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浪费了40亿美元纳税人税款用于“救助”克莱斯勒后,该公司仍宣布即将破产。但这并非是按照《破产法》第十一章的规定章程申请破产保护,而是一个精心策划的企业破产,目的在于追加至少80亿美元的纳税人税款。与此同时,该公司55%的所有权将被移交至全美汽车工人联合会(United Auto Workers),另外35%卖于意大利菲亚特汽车公司,后者却无需支付一分钱。美国、加拿大的纳税人花了大笔的金钱,却仅仅得到剩余的10%股权。
这项提议引发了纳税人、债权人以及现有股东的一连串问题,也使得那些信任宪法的民众们感到不安。既然先前关于克莱斯勒脱困所需资金的种种预测无一正确,那么纳税人凭什么相信再追加80亿美元就能解决问题?为什么菲亚特仅凭一个承诺——在美国本地为克莱斯勒生产一种其急需的小型车型——而非现金,便可获得该公司如此大比例的所有权?读者应该知道的是,菲亚特公司过去连“最佳管理汽车企业”(Best-run Car Company)的边都沾不上,甚至在2003年、2004年的时候还需借助通用的力量度过难关。是的,的确是现在陷入困境的那个通用,该公司于此损失了20亿美元,而从某种程度上来讲,正是这20亿美元“成就”了通用的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