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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小贩刺死城管事件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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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2011 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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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小贩刺死城管事件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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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02-07 新闻来源:方圆法治
作者:文、图/本刊记者 田骁
夏俊峰原先摆摊的路口,现在依然是小贩们选择的“黄金地段”
1月20日上午,张晶带着记者穿过那条她曾经摆过摊的街道时,碰见了她的公公,也就是夏俊峰的父亲,老人穿着一件环卫马甲,手拿铁锹,小心翼翼地将马路上的冰铲除。“昨夜下了雨,结冰的路面容易让人滑倒。”老人不善于言辞,没有过多的话语,但他心里明白,整个家庭以及自己下半生的希望,随着儿子出事,无可挽回地破灭了。
2009年11月15日,沈阳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夏俊峰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夏俊峰随后提起上诉。
张晶至今仍然认为,丈夫是在被殴打的时候,情急之下才持刀防卫的,“如果真的要以命偿命,也应该先追究城管的责任。”
如今,在夏俊峰摆摊的路口,城管与摊贩之间依然上演着“猫捉老鼠”的游戏。一位卖袜子的老太太对记者说:“夏俊峰事件发生后,城管管得松了些,至少不敢再打我们了,但看见他们,我们还是会跑。”
不该出摊的一天
沈河区风雨坛街和南乐郊路交叉路口,紧挨着沈阳市最大的批发市场,这里人口流动大,来来往往的逛街、进货的人群,滋生了附近的“路边经济”,无数摆摊的小贩都将这里视为风水宝地。夏俊峰两口子便是他们当中的一员。
2009年5月16日星期六,天气预报有雨。夫妻俩合计,今天是周末,这种天气城管一般不会出来。让他们下定决心出摊的,还有一个头天晚上听到的消息——今天城管有个工作人员结婚,他们应该都去喝喜酒了。
于是,平时只在下午出摊的夏俊峰夫妻一反常态,上午10点40分就骑着那辆“倒骑驴”(当地一种座椅后置的三轮车),驮着煤气罐上街,准备出摊卖烧烤。
夏俊峰并没有急于来到白天生意较好的公共汽车站旁边,而是在路口等着。为了以防万一,他想着11点准时出摊,因为通常这个时候,城管的人会回局里面吃午饭。
身边一个卖栗子的摊主问夏:“10点50了,咱过去不?”
夏说:“不差这十分钟吧,再等等……”
没想到的是,那天城管并没有休息,就在说话的工夫,沈河区城管执法分局滨河中队长申凯还是带着队员,开着那辆小贩们熟悉的尾号为 “799”的车,来到了这个路口。
看见城管,小贩们“呼啦啦”地开始跑,夏俊峰夫妇没有跑掉,从车上下来两个执法人员,拉住了夏的“倒骑驴”。
“那天也不知道怎么了,突然来了四辆车,一共十多个城管队员,从来没见过那么大的场面。”张晶回忆说。
拉住夏俊峰车的队员说:“煤气罐没收。”
张晶反应过来,上前哀求:“别没收,我们这就回去,我们不卖了。”但她随后听到一句话:“今天收拾的就是你”。
“当时上来十个人围着打我老公,我上前护着他,一个人把我拉了出来,我一下跪倒在地。”张晶说。
夏俊峰急了:“你们这帮畜生,别打女人。”
张晶跪在地上说:“求你们,别打了,东西都给你们,别再打了……”
之后,煤气罐被没收了,准备好的烧烤被扔了一地,夏俊峰也被人带上了车。
张晶开始收拾地上的东西,这是夏俊峰第一次被城管带走,她听到身边“进去了肯定逃不过一顿打”的声音,开始担心丈夫。
希望的破灭
当夏俊峰夫妇正在和城管人员纠缠时,夏的父亲正在相邻的一条街道上扫马路,他并不知道路口发生的一切。
作为环卫临时工,夏的父亲每月有700元左右的工资。夏的母亲是退休工人,有800元的退休工资。在此之前,家里的开支都是由两个老人承担。
夏的母亲是下乡知青,在夏俊峰约十岁时,一家人回到沈阳,起初住在一个小平房里,十多年前动迁到现在的住址——热闹路阳光小区。
夏俊峰的生活一直不如意,技校毕业后到沈阳一家电机厂上班,后因工厂破产下岗,之后以打零工维持生计,之前还拿了十几个月每月235元的低保。
妻子张晶35岁,是辽宁铁岭的进城农民工,1999年在沈阳一所美容美发学校学习时与夏俊峰相识相恋,于2000年结婚,并生有一子。
婚后,夏俊峰帮人看过店、打过零工,妻子张晶也做过宾馆服务员、幼儿园的面点工,靠微薄的收入维持生计,2008年10月,他们加入小贩的行列。
成为小贩,在张晶看来是迫于生活的压力。
9岁的儿子一直是家里的骄傲。儿子特别聪明,并且喜欢画画,获得过三个东北赛区儿童绘画的一等奖。发现这个天赋后,夫妇俩就把儿子送到少年宫去学习画画,但随着年龄的增大,学画画所需要的钱也越来越多。张晶不想误了儿子的前途,于是开始想着多赚点钱。
由于居住的小区毗邻五爱市场,楼下摆摊做小买卖的越来越多,有了这个地理优势,张晶也想去摆摊,但这个过程是经过了一番思想斗争的。
夏俊峰认为自己是本地人,并且还年轻,不愿意去摆摊,觉得被邻居看见了会没面子。但看着眼前的儿子,夏最终被张晶说服。
夫妇俩卖的是鸡柳、香肠之类的油炸食品。起初,由于没有经验,不知道哪个地段、哪个时段生意会好,于是每天十多个小时都在路边。
后来二人渐渐摸出了些门道,发现生意主要集中在下午之后,以公共汽车站和网吧门口生意最好,再加上白天有城管的“监督”,于是在两个月之后,二人只在下午出摊,凌晨收摊。收入也从一开始的每天二三十元,增加到六七十元。
夫妻俩计划着,等赚到钱了,就去租个门面,安心做生意。
“正是摆摊让我们家有了希望,那段时间一家人特别高兴,觉得能给儿子更好的条件学画画了。”张晶说,没想到现在希望都破灭了。
自卫还是杀人?
张晶没想到,丈夫被带走后,就再也没有回来。
收拾完东西,张晶推着车往家走。没走几步,几个穿制服的人把张晶拦下。“他们制服差不多,我以为又是城管。”张晶问了句:“人都被你们抓走了,怎么还找我啊?”对方说:“我们是派出所的……”
张晶有些蒙,怎么连派出所的都来了,她被带到了沈河区滨河派出所。
进去之后,民警做笔录,主要是问她“当时是怎么回事”。
民警并没有告诉张晶为什么要找她,但她那时已经感觉到出事了,她最坏的想法是,可能被带走之后丈夫又挨打了,难道是把他打伤了?
做完笔录后,派出所没人再管张晶,一直到晚上10点多,张晶才被通知“可以走了”。
走到家楼下,碰见一个小贩:“张晶,你爱人怎么样了?”张晶说:“没事啊。”
“夏俊峰都杀死人了,还没事啊?”
“你净瞎说,我刚从派出所出来……”尽管嘴里这么说,但张晶感到害怕。
一回到家,张晶看见婆婆在哭,婆婆说:“夏俊峰杀了人,都传开了。”张晶这时开始相信了,然后就瘫倒在地上。
夏俊峰被带走之后,究竟发生了什么?
张晶事后得知,夏俊峰在滨河街行政执法中队的办公室里,刺死了执法队员申凯和张旭东,随后出来又刺伤执法车司机张伟。
被捕后,夏俊峰称自己在办公室遭到上述3人殴打,因此被迫用随身携带的小刀自卫,杀死了2人。
夏俊峰在接受警方讯问时称,进入办公室后,有3名执法队员,曹阳没有动手打他,后来去上厕所。申凯骂他,然后动手打他,“他用拳头打了我头部两下”,张旭东随即也来打他,申凯还用茶杯打他。
“这时我急了眼,从右裤兜里掏出刀对着他们乱扎,然后就跑了。”夏俊峰说,他还削断了自己的一根手指。
那把致命的刀是夏做买卖时削香肠用的折叠刀,因为事发时,夏还没开始卖货,刀就揣在兜里。
在办公室现场,目击者只有3人,其中两人为死者,另一人是夏俊峰自己。
法院的判决书对案发经过如是描述:夏俊峰因故与申凯、张旭东等人发生争执,遂持随身携带的尖刀先后猛刺申凯胸部、背部,张旭东胸部、腹部及张伟腹部等处数刀,致申凯、张旭东死亡,张伟腹部损伤程度为重伤。案发后夏俊峰逃离现场,于当日15时许被公安机关抓获。
夏俊峰的辩护律师范玉龙指出,申凯的尸检鉴定中,其身上有多处伤痕,而申凯在街头并未参与殴打夏俊峰,那么这些伤显然是在办公室与夏俊峰发生冲突时留下的。
“夏俊峰在闹市被打不还手、东西被抢不还手,反而在办公室里,执法人员说服教育时却无缘无故用刀伤害申凯和张旭东,这合常理吗?”范玉龙在辩护词中称,该案是执法人员违反法定程序执法并殴打夏俊峰导致的,夏俊峰具有自卫情节。
但事情发生在封闭的房间里,张晶找遍了勤务室对面的整个小楼,也没有找到目击证人,夏俊峰所称自卫只是孤证,没有得到法院的采信。2009年11月15日沈阳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夏俊峰死刑,并赔偿受害人家属65万余元。
一部手机,一块手表和三千多元钱,这是事后张晶从看守所取出来的夏俊峰的所有物品。
事发那天,夏俊峰口袋里装着几个月攒下来的5000元钱,是打算出摊之后就去银行存上的。夏在刺死城管队员的过程中,不慎将自己的一个手指划断,民警在抓捕夏之后,曾带他到医院去缝合手指,花了一千多元钱。
是不是刺头?
一直到开庭之前,张晶始终认为,杀一个人都得偿命,何况死了两个人,丈夫肯定活不了。
但在庭审之后,张晶开始觉得,丈夫是被逼的,如果真要偿命,也应该先追究城管的责任。
在城管队员的眼里,夏俊峰是个“刺头”,沈阳市城管行政执法局沈河分局一位副局长说:“夏俊峰我们曾说服教育过多次,让他不要上街摆摊,其他摊贩都服管,就他不听,他还影响着身边的人,就像是那一片的‘老大’。”
“说服教育?在这之前,我们都没和城管的任何一个人说过话,什么时候有过说服教育?”张晶辩解说。
张晶觉得,夏俊峰平时还是很怕事的,想都不敢想他会杀人。在一次摆摊的时候,夏俊峰到马路对面和一个摊贩聊天,这边来了生意,张晶就喊了一声,夏跑着过马路,没注意,差点被车撞到。司机一个急刹车,可能也吓坏了,拿着一支棒球棒就下车要打夏俊峰,夏连头也不回就赶紧跑了。“他平时不惹事,更不会打架。”
记者走访了多位在事发路口摆摊的摊贩,一位六十多岁卖烧烤的老太太说:“小夏挺可惜的,这孩子经常和我聊天,一看就不是那种调皮的年轻人,平时有说有笑,特别有礼貌,没想到会出这种事,如果不是被打急了,肯定不会杀人的……这些城管平时就喜欢打人。”
一名城管队员对记者表示,不排除在执法过程中发生一些拉扯,但绝对没有打人。“比如你在执法时,他的手伸进口袋里,你得提防是不是拿刀啊,肯定得按住了,类似情况很难免。”
但对于城管所说的拉扯,很多人并不赞同,一位出租车司机对记者说:“那哪是拉扯啊,就是打人,我在跑车的时候,经常能看到很多城管围着一个人打,都不敢还手。”
在一些摊贩的眼里,城管队员就是干两件事——打人和罚款。
“我摆摊五六年了,被城管罚过不下十次,但每次罚金都不一样,这得看他们心情,有时候心情好,可能罚你三五十元钱就完事了,有时候心情不好,就没收你的东西,让你到局里去交罚款,这就‘贵’一些,一两百不等。”一位卖栗子的摊主对记者说。
而对于罚单,这位摊主说:“这也要看他们心情,有时候给有时候不给,如果不给,我们也就不要了,要那东西干吗?我们又不能报销。”
据记者调查,2009年9月23日,血案发生不足半年,沈河区再次发生一起城管与摊贩之间的冲突。
一名烟店的老板,将货架放在了自己店门口的台阶上,城管人员认为占道,在执法过程中,与老板刘君发生冲突,结果城管人员一脚将刘君的腿踹断。
“是他先踹了我们队员一脚,队员就抱住了他的腿,结果就把他弄骨折了。”一名城管执法人员说。
刘君并不否认自己先动手,“他们执法的骂我老婆,骂得特别难听,我就火了,踹了他一脚。”
最后,该执法队员赔偿了刘君十多万元私了。
我们也是弱势群体
“我们也是弱势群体,尽管我们面对的是弱势群体,但只要我们出一点差错,问题就会被放大,无数双眼睛都盯着我们。” 沈阳市城管行政执法局沈河区分局副局长孙弋戈说。
孙弋戈介绍,近些年下岗工人越来越多,沈阳有的厂下岗人员达一两万,加上大量农民进城,这些人要生存,但社会保障又跟不上,这使得行政执法非常难。这种困难尤其以沈河区最为严重。
“我们受夹板气。”沈河分局党委书记刘岩屹说,城管行政执法的现状是工作压力大、老百姓不理解。
“比如到了夏天,路边很多卖西瓜的,如果我们去管,会有群众说‘你们怎么把人家都撵走了?连个西瓜都吃不上’。如果我们不去管,又会有群众说‘满大街都是西瓜皮,你们怎么不管啊?’你说我们该怎么办?”孙弋戈认为,城管也有自己的苦衷。
孙弋戈介绍,2009年夏天,执法队员都穿着防刺背心值夜,但还有队员被小贩用串烧烤的铁签刺伤过脸。“平时队员们对摊贩进行口头说服教育时,老百姓没看到,但是教育无效动手查扣物品时,难免就有肢体接触,老百姓看到了,就说我们野蛮执法。”
孙弋戈称,该局一直强调文明执法并经过多次培训,要求要过“敬礼关”、“示证关”、“礼貌用语关”,在执法过程中要多次劝导,实在不听劝导才没收东西。但在那位老城管看来,要解决冲突,不是敬个礼就能解决问题,需要从根子上改变理念。
该局一位负责人认为,城管的任务很重,但现在他们把80%的人力和精力都放在了小摊小贩身上,这是很不合理的。“比如他卖假冒产品,他卖的食品不符合卫生标准,这些该我们管吗?但我们不得不管。因为他们是占道经营啊。工商、税务、卫生、防疫、环保等,这本来是一个综合治理的问题,但只要是占道了,他们都甩给我们来管。”
“我们也不愿意激化矛盾,但很多问题不是城管一个部门能解决的。” 刘岩屹说。
事实上,沈河区相关部门在治理摊贩的问题上,也确实下了工夫。风雨坛街另一边的桃园街,就是从根子上改变思路的一个鲜明对比。
之前的桃园街,与对面的交叉路口并无二致。沈河区风雨坛街道城管科田兴红科长介绍说,在他多年的城管执法中,早期也都是“打砸抢”,经常发生队员被打或打伤人的事。
他一直在反思,既然打不掉,就要疏导。2009年4月,田兴红给桃园街上的业户们发了一封公开信,让他们到街道去开会,矛盾的双方一起坐下来商量怎么解决这个老大难问题。
经过几次会议,也经历几番争吵,40多个业户一致同意组织起来进行管理,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在田兴红的引导之下议定了规则:以“再就业市场”的名义,把原来的摊贩点规范起来,统一由街道出面按成本价制作推车,统一服装标识,统一进行体检,有健康证才能上岗,统一收取每月350元的管理费。
孙弋戈称,这种事情归街道管,据说滨河街道也尝试过这样管理,但有些小贩不愿交管理费,最后没有实施。
一位卖手套的摊主对记者表示:“我一个月都不一定能赚到300元钱,怎么交得起管理费?现在这样,只要不被城管抓去罚款,还能混口饭吃。”
于是,“猫捉老鼠”的游戏在风雨坛街和南乐郊路交叉路口继续上演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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