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0年5月1日星期五晚,是这年的第一个春暖之夜。闹市区北水街(North Water Street)上的酒吧区,照例聚集了成百的学生,在那里狂饮啤酒。与往常不同的是,有人树起了反战标语,还有一些人手里拿着酒瓶,在街上聚集喊口号。刚开始气氛还算平和。巡逻的警车从那条街上经过了好几次,虽然每次都遭到学生们起哄,却也没有别的事发生。
按照美国的政府体制,有关控制骚乱、维护地方秩序的立法和执法事务,由各州及地方政府负责,而实施宪法第一和第十四修正案,确保它们所规定的个人自由权利和平等法律保护不遭破坏,则是联邦政府当仁不让的职责。肯大的枪杀,大有践踏学生公民权利之嫌。此案刚一发生,各界人士就呼吁联邦政府介入调查。5月 5日,五角大楼说,国防部不会调查枪击事件,因为国民警卫队不属于联邦政府管辖,而是由俄亥俄州指挥。俄州州长罗兹则表示,他已经打电话给联邦调查局局长埃德加.胡佛(J. Edgar Hoover),请求展开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