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梁启超将自由与竞争之间建立起必然联系时,自由的主体已经发生了变化,个人已被放逐在自由王国之外了。他所理解的“竞争”不是“达尔文式的个人主义”竞争,而是他所称的“达尔文式的集体主义”竞争。用他的话说,他最为关注的竞争是他所称的国际间的竞争,即“外竞”,而不是指一个国家内的竞争,即“内竞”。当然,他在论述“外竞”时,也不能不顾及到“内竞”的价值。在他看来,一个群体内每个成员间的竞争可以增强个人的实力,并因此最终提高群体的实力。也就是说,“内竞”只不过是一种对付不可避免的外界和人类生存条件的工具而已。为了阐明这种群体主义的竞争观,梁启超对社会达尔文主义思想家颉德(Benjam in Kidd)的思想发生了兴趣。他赞同颉德的这一看法:一个充满生机的有机体竞争的目的不是自身的利益,而主要是为了它的种族求得未来共同的生存。梁启超认为,颉德的思想实质就是“不可不牺牲个人以利社会,不可不牺牲现在以利将来”。[7]也正是在这一点上,梁启超看到了自由权利的价值。通过对颉德的评价,梁启超对约翰.米尔和赫伯特.斯宾塞的达尔文式的个人主义进行了批判。[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