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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孙旭阳:暴力碎想 [打印本页]

作者: bridged    时间: 5-30-2011 17:56
标题: 孙旭阳:暴力碎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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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从科学还是哲学的最高层级看,暴力都不是一个好东西,它往往裹挟着人类的蒙昧 贪婪和凶残.通过剥夺同类的生命来解决同类间的问题.连动物界的鳄鱼和老虎都很少这么干 .从根子里.我厌恶暴力.如果有一悲悯的上帝.我想他也会厌恶
但圣经中上帝也多次大开杀戒.佛祖也跟着以霸力行世的金刚护法.从人类诞生起.社会形态从来都没完美过.至今甚至很难说正臻于完美.人类史至少有半部是放在暴力的温床上.那种以人类最高理性编织话语体系并用以评论人世的人.与其说是睿智.不如说是迂腐.什么都无法打造最优社会,理性最多让社会次优
暴力与政治如影随行.反对一切暴力的人最应该做的就是马上推翻眼前的政府.反暴力因此成为无政府主义理论基石之一.但很容易便可以看出.不加区别地反对暴力,实乃另一种乌托邦,一种精神传销,与邪教让人生病不吃药毫无区别
我请求反暴力的朋友.能否同时列举出自己支持的暴力类型.否则.你们便混淆了哲学神学与政治实务的区别.在这两个格子间随意跳跃,在讨论中获取两者的便利而规避了它们的短板.如果你是个佛教徒.那我无话可说.否则.请不要再自说自话
我不号召使用暴力维权.一个思考者急于给社会开药方.往往会陷自己于傻逼.个人选择上.如我是小杨的兄弟和老钱的子侄.我会夺去他们的尖刀引爆器.但这不妨碍我诚实地看待这两位的个人选择.即使该选择与我不同.甚至为我不愿见到.我没他们的经历.否定他们比与他们通感轻松容易得多
全球政府是最强大的暴力集团.所有权力及权利都是以暴力做后盾的.它们是否强大,都由掌握的暴力资源决定.自由主义往往对极权失效,原因即其绕开行政暴力,或对暴力束手,只好空谈心性与虎谋皮.国家应是契约组织,但并不都是,民主国家国民让度暴力给政府.独裁则是用暴力征服并控制国民
身怀利器.杀心自起.无论独裁还是民主.政府暴力都有滥用的天然冲动.民主国家可以利用制度设计尽量规避.而以暴力立国的独裁.则必须沿着暴力的道路走到黑.除非发生巨变.没有暴力资源的再分配.去实现制度的再规划.无疑痴心枉想.掌握优势暴力的圣人,这个真没有
独裁的本质,与其说是权力介入资源分配,还不如说是暴力.所以军警每次都成为社会冲突的底牌也是王牌.当暴力与权钱挂钩后.再想剔除.无疑于要把一个人血液抽光却承诺其还会活着.暴力主宰国家的后果不仅是通过法律体现其意志.更在于其不会也不必太受法律约束
暴力图景确实可怕.但真相不会因为可怕而躲着你,只有你躲它.暴力乱局的终结要么是持刀者向善,要么他们无力供养暴力,要么暴力实施的风险和阻力太大.最后一个:外界更强大暴力的介入.显然,被暴力者可以自主的.只有第三种途径
关于暴力的讨论,每次都因论者加了太多隐形的定状补而变得只剩口水乱溅.那么,恢复基本的是非观,一个被欺凌者所有和平手段都失效后,使用暴力手段,是不是一种自卫?如果我们承认公正至上,那么认栽沉默与暴力反抗,那一种更损害公正?如果你认为生命至上,那么你将如何劝说一个自觉生不如死的人?
暴力维权按钮一旦触发,争论其是否合理合法合算,已无意义。更重要的,是看其是否必须必然必将。当身体维权者生前讨不到法理,其死后以法理求之,似乎强人所难。那么,如果使用暴力,界限在哪里?答案很悲哀,因为他们面对一个暴力反抗意味着死亡的体系,所以他们也不会在乎对立面的生命。
如何判断无辜者?一个身体维权者不怕死,但很可能害怕被视作恐怖分子,因此他们都会选择针对特定对象施以暴力。但对手非富即贵,让他们的暴力在一定范围内(一座办公楼、一个办公室)很难锁定特定对象,造成变相恐怖袭击。一个伦理争议:大楼的保安如遇难是否无辜者,他多大程度能代表体制?
然而,至少保安是体制的维护者之一,可以确定。很多人讨论暴力问题时,很喜欢把无辜者的外延拉得足够大,保安是无辜者,科员是无辜者,甚至主事官员也是无辜者。如果都无辜的话,那么多钉子户的房子难道都是省部级以上领导拆的吗?极权社会非常依赖一米之内的近身暴力或暴力威胁,所有的不公几乎都与该暴力如影随形。这些暴力的实施者,大部分都是基层小官僚和临时工,但他们都有那种阿伦特所称“平庸的恶”,在极权体制下,人性恶与制度恶的合流,导致他们成为一个合法的犯罪团伙。这就大大缩小了无辜者的范围。实际上,除了去政府大楼办事的外单位人员或老百姓,很难有人称得上完全无辜——如果一个人袭击对象就为体制的话
梁启超曾说过:“昔人谓《左传》为相斫书,岂惟《左传》、若《二十四史》,真可谓地球上空前绝后之一大相斫书也。”我认为,学界对中国式暴力研究太少了,除了吴思等少数几人,太多的人都习惯于绕开暴力,凌空蹈虚地大做文明演进和制度改良的白日梦。太多聪明正义的人荒废到幻想上,甚至包括梁启超
以“以暴制暴”的循环律来指责弱者的暴力,是理智派惯用手法,也是最蠢的手法。此说混淆了个人暴力反抗与集体造反的界限,又假设集体造反会成功,而且成功后不行民主行独裁。这条逻辑链留白太多,过于孱弱,无法解释美国独立和伊拉克利比亚的政权更迭等现象。
论暴力的最大困难,在于必须给予现存暴力一个体面地位,假设其合法,否则就无法展开讨论,甚至会被捉将官里去。这样问题就出来了,暴力合法与否,与其来源于政权还是个人有多大关系?谁有资格做这个鉴定,这样的鉴定标准得到了多大比例国民的认可?如你依据现行法律,现行暴力遵守法律吗?
以暴制暴之后,是什么?很多人以此来指责暴力。《让子弹飞》中,姜文就给出了答案:“没有你(恶霸),对我很重要。”至于姜文如何打点后黄四郎的鹅城,会不会蜕变成新的四郎,似乎与眼前的战斗无关。大家在问这个问题前,不妨先问下自己:以命相搏的人,是否有政治动机,他们是在竞选吗?
只要权力缺乏制衡,就不存在暴力滥用的空白期。理智派所谓的动荡和和平,说白了就是他们一家一室的动荡和和平。推窗来看,邻居说不定正在被强拆,小贩说不定正在被殴打。能否将少数人的被暴力,纳入到整个社会和学界的暴力格局中?要知道,今天张三被暴力,明天很可能就是我们
“多少人的暴政”被很多人提及,成为反对暴力的另一个利器。其实,他们口中的“多数人的暴政”,其实是“暴政下的多数人”,民主是权力的分散,也是暴力的分散。即使选举有万般不是,一个人也不会傻逼到把票投给强拆自己的人,自发自主地跟着一群人去殴打一个帮他维权的民意代表
一个国家的文明底线,不是由仰望星空的政治家开记者会来维持,而是靠脚踏实地的身体维权者所敢于付出的血汗来守护。西方的游行示威,说白了还是以身体的存在和言语的表达,来展示自己的力量。乔治.奥威尔说,一旦大牲口们明白了自己的力量,人类将无法驾驭。其他社会的人,如何认识及展示力量呢?除了暴力
我反对将暴力维权者审美化崇高化,过于拔高其意义,是对他们的第二次欺凌。他们的决绝,映照了社会的堕落。每个人都应该为此而检讨,懦弱不羞耻,苟且也不是大罪,但以懦弱苟且冒充理智文明,就可耻了。现状是,几乎不见暴力维权者指责围观者的懦弱冷漠,却有太多围观者指责他们不够理性,悲哉
暴力维权是国家的病灶,不值得提倡,不值得赞扬,更没必要妖魔化。他们和我们一样曾经渴望过平安幸福,甚至更加迫切。主张以理性推动社会改良的人,和以性命施暴维权的人实乃殊途同归。不过,我个人预计日后暴力将大兴于天下,少数人贪婪横暴,却要整个民族付出代价,思之黯然。但也许,这是对我们奴性的惩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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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一路BBS yilubbs.com.[FROM: 71.58.0.0]

※ 修改:.bridged 于 May 30 21:56:12 修改本文.[FROM: 71.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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