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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让房产税飞一会儿 [打印本页]

作者: tideren    时间: 1-27-2011 22:37
标题: 让房产税飞一会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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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CCAV报道:广大人民期盼已久的房产税终于出来了,锣鼓喧天,鞭炮齐鸣。新闻里被采访的纷纷表示影响不大,个别表示力度还不够…… (via:@似水过田)

【上海和重庆今日起开征房产税】上海征收房产税暂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缴纳,适用税率暂定为0.6%。重庆对主城区超过均价两倍的新房征缴房产税,其税率在0.5%-1.2%,全部独栋商品房都在征税范围内。

【叶檀 :重庆房产税凶悍 上海房产税温柔】重庆给未来房价与高档房设定了一个上限,希望房价维持在5000元左右。相比而言,上海属于温柔剑,笔者计算,一家三口如果购买第二套后合计拥有200平米房,该家庭每年需缴纳税额为1680元,完全在可承受的范围之内。

@牛刀:重庆刚刚宣布,从2011年1月28日开始,开征房产税。这是中国经济增长时期令全球瞩目的重大事件,宣布地方政府土地财政即将结束,中国住宅正在逐步重返民生。

@烟客蓬莱:【我靠,不带你这样的!!!】重庆将从纳税人存款中扣除逾期未缴房产税。重庆市地税局局长刘有恒说,纳税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由地方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地方税务机关可以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滞纳金及罚款。

@陈志武:重庆和上海推出房产税了,标志行政权力进入新领域。对多数人而言,房产是最重要的财产,针对这个年年收税,应该是件非常非常严肃的事,必须通过正式立法和听证程序,而不是由行政部门就决定。否则,与掠夺私有财产无别。这些税收上去后,被谁花?如何花?经过什么民主程序?

@熊剑锋:很多人注意到了房产税的温和性,温和却是温和,但是青蛙也是在温水中被煮熟的,如同几十年前的个人所得税,开征之处免征额数倍于国民人均收入,仅有少数外国人成为个税纳税人,但是几十年后,人人皆以个税为苦,房产税亦然

@吴非而已:【房价只对应22.58年使用权】红都最高3%的房地产税,意味着每33年上交相当于一套房子的钱,而70年使用权意味着每70年需要另买一套房子。两者相加意味着你现在每买一套房子,相对这套房子的价钱,对应的使用权只有22.58年!当然,伟大的祖国早就给你设计好了,这些房子能不能支撑22.58年都是问题。

@张杨-BTV财经:今天的报纸仿佛让我们重回1980年代以前,房限购、车摇号。 这就是我们特色独具的市场经济!

@余丰慧:可以说,新国八条的祭出,中央政府把自己逼到了死角:那就是楼市调控只能成功不能失败。如此狠招,如果再撼不动高房价,如果地方政府再在执行上打折扣,总之,再无果而终,那么,中央政府公信力将大大受损,中国楼市将会一发不可收拾,将进入万劫不复之境地甚至拖累中国经济、民生以及政治稳定。

@罗军:两个城市动手了,这好比考题事先泄露。如果其他城市动作跟不上,那好比是留出空间让大家抢购。2011的这个春节,各地房价将不再寂寞!让房价飞,SB!

@周忻:突然想到一个问题,向大家求证一下:"公司买房限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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