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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偷逃过路费368万被判无期(附判决书) [打印本页]

作者: bridged    时间: 1-11-2011 14:55
标题: 偷逃过路费368万被判无期(附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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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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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12 03:59:00 来源: 济南时报 跟贴 1 条 手机看新闻
为了逃掉高速通行费、多挣钱,河南禹州市一农民购买两辆大货车后,拿着两套假军车牌照疯狂营运,8个月的时间里,免费通行高速公路2361次,偷逃过路费368万余元。10日,记者从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农民一审因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目前判决已经生效。

偷逃过路费被判无期徒刑,从媒体的公开报道来看,在全国范围内还未有先例。

假军车免费通行8个月终露破绽

逃费主要发生在郑尧高速下汤收费站。该站工作人员李某的证言显示,2008年5月的一天,一个自称是许昌市武警支队的男子来到站里,说所在的部队正在搞土建工程,两辆军车需经过下汤收费站,要办理免费通行手续,两辆车的牌号为“WJ19-30055”、“WJ19-30056”。

经请示平顶山分公司的领导后,下汤收费站就将两辆军绿色的斯太尔后八轮自卸车列为免收通行费车辆。

下汤收费站工作人员发现,直到2008年年底,这两辆车仍在拉沙并在下汤收费站出入。根据以往经验,工作人员对两辆军车的真实性产生了怀疑。

2009年1月,河南省武警总队派出军检部门在郑尧高速下汤段,将这两辆军车连同司机带走。同年6月,省武警总队警备司令部出具了这两辆货车为假冒武警车辆的证明。收到该证明后,郑尧高速公路的管理公司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报案。

路费逃了368万,拉沙挣了20多万

经了解,两辆货车核载量为25吨,通常情况下会超载150%左右。空车行驶一趟,需缴纳过路费200元左右,荷载时的缴费数额取决于荷载重量。根据河南省高速公路联网监控收费通信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通行信息统计表,在2008年5月4日至 2009年1月1日,两辆车共计通行2361次,合计逃费金额为人民币368.2万余元。

2009年12月18日,两辆车的车主时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2010年1月22日被批准逮捕。时某交代,他的两辆车是在许昌一家销售公司,用他人名义分期付款购买的。买车后,时某在禹州的路边看到有办理假军车手续的电话,就联系办了两副假军牌,还买了假军装,办了假军车行驶证、驾驶证,都是以河南武警总队许昌支队的名义办的。

那么,在此期间,时某利用假军车获利多少?据时某交代,几个月内大概挣有20多万元。不过法院的审理主要集中在偷逃的过路费上,并未进一步对此进行查实。

一审被判无期徒刑,车主未提出上诉

去年10月17日,平顶山市检察院指控时某犯诈骗罪,向平顶山市中院提起公诉。同年11月19日,平顶山市中院公开审理此案。

平顶山市中院审理认为,时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免收其通行费,财物损失达360多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已构成诈骗罪。

2010年12月21日,法院作出判决,时某犯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200万元,并追缴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


判决书显示,时某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并当庭认罪、悔罪,请求法庭从轻处罚。记者了解到,在开庭审判中,时某未请代理律师,而法官在开庭前曾专门通知过他的家属。法院判决后,也未提起上诉,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

偷逃过路费判无期或创纪录

偷逃过路费判无期徒刑,其他地区有无先例?

该案的审判长娄彦伟说,没有专门统计过,也不掌握这一情况。在平顶山市,曾有一个区的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逃费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但这名逃费者涉案金额相对较小,有五六十万元。因为偷逃过路费被判无期徒刑,这是对偷逃通行费用的最高刑罚,也是目前平顶山市的首例。

10日,记者通过各种方式在网上查询,均未见有“偷逃过路费被判无期徒刑”的公开报道。

(据《大河报》)

(本文来源:舜网-济南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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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bridged 于 Jan 11 17:55:43 修改本文.[FROM: 75.102.0.0]

※ 修改:.bridged 于 Jan 11 17:55:51 修改本文.[FROM: 75.1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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