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从奥巴马支持的救助或是抒困(Bailout)说起。去年,华盛顿的政客就金融风暴开了几场严肃的会议,结果会后无论是蓝是红都说实施救助是必要,奥巴马也向他的粉丝保证救助能够起作用。不过救助必要也好,有用也罢,但关键是救助私有企业的政府政策根本就违反美国的宪法。美国智库CATO的主席Robert A. Levy认为,“宪法没有给联邦政府权力,花纳税人的钱来购买不良资产,更别说持有私营金融机构的所有权,宪法也没有给国会权力,允许它把大量的立法权转授给财政部,因为这是一个行政机关。“
奥巴马最近又说不再实施救助案了,那过去的就暂且不提。可新的问题又来了,不久前,奥巴马向国会提出请求,让国会给财长盖特勒更大的监管权。他的意思是如果财政部发现某企业(不仅是金融行业的)出了问题,对整体经济造成了“系统性风险”,盖特勒有权勒令其停业,并收为财政部管理。什么叫“系统性风险“,估计没有人能给出清楚的定义,究竟是指机构之间关联度那是各自所占的股份还是投入资金的规模,或是和所在行业性质。因为经济上的无法定义的“系统性风险”,政府就干涉私有企业的合法经营?这没有宪法依据。按照Robert A. Levy的说法,让盖特勒成为企业的超级监管者,违反了宪法。
二月份,弗郎克就在国会叫嚣要求通过所谓的《凭业绩支付薪酬的法案》(Pay for Performance Act of 2009),要求对企业薪酬实施监管,不仅是要监管那些接受过《问题资产救助计划》资金的企业,而且包括被财政部“关照”的所有企业,不仅针对公司高管限薪,而且要控制所有员工的薪酬,而且该法还具有追朔权,可以改变既定薪酬协议,追回已经派发的薪水及奖金。关于这点,我在以前文章中就说过《奖金税法实属非法之法》。虽然违宪,但是不久前该法案已经悄悄地在国会财金服务委员会以38对22通过了(其中民主党36票赞成,共和党22票反对)。
政府干涉企业的荒唐的事一件接一件。奥巴马的财长盖特勒说政府在接下来的几个月,要出台一系列的法律来防止跨国企业逃税。他告诉众议院筹款委员会(House Ways and Means Committee) 奥巴马政府将建议对掩盖海外赢利而逃税的美国企业进行立法限制。有没有搞错,奥巴马要限制逃税?大家知道有多少奥巴马信赖的人在漏税吗?不知道的就请看《奥巴马的周围丑闻不断》,盖特勒本人就漏税达三万四,这不是贼喊抓贼吗?
首先我们从奥巴马支持的救助或是抒困(Bailout)说起。去年,华盛顿的政客就金融风暴开了几场严肃的会议,结果会后无论是蓝是红都说实施救助是必要,奥巴马也向他的粉丝保证救助能够起作用。不过救助必要也好,有用也罢,但关键是救助私有企业的政府政策根本就违反美国的宪法。美国智库CATO的主席Robert A. Levy认为,“宪法没有给联邦政府权力,花纳税人的钱来购买不良资产,更别说持有私营金融机构的所有权,宪法也没有给国会权力,允许它把大量的立法权转授给财政部,因为这是一个行政机关。“
奥巴马最近又说不再实施救助案了,那过去的就暂且不提。可新的问题又来了,不久前,奥巴马向国会提出请求,让国会给财长盖特勒更大的监管权。他的意思是如果财政部发现某企业(不仅是金融行业的)出了问题,对整体经济造成了“系统性风险”,盖特勒有权勒令其停业,并收为财政部管理。什么叫“系统性风险“,估计没有人能给出清楚的定义,究竟是指机构之间关联度那是各自所占的股份还是投入资金的规模,或是和所在行业性质。因为经济上的无法定义的“系统性风险”,政府就干涉私有企业的合法经营?这没有宪法依据。按照Robert A. Levy的说法,让盖特勒成为企业的超级监管者,违反了宪法。
二月份,弗郎克就在国会叫嚣要求通过所谓的《凭业绩支付薪酬的法案》(Pay for Performance Act of 2009),要求对企业薪酬实施监管,不仅是要监管那些接受过《问题资产救助计划》资金的企业,而且包括被财政部“关照”的所有企业,不仅针对公司高管限薪,而且要控制所有员工的薪酬,而且该法还具有追朔权,可以改变既定薪酬协议,追回已经派发的薪水及奖金。关于这点,我在以前文章中就说过《奖金税法实属非法之法》。虽然违宪,但是不久前该法案已经悄悄地在国会财金服务委员会以38对22通过了(其中民主党36票赞成,共和党22票反对)。
政府干涉企业的荒唐的事一件接一件。奥巴马的财长盖特勒说政府在接下来的几个月,要出台一系列的法律来防止跨国企业逃税。他告诉众议院筹款委员会(House Ways and Means Committee) 奥巴马政府将建议对掩盖海外赢利而逃税的美国企业进行立法限制。有没有搞错,奥巴马要限制逃税?大家知道有多少奥巴马信赖的人在漏税吗?不知道的就请看《奥巴马的周围丑闻不断》,盖特勒本人就漏税达三万四,这不是贼喊抓贼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