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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钟锦化:法官的出走 [打印本页]

作者: bridged    时间: 10-17-2012 17:44
标题: 钟锦化:法官的出走
《法官的出走》           (2012-10-10 17:20:22)转载▼
标签: 杂谈       


钟锦化按:《南风窗》记者叶竹盛写的一篇文章,讲述三名前法官:康冬辉(化名)、邱旭瑜和俺的出走心路历程。看了后,感觉邱旭瑜最悲催,康冬辉第二,俺算是最“幸福”的。我一直认为:法官若没有审判的独立,人格的自由和独立,以及制度的保障,其实都不能算真正的“法官”,无非就是俗话所说的“工具”。但法官的独立,也不可能天上掉馅饼,需要法官群体自身的不懈努力和抗争!

      法官的出走
    来源:《南风窗》第21期  记者:叶竹盛

三位法官出走法院的过程,从本质上讲,也是他们理想幻灭的过程。
一个月前,担任了10年法官的康冬辉(化名)辞掉了稳定的法院工作,踏上国际航班,开始了一段前程未知的留学之旅;
5年前的5月份,钟锦化放弃了近15年的法院生涯,从审判台上威严的法官,摇身一变成为公司谈判桌前侃侃而谈的律师;
15年前的一天,邱旭瑜也改变了人生轨迹,离开工作了12年的审判岗位,走南闯北,最终循着“自由的气息”扎根深圳。
三位不同时期出走法院的前法官,只是中国法院人才流失大潮的缩影。据不完全统计,2000至2005年,除退休和调动外,中国各级法院共有14000余人离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11年发布的数据,仅2008至2010年期间,全国基层法院共流失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8781人。除了下决心离开法院的众多法官以外,在职法官中“军心不稳”的也大有人在。朱雁曾对所供职的江苏一基层法院的法官作调查,“常有或有时有”跳槽转行念头的比例达90%。
在成熟的法治国家,法官享有崇高的社会美誉,工资待遇优厚,因此法官一般是这些国家流动性最小的职业之一。经典政治学理论中,法院是政治结构中的稳定器,是“危险性最小的部门”。当法官不热爱自己的职业,随时准备出走法院之时,法院还能否发挥应有的稳定功能呢?本刊记者走访了多位“前法官”,他们分别于不同年代供职于不同法院,但是他们“出走”前后的心路历程竟然惊人地相似,或许可以通过他们的故事,管窥转型中国的法官出走之路。

“一切都变了”
1985年进入法院后的最初几年,邱旭瑜感觉最充实,工作也最舒心。当时他在乡下法庭工作,天天和农民打交道。“那时候和老百姓、村干部之间的关系,真的可以说是朋友关系。”多年后的今天,他对当时办过的很多案子都还历历在目。“记得有一个案子,夫妻双方闹矛盾,为了调解,我三更半夜骑一个自行车,两个村子之间来回跑,去双方家里做工作。等晚上到家都已经11点了,当时的农村,黑不隆冬的,什么都看不见。”
工作虽然辛苦,但邱旭瑜很享受那时老百姓对法官的信任,“他们都很愿意服从法院的调解和判决。”当时到村里办事,一般就是在村干部家炒几个菜,喝点小酒,法官们的确就是一心为群众、乡镇企业解决问题,“就算是送个白菜我们也不收,更不用说其他东西了。”
“很快一切都变了!”邱旭瑜从干部、企业接待法官的规格上感受到了风气的转变。“烟抽得越来越好,酒也喝得越来越好,从几块钱的酒到泸州老窖,2000年以后基本上就是五粮液、茅台”。法官办案变得不那么纯粹,不论是法院还是法官个人,都开始考虑自身利益问题了。
1994年,邱旭瑜调到经济法庭,“法官要出去拉案子,凭每年收取的诉讼费发奖金。”当时法院住房紧张,他所在法院默认了职工集资建房的做法,大家开始设法搞钱,为自己解决房子问题,“大家胃口越来越大,风气开始越变越坏。”从1992年开始做律师的斯伟江也有类似的观感:“那时我真心认为冤案极少”。
风气虽然转变了,邱旭瑜自认为还是比较“正”,但是他经办的一些案子却受到了领导干预,最终闹出了很荒唐的结果。1995年前后,当地一家乡镇企业违约,发出的货不合格,其生意伙伴是家外地企业,对方要求重新发货。邱旭瑜作为主审法官,参与调解,已经说服了双方,由外地企业先押一笔钱到法院账户,本地企业发出合格货物后,再从法院提取抵押的现金。但是那边货物还没有验收,一个法院领导未通过邱旭瑜就批条子把这笔钱转给本地企业了,这让他非常恼火,因此萌生了离开法院的念头。
办了几个类似的案子之后,邱旭瑜感到很郁闷,领导也因此常给他“穿小鞋”,终于到1997年,他走出了法院大门,先是在银行从事法务工作,最后在深圳成了律所合伙人。

妥协与底线
邱旭瑜离开法院的第二年,康冬辉才入读法学院。四年毕业后,他考入了沿海某经济发达城市的基层法院。带着法学院毕业生的理想主义跨入法院,康冬辉却很快发现法官并不是他所想象的那样一支高素质的队伍。“有些是从工厂过来的,有些学审计,很多没有过什么考试,直接招工就进来了,或者就是内部组织一个考试。”
尽管如此,康冬辉依然怀抱理想,他到处调研,了解所在行政区的情况,经常拉着同事讨论学术问题,同样一份判决书,别人写三页,他却可能写到七八页。他的目标是成为一个精英型的法官。“那时候我觉得我可能会在法院做一辈子。”
然而仅仅两年后,“一辈子做法官”的念头就烟消云散了。那时有一个表现优秀的同事没有评上法官,另外一个各方面条件都明显不如他的人反而评上了。受过多年的法学教育,康冬辉说:“我们对不公平的容忍程度比较低。”在职称评选这么重要的问题上,法院内部尚不能保证公平,这让他一直秉持的信念崩塌了,也萌生去意。
此后发生的一个让他感受到“羞辱”的案件,彻底浇灭了康冬辉最后一点幻想。当时刚成为审判员不久,他受指派主审一件“明显是有罪”的小案,“最多也就判个两三年。”但被告不想坐牢,到处找关系,受害人也在找关系。最后领导要求判无罪,连上级法院都已经协调好了。“我是新法官,没有任何背景。出了事把我推出去,没事的话他们收钱。”刚开始他还和领导据理力争,希望能够严格依法判决,最终还是没有顶住压力。
“这个案子就算我判有罪,上诉时肯定也会被改判。既然结果都一样,我就只好按领导意思判了。”康冬辉向现实低头了,但随后发生了更过分的一幕。案子当庭判决无罪后,领导竟然把他和被告一起拉到小房间里,让他和被告握手。“被告还穿着看守所的衣服,我是一个法官,穿着法袍,让我和他握手,我觉得这是一个耻辱,心里一直在暗骂,但没有任何办法。”
一再妥协之后,他最终还是下定决心离开法院,选择了继续读书。“我有自己的底线,如果实在没办法,有罪的人判无罪可以,但是无罪的人绝对不能判有罪。那样的话,我宁可立刻辞职。”
像康冬辉一样,从萌生辞职想法到最终出走,钟锦化也经历了几年缓冲。1994年他进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从书记员一路做到审判长。至今仍令他觉得自豪的是,他在法官任上办过的400多件刑事案件、500多件民商事案件中,保持着当事人“零投诉”的记录。但这种自豪感却被职业环境带来的负面情绪抵消掉了。“按理说,法院是最应该讲究公平公正的。但现实生活却让我实实在在感觉到并非如此,比如说职级评定、岗位竞争,很难看到既无‘背景’又无经济实力的人能够入围上岗。领导们总是有办法把你刷下来,而让‘需要的人’上去。”
尽管身处不同年代、供职于不同法院,邱旭瑜和康冬辉同样也有这样的感觉,这种感觉甚至是促使他们出走法院的一个主要原因。在康冬辉看来,根本原因在于,目前体制赋予领导一种“合法伤害权”,下属无法做出任何反抗。即使反抗了,结果也往往比较惨烈。邱旭瑜在萌生去意之后,决定破釜沉舟,联合同事,向纪检投诉法院领导。经调查,法院正副院长全部被调离岗位,但邱本人也受到了警告处分。这种结果令他心灰意冷。
邱旭瑜也像康冬辉一样谈到了底线,“底线是人活的资本,人应该站着活,让你跪着活,你肯定受不了,有些人不愿意打破底线,这是与生俱来的。

离开之后
在他们所处的环境之下,坚守底线成了最高美德,但在他们心目中,都存在一个关于“真正的法官”的意象。在康冬辉看来,“现在的法官其实很不像法官,没有职业的尊荣感。当事人随便可以对你发火。”一方面,司法的公信力在下降,暴露出来的司法腐败,打击了公众对法官的信任度;另一方面,在稳定压倒一切的政策之下,法官有时不得不抛开法律上的对错,想尽办法讨好当事人,摆平事情。
“如果有人去上访,经办法官还要负责去把人领回来。有一次一个同事的当事人不服判决结果,到处上访,这个同事跑到他家里做工作,在其他城市,跑了二十多趟,就为了这个只有几万块钱的案子,钱都花了上百万。”
“这种体制下,你很难做一个真正的法官。”邱旭瑜说,“以前很多法官是从部队过来的,他们还好,虽然专业性不够,但纪律性比较强。还有很多是招干进来的,有些办案就很随便,把不良风气带进法院。现在的新法官主要是大学生直接招进来的,他们没什么社会经验,用自己残缺的心灵去看待纠纷。用破镜子找出来的世界还是破的。”
尽管已经离开法院,他们还是倾向于站在法官的立场思考和发言。 钟锦化说法官生涯让他“看问题看社会更加客观、淡定。”成为律师后,他既不认同“律师腐蚀了法官”,也不支持“法官逼坏了律师”。在他看来,法官和律师是一根藤上两个瓜,应该保持正常的沟通与交往,共同追求和维护社会正义。
现在已经是律师的钟锦化还沉浸在法官角色中。在10多年法官生涯中,他判决了1000多人,其中不少是判处死刑。钟锦化正在计划准备回访当事人或者他们的家属。“我有责任对我‘制造’或者参与‘制造’的‘产品’质量负责到底。”
不久前,经常活跃在网络和媒体上的法学教授何兵发了这么一条微博,痛斥两份“黑了心的判决”,激愤地表示“正义已不在当下”。已经脱下法袍,坐在异国他乡大学课堂里的康冬辉看到后愤愤不平,回复说:“客观讲,沿海经济发达地区法院公正审判的比例还是挺高的,不少年轻法官还是怀揣着法治理想在凭良心办案。……何教授讲好你的课就行了,司法改革领域不是谁都能插一脚的。”
康冬辉对他这一代法官充满乐观期待:“像我们受过法学院教育的,最基本还算是有一种读书人的风骨,还是有底线,和以前的有区别。这样一班年轻人不好管,法官受《法官法》保护,要清出去很难,又不犯法,如果不听话,领导还真没办法。他们可能会带来改变。”
康冬辉离职时,并没有考虑太多现实问题。为了出国留学,他要放弃的东西很多,最直接的就是“还算不错”的工资待遇。“一年近20万工资,还有公费医疗等各种福利,退休后一年也可以拿十几万,一辞职,全没了。”
邱旭瑜离职时,很少有法官主动辞职,“那时候不像现在机会那么多,没有现在自由。”不过对于那些在体制内准备离职的法官朋友们,他现在倒不建议他们走出来了。打拼了十几年后,邱旭瑜变得更现实:“在体制内实现不了的目标和理想,想通过当律师去实现,太不现实了。”
2007年,重庆市三中院在其下属法院间做过一个调查,其中一个结论是,“法院人才流失的总体趋势,是人才素质越高,流失量越大。”就像邱旭瑜所说,虽然很多人胸怀理想,但现在的法院不是实现这些理想的地方。三位法官出走法院的过程,从本质上讲,也是他们理想幻灭的过程。
一面是急剧的人才流失,一面是法院“案多人少”的窘迫局面,最高人民法院已经意识到这一困境,频频下文要求解决好法官离职的问题。最高院连续几年发布的《人民法院工作要点》中,均提到要妥善解决法院人才流失问题。2011年6月,最高院发布《全国法院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其中提到要“建立有利于留住人才、吸引人才的良好机制”。
对于重返法院的可能性,邱旭瑜平淡地说:“一辈子都回不去了”。如有可能,康冬辉则愿意留学归国后到最高院工作,“可以做些推动司法改革的事情。”钟锦化依然期待能够重新穿上法官袍,如果有一天“法官能真正做到‘独立’,包括审判工作独立、人格自由独立,都有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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