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后归因(亦称“假性因果”)
这一谬误的名称来自拉丁语“post hoc, ergo propter hoc”,意为“后此,故因此”。
定义:认为事件甲之后发生了事件乙,因此事件甲导致了事件乙。当然,有时的确是前一事件导致了后一事件,例如,我选修了某门课,之后我的名字便出现在该课学生名单之中,因此确实是前者导致了后者。但是,有时时间上似乎相互关联的两件事,实质上并不存在因果关系。换言之,相互关联并不等于存在因果关系。
示例:“琼斯总统提高了税收,之后暴力犯罪上升。因此,琼斯总统对犯罪上升负有责任。”税收增加可能是也可能不是犯罪上升的一个因素,但本例并未揭示二者存在因果关系。
建议:要避免“事后归因”,本例的论证就需要给出一定的解释,阐明税收增加如何最终就会引起犯罪上升。因此,避免这一谬误的办法就是:如果要说甲导致乙,就还应说明甲如何导致乙,而不能仅仅说是因为甲先发生乙则后发生!
Hurley, Patrick J. A Concise Introduction to Logic. Thornson Learning, 2000
Lunsford, Andrea and John Ruszkiewicz. Everything's an Argument. Bedford Books, 1998.
Copi, Irving M. and Carl Cohen. Introduction to Logic. Prentice Hall, 1998.
只是现在不能,因为我们对于大脑如何表示自然语言还没有搞清楚。但不代表以后不能,不代表永远不能。百年前人们不也没法设想居然会有计算机这么快的运算机器和互联网这么迅速的信息沟通工具么?如果你乘时光机回到当时问那时候的人会不会有这么一个机器,他们会怎么说?人们总是建立在现有知识体系上来判断可行性的,如果目前以及一直以来都找不到支持可行的理由便归纳地认为不可能(Problem of induction,见david hume词条)
“No Evidence of Disease is not Evidence of No Disease.”
或者例见本文:
“ 示例:“若干世纪以来,人们都一直在努力证明上帝的存在,但迄今尚无人能够证明。因此,上帝并不存在。”与此观点相反但存在同样逻辑谬误的说法则是:“多年来,人们一直试图证明上帝并不存在,但迄今尚无人能够证明。因此,上帝确实存在。”这两种论证都是利用证据不足来支撑结论的正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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