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老算是其中错误少的。他反对建经济适用房的理由[4],我认为经济学上是成立的[2]。否则会破坏市场价值,出现“双轨制”,必然成为政府贪污腐败和操纵民众的权力来源。
廉租房则这个问题相对不那么严重,但是依然会有类似的问题。这从荷兰的廉租房制度可以看出来。排队要等3 年才能等到,因为排队的人太多了。许多人为了省钱或者赚点钱,租下廉租房(荷兰叫做 social housing),然后再分间出租给其他人(这是非法的),那个主要的租户自己住一间,则几乎不用付房租了。这可以解释为制度上的漏洞,但是只要存在价格差,必然会存在可以牟利的市场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