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 BBS
标题:
李剑芒:正确的质疑以及质疑次序
[打印本页]
作者:
bridged
时间:
3-9-2012 13:35
标题:
李剑芒:正确的质疑以及质疑次序
虽然我在《质疑方舟子/刘菊花》中学方舟子的质疑方式耍流氓,但在认真的情况下,我还是希望大家能遵守规则,不要胡乱的质疑!没有读过我这三篇“质疑权”文章的,我强烈希望你读一遍。读过的也不妨再读一遍。读完了,你再接着看我下面的文字。《何为质疑权》,《为什么要质疑》,《质疑谁》
方舟子目前面临两大质疑。夫人刘菊花的硕士论文造假,以及支撑方舟子打假的基金造假。如果你对方舟子发出质疑,那么我告诉你;回去再读一遍我的三篇《质疑权》文章。文章告诉你;你根本没有权利质疑方舟子!因为方舟子与你之间没有任何契约关系!那么质疑谁呢?按照什么次序质疑呢?我下面来谈谈这两个事情。
刘菊花的论文是不是造假,质疑谁呢?记住我第三篇里的话:“谁与你在这个问题上有契约关系,质疑谁!”。我那篇《质疑方舟子/刘菊花》是学方舟子的质疑方式耍流氓!因为我与方舟子/刘菊花之间没有任何契约关系。我没有权利质疑他们夫妇。正确质疑的第一步是质疑颁发硕士证书的机构;即社科院!为什么要权质疑社科院?因为他们是纳税人养活的,他们与纳税人之间的契约是保障对纳税人公平。
如果社科院认可举报,收回学位。这时人们可以质疑新华社。这个次序不可乱!因为新华社无权决定刘菊花是不是够硕士水平,它的判定要依赖与社科院的判定,没有社科院的判定新华社无法决策。如果社科院不受理这个指控,那么人们应该对着社科院质疑,千万别对着别人或别的机构发火,否则你啃错了树皮,无理取闹!
基金是不是造假,质疑谁呢?同样要尊重“谁与你在这个问题上有契约关系,质疑谁!”。基金是“何祚庥、郭正谊、袁钟、司马南”四个人发动的。他们在发动这个基金的时候许诺公众:“我们申明:将依据捐赠协议使用捐赠财产;公开帐目并接受监督。”。这就是契约;即他们允许公众监督!他们还说:“在社会团体筹备申请未获得批准前”,这也是契约;即他们将申请获得公权认可!总之,他们发布的那个《科技打假资金募集小组通报》就是与公众的契约!契约给了公众权利质疑他们的行为与契约相违。
可我为什么质疑彭剑呢?因为彭剑是他们的律师,是他们的代言人。我如果去质疑方舟子,那就啃错了树皮了,因为方舟子在表面上与这个基金没有关系。当然我也可以质疑“何祚庥、郭正谊、司马南”,但这些人已经不关心这个事情,我还是会被推到彭剑这里。再者彭剑自己也涉嫌不规范行为,在修改原始契约。
如果他们拒绝回答呢?那么就是质疑升级了!可惜我没有能力陪伴了,下一步就是直接质疑公权为什么不干预这种涉嫌违法的行为!为什么我不直接质疑公权呢?因为我没有那个权利,我一个荷兰公民与中国的公权之间啥契约也没有。我只能质疑到此,希望这些质疑能给其他中国公民继续质疑得到更多,更可信的信息。
欢迎光临 一路 BBS (http://www.yilubbs.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