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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该为暴雨中司机之死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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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ridged
时间:
7-27-2012 22:42
标题:
谁该为暴雨中司机之死负责
谁该为暴雨中司机之死负责
“7·21”北京暴雨,造成的损失迄今难以全面评估,而当局在预警、抗灾等方面暴露出的混乱已让民众看在眼里。在这场雨中,最让人关注、也最让人不解的,莫过于广渠门铁道桥下被困司机丁志健之死。…[详细]
丁志健之死让人不解,是因为人们很难想象,在急速现代化的中国,在首都北京,在二环内的一条大马路上,一个被困司机居然在报警三小时后,才被救出来,而终告不治溺亡。人们不禁要问,除去丁志健自身的原因,谁还需要为司机之死负责?谁来为、又怎样为灾难中的人祸因素负责?
广渠门铁道桥下消防员在救援
2012-07-26 第 2137 期今日话题
是天灾,更是人祸
遗孀捧着丁志健遗像
丁志健遇难经过还原
据报道,“7·21”当晚7点半左右,丁志健告别朋友,驾驶着自家的黑色现代途胜SUV,自西向东,沿两广路经广渠门方向返家。而广渠门附近的气象记录显示,7月21日当天,铁路桥降雨量达到196毫米,其中恰恰140毫米的降雨高密度集中于晚6点至9点时段。7点40分左右,丁志健沿主路行驶到广渠门铁路桥下,由于立交桥底为下凹设计,雨水在此聚积,车辆迅速被水围困。丁志健发现车门无法打开,打110不通,于是向妻子打电话求助。妻子打电话给110、120,不是打不通,则是说不管。
近8点,丁志健再次给妻子打电话说求救。其妻拿着锤子和邻居一起往铁路桥赶,期间继续拨打110,联系到派出所时,派出所却反馈事发地没有车。丁志健妻子称,当其最终赶到现场后,不停地求现场的交警赶紧进去救人,但交警回复却说不归他们管,要去找消防。
据丁志健妻子的说法,消防人员开始时也并没有按她所说在主路上搜救,仅有一个围观小伙子试图游往深处救人,因水势无奈返回。当她和围观群众一再求援后,在求救信号发出的两个多小时之后,丁志健的途胜才被消防人员拉出来。多番抢救后,丁志健不治身亡。…[详细]
遇难三人祸:自救意识不足、排水措施不力、救援不及时
除去天灾的因素外,丁志健遇难的第一大原因应该还是自救意识不足。在危险来临的时刻,他没有在能够逃生的时候第一时间离开车辆,也未能在非常时刻采取非常措施破开车窗逃生。如何在这种紧要关头逃生,成为这几日人们恶补的知识,自救意识不足的人,绝对不只丁志健一个。
而丁志健的不幸之处在于,一个自救意识不足的开车新手,在北京二环内的大马路上,居然遇上了他怎么也想象不到的,深达两米的积水。人们不禁要问,在立交桥底这种凹陷的位置,排水设施为何不起一点作用?原来,在暴雨之下,离铁道桥不远的排水出口护城河水位高涨,水排入护城河再回流至泵站,泵站再将水排入护城河,形成死循环,整个排水设施没有起到任何作用。
显然,这是立交桥排水方案设计出现了问题,标准过低,应付不了这么大的暴雨。如果说,标准过低是因为排水设施始于上世纪80年代,不好改动,还情有可原的话。那么,在两三年前泵站出现过倒灌问题,并造成积水的情况下,在如今暴雨之时周围却仍然无任何警示标识、也没有交警疏通,就是完全不可原谅的人祸了。
造成丁志健之死最直接的人祸,还是救援不力。从丁志健打不通110起,救援行动就一直在被延后。在寸秒寸金的时刻,紧急电话打不通反映出整个城市的应急救援系统没能经受住考验。
而最让人感到可怕的是,据丁志健妻子反映,现场消防员在其“一再说丁志健是在主路上时,他们依旧在辅路上面无动于衷,真的是一动不动”,“听说有领导来了,他们才下水救人”。人民消防,真的是这样的吗?…[详细]
救援过程质疑:是否真的是迅速救人?
7月25日早上,北京消防官方发布了一条消息,特意说明了“7·21”广渠门铁路桥下积水事故抢险救援的情况。这条消息意在说明事故当晚北京消防员已经做得足够好——在广渠门铁道桥下抢救了一个女子,破拆了好几辆车,并对黑色途胜进行了多番拉网式搜索。但并未直接回应丁志健妻子所说“一动不动”、“听说有领导来了,他们才下水救人”的说法。
消防员们是英勇救灾,还是如丁志健妻子所说“做给领导看”,并无更多的佐证。然而即便从这份缺少时间说明的模糊声明来看,也能发现不少问题——比如,既然明知被困人员是在途胜车里,为何还要先破拆另外两辆车,而不是继续寻找目标车辆?比如,虽然广渠门铁道桥已然汪洋一片,但行车的主路位置不会改变,是否真需要拉网式搜索那么多次才能找到当事车辆?
“迅速救人”不是自己说给自己就可以了,北京消防当局有必要回应死者家属和网友的疑问——尤其是在事发地附近有3个摄像头,而当晚救援录像却没能保存的情况下。…[详细]
两难困境:救援者的命与被救者的命
消防员在救灾
交警可以说“不归他们管”吗?不行
在丁志健等待救援的这几个小时内,一个引发争议的做法是,当丁志健妻子“不停地求现场的交警赶紧进去救人”时,交警回复说“不归他们管,要去找消防”。
交警是否真的说过“不归他们管”,目前也没有更多的佐证。但显然的事实是,交警确实没有去救丁志健。这是否真的“不归他们管”呢?
按《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人民警察应当积极参加抢险救灾和社会公益工作。”交警也是人民警察,毫无疑问应当履行抢险救灾的义务。如果真说了“不归他们管”,有很大的“行政不作为”的嫌疑。而且,在过往的报道中,交警把救助交通事故受害者作为理所当然的报道,比比皆是。所以,交警如果真做了这种表态,无疑是错误的。…[详细]
然而,在没有相关技能又没有装备的情况下,很难苛责交警
但是,假如这位交警并不具备救人相关的技能和装备,我们也很难苛责交警不去救人。毕竟,在当时那种情况下,救人是要冒很大风险的。即使交警有救人的义务和职责,也不可能硬要他在没有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强行救人。
而且,即便是有救人职责的消防员,在未能确保足够安全的情况下,也不可能强行要求他们“冒死”去进行抢救。消防员是用纳税人的钱养着的,但这并不是说他们就有义务“以命换命”地救助纳税人。只能说,这些具有专业技能和设备的公职人员,需要为他们的工作冒一定程度的风险。
在广渠门铁路桥下,这些交警和消防员是否不够“冒死”,是否没尽到自己的职责,需要结合当时的具体环境综合评价。
但一味宣传“大爱无疆”“奋不顾身”,自然让人真的认为救灾人员不怕死
然而,每逢灾难发生。我们的宣传工作者便一味宣扬抢险队员们“大爱无疆”“奋不顾身”,总是把救灾人员的英勇事迹反复拿出来歌颂,难免就会让老百姓认为救灾人员真的不怕死,认为救灾人员“冒死救人”是理所当然。
而一旦在危急关头消防员们并未表现出这种“大无畏”的精神,就引来许多质疑了——你消防员们明明有时间拉安全绳做足保护措施,凭什么又在宣传稿里反复称“冒着生命危险”?“冒着生命危险”却又花了仅三个小时才把人救出,还没能抢救成功,这自然会加剧人们对消防员本次救援的非议和诟病。…[详细]
摆脱困境,用“职业反思”来代替“大爱无疆”
广渠门铁道桥下还会重演悲剧吗
中国消防员,实在太年轻了
这次广渠门桥救援之所以引发非议,根本问题还是在于,中国的消防队伍不够职业。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除完成火灾扑救任务外,消防部队还要积极参加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18项社会抢险救援任务,包括:危险化学品泄漏、道路交通事故、地震及其次生灾害等等。显然,这些救援任务是需要非常专业和复杂的培训的。
然而,中国的职业消防员很少,大部分消防员实际上都是消防兵,部队编制。而据调查,中国消防员年龄最小仅16岁,最大一般不超过40岁,平均年龄仅有21岁左右。而且,大部分消防员的服役生涯都很短,平均在役年份仅有2、3年,学历以高中为主。这样的消防队伍,是非常缺乏经验的,其职业素养也值得怀疑。
而美国的消防员,平均年龄在四十多岁,甚至还有平均年龄为70岁老年消防队,不仅经验丰富,而且具有很高的职业素养,能够面临各种复杂和突发的情况,职业待遇也比较高。…[详细]
救灾得力与否,需要公开检讨反思
中国的救灾工作,在救灾结束后,不是宣称救灾有多么奋勇,就是多么大爱无疆,警民军民鱼水情。在可以公开看到的消防刊物上,“救灾报道”几乎从来都是从一个胜利走向另一个胜利——几乎所有的大型救援行动都被如此宣传,最典型的如王家岭矿难,甚至十几年前的克拉玛依大火也在宣传救援工作做得有多么好。然而,却几乎没有一篇报道或者论文分析,在每一次的救灾过程中,消防官兵们是否犯过哪些错误,是否没有全力以赴。
这显然是不足以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疑问的。这起对广渠门铁道桥下被困司机的失败救援,北京消防当局需要回答人们的疑问。
有人在事后提议,丁志健妻子在报警时应声称困在车里的还有美国友人,这样丁志健或许就得救了——这条建议得到了网友们一致赞许。不知这样的嘲讽能否真正地刺激到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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