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纳德·刘易斯和萨义德在1986年,在北美中东研究学会(theMiddle East Studies Association of North America)第20届年会上的直接交火并且持续的交锋,让我们看到了伯纳德·刘易斯“余岂好辩哉”的无奈,但是这样的争议,并没有随着伯纳德·刘易斯的去世而结束。就在伯纳德·刘易斯去世后不久,哥伦比亚大学一位伊朗裔的文学教授哈米德·达巴什在《唉,可怜的伯纳德·刘易斯,一个无比滑稽的家伙》一文中对伯纳德·刘易斯进行了一篇恩格斯《反杜林论》式的攻击:
刘易斯不是什么客观地,致力于发现历史真相的学者。恰恰相反:在他留下的每一本书中,他都在挑选可以用来妖魔化穆斯林、贬斥和诋毁他们的文明、使他们在规范上、在道德上、和在想象上臣服于他服务的那些人的殖民支配的事实和人物。他最近的,最著名的那本书,《哪里出错了?中东的伊斯兰与现代性的冲突》(What Went Wrong? The Clash Between Islam and Modernity in the Middle East, 2002)不是一部学术著作。它是一本格式手册、一本灌输教条的小册子,为的,是教育美国和欧洲的安全、军事、和情报官员,为什么他们必须控制伊斯兰世界。
托马斯·杰斐逊在他的一封信件中曾说,在宗教问题上,“公民政府的格言”应该被颠倒过来;我们应该说,“分离则存,合一则亡”(Divided we stand,united we fall.)。杰斐逊所提出的这句经典简洁的话语,已被视为美国的根本原则:政教分离。这种思想并非首创,它在斯宾诺莎、洛克和欧洲启蒙思想家的著作中已有先例。然而,正是在美国,该项原则首次被赋予法律效力,并在两百年来逐渐变成现实。
从许多穆斯林正开始回归的古代伊斯兰教观点来看,世界和人类都被一分为二:穆斯林法律和信仰盛行的伊斯兰家园(the House of Islam),其余的则被称为不信之家(the House of Unbelief)或战争地区(the House of War),让其皈依伊斯兰教是穆斯林的使命;但是,世界上大部分地区仍然处在伊斯兰教之外;并且,根据穆斯林激进分子的观点,甚至在伊斯兰家园内部,伊斯兰教的信仰也已经被破坏,伊斯兰教法也被废除。因此,圣战的义务是从家园内部开始发展至家园之外,以反对同样的异教徒敌人。
并非所有的由西方入侵者或本土西化派从西方引进的思想,都被拒绝了。一些内容甚至被最激进的伊斯兰原教旨主义者所接受,但通常不承认其来源,并经过改头换面变成不伦不类的东西(something rarely rich but often strange)。其中之一就是政治自由,并与代议制、选举和宪制政府的概念和实践相结合。甚至,伊朗伊斯兰共和国也有成文宪法和民选议会,还有一种教权制(episcopate),但这既在伊斯兰教义中没的任何指示,也在伊斯兰历史中没有任何先例。所有这些制度,很显然都是从西方的模式中借鉴改造而来的。穆斯林国家还保留了许多西方的文化社会习俗以及表达它们的符号,例如男性(和少数女性)服装的样式和风格,尤其在军队中。使用西方发明的枪支、坦克、飞机是军事上的需要,但继续使用合身的长袍和尖顶帽则是一种文化选择。从宪法到可口可乐,从坦克、电视到T恤衫、符号和器物——并通过这些元素,西方思想保持着——甚至强化了——对他们的吸引力。
美国已经尝试着一个伟大而崇高的实验——即教会和国家完全分离。在没有任何先例的情况下,这被认为是冒失的。在我们中间,不存在法律上的宗教建制。良心是不受任何约束的,每个人都被允许基于自身的判断而崇拜他的造物主(hisMaker)。政府职位对所有人都是开放的。没有靠征收什一税维持的建制化教阶制,人们的错误判断也不能成为信仰的可靠的和一贯正确的信条。穆罕默德的信徒(Mahommedan),如果愿意来我们中间,就有宪法赋予他特权可以按照《古兰经》来礼拜;如果东印度人乐意,他们可以立祠梵天(Brahma)。这就是我们的政治体制所极力倡导的宽容精神……那些在其他地方被迫害和压迫的犹太人,在我们中间拥有了自己居所,并无所畏惧……而政府对他们的庇护(the Aegis of the Government)就是捍卫和保护他们。这就是我们已经尝试过的伟大的实验,这就是由此而产生的幸福结果;没有这种尝试,我们的自由政府体制将是不完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