,你妈疯了,难道你要拖累大伯一辈子?”

即便是在金花这个国家级贫困县的贫困村,大伯一家的生活条件也算是差的。大伯一家五口人,算上马泮艳三姐妹,只有大伯一位劳动力。因此,有村民觉得,让马泮艳早些出嫁也是可以理解的事。

更何况,童养媳在当地并非孤例。一位居住在山顶的当地村民告诉剥洋葱(微信ID:boyangcongpeople),他的大娘收养了一个计划生育超生的女孩,给儿子做童养媳。女孩比男方小了10岁,在16岁生下孩子。

2000年12月,12岁的马泮艳坐上一辆大货车,去了陈学生家里。一同前去的还有四姑父、大伯、三姑、堂弟一众亲戚。

陈家杀了一头猪,大摆筵席。马泮艳太小,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直到很多年后她才明白,在当地这就是定亲仪式。

在场的乌龙村村干部出了一份协议,他们把最后两条念给马泮艳听,说她没到法定年龄不能和陈学生结婚,如果长大后变心要后果自负。

第二天回家,堂弟偷偷告诉她,陈家给了他父亲马正松很多钱。后来她知道有4000块钱。

巫山县政府新闻发言人答记者问时肯定了这一事实,“在当地村干部的见证下双方协议约定,陈家给马正松3000元‘代养费’,给马泮艳1000元‘恋爱金’,马泮艳在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前由陈家代养,达到结婚年龄后与陈学生结婚。”

“马正松得到这4000元钱后,给我二姑和三姑一人100。”马泮艳说,“罗元道一分钱没得到,他不服气,一个人又跑到陈学生家,威胁说我现在是儿童,要举报他,所以陈家又给了罗元道3000元钱。”

罗元道是个驼背,为巫山县的红白喜事吹喇叭。马泮艳一直看不起他,认为他为了钱什么事都做,至今仍怀有深深的恨意。

陈学生父亲则说,只给了罗元道200元“烟钱”。

接受媒体采访时,罗元道也否认自己拿了这笔钱。他还说,定亲是经过马泮艳同意的,“是晚上拖的吗?还是白天拖的?我请问一下?自己不愿意,谁拖得去?”

这次回村,除了罗元道,马泮艳姐妹还希望找到其他证明人。然而,她们没有找到大伯。其他村民面对着她们和记者,回答最多的一个词是“知不道”(即当地方言“不知道”)。

“三个女娃子都出了嫁,出了嫁的人就莫搞这些。”一位姓罗的村民住在距离马正松家百米左右,他蹲在地上,抽着旱烟,自言自语。

逃跑

2月22日,马泮艳回到了乌龙村。村子距离巫山县四十公里,中途要穿过浓厚的云雾带,翻过几个山头。

陈学生家在两年前从山上搬到了山下,三层红砖小楼,挨着穿村而过的省道修建。马泮艳坐在车里,远远地看着那栋新房,不敢靠近。

马泮艳家倒掉的老屋如今已长满芭蕉树。

2001年春节,按照当地习俗,马泮艳又被接到了陈家。新年之后,陈学生带上马泮艳,去了福建打工。

马泮艳没有选择,她和陈学生共住一屋。陈学生第一次与她强行发生了关系。

“我不从,陈学生就掐我的脖子,还用一根木棍打我”,2016年5月,马泮艳在巫山县公安局双龙派出所做的讯问笔录里如此描述。

她记得清楚,2001年这一天正是她13岁的农历生日。

这个说法并不被巫山县调查组认可。调查组根据医学专家意见,由马泮艳第一个女儿的出生日期反推,称其受孕时间在2002年1月至3月期间。“现有证据不能证实陈学生在马泮艳未满14岁时与其发生过性关系。因此,也不能证明陈学生涉嫌强奸罪。”

依据法律规定,与未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不论女方是否同意,均构成强奸罪。那时候的马泮艳,还不知道这些。她唯一想到的,是逃跑。

第一次,她跑去表姐上班的工厂。她冲上二楼,边跑边哭,引起了厂长女儿的注意。那个小女孩只比她大一岁,带着她回宿舍住了一晚。

第二天出门洗漱时,她被躲在门口的陈学生抓住,带上了一辆三轮车。

为了防止马泮艳逃跑,陈学生让人把她送回了巫山。马泮艳在陈家住了一个晚上就跑回大伯家。半年后,陈学生回到家乡,将马泮艳接回去,看得更严了。

上述警方的讯问笔录记载,陈学生不准她离开家一百米的范围之外,晚上睡觉锁门,上厕所也跟着,“还放了一根有擀面杖粗的木棒在床边”。

不过,“非法拘禁”同样不被巫山县调查组认可。调查结论称,民警调查走访了陈学生家周边住户和村干部14人,均反映马泮艳在陈学生家生活期间行动自由,能到邻居家串门,能独自去商店买东西,在家还不用做农活。

那时,马泮艳已经知道,陈学生比她大了17岁。她很讨厌这个丈夫,不愿意和他同时出现在一个地方,从不主动与他说话,私下里叫他“陈狗子”。

2月22日,电话里陈学生的父亲陈哲明对记者表示,他们家对马泮艳很好,没有关过,也没有打过,也没有让她干过农活,“看得比自己女儿还重。”

去打工时,外人看不懂他们的身份,让陈学生介绍。陈学生有时说这是女儿,有时是老婆。

2006年的一个早上,四野寂静。趁陈家人还没有醒来,她又逃跑了。

陈学生发现马泮艳再次逃跑,叫上人去寻找。马泮艳的前妹夫罗品金还记得,其中有两辆摩托车来到了自己家门前,“他以为人在我这里,是我们在搞鬼。”

因为伯父的通风报信,马泮艳在大姐家被找到。她在门口碰到了五辆摩托车,九男一女下来把她抓住,带上摩托车。她使劲挣扎,腿脚乱蹬,被人狠狠扇了耳光。

过河后,马泮艳被装到了一辆货车里,带回乌龙村。她四肢被人抬着,感觉自己就像一只被抬起的猪,毫无尊严。

围观的人群里,马泮艳看到了村干部董泽和,于是向他求助。她记得董泽和没有理会,只是告诉她,看在已经生了孩子的份上,回家去吧。

2月22日,剥洋葱(微信ID:boyangcongpeople)在乌龙村村委会遇见了董泽和,这位村民口中任职十余年的村干部表示,“我那时没在村委会里面,去年才晓得这个事,以往认不到这个人(马泮艳)。”

“我觉得很累,那时候经常做梦,梦见我妈被打,然后我自己被软禁起来了”,马泮艳会在天亮前突然醒来,发现眼泪不停地流。有人向她解梦,身上还有血,说明不是最坏的预兆。这让她稍感宽慰。

2008年,马泮艳最后一次逃跑。她偷偷拿到了身份证,到县城找了一份服务员的工作,两个月赚了1000块钱。

她用这钱买了奶粉、衣服,暗地里放在家门口,随后一路南下,去了广东。

这次之后,陈学生再也没有来找过她。马泮艳猜测,这是因为她给陈家生了两个孩子。

马泮艳在广东的出租房。她逃走后一直在广东生活。

孩子

马泮艳生下第一个孩子的时候,只有14岁。

最开始,她不知道自己怀孕了。下田插秧的时候,村民们看到她小腹隆起,一阵起哄。

她意识到,自己有了陈学生的孩子,不知所措。后来听说,孕妇年纪太小,容易流产,可能从田埂上跳下去,孩子就没了。马泮艳信以为真,她往田埂下跳,试了好几次,却没有效果。

2002年10月24日一早,挺着大肚子的马泮艳像往常一样,生火做饭。这几天,肚子总是传来阵阵疼痛。她端着碗,在屋外来回地走。

陈学生的母亲注意到了马泮艳的异样,她让马泮艳躺在床上不要再动。她陪了马泮艳一天一夜,却没有等来临盆。

第二天,还是没有生。

屋外围满了人。有人提醒,孕妇再这样下去不行,要送医院。马泮艳记得,陈学生的父亲说了这么一句话,“就是死了也不能送去医院”。

第三天即2002年10月26日,马泮艳喝下了一道符。晚上9点,清脆的哭啼声划破山村。她看了一眼女儿,大概只有两三斤重,身子像老鼠一般瘦弱,手臂像虫子一样细小,感到一丝可笑。

她听见屋外的人议论纷纷。陈学生的父亲叹了口气,“是个女儿啊。”

2007年,马泮艳又生了一个儿子,这一次是在医院生产。

孩子没有使她激发母爱,反而想到了自己的屈辱。她一把抓住裹布,要丢了孩子,好在护士及时劝阻。

生完儿子后,马泮艳被陈学生带去派出所办理身份证。在照相的地方,他们照了这些年里唯一的一张合影。

照片上的马泮艳扎着马尾,穿着淡蓝色的T恤,稚气未脱,面无表情;陈学生则穿着棕红色的衬衫,面相与衣着显得有些老气。

马泮艳和陈学生的结婚证件。

这张合影后来出现在了结婚证上,这让马泮艳极为不满,“我都没见过结婚证,我不知道手续是怎么办下来的。”

发现自己的婚姻得到了法律认可是在2011年。她让妹妹马泮辉打印户口簿时,惊讶地看到自己居然被迁到了乌龙村,户主是陈学生,婚姻状况一栏还写着“已婚”。

事后,巫山县政府调查称,这是民政办工作人员刘忠辉(已退休)在双方没有在场、没有签字的情况下办理婚姻登记,在2016年8月8日被县纪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求助

马泮艳说,2001年4月,她在二姑父、姑妈的陪同下,曾到双龙派出所报案,诉陈学生强奸,并到双龙卫生院进行了生理检查。

巫山县调查组表示,马泮艳和姑妈马正英不能辩认出接警民警,双龙派出所没有报案书证,时任民警均证实未接到报警。双龙卫生院也无法证实曾为马泮艳做过生理检查。因此,不能证实2001年马泮艳到双龙派出所报过警。

马泮艳还说,2006年那次逃跑时,马正松曾带她去见了镇上一位警察,想让警察帮帮她。

马泮艳认识那位警察,他和父亲生前关系不错,往常都会叫一声伯伯。但是那天,当对方听到马正松的介绍,一阵刺耳笑声传入马泮艳的耳朵。  

“这明明是一件很惨的事情,你为什么哈哈大笑?”在这一刻,马泮艳突然想通了一些事,“我们家发生的事,对别人来说就是个笑话。”

她在乌龙村,没有多少人主动和她说话。她觉得,村里人看不起她。

2月21日,乌龙村委会团支书董今清说,对马泮艳家的事,他不发表意见。

姐妹仨后来各自从夫家跑出,开始寻找母亲。直到2013年,她们听一位表哥说,母亲在湖北宜昌的娘家附近。当年11月3日傍晚,在一处山洞里,马泮艳见到了失踪16年的母亲,一位系着围裙、掉了牙齿的老妇人。

母亲的精神疾病已好了许多。

母亲告诉马泮艳,当年逃跑后,她在巫山县城流浪乞讨,被一个老光棍捡回家,生下一个女儿后被赶出了门。她慢慢走回娘家,又被人捡去,在2003年生下一女后,再次被赶走。谈及此事,母女俩抱头痛哭。

马泮艳姐妹仨就近找了一处农宅,面朝大山,为母亲养老。

在深圳打工时,马泮艳得到一位社工的鼓励,鼓励她摆脱自己的不幸。2015年清明节前,马泮艳向陈学生提出离婚要求。2016年5月4日,马泮艳正式向巫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自己和陈学生离婚。

当年6月3日,巫山县人民法院发出了《民事调解书》,经法院调解,马泮艳与陈学生达成离婚协议,马泮艳净身出户。

这一次,马泮艳的遭遇被媒体广泛关注,政府、警察、记者一波一波地来村里调查。有人对她说起,她的事情是在给当地抹黑。

在一些村民看来,马泮艳的错误,从她离家的那一刻就开始了。她既然已嫁人,不管是否愿意,都应该去适应,一位村民说,“作为一个妇道之家,以前你年轻不晓得事,长大了你应该清楚事理。”

还有村民说,不应该让她出门,“看了外面的世界,就不想回家待在一起。”

在被全国媒体报道前,马泮艳曾求助过一位当地媒体人。对方婉拒了。他对剥洋葱(微信ID:boyangcongpeople)说:“我们这边十二三岁、十三四岁结婚的,不止她一个,可能有上千人。”

这位媒体人的姐姐在15岁结婚;还有一位初中同学不到30岁时,孩子已经15岁,“当地农民很多觉得这不是个事。”

但马泮艳觉得这是个事。在当地一个500人的微信群里,她和别人吵了起来,网友们劝她事情过去了,要想开些,不要再闹了。她说,“你们不是我,怎么可能理解我心里的痛。”

后来,她被踢出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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