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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警犬,缘何一个月内两次被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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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ridged
时间:
8-11-2019 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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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警犬,缘何一个月内两次被盗?
一只警犬,缘何一个月内两次被盗?
From: 柴会群 南方周末 2018-11-02
▲ (冯庆超、梁淑怡/图)
全文共5784字,阅读大约需要13分钟
从“老三”第一次被找回,到6月29日再次“被盗”,中间仅隔24天。
应程俏最后一次见到“老三”是在7月3日下午,她和丈夫做完笔录刚走出派出所,便发现“老三”又出现在垃圾筒旁。它看到并认出了夫妇俩,摇着尾巴便要过来。
“你走,你走!”朱新攀朝它扬手,做出驱赶的动作。
本文首发于南方周末 未经授权 不得转载
浙江金华市公安局金东分局多湖派出所的治安巡逻犬“老三”,或许是史上经历最离奇的一只警犬——不到一个月内,它在独自“散放”时,两次被路人当作流浪狗“顺走”。
找回“老三”之后,警方将“顺狗者”的行为均定性为“盗窃”,并试图追究其刑事责任。第一次成功了,第二次则遇到了麻烦。
这是一只什么样的警犬?它如何屡屡“被盗”?又缘何能给“顺狗者”带来牢狱之灾?
1
派出所买了只小警犬
2018年6月29日,应程俏和丈夫朱新攀吃完晚饭,决定去逛离家不远的艾青文化公园。那是应程俏自打“坐月子”以来第一次出门散步,4个月前,她生了孩子。
因为这次生育,她和丈夫把自养和救助的6只狗转移到乡下一个朋友处寄养,每个月前去探望。夫妇俩均为资深“狗友”,在丈夫眼中,应程俏的最大毛病在于“爱心泛滥”,她习惯救助被遗弃的宠物,路边看到死鸟、死猫等,还会收殓下葬。
这对夫妻在金华经营一家玉石雕刻店,他们家境殷实,拥有两辆豪车和一栋5层的楼房。不过,考虑到可能不好找停车位,那天他们没开车去公园,而是选择了骑电瓶车。后来回顾此事,应程俏曾感叹:假设那天开车出门,什么都不会发生。
逛完公园,他们在夜色里骑车回家,在距离多湖派出所约一百米的一个路口处,后座上的应程俏看见了那只狼狗。它瘦骨嶙峋,正在一排垃圾箱边找东西吃。应程俏随即喊停了丈夫。
这就是警犬“老三”。多湖派出所一位民警出具的证明材料显示,“老三”于2018年1月1日出生于金华市公安局警犬基地,编号为1501560111010××××。
湖南某市公安局警犬大队负责人王成告诉南方周末记者,我国警犬的主要合法来源有两个:一是公安部的四大警犬基地,分别是南昌、南京、昆明、沈阳,属于国家一级警犬繁育基地。另外是金华市公安局警犬基地这样的二级繁育基地。在这里繁殖的犬,只要注入芯片,有了编号,就说明符合初训犬条件,可作为后备警犬。
多湖派出所一位民警曾告诉应程俏,“老三”身上有芯片。这表明它已成为一只“后备警犬”。据王成介绍,“后备警犬”通过训练达到初步条件后,才可以作为警犬装备到公安系统。每只警犬都有自己的训导员。他们单位的训导员去部属基地参加培训时所用的犬,一般是五六个月大,再培训三到四个月后转到单位执行任务。
不过,根据多湖派出所民警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用于治安巡逻的“老三”,到该所的时间是2018年3月15日,这意味着它当时只有两个多月大。即使后来“被盗”时,“老三”也还不足6个月。根据公安部的相关规定,它属于“幼犬”。相对于成年犬,幼犬的饲养标准更高,要求“饲料应富含蛋白质、矿物质、维生素、氨基酸等营养成分”。
另据王成介绍,他们单位配置警犬要打报告申请,但不需花钱购买。多湖派出所提交的材料则显示,“老三”是该所花1.5万元从金华市公安局警犬基地购买而来。后来出于办案需要,警方曾对“老三”做价格鉴定,同样也是1.5万元。
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警犬技术工作规定》,警犬技术有专门的工作经费,并纳入公安机关的年度预算。
相关材料显示,多湖派出所负责训导“老三”的是一位叫黄佳平的民警。根据黄的陈述,2018年6月1日,也就是“老三”第一次被“顺走”的第二天,就有同事告诉他狗不见了。由于他当时在外地出差,一直到6月5日回来后,方才开始查找“老三”的下落。
在全国,作为基层公安机关的派出所配置警犬的情况并不多见。事实上,多湖派出所也只有“老三”这一只警犬。
2018年10月28日,多湖派出所附近一家商店的店主告诉南方周末记者,派出所确实养了一只狼狗,以前早上会自己出来,经常到垃圾桶处找东西吃,晚上则会自己回去。但最近看不到了。
2
“吃钱的动物”
根据应、朱夫妻二人的说法,6月29日晚,他们停下车,伸手召唤两声,“老三”就走了过来。它非常温顺,但“很脏、很瘦”,应程俏摸了一下它的背,能摸到“一节一节”的骨头。
狗脖子上有个牛仔布项圈,但上面并没有信息。警方后来在一份“情况通报”中也提到狗佩戴项圈这一事实,该细节指向应、程二人是在明知“老三”有主人的情况下实施盗窃行为。
不过,按照另一起涉及“老三”的案件当事人丁浩琪的说法,那个项圈是他和父亲先前从宠物店买的,连同狗绳一共花了85块钱。他最初看到“老三”时,它身上什么都没有。
应程俏再次“爱心泛滥”,她决定把狗带回家。
但如何带走是个难题。朱新攀试着把它的两只脚往电瓶车两个轮子间的空当处一搭,那狗一下跳了上去。“原来的主人肯定老是用电瓶车带它。”朱新攀跟妻子说。
回到家,应程俏给“老三”做了一大盆饭,结果吃得精光。又喂了两个粽子,“两口就吞掉了”。因为有小孩,她不能将狗带上楼,便买了一根铁链,将“老三”拴在一楼门口的一盆盆栽树上。天热,她每隔一两个小时下来给它浇水降温。怕狗无聊,还买了一大块牛骨头供它“磨牙”。
隔了一天,看狗拴得难受,朱新攀带它去附近的竹林散步,并拍了一段视频发在微信朋友圈。应程俏发现那狗走路不大对劲,左前脚似乎受过伤。
“瘸货。”她在视频下跟了一条评论。
应程俏说,她本想把狗养得精神一点,再发朋友圈找主人,如果找不着,就把它也送到乡下先前寄养狗的地方。她甚至想过给它做绝育手术,后来知道它是警犬,很是后怕。
朱新攀的确一眼就看出“老三”是一只德国牧羊犬。2018年10月27日由金东分局发布的一份“情况通报”中,曾提到朱、应二人“知道该犬系名贵犬种德国牧羊犬”。
不过朱新攀对南方周末记者说,德国牧羊犬未必都属“名贵犬种”。他以前养过好几只“德牧”,市场价格相差很大,从几百元到上万元都有,而且越大越不值钱。2014年,他曾帮朋友代养过一只与“老三”差不多大小的“德牧”,后来丢了,打110报案,警方未受理。
朱新攀否认想拿“老三”牟利。他说,对于真正的“狗友”而言,养狗只亏不赚。“狗是吃钱的动物,养好一个狗比养一个小孩还难。”
2018年7月2日,刚养了“老三”3天,民警就找上门来。朱新攀后来才知道,街上的监控摄像头拍下了电瓶车的车牌号,民警根据登记地址找到了他。
那天是中午,朱新攀在店里刚吃过饭。这位前高中美术教师回忆当时的情形时说,这是他这辈子第一次被警察找上门来。“我问什么事,他们说,你自己做的事情你不知道?”见他还不明白,对方提示说:狗!
朱新攀恍然大悟,“我是捡了一条狗,你们带回去吧”。
他以为是狗主人报案了。据他的说法,“狗友圈”有这样的规矩:如果自己的狗走失被别人领走喂养,主人找到后会向后者致谢,有时还会支付伙食费。
但朱新攀显然低估了事情的严重程度。“他们对我吼,那是警犬!”
3
“狗要跑出来很正常”
丈夫被民警从店里带走时,应程俏正在家中带小孩。接到熟人的电话后,她赶紧下楼,发现拴在树上的狼狗不见了。起初她和朱新攀一样,也以为是狗主人报了案,警察来找狗。她觉得事儿应该不大,于是赶到多湖派出所,想把经过说明白。
应程俏在派出所没见到丈夫,却看见了那只狗,还朝它吹了口哨。“它转过来看我,哈哈嘴,没叫也没粘过来。后来它叫了一会儿,民警就把它拴起来了。”应说。
应程俏这才从值班民警处得知,“老三”是只警犬,丈夫因涉嫌盗窃正接受调查。民警还告诉她,同样的事已经发生过一次。
应程俏提供给南方周末记者的一份录音显示,关于朱新攀是否构成盗窃,她与值班民警发生了争执。以下是部分录音内容:
……
应程俏:关键是这个事情是第二次了……
民警甲:什么第二次啊?之前的人已经拘留掉了啊!已经起诉掉了,法院已经判掉了啊!
应程俏:对啊!那你们有没有想过呢,(狗)为什么会三番五次地跑出来被人带走?
民警甲:那你可以去问一下我们的训狗员。
民警乙:狗要跑出来很正常的呀!
应程俏:我就跟你讲,这么大的大型犬晚上在外面游荡合不合适?
民警甲:你的意思是如果小孩在马路上走,走失了一会儿,你就可以把这小孩给抱走了?
应程俏:也没有抱它走啊!
民警乙:你是不是拿回去了?有没有拿回去?
应程俏:我们都翻了项圈信息,完全没有看到任何号码的!你们既然是警犬……
民警甲:没有规定说自己家养的狗项圈上一定要有号码的!
应程俏:那也没有规定说路上捡一只狗就必须是偷的!我们又没卖……
录音的最后,应程俏说了一句“蠢话”:“我们两个一起捡回去的,为什么就抓他呢?”
民警随后跟她确认孩子在家中是否有人照顾,在得到肯定答复后,也将她“收监”。
录音的最后部分是数声狗吠。应程俏说,那当中就包括“老三”。不过当时她还不知道“老三”这个名字,直到后来在派出所提供的“价格鉴定”报告上看到。
“我当时还觉得有点怪,怎么取这样的名字?”应程俏纳闷。
4
木工这一家
就在应、朱夫妻二人涉嫌盗窃警犬被抓当天,另一起与“老三”有关的盗窃案在金东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被告人是丁森华、丁浩琪父子。对于二人的实施犯罪过程,起诉书中如此描述:2018年5月31日晚上8时许,多湖派出所饲养的德国牧羊犬“老三”在派出所门口北侧路口“放风”,被告人丁浩琪跟其父亲商量后将该德国牧羊犬偷回家饲养,后采用吹口哨、召唤等方式将该德国牧羊犬盗回家中,经鉴定,被盗德国牧羊犬的市场零售价格为人民币15000元……
南方周末记者注意到,起诉书中并没有将“老三”称为警犬,而是称之为“德国牧羊犬”。在金东分局所发布的情况通报中,则特别提到“该犬非警犬基地的特种犬,系多湖派出所用于警戒、巡逻的警犬”。
庭审中,丁浩琪强调“老三”当时“全身淋湿”,他则“吹了几下口哨就跟我回去了”。
10月28日,丁氏父子在接受南方周末记者采访时回忆,那天下了雨,他们在派出所对面一个小区里干完活,出来时看到了“老三”,当时它“就跟水塘里捞出来的一样”。
20岁的丁浩琪吹了一下口哨,“老三”就跑了过来,“见它很听话很通人性,就想带回去养”。
丁森华开始并不同意,他担心养不起。在养“老三”的5天里,他每天要买四个猪肺才能将它喂饱。“老三”睡他的宿舍他的床,趁他不在的时候,把衣服、鞋子撕得稀烂。
丁浩琪对南方周末记者说,从派出所到他的住处有8公里,那天走了两个小时,“老三”一路跟着,他“拽都没拽一下”。
事后,丁森华将这起官司形容为是“天上掉下来的祸”。据他介绍,他原本准备和儿子打网约车回家,但微信账户里没钱了,身上也没带现金。他说,如果有钱,当时打上车,就不可能再带上那只狗。
到住处后,丁浩琪告诉母亲,给她带回来一个大姑娘。母亲一看,是只又脏又臭的狼狗,禁不住骂起儿子来。不过她最终还是妥协了,并给狗洗了澡。
丁家全家人都喜欢狗。十多年前在老家农村时,有只土狗跟着丁森华的女儿回了家,一养养了十多年。那条狗4年前死了,全家人伤心不已,还为它烧了纸。
丁浩琪说,在养“老三”的5天里,他天天带它出去遛弯,还训练它学会了乘电瓶车。后来发生的事情表明,“老三”正是因为学会了这项技能,才被应、朱夫妇顺利地放在电瓶车上“盗”走。
丁浩琪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在民警到来时,“老三”不想跟他们走,后来是被拽上车的。
丁森华回忆说,在和儿子、狗一块被带往多湖派出所的路上,民警曾告诉他,“老三”的父亲是从德国空运过来的,配一次种就要6万块钱。
有未经证实的说法称,经历过这次被盗事件后,“老三”在多湖派出所内部遭到嫌弃,它被说成是一只“脑子有问题”的狗。
5
最后一次见面
因为案情简单,法院在征求被告人意见后,采纳了检察机关建议,以简易程序审理丁氏父子盗狗案。中国庭审公开网将该案做了录播,视频显示,整个庭审过程没有任何对抗。丁浩琪、丁森华当庭认罪。两名法律援助律师也未对罪名提出异议,但强调丁氏父子存在认罪态度好、没有犯罪前科、积极认缴罚金等情节,请求法院从轻、减轻处罚。
庭审不到半小时就告结束,法官当庭判决丁氏父子盗窃罪成立,丁浩琪被判拘役六个月,缓刑7个月,罚金1万元。父亲丁森华判罚金5000元。罚金在开庭前已缴纳,而两人罚金之和,恰好等于多湖派出所从金华警犬基地购买“老三”时所花费用。
2018年7月下旬,《浙江法制报》以《萌犬看着乖巧,父子俩起贼心,万万没想到是条警犬》为题,报道了丁氏父子盗窃案。
2018年10月31日上午,南方周末记者联系金东区法院采访该案,该法院政治处一名徐姓工作人员记下记者电话后,表示要请示领导。记者截稿之前未收到其回复。
丁森华是一名木匠,年轻时在金华做工多年,赚了点钱后,一度回老家建德市农村养猪,结果亏了上百万,欠了一大笔债。不得已全家又回到金华谋生。丁森华对南方周末记者说,因为没有钱打官司,全家的想法就是尽快把案子了结,让刑拘的儿子早点出来,为此还花了几万块钱想托人“找关系”。
从“老三”被交还多湖派出所,到6月29日再次“被盗”,中间仅隔24天。丁浩琪后来在网上看到了“老三”的照片,他说那狗比自己养的时候更瘦了。
与丁氏父子盗狗案迅速了结相反,在刑事立案之后,应程俏、朱新攀夫妇始终不肯认罪,该案从7月初立案至今,警方既未撤案也未移交检察院起诉,应、朱二人一直身处取保候审中。
“我们想哪怕罚钱也认了,只要不定罪就行。”应程俏对南方周末记者说。
然而她发现这并不现实。2018年10月8日,自觉案子“大事化小”无望之际,应程俏在微博上写下事情经过,并“艾特”(@)了律师杨文战。后者的微博身份认证是“中央电视台热线12栏目嘉宾律师”,拥有上百万粉丝。
“确定我不是在看天方夜谭吗?路边捡条狗竟然被认定是‘偷盗国家财产’?”杨文战回复说。
《扬子晚报》的记者注意到了这条微博。10月26日,一篇题为《警犬放风时两次被“拐”,一对父子被判刑,一对夫妻被取保候审》的文章疯传网络。
2018年10月27日晚上10时27分,金华市公安局金东分局通过官方微博发布前述《情况通报》,通报承认应、朱“盗窃”案“暴露出警犬管理方面的问题”,该分局已开展调查,并视情作出处理。
3天后,金华市公安局向媒体通报,因相关人员对散放的警犬未尽到管理责任,金东公安分局决定对多湖派出所所长停止执行职务,对警犬管理员予以辞退处理。对于应程俏、朱新攀所涉案件,则由金华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介入调查,将“对案件的事实和证据等进行全面核查,尽早给当事人一个明确答复”。
应程俏最后一次见到警犬“老三”是在2018年7月3日,那天下午,她和丈夫去多湖派出所做完第二份询问笔录,刚一出门,便发现“老三”又出现在那排熟悉的垃圾桶旁。它看到并认出了正在用手机拍视频的朱新攀,摇着尾巴过来。
2018年7月3日,应程俏和丈夫发现,“老三”又出现在派出所外的垃圾筒旁。比起一个多月前被丁氏父子“盗走”时,“老三”瘦了不少。(采访对象供图)
“你走,你走!”朱新攀朝它扬手,做出驱赶的动作。
“狗是无辜的,”应程俏回想当时的心理状态时说,“但我们怕了!”
(应采访对象要求,王成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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