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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飙:双面“民告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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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11-30-2012 22:48
标题:
叶飙:双面“民告官”律师
双面“民告官”律师
来源:南方周末
作者: 南方周末记者 叶飙 发自:山东济南、聊城 2012-11-30 12:39:28
标签舒向新律师敲诈勒索民告官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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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向新 (南方周末资料图)
一个代表农民公开与地方政府叫板的律师,却承认背地里收取了政府的“顾问费”。真相仍有待查实,但无论是主动“敲诈”,还是“被收买”,都违背了当事人利益第一的职业底线。
2012年11月14日,与地方政府公开叫板的山东律师舒向新,突然承认敲诈勒索政府,令剧情急转直下。
9天前,他从家中被济南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带走,随后以涉嫌敲诈勒索被刑事拘留。
此事最初被社会舆论定义为公权力的又一次打压。这大多缘自2011年3月以来舒向新与山东冠县、济南市司法局的公开对峙。他自称因替失地农民维权遭威胁,此后,“黑道”闯入了他的律所,律协对其暂缓考核。
全国五十余位律师迅速组成观察团,为他维权。但人们发现,包括冠县事件在内,律师舒向新留下了一连串灰色背影。尤为关键的是,他既拿了农民的钱,又收了政府的“顾问费”。
“律师的底线,就是把当事人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此前曾劝诫过舒向新的律师王才亮说,“律师被不公正对待,要为他说话,但不能都捧为英雄,否则是对行业的损害。”
突然认罪
舒向新籍贯山东济阳,1995年取得律师资格,2000年起任职律师,2008年创办了山东旭洲律师事务所并担任主任。
济南市律协有关负责人透露,去年冠县风波前,都不知道有这么个同行。从去年底至今,舒向新是旭洲所唯一的律师。
律所网站起名叫“山东民告官网”。站在地方政府对立面,为他聚拢了民意,引来了同行关切,他被拘留的消息迅速传遍全国。
律师们熟练地组成了观察团,杨金柱、张磊两位律师赶赴济南施援。后方赶制的观察报告称,“济南舒向新案又是一起针对律师选择性执法的恶性案件”。
然而,自律师首次会见舒向新,事态就展露出复杂的一面。
11月8日,舒向新向两位同行承认,自己确实拿了山东省一些政府机关的钱,金额还比较大,均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全进了律师事务所账号,还都开了发票。
“他讲的大致情况是,在接受老百姓委托后,有地方官员代表政府找到他,出钱请他做法律顾问”,杨金柱透露,自己当面批评了这种违反职业纪律的做法。
不过,舒向新坚持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7天后,态度大变。11月15日,在舒向新的要求下,两位律师再次赶到济南市看守所。律师张磊在博客中说,会见伊始,舒向新就直言自己已认罪,称家中长兄去世、二哥残疾,作为顶梁柱,希望以认罪换得取保候审的机会和家庭的安宁。
对话中,杨金柱多次请他想清楚再做决定,并提醒说,全国律师、法学家都已关注此事,将一同参与辩护的准备工作,但舒向新一一婉拒。
杨金柱忍不住问,“你和公权力叫板那么几年,难道你就没有思想准备?”
舒向新答道,“我没有想到后果这样严重,进来以后,想法不一样了,以后我要转变我的方式了,过平平淡淡的、低调的生活。另外,请求两位律师不要炒作。”
这番转折令两位同行感到意外,也引来外界的各种猜测。
“还好提前打了预防针,差点‘闪了腰’。”全国律协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王才亮说,他早就给杨金柱提了醒,“他不是工作方法问题,是超越了基本道德底线”。
为农民办案,当政府顾问
2011年,王才亮与舒向新有过一次谈话。
当时舒向新为山东聊城冠县的农民代理了征地事宜,随即在网上宣布,4位形似“黑社会”的男子到其律所扇了律师耳光;不久后,他的律所被暂缓考核、律师证被扣下。
“我从那时就关注(此案)了,呼吁政府依法办案,舒向新知道后,就来北京找我(求助)。”王才亮对舒的第一印象是,“这人有点脑筋,不是鲁莽大汉,但感觉比较冲动。”
舒向新向王才亮坦承了自己在济宁市某县征地案中的作为。网络上至今能看到被征地农民对事件经过的描述:2011年2月他们聘请舒向新介入,后者在网上发帖后随即遭到该县有关领导的恐吓,“迫使舒律师不得不退出本案,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最后一条道路也告终止”。
然而在舒向新对王才亮的叙述中,还有另一面事实。他承认,与农民签订代理合同后,政府来请他当法律顾问,他就同意了。
“我问他,那老百姓的案子解决完了没?他不作声。我说,案子可以协调,但律师不能两边的钱都要,你跟老百姓签了合同,就只能帮老百姓,你现在又跟政府签合同,很不恰当。”王才亮回忆。此后,舒向新再未找他。
王才亮不放心,又请山东的同行侧面打听舒向新与各地政府的沟通情况,得到的细节超出了舒本人对他的描述。
上述济宁某县的宣传负责人回复南方周末记者,不清楚与舒签署法律顾问合同一事。
“敲诈”还是“被收买”
冠县县委官员王珂(化名)头一次见到舒向新是2011年3月25日。当时该县正计划征收清泉街道张尹庄村的一片土地,在此前征收徐三里庄村土地时,政府与村民发生了争议。舒向新称,自己同时为两村农民代理,并指责县里在未完成征地前就强行铲除了耕地上的果树。
“25日上午,我们得到消息说,有人带着七八十号人在地里拍照,我以为是记者来了,”王珂回忆说,“他坐在车里,我敲窗问他的身份,他把车窗开了条窄缝,递出一张名片,我一看,原来是个律师。他就走了。”舒在网帖中则称自己被4辆车截下,有官员来索要名片。
王珂按照名片上的号码拨去电话,舒向新表示,“有事去济南谈”。
当天傍晚,王珂和同事就赶到了济南,但约见被拒,因为“太晚”。次日,他们在济南融基大厦503室的律所办公室见到了舒向新。
“我们自我介绍,想知道他来拍照是什么意思,他就拿出4份文件”,王珂表示,文件分别是要求公开土地信息的函件、相关省市领导人的邮寄地址、县领导和涉事土地的照片以及一份将要在网上发表的公开信,矛头直指冠县县委书记,称其为“卖地书记”。
王珂称,舒向新提出了明确价码——不在网上提这块地的事,40万;不炒作所有冠县的事,80万——“保护”的有效期都仅为1年;他还补充说,3月31日上午10点前拿不来,“网上见”。
两人回县里汇报了舒向新的要求,被领导坚决拒绝。该县一位官员告诉南方周末记者,舒向新介入的不是时候,张尹庄村征地一事当时尚在征求意见阶段,虽存在争议,但还未进入程序,也确无可公开的信息,没把柄可抓,“说白了,咱没错,为啥要给钱”。
2011年3月29日,王珂再次和同事去了舒向新的办公室。这一次,他们希望能抓到舒向新的把柄。
王珂提醒,冠县是贫困县,张尹庄村的地又是计划拿来建双语学校,请勿炒作。舒向新拒绝。
“他把我们拉进旁边一个小房间,说要想不炒作,最低价码是30万/60万(条件同上)。”王珂说,考虑到程序上的难处,舒向新还提供了办法,“他说,我可以给你们做法律顾问,你们可以开次党委会,做好记录确定这事,领导批字就行,我给开正式发票”。
冠县未向南方周末记者提供这整段录音和所谓4份文件。王珂称,在小房间里的对话没能成功录下来。南方周末致电舒向新妻子,她说舒离开时交代“先别跟媒体接触”;此后,她的电话一直转接到秘书台。
3月31日很快就到了。上午10点,王珂守在电脑前,同事再度赶去济南与舒向新沟通,后者表示,“不用来了,一点诚意都没有,先交战两个回合再说,到时80万一分不会少。”
“我和县委书记斗到底”
首个帖子出现在10点02分,天涯论坛。几天后,一则冠县农民到县政府门口下跪的图文更被到处转载。
骂声潮涌而至,冠县头一回面对网络舆情警报,何况帖子直指县委书记。2011年正逢县级换届年。
王珂和同事当晚就赶去北京,二十多天里,他背着个小包走遍了北京各个网站。他发现,网帖像韭菜,割完一茬还有一茬。他比划着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光是传真给各网站的删帖函件,叠起来就有一虎口厚,“后来多了,就懒得删了”。
“黑社会”的出现,更令官方在这场舆情争夺战中几乎完全失势。
舒向新在网帖中出示监控图片称,2011年4月1日,在发帖的次日,就有4名形似“黑社会”的男子来到旭洲所,扇了一位律师的耳光,并分析说“黑社会”系冠县指使。
冠县官方予以否认。当时正在所里的律师苏兴革对南方周末记者表示,来者的身份始终不清楚,无法确定是不是“黑社会”,当时的动作准确说应是“打了实习律师一下”。
舒向新又在他的多个博客里指出,冠县纪委书记于2011年4月13日到烟台对其实施“收买”,有录音为证。
冠县方面称,当时该领导是受县委委托,试图再次沟通。一位宣传部门官员表示,“搁网上打口水仗,没意义,越吵越大,他说的话无法证明但也无法证伪”。
政府最担心项目会因此受影响。实际上,2011年4月底,张尹庄村涉事项目投资人在看到局势越发复杂后,抽回了投资,征地一事已搁浅。
舒向新在网上宣告获胜。2011年9月2日,舒向新接受搜狐微博微访谈,题为“面临死亡威胁:我和县委书记斗到底”。他重复了在博客中的种种分析。有人提问,“从您的整个经历中,您是否有抓到冠县政府与黑势力结伙的证据呢?”他回答:“没有。”
未落幕的“灰色大片”
在舒向新大战政府之时,网上出现了许多指责舒向新敲诈冠县政府80万元的网帖,双方曾互指雇用水军,但均缺乏证据。
可以肯定的是,官方很快动了真格。2011年4月,济南市司法局、律协在接到市人大转来的对舒向新及其律所的投诉材料后,成立了调查组,材料同时也交给了公安机关。
冠县官员透露,投诉者并非冠县一家,因涉及多个县市,才引起了重视。2011年5月31日,济南市公安局以敲诈勒索立案侦查,定案证据虽与冠县无涉,但冠县一事在侦查范围内,属敲诈勒索“未遂”。
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成为本案的焦点。国家法官学院教授周道鸾告诉南方周末记者,2011年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对敲诈勒索罪进行了修改,但对被害人主体仍没有明确的解释,学界多不主张政府可成为敲诈勒索罪的侵害对象。
北京一位不愿具名的刑法教授表示,在一个体制健全的社会,出现问题,公民可以检举、揭发,极少会“敲诈”政府;但在眼下中国复杂的利益格局中,(有些人)很容易抓住政府不想多事、怕惹麻烦甚至一些错误的心态,并以此牟利。
杨金柱认为,舒向新认罪并不代表其有罪,必须严格区分其违反律师执业纪律、执业道德和违法犯罪间的界限。
在初悉案情时,律师张磊在博客里给出判断:“这是一部在中国社会转型的特殊时期,由失地农民、律师、记者、地方政府、律师协会共同参演的一部掺杂着各种复杂利益纠葛的灰色大片。”
一位山东地方官员告诉南方周末记者,有些地方官员并不配合警方的调查,“像冠县这样‘未遂’的还好办,有些地方成功‘收买’了他,如果舒向新犯罪了,那相关官员能一点事都没有?”
对舒向新而言,即便如其最初所言“被政府收买了”,王才亮认为,舒和政府也都有错。“被抓之前,舒向新一直在博客讲一句话,‘有罪就抓我、没罪就发证’,我就说这话不对——有罪肯定抓你,没罪,如果违反职业道德,也应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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