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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蒙:五个人的黑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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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ridged
时间:
4-16-2012 17:24
标题:
李蒙:五个人的黑社会
(发表于《民主与法制》杂志2012年第11期)
这是一个只有五个人的“史上人数最少黑社会”!
这是一个没有打伤一人,甚至没有与他人发生过一次肢体冲突的“史上最文明黑社会”!
这是一个只有一名组织者四名骨干成员的“史上最独特黑社会”!
这是一个主犯被判刑十三年、一人被判刑三年、三人被判刑两年半的“史上量刑最轻黑社会”!
五个人的黑社会
【取保候审的秦强、申宝武、崔磊(左起)接受记者采访,李蒙摄】
五个人的黑社会
█ 本刊记者 李 蒙
2012年3月17日,申宝武、秦强、崔磊取保候审的次日,三人接受了本刊记者的采访。他们因参加黑社会犯罪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均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半,三人均感委屈:“我们连架都没打过,骂人都不敢,怎么不知不觉地就参加黑社会了呢?”秦强曾在一审法庭上迷茫地问:“到底啥是黑社会啊?”
三人受雇于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的木材经纪商薛殿龙,秦强是薛殿龙的表弟,崔磊是薛殿龙的外甥。在吉林省检察院延边林区分院的起诉书中,这个黑社会团伙共六人,主犯是薛殿龙和他的姐姐薛殿秋,薛殿秋的排名还在薛殿龙之前,再加上申、秦、崔三人,以及薛殿龙手下的会计孙钦荣。但在吉林省延边州中级法院的一审判决书中,薛殿秋被从这个团伙中排除出去,团伙缩小为五个人。
非法拘禁情节轻微
1991年夏,在延边州从事木材销售生意的薛殿秋认识了天桥岭林业局制材厂厂长王雅范,很快两人成为好友。2003年5月,王雅范调任安图森林经营局局长,因当时林业局木材滞销,请薛殿秋来帮忙销售木材,薛殿秋来后忙不过来,又叫来了她的弟弟薛殿龙。木材销售旺季是每年11月到第二年春,薛殿秋在安图只干了一个冬天,就回到了延吉市,经营起网吧、酒店等生意,安图这边的木材生意全都由薛殿龙打理。那年她在安图的木材生意赔了30多万元,但她对弟弟说,“赔钱当初就想到了,第一年肯定是要赔的,但我跟王局长的关系好,要过来帮他的忙。你坚持做下去,往后肯定赚钱。”
薛殿龙雇佣了会计孙钦荣,后来又相继雇佣了申宝武、秦强、崔磊。2009年5月,王雅范调任八家子林业局局长,薛殿龙也停止了在安图的木材生意,来到八家子。薛家亲属认为,正是因为到八家子后,与当地经营木材生意的人在利益上产生冲突,厄运才开始了……
2009年2月27日,因买木材的客户王桂芳拖欠薛殿龙260多万元木材款,薛殿龙打电话给王桂芳,让他来一趟。王桂芳开车来到安图,当晚在薛殿龙家留宿。秦强开着王桂芳的捷达车出去办事,王桂芳不停地打电话向亲友筹款还债,直到半夜。第二天下午三时,王桂芳筹集到18万元并汇到薛殿龙的账户。下午六时,王桂芳离开安图。
2009年6月30日,薛殿龙为索要欠款,跑到和龙县找到王桂芳,两人一起打出租车到延吉,薛殿龙将王桂芳带到乐达小区一车库内,让王桂芳在车库内好好反省反省,让申宝武看着他。第二天清晨8时许,延吉市建工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将王桂芳解救出来。王桂芳向警方表示,不追究薛殿龙等人。在民警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
离开派出所后,薛殿龙让申宝武、崔磊带着王桂芳住到查尔斯宾馆305房间。此后20多天,王桂芳一直住在宾馆内,申宝武、崔磊轮流看着他。王桂芳可以随便打电话,可以离开宾馆到外面就餐、唱KTV、跳舞,只是一直有申宝武或崔磊陪同。后来有人告诉薛殿龙,这样做可能违法,薛殿龙有些紧张,让申宝武花1500多元给王桂芳买了身新衣服,又让王桂芳写“还款保证书”,其中写有王桂芳自愿呆在宾馆、没有被限制人身自由的话。王桂芳四处打电话筹款还债,后来其父从上海给薛殿龙汇来10万元,其他人汇来15万元。在汇来25万元后,王桂芳经薛殿龙同意,自行离开宾馆,离开了延吉。
这就是“非法拘禁”的全过程。秦强、申宝武等人说,如果不是在警方那里留下了记录,王桂芳根本无意追究薛殿龙等人的责任。6月底的这次非法拘禁,秦强没有参加,2月底的那一次,他只不过当晚开过王桂芳的车,当时还经王桂芳本人同意,“车钥匙都是他给我的,第二天就将车还给他了。”
秦强在一审开庭时说,侦查员当初讯问他时,曾这样开导他:“给你打个比方,你走在马路上看到有人在往车里搬东西,这人其实是小偷,但你不知道,你出于好心,搭把手,帮他把东西搬上了车。你是不知道他偷东西,但你蹚浑水了,就等于你也偷了东西。”此言一出,庭审现场哗然。
五个人的黑社会
【贮木场内的木材】
非法经营还是中介经纪?
这个情节轻微的非法拘禁案,后来怎么发展成为黑社会案呢?警方对薛殿秋的《提请批准逮捕书》上记述,“2009年9月3日,延边森林公安局接到吉林省公安厅批转的国家打黑办群众举报信函称:延吉市居民薛殿龙在安图林区辖区内有非法拘禁、非法持有毒品、盗伐林木、盗窃林木。延边森林公安局接到举报后经审查,分别于2009年9月7日、10月4日对薛殿龙等人非法拘禁案、非法经营案,决定立案进行侦查,先后将犯罪嫌疑人薛殿龙、秦强、申宝武、孙钦荣、崔磊抓获归案。……在侦查过程中,我局发现犯罪嫌疑人薛殿龙、孙钦荣与犯罪嫌疑人薛殿秋涉嫌共同非法经营木材犯罪行为。”
公检法人员都说,这个案子是“戴帽”下来的。“秦强们”不明白,“戴帽”是什么意思,是不是“黑社会”的帽子从一开始就戴上了? 9月16日拘留秦强等人时,警察边出示证件边说:“吉林省打黑办的。”
据薛殿龙会见律师及当庭供述,2009年9月15日到9月30日,他被关押在大兴沟刑警队一个废弃的看守所内(薛殿秋、孙钦荣、申宝武、秦强、崔磊也都在此被关押过),遭受刑讯逼供。被脱光衣服绑在水房的铁凳子上,每天晚上浇凉水;将成管的辣椒根挤入口鼻内;用红蓝铅笔夹手指,(这与薛殿秋所述遭受刑讯逼供的地点、方式相吻合)要薛殿龙承认自己是黑社会,是非法经营。
记者在当地林区走访调查发现,薛家姐弟俩做的木材生意,在当地被称作“对缝”,他们其实就是木材销售经纪人。薛家姐弟为前来买木材的客户提供中介经纪服务,办各种手续,然后向客户收取一定的劳务报酬。并不是林业局将木材先卖给薛殿龙,薛殿龙再倒卖给客户,而是林业局直接将木材卖给客户,薛殿龙只不过在中间“跑手续”,赚取中介差价。客户都是与林业局直接签木材销售合同,薛殿龙并不与客户签合同。客户的木材款,也进到林业局账户,而不是薛殿龙的私人账户。
类似薛家姐弟这样提供木材经纪服务进行“对缝”的人,在延边州、吉林省、整个长白山地区乃至全国的木材销售市场都普遍存在,几乎都没有取得木材经营许可证。但一审判决书认定薛殿秋、薛殿龙等人犯非法经营罪的主要理由,就是没有取得木材经营许可证。
不具法定四特征的黑社会
根据《刑法》规定,黑社会性质组织应具备四个特征:(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张青松律师说,只要有一个特征不符合,就不构成黑社会罪,而本案连一个符合的特征都没有!
申宝武、秦强、崔磊告诉记者,他们只是根据木材生意的需要来为薛殿龙打工,与薛殿龙之间的关系是因经济行为产生的雇佣关系,从来没想到过薛殿龙还有什么黑社会组织,更不可能加入什么黑社会。薛殿龙每月给他们发1000元工资,这么少的钱,他们居然肯干黑社会的活?判决书说他们三个都是“骨干成员”,那非骨干成员呢?一个也没有。
三人从事的,都是木材的装运协助工作,也从未与任何人发生过冲突。薛殿龙对他们的要求是,对待客户要有礼貌,最大程度地为客户提供方便,满足客户对木材方面的要求,无论吃饭还是唱歌,绝不能让客户花钱;在贮木场区内不要和职工发生冲突,有什么事必须向他报告然后由他出面解决。此外,没什么别的纪律。
起诉书指控薛殿龙为排挤竞争对手,安排卡车多次堵路、堵塄,阻止安图亚盛木业、安图林工木业有限公司等客户的运材车辆正常通行,垄断了安图贮木场的木材销售。而记者采访了多位贮木场的职工和运输木材的司机,一些人的印象中没有发生过堵车堵塄的事,另一部分人的印象中,是在五六年前发生过一次,具体时间已记不清。是薛殿龙这边的司机“宋老二”和车光浩(化名,另一位在安图贮木场做“对缝”生意的木材经纪人)那边的一个司机,因为都在装运木材,时间有先后,发生了堵路的情况,两人有一些口角。后来,贮木场把薛殿龙和车光浩都叫过去,让两人协调处理,很快就将事情平息下来。许多人都说,并不是薛殿龙指使司机去堵路,而是司机之间因客观原因产生了矛盾,但也就是一场口角,并且很快就平息了。
一位司机说,薛殿龙和车光浩二人即使有矛盾,也不可能堵路。因为他们都是帮林业局卖木材的,而且都是大户,路堵起来,所有的木材都运不出去,岂不是在耽误自家的生意?谁的份额越大,谁的损失就越大。他们都希望自己的客户越多越好,木材卖得越多越好,不及时把木材运走,就会得罪客户,这种事情他们怎么会干?
记者仔细研读了64页的一审判决书,只是看到“多次堵路堵塄”的说法,但没有找到一处具体的堵路堵塄的时间、人物、事件经过的记述。
那几年在安图贮木场,薛殿龙经受卖出的木材约占50-60%,车光浩约占20%左右,其他为散户,薛殿龙并没有垄断全部木材销售。一位职工说,那几年贮木场主要就靠薛殿龙和车光浩这两个“对缝”大户往外卖木材,客户都是冲他们来的,谁能帮林业局卖出更多的木材,取决于谁手里的客户有多少,尤其是下大订单的客户有多少,而在贮木场内互相斗互相使坏,是没有意义的。因为木材的价格是延边州林业局定的,王雅范只是安图的局长,决定不了木材价格。不能控制木材价格,垄断一个贮木场,没有什么意义。这就像垄断一个菜市场,决定不了白菜的价格一样。木材全州全省全国都卖,并非只有安图有,客户如果在安图受到冷遇,哪怕是一点小小的不痛快,也会转身就走,去别的地方购买木材,薛殿龙能垄断个啥?
至于说安图森林经营局下属的安图亚盛木业公司、安图林工木业公司因为薛殿龙的垄断而购买不到木材,造成停工停产,最后倒闭,则更是笑谈。安图森林经营局自己下属的企业如果想买木材,根本不需要通过薛殿龙。两个企业的经营效益,取决于产品的销路,而不可能取决于原材料,怎么能赖薛殿龙呢?
五个人的黑社会
【查尔斯宾馆】
是揽储还是行贿数
在一审判决中,薛殿秋被从黑社会团伙里剔除了,因为她在安图仅干了一个冬天的木材生意,而且她根本没有参与非法拘禁,但她却因非法经营罪和行贿罪被判刑九年,并处罚金10005000元。她的上千万财产已经被罚没充公,包括全部存款、四五处房产、多辆高级轿车。薛家亲友看到被罚没的轿车在延吉街头不时出没,感慨良多。
对于薛殿秋行贿罪的事实,一审判决书认定为:薛殿秋为感谢安图森林经营局局长王雅范在其木材生意上提供的庇护和创造便利条件,多次向王雅范行贿,总计人民币634万元,而且其供述向王雅范行贿的时间、次数、金额与王雅范的供述相吻合。王雅范的妹妹王雅莉亦证实曾用薛殿秋的名字为哥哥王雅范存过款。
一审判决书认定,2003年到2009年5月间,被告人薛殿龙、薛殿秋在非法经营木材中获取违法利润1000万元。判决书还认定,薛殿秋是王雅范的情人。一般都是官员给情人买房买车,送钱送卡,送高档奢侈品,而本案中的情人反其道而行之,向官员行贿600多万。
在多册卷宗中,还记述薛殿秋、薛殿龙利用在安图经营木材的非法所得,为薛殿秋在延吉开网吧、宾馆提供启动资金、支付装修费、购买电脑等物品,每笔都是上百万、几十万,两人买房产多达七八处,买高档车六辆,薛殿龙还长年吸毒,等等。同时还记述,薛殿龙还未收回的木材款也达三四百万,再加上判决书认定的行贿款634万元,这个账谁能算得明白?按照判决书的说法,薛殿秋又献身,又送钱,赔本赚吆喝,还让弟弟跟着白忙活,如今还惹上倾家荡产的弥天大祸,图的是啥?
薛殿秋在一审开庭时不承认行贿罪,她说,王雅范的妹妹王雅莉是春阳储蓄所的储蓄员,薛殿秋将自己的钱转存到王雅莉所在的储蓄所,只是为了帮助王雅莉揽储。存单上全是薛殿秋的名字,这些钱仍归薛殿秋所有,并非行贿款。
薛殿秋当庭回忆,审讯她的时候,侦查人员先让她看王雅范的讯问笔录,看王雅范的讯问录像,告诉她王雅范已经承认受贿,只要她也承认了,就能让王雅范出去看病,否则他的心脏病那么严重,可能有生命危险。诱供不成,便对她刑讯逼供。薛殿秋说,2009年10月4日晚,在大兴沟那个废弃的看守所室外,她被脱掉衣服,浇自来水。当时的气温在零下五度左右,自来水冰凉刺骨。
公诉人称,所谓刑讯逼供只是薛殿秋等人单方面的说法,难以证实。但被抓捕前身体健康、体检合格的薛殿秋,一审开庭时却因腰部受损无法站立,由两名女警从囚车中架住胳膊提上被告席,她的右眼视力下降,右耳已聋。
2009年12月12日,薛殿秋在汪清看守所上吊自杀,后经抢救脱离生命危险。在遗书中,她说自己对不起王雅范了,嘱咐亲属,要不惜一切代价去救王雅范,如果网吧、宾馆不被没收还能经营,要把五年内的经营所得全部补偿王雅范家和原安图贮木场受此案牵连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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