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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方面请正常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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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ridged
时间:
4-22-2009 16:31
标题:
鄂尔多斯方面请正常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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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冠宇 @ 2009-4-22 12:56 评论(8) 推荐值(277) 引用通告 分类: 蛋
新华社报导,查办“吴保全诽谤案”的鄂尔多斯警方称,吴某人在网上发帖和鼓动村民上访有个人图利行为。而《南方都市报》进一步深究,发现他从相关村民处筹得之20万,早已全数转交了律师所,并未中饱思囊。
这样的结果,其实不用调查,大家也心中有数。当年赵岩案,国际压力太大,不能以卖情报定罪,转而追究其诈骗,结果一大批纸面证人,无一到庭,还是照样以诈骗罪将赵先生收监。吴某人要有一点这方面的蛛丝马迹,鄂尔多斯方面也就无需有“诽谤政府罪”的奇妙发明了,直接动用诈骗二字,刑事上审判你,政治上搞臭你,又有什么话好说?
然而鄂尔多斯警方在压力之下,仍不肯松口,转称吴保全诽谤的不是政府,而是“自然人”。具体指谁,全无下文,从吴的肇事帖中,也难判断。但无论是谁,想必都是官衙中人,吴某既系揭露当地政府劣迹,则对其相关官员,必构成间接影射,以鄂尔多斯警方的智力水平,也当然可说是诽谤自然人,显然便是犯罪。
然而我所不明白的是,既然是政府官员,高居衙门深处,无论开空调还是烧开水,花的都是公孥,本系雇工,和我们的关系,就是刘全儿跟和绅的关系。然而庭院深深,办公室大门一关,你们在里面贪污受贿,批地杀人,嫖宿幼女,小民百姓皆无从知晓。和大人若是有此等贱仆,早就吩咐手下,乱棍打死了,吴保全只是发了两个帖子,比起和中堂,不知宽大几何,却竟进了刘全儿的地牢,这是哪一家的规矩,真让人无法明了。
退一万步讲,如果吴某所说的批地范围、受贿金额,与事实果有出入,真是众口铄金,积毁销骨,鄂市方面委屈难当,出此下策,虽属人性,也毕竟是蠢行,不是一劳永逸的好办法。倒不如尽仆人本分,一切向主人开诚布公,将批地收钱的帐目、嫖宿幼女的金额,全部政务公开,反正你们有如此牛逼的公安队伍,又有97年全国人大为你们撑腰,还怕什么布衣之怒?如此则再无人捏造事实、诽谤官员,你杀你的,我骂我的,天下太平,和谐盛世成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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