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多年香港为什没有民主却可以有自由?有一些因素是非常重要的,这是我讲了那么久要讲到核心的地方。 就是因为英国留下来的一个法治的传统。 我在1971年入读香港大学法律学院,我现在还是记得很清楚,1973年的时候,有一天上课,到了中午突然听到新闻报道说,港政府利用行政法规扣押起来的公共小巴司机,全都下令释放了,因为高等法院作出一个裁定,说由港督和行政局制定的一个授权立法无效。为什无效呢?逻辑是这样的:第一根据英国法律,几百年发展出来的普通法的原则,任何一个人如果你要对他作出一审裁或一个决定影响他的利益,你一定给他一个机会去申辩,不能够在没有给他申辩的情况下,剥夺他的权利。(no man can be condemn and hurt)你不惩罚一个人或者作出不利于他的裁判,影响他的权益而不给他申辩的机会。那是自然公义的原则。
那么多年香港为什没有民主却可以有自由?有一些因素是非常重要的,这是我讲了那么久要讲到核心的地方。 就是因为英国留下来的一个法治的传统。 我在1971年入读香港大学法律学院,我现在还是记得很清楚,1973年的时候,有一天上课,到了中午突然听到新闻报道说,港政府利用行政法规扣押起来的公共小巴司机,全都下令释放了,因为高等法院作出一个裁定,说由港督和行政局制定的一个授权立法无效。为什无效呢?逻辑是这样的:第一根据英国法律,几百年发展出来的普通法的原则,任何一个人如果你要对他作出一审裁或一个决定影响他的利益,你一定给他一个机会去申辩,不能够在没有给他申辩的情况下,剥夺他的权利。(no man can be condemn and hurt)你不惩罚一个人或者作出不利于他的裁判,影响他的权益而不给他申辩的机会。那是自然公义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