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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案例:中小企业主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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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idg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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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009 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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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案例:中小企业主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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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笔经济研究社 admin
100684130案例1:
本人作为如今令国家不屑,令劳动者视为剥削者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老板,真是老泪纵横. 从06年至今由于汇率,和退税的原因企业已经大约损失近千万. 原来员工1200多人缩减到800来人. 企业已经风雨飘摇,死都死不起. 结果08年初我们慈善的政府(为了什么原因不太清楚)颁布了新的劳动合同法. 结果08年,公司发生4起遭到员工上诉的事件, 1是起诉加班,被有关部门罚款10万. 2是有一名员工因合同上写的是质检员后来企业萎缩没有该岗位,求她先做别的工作3个月内给解决,但是坚决不行.起诉得赔偿5000元. 3是一员工不打招呼跑了,听说必须给工资,返回来起诉得赔偿为上月工资同的金额.4是一员工因为去年年底给了5000元奖励,今年辞职但还要,否则就上告没有按工资基数缴社会保险,吓的我马上给她.据有关部门的人员说象我们企业已经是最好的了,只有4起都是小打小闹. 可是我这一年为了处理这些事务浪费了大量的宝贵时间,严重地影响了外销业务. 各种损失巨大. 改革开放30年成绩斐然, 败笔本人就认为以下几点,点点要命啊! 1是贫富分化,2是教育失败,3是社会保障没有与经济增长同比. 现在政府青睐高科技,可是我们工厂的工人有的连自己的名字还写不好,基本是新一代的文盲啊. 怎么高科技,诸位给出出点子吧. 本人时常想是不是上辈子造了什么孽了,遭天谴了,每天拼死拼活, 定单多了赶不完要出空运费, 定单少了,给工人开空饷亏损. 头发掉了,白了,内分泌失调,高血压,失眠等等疾病越来越多. 活得残不忍睹. 咬牙坚持能给这800人开工资,不倒闭. 我都寻思政府能给我发个奖状什么的.可是寒心啊. 现在政府希望扩大内需,本人寻思难啊! 比方说你有一百万,你敢扩大你的内需吗? 你得备着父母老病,备着儿女婚嫁,备着自己哪天不知得个什么病. 不敢扩大,只能收紧. 现在给政府支着的这些人不知过得什么日子, 他们好象跟国外的资本家过得日子差不多, 站着说话不腰疼.
案例2:
老兄,看着你的发言,我也是老泪纵横。我的企业只有7个正式员工,三个顾问。每天却承担着巨大的责任,新毕业的大学生,学计算机的连数字信号是什么都说不出,我们么天都耐心地教他们,还不知道学会了他们什么时候就要跑。下辈子再也不做企业了,我也去打工,打不好就跳槽或者起诉老板,也许这就是这个“法治” 社会的问题吧。
案例3:
在写这个的时候,估计我的店也快倒闭了!我只是个个体户,开了个小的服装店,基本上为了进货都是四点就跑到批发市场,辛苦就不谈了,也就维持个基本开支。我也不认为自己是个剥削阶级!我店中只请了三个女的,城市郊县的。刚开始我觉得她们人还多好的,很单纯的!我把她们当自己的人看待。新劳动法出来后,我和她们说搞的很严哦,要不你们把底薪降了,我给你们买社会保险。她们说家中困难,只要现金,死活不同意。还对我说:我们是你亲戚,自己帮自己家人不要社会保险。我就这样维持到了10月(我这样是错误的)。生意越来越差,因为卖的少,她们的提成也就少了。有些时候,自己也不在店中守了,看了心烦闷。可是,后来有朋友告诉我说,她们变了,如果卖出一件衣服是300,交给我只有260。我很郁闷。被我抓住一次后,我对那个女孩说,你走吧,我这里庙小留不住你,事情我也不追究了。她就走了。没几天,她居然告到成都市劳动监督部门。无语了!劳动监督大队要罚款,后果很严重!另外女人居然为她做证,据说罚的钱37开。我很难过,也很悲哀!可能中国中这样的小故事发生太多。我也是不懂法的缘故!
案例4:
三个月前我新招聘了八个大学毕业生,都是学市场营销的,来时都信誓旦旦的,个人资料也写的很精彩,可是做了不到两个月,就感觉工作不适合他们,给我的感觉就是眼高手低,没有敬业精神,没有工作热忱,他们让我对他们的未来和中国的未来感到很是担忧,为什么中国缺少技术型工人?就是体现了国人的心态有问题 —懒惰!再有劳动法的保护,他们就更会从思想上有了懒惰的保护伞,一定意义上说就是社会的悲哀
早在新劳动法实施之前我的公司就已经给员工全员办了保险,但新法实施了我反而不安,按原来规定,业务类人员是要工作满一年以后开始给办保险,主是考虑人员不稳定,需要观察期,现在发现请神容易送神难,万一遇到个难缠的就倒霉了,而且这种事会带动其它员工学榜样,所以今年暂不招新人,多上生产设备,减人工, 能外包的就减少固定员工,想想这些人也跟着我干了几年了,心有不忍,可是现在也真是没法子,感谢新劳动法吧
案例5:
本人就是一小企业主,成立三年。从未拖欠工资,从未打骂员工,两年以上员工每年一周假,不是怕什么法,人性而已。托福每年尚有薄利。现观望中,新“劳”法若严格实施,工人也据此据理力争,则考虑关张。并非斗气,而是没法管理。我日子凑或还能过,只是工人呢?去中移动 中石油中石化中中中,可能吗? 员工的利益当然要保护,何用“劳”法,宪法都在呢! 只是投资人的风险最大,怎么保障呢?
其实这几年劳动市场供求情况在变化,企业为留住人,加工资,发年货,送红包,请员工吃饭。还有很多老板带着员工出去旅游。劳资关系总体向好的方向转化。这不是老板变好了,是市场变了。新法出来后,劳资关系陡然紧张。社会中最重要的两大人群互相猜忌,于发展何利?
案例6:
*小老板经营的都是‘劣币’企业。但他们哪个不是‘戒慎恐惧’,夙兴夜寐。他们也是劳动者,一旦经营失败,就只能和他们的雇工一起去劳动力市场抢饭碗。
*新法最难以接受的是辞工的种种刚性条款,营私舞弊还必须造成重大损失!营私舞弊哪怕是一分钱都是不可容忍的!劳动者心里不痛快可以拍拍屁股走人,老板为什么不可以辞退不喜欢的人!如果不得不容忍那块最短的板,企业这只桶就只能少装水了。——顶,这就是实际情况。新法出台后小企业确实是能不招就不招,能用设备就不用人,靠设备来保障质量和产量。
我从一个外来打工仔做到现在的小企业主,想当年因工作任务不多,晚上不许加班,但我们自觉加班,后来管理人员发现后强调如再加班者交电费一无. 但我们很多工友都交钱加班.此后企业有了很大的发展.因有很多人却成了全面的技术骨干.如今的工人只能做单一的工作了,工作效率比前几年的工人比差了一大截,成了工资要求高,工作效率低
案例7:
勤劳与智慧是中国人的传统美德与特征,中国的劳动者从来不怕竞争与艰苦奋斗,中国的劳动者真正怕的是就业与创业中享受到的不平等不公正!只要实现平等就业与公平竞岗,相信正常人没有人会不服气,没有人会埋怨政府!根本用不政府压迫企业给员工这个那个!真为老百姓想,政府完全可以将自己完全控制的国有垄断企业岗位、事业单位岗位让老百姓去公平竞岗,将阳光大道让老百姓走!凭什么电力企业一个抄表工的工资是我们普通职工的十倍!我们技能比他们好的人有的是!没有让出政府垄断的阳关道,我们已经很失望与不平!可现在还要拿靠真正市场竞争环境下发展的企业开刀,让我们就业更难,创业更难,可以说是断了我们劳动者的后路!我们质疑制订劳动法权威人士的诚意与智商
单单“孕妇不能裁”这条法律就使得多少公司不愿意招女工,原因是什么?就是不想员工不做事情又拿工资,新劳动法出来,不做事情又拿工资的人可要多起来了,又不能随便裁,企业该如何哉
新劳动法的出台正如各位所说的会培养出好吃懒做的下一代!!!企业的停产和关门以及外资企业的外移,导致失业率的猛增,并会危及社会的安定!!!经济成倍下降对国家也没好处。。。仇富仇官心理日渐严重。。。心态不平衡的人的增加有一天会造成大动荡的!!!制定此法的别为一时之快而让国家蒙难!!!!
按“新劳动合同法”,“全国劳模”是被所在企业剥削最严重的劳动者!理由很简单,全国劳模们为了做好事情,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工作起来没日没夜,废寝忘食,放弃休息,放弃与家人的团聚等等对他们来说是再平常不过的,并且,他们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成绩非常突出,贡献非常大,但是工资待遇却普遍不高。全国劳模所在用人单位没有给他们足够的加班工资几乎是肯定的!所以“全国劳模”所在企业肯定是违法劳动法最严重的企业!按制定“新劳动合同法”法律专家的立法律意图:每年一度的“全国劳模”评比应该改为年度全国“被剥削最严重的劳工“评比活动!以此类推,各地劳模、劳动积极分子的评比都是对非法用工的支持!按他们的逻辑,努力工作勇于奉献不能再被提倡,舍己救人更是傻瓜才做的事!我真不知道披着“洋皮”的中国“法律权威”要将中国人的思想观念引向何方???在他们的围追堵截下,中国民族经济会走向何方?因为“新劳动合同法”和各地政府推出的“工资增长机制”其剑指的就是:缺少资金与实力,靠人文管理,靠点滴积累发展起来的民族中小企业和小本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小创业者!!!
案例8:
我们单位近二百名临时工全给辞退了,其实我们也很想用,但不能用,因为两次合同后要终身签,谁也不能保证呀…
新劳动法摧毁了加工业,这点大家有目共睹。但更可怕的是这部法律马上就要摧毁中国服务业,而服务业是解决就业的最后一道屏障。众所周知,无论是餐饮业、足疗美容美发、中医保健、娱乐等都是靠晚上才能有客流高峰,这就牵扯到加班费的问题,如果加班费员工不满意,随时可以拂袖而去;大量的服务业如中医保健等采取的是分成制(如三七开),这就违反了最低工资条例(而此行业大量的是盲人,最先失业的也是这批人)。服务业基本管吃住,而又无法计算成本。所以面对劳动局的举证老板往往无话可说。本人就是从事中医保健业,现在马上过年关,也有技师开始起诉了,搞得我疲惫不堪。今年市场不好,我可以扛;但被人起诉却很痛苦:平时对大家像对自己家人一样,回家前却都想着如何暗算老板,这日子怎么过?新劳动法代表的是政府的态度,而这种态度却让我们寒心!
案例9:
我的工厂不开了,本来我还想撑一下的.但如果撑得不好,还又倒赔工人几十万.我比工人还穷.只看到老板赚钱多,有没有想老板借来的钱,有多少风险,弄不好还要赔上一家人,一辈子都难过.现在我不开工厂,不用交税,不用担心税务/工商/刁民,我还可以去上班,即使工资不高但没风险,不用拿钱出来去上班.劳动法真是好.还可以保护我摸鱼还不怕被炒,即使被炒,老板你也没有好看的.—-刁民都会这么想和做.
案例10:
本人身在国家单位,也早感觉这部法不妥当,一部法的制定,本身不能有任何偏向,特意要偏向哪一方肯定是有弊端的,是短视的。在我国目前人力资源丰富而资本资源相对不足的情况下,这部法无疑是阻碍了经济社会最基本构成单位—-企业的发展,办企业的风险大大增加了,企业倒闭了,劳动者又到哪里讨要最低工资,和谁去签合同呢,真是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就如其他网友所言,好心办坏事!
曾经一段时间,人们最关心的是改革开放产生的贫富差距问题,但在这场均平富的运动中,矛盾的方向却错误的指向了企业主和改革开放过程中富裕起来的中产阶级,劳动法的出台,使得带领大家共同富裕的企业主成为众矢之的,国家没有承担应有的责任和义务,把社会福利责任全部压到了企业的头上,作为中国的民营企业生存环境本来就已经非常恶劣,反对新法过早实施的一些人成为人民鞭鞑的对象,企业主似乎成了为富不仁的代名词,一些不错的工厂也被指认为“血汗工厂”。这些做法严重伤害了企业家的创业热情,公平地来说,在一个正规的民营企业里,老板的管理一般都比较有人情味,至少不会象国营单位有正式工、临时工之分,人与人地位是平等的,老板也不是白痴,愿意和为自己创造价值的员工为敌,企业家和贪官最大的区别,就是企业家会把积累的资金源源不断地投入到企业的发展中,促进企业和社会的进步,而贪官会把资金源源不断地转移到国外。当然,企业中也有为富不仁的人,但这些人都是权利经济的代言人,他们算不上真正的企业家,真正的企业家应该象爱惜生命一样爱惜自己的财富,爱惜自己的员工。
在这样的气候下,大批加工型企业外迁和解散,靠密集型劳动创造价值的企业根本无法消化新法执行所带来的成本增加,随之而来的国际金融危机更是雪上加霜,最后,大批的工人失去了工作机会,也成了新法的牺牲品,严格地来说,在这场游戏中,没有赢家。
我们国家目前还没有太多核心技术参与国际竞争,现阶段还得靠全体人民(包括老板和打工仔)靠争取劳动机会来获得发展和逐步掌握核心竞争力的机会。
新劳动法束缚了人民的手脚,使得勤劳的人(老板和大多数愿意挣点加班费的工人)欲干部能,是懒惰的人有了护身符,是刁民有了要挟老板的利器。我国在国际竞争中的优势正在快速丧失,同时给印度、越南等国家赋予了空前良机。长此下去,中华民族刻苦耐劳的优良传统将逐渐丧失,直至出现生存危机。
案例11:
另一可忧的现象是民工似乎比老板对明年的形势乐观:不少在职工人不珍惜工作, 不少求职工人不愿接受降低的工资1
在火车站访谈,发现不少民工是因为工厂没活提前主动返乡,而且并非件工工资而是月固定工资,问其原因说是想家了云云。好像他们觉得还是一年前他们挑老板可以跳槽频频的市场形势。问及明年找工作形势,大多乐观,认为国家如此大投入,明年工作应该不难找。
另一方面劳动力市场民工座谈的结果看,不少民工已经找了数月工作,最久的已经四个月,把之前打工积蓄花费殆尽,但是这些人不少的期望工资竟然还是1500,(温州一般包吃住1200左右),一方面有千元以上的工作招人,一方面很多人期望1500月工资搜寻数月还不降;最让我忧心的是一些80后民工,通过上网等知道一点新劳动法,期望很高,在市场里碰壁后心生怨言,一去年刚出来打工的80后对我说自己真的有点想“报复社会了”,让我目瞪口呆。问其原因,说哪里的老板都不兑现双休日加班加倍工资等条件!还没等我告诉他老板完全可以付他双薪而减少他平时日薪而他每月收入不变,一个旁边可能打工经历比他多的民工按奈不足,问他:“像我们这样的,你走遍中国打工,哪里有节假日双薪的 工作?”
我感觉是一些知道点新劳动法但是打工经历不多民工,不明白竞争行业中的老板原先给他们的工资已经是合理的工资这一点,这些民工特别容易相信这个画饼充饥的新劳动法,长时间搜寻高工资不得还迟迟不愿降低期望工资,碰壁频频后被迫接受市场工资但往往也会对老板乃至社会心生怨言。这是新劳动法干扰市场价格,增加交易费用,增加劳资纠纷而影响社会 稳定的意外后果。
劳动法让所有老板不想撑下去, 让所有打工者认为不敲诈老板的是傻瓜. 何其愚蠢的法! 简直就是在搞第二次”文化大革命”, 让国人再次高举”正义”的大旗互相残杀\内讧. 全是一帮只看上面脸色办事的\不顾国家死活更不会管底层百姓是死是活的法律界的国家的败类做出来的祸国殃民的法律. 快废掉它吧.而且有必要让起草这个法律的人们好好反省反省!
案例12:
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用工遵循的是市场规律,员工待遇和工作环境是随行就市的。资方没有社会责任的,只占极少数,现在这样的企业很难生存的,企业生存是需要:信誉和口碑。行业或者地区内的企业实行的全部是新劳动法,那么没有实施的企业是很难生存的,相反也是很难生存的。其实新劳动法应该是要有基础的,有 60%的企业面(劳动密集型企业)是能实施或者已经实施,那么国家再出台相应的新法规,就相得益彰了。而现实情况10%(劳动密集型企业)的面都没有,就出台强行实施新法规,就有点杀鸡取卵的嫌疑。劳动力问题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你要企业提高素质,那新的劳动者素质谁来提高。对于那些“无赖”的劳动者来说,企业没有专政的工具如何应付,而且劳动者很容易跟风,现在国家支持劳动者申诉,作为各级政府机构不在劳动者工作现场,怎么能保证劳动者申诉内容有效,资方为这些琐事所累,怎么去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内忧外患啊。做为小企业主,有时候想想后背脊梁骨都会凉。取之有道的财富应该得到保护的。
案例13:
今年内忧外患还更加剧,简直就是戏剧化的。上半年截止2008-09月,有些诸如我之类的小企业主,还想在新形势下对企业进行转型:包括核心竞争力,技术,市场,没想到把劳资关系刚刚理顺(提高福利待遇、改善工作环境),下半年就出来了连几千亿公司都会倒闭的金融危机,现在是左右为难了,几乎扫地的市场行情,不能消化调整后的成本,遵循劳动法的成本(不能减薪、不能辞人)几乎是(鉴于个人能力有限)这一辈子都不能负担,只能破产。做个尊公守法的人很难,做一个尊公守法的企业主更难。
今年在内忧外患双重压力下的企业主,会有多少是新劳动法“操之过急”实施的殉葬品。
注解:本人1975年生人,1997年下岗没有拿一分失业金,2002年开始创业,碰巧遇到经济上升周期,有所发展,没想在今年又被打回原形,又一次下岗。下一次经济上升周期,本人是否有这样的能力和机会,不得而知。
案例14:
我是一个小企业主,开厂第一天我就奉行党不能得罪的原则,给相关部门年年进贡。新方实施后他们还教我怎么样避开这个法,明言不会认真执行,说这法太不公平。因为一但按法执行,十有八九工厂不是倒,就是搬。如果这样他们这个镇这几年辛辛苦苦的招商引资多白忙了。他们的远见,使我开始的担心慢慢消失。但是只要这法在,永远是挂在企业主头上的一把利剑。一有事,他们也只能按法办,有心帮你,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制定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员工待遇,没有人会反对。谁不想自己的员工做得开开心心,做起事来更有积极性,这样生产效率才会更高。但问题是,员工待遇的改变要与我们的现实相符,至少不能过于背离.现在大多内地民企的现状还处于只能挣些辛苦费基本养活工厂,它们抵御风险能力比较低。政府真正落实到位的支持又很少。相反,企业花在各种审批上的费用又存在很多猫腻,需要打点的部门不少,我们工厂才300平米,最近要注册,结果一问光环保批文一项就要近1 万,我们做电子产品组装的,就几把螺丝刀能有什么污染危险品?但通过环保所内部关系去搞定,也就5000元。另外5000进了谁的腰包也就不得而知了。鄙人公司属于摄像头行业,这个行业利润相当低,有的产品根本就是亏的。大多消费类电子产品目前都是这种现状,企业根本赚不到钱,最近几个月大多处于亏损状态。我们供应商十之八九都处于亏损状态,我们也是,再没有转机就会关门!现在传闻要大幅提高工资水平,来达到刺激内需,应对金融危机,我觉得不现实。大家有钱了,但是单个产品的回报也不会有太大提高(实际情况就是这样),以前做一个毛利2元,现在还是2元,但人工费呢,以前是2元现在要是变成了4元,公司也只有关门大吉了,老板没钱他拿什么去发工资啊?最终只能是大家包括老板一起失业,工资定再高有什么用?最近两年各种政策朝令夕改,经常走极端,让企业无所适从,明天会是什么政策谁都没底,也就抱着走一步看一步的心态。但愿政府制定政策要考虑现实,别走极端,要一步步来啊!
这样将会严重打击想好好工作的人的积极性,会导致绝大部份正在工作的人朝懒惰的方向发展.你想啊,以深圳关外为例,一个一天能做100个产品的人的底薪是 900元,加班费一样,另一个一天只能做60个产品所得的收入也是如此,而工厂又不能辞退(因为过程很麻烦,更会导致相关部分的关注),如果是你,你会如何来做后面的工作.你可能会说要凭良心来做事,但时间长了,这个良心可能也会麻木的.等你也懒到只到60个的时候,可能那个原来做60个的人已懒到只做 40个了,如此循环下去,会是什么后果呢?当这成为一种风气后,又是一个什么后果呢?当一个国家里的大部份工作的人都是这种心态,后果又是怎样的呢…………
案例15:
本人接触人力资源工作已近15年了,自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最明显的变化是员工流动性太大了,许多人对待工作非常随意,对工作的选择和离开不像以前员工那样认真、慎重和沉得下心,因为人员流动的随意性太大,许多公司花在招聘上的费用和时间翻了好几倍,有的公司几乎月月都在招,人才市场有以前一周开两次市改成一周开五次市还几乎都场场订满,劳资关系反而不如以前稳定和长期。本人认为新法如在不损害劳动者利益的前提下对劳动者在工作行为和守信方面进行适当约束,也许会更有利于劳动者的成长和劳资关系的稳定。
记得西谚有大概这样的话:“到地狱之路由善意铺成”
存心改善贫苦劳动人民待遇的“新劳动法” ,正是赶绝他们的刽子手!
古语有云:“十年河东,十年河西” ,中国已高速增长近三十年了,而且发展得愈来愈顺,如果再来另一个三十年的话,你说怎么办?
或者是天意吧!是时候拿起石头,大力砸自己的脚了!唉!可惜…
新的劳动法的确是毁了青年一代,撤的毁掉了他们的进取心和创业信心,在中国的创业者同样是可怜的人,所以的一些都是靠自己,资金,发展,人力全是自己解决,同时企业一开始营业就要承担着很多的责任,解决就业,以及沉重的税收和各种收费,这太可怕了,天天喊着扩大内需,却不见任何成效,笔者认为扩大内需的原则就是要老百姓有钱和有信心去消费,光有钱也不行,所以首先应该保证的就是要给老百姓一个稳定的收入来源,也就是有一个稳定的工作,但是谁能解决他们的就业呢,无非是国内的中小企业,他们是无私的为国际抗起了就业压力,然而包括国家和劳动者却敌视着这些可爱的人,所以国家应该首先解决的就是中小企业生存的问题,扩大内需和消费信心是经济稳定时期的事情,是一个慢工夫,希望站在高处的人大代表们摘掉有色的眼镜,换个角度去看,不要歧视的去对待人民,你代表的人当中,也包括中小企业主,中小企业活了,国家经济就发展了,至于劳动关系和法律不要盲目的随从西方国家,应该是根据国情和法律配套.要相信创办企业的人都是好的,特别是当前这些人都是有良心的.
新劳动法是一部恶法,如果执行这部法律,将使所有企业马上倒闭,工人无处就业,全面摧毁我国国民经济.它看似好象保护职工,职工有很多权益,到处可以补钱赔钱拿几倍工钱,但实际只能画饼充饥,因为职工和企业成了敌人,企业全部死掉,谁还能请工人?职工去哪里找工做?
中国实际上没有金融危机,到现在为止银行没有一家倒闭,基本上也不会有金融危机;但中国经济出现大问题了,原因只有一个——-新-劳动法。今年招聘招了一年,结果找的新员工带来了一年的官司,赔了好多招聘费、培训费,寒心;老员工也不再稳定,一天到晚是劳动法争论,已经没有多年同事的感情,赤裸裸的金钱关系,那真叫寒心啊;说句老实话,招用员工无非是为了扩大经营规模,对于收入,还不如单干,我觉得原来招的每个员工实际上都在剥削我。所以到年底给每个嚷嚷的员工发了双倍赔偿工资,统统辞掉让高收入去找他们。自己单干,生意更好,还不用管你奶奶的劳动法。
这是个辩证法, 综观世界经济发达国家, 藏富于民,才能有扩大内需,放水养鱼才能扩大税收. 劳动合同法有积极的一面,但别忘了过犹不及,物极必反.目前的出口企业哪个不给工人发工资了?! 有的还很高. 但是劳动合同法所强加到企业的正是30年前改革开放时我们打破的大锅饭. 曾经是给国民经济造成瘫痪局面的,政府实在忍无可忍的大锅饭! 很多政策出台没有经过深思熟虑.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比如我们地方政府前几年要求企业给员工每年取暖费1000多元, 1000个员工就是100万! 企业从哪弄?! 所以人情被政府得了,残酷的,违法的都是企业的. 现在企业的现状是能给工人基本的工资待遇保证按时发放工资已经是实属不易, 为什么步步紧逼不死不行呢!
让北京的蠢货门看看他们的劳动法的结果吧:大量的民工失业,挣点蝇头小利的小老板成为敲诈的对象,没有几个小老板再敢招工了;没有几个人敢合法创业了。现在还在硬撑的除了财大气粗的,就是胆大包天的,有后台靠山的。
劳动法规定的东西太多了,比如保险,只能在本市使用,不可转接.大部份的人都是在流动的,却又强制购买保险,一个月交际200-300元保险费,事实上,98%以上的农民工在出一个厂就会去退掉保险,到手的只有自己交的一部份,公司代交的全部给当地政府收走了.得到利益的只是政府而已.
还有, 规定未满童工不得工作,好像人家国外的打假期工的不都是中学生吗?小学生都有.尤其有些孤儿或是家中实在困难的,想利用假期来赚点下学期的生活费,好不容易找关系想进厂,但厂里实在是不敢收啊,其实小孩子做不了多少事,公司也想做点好事,但违法成本太高,不敢啊.不知国家有没有想到这些?不要想着工厂就一定都是所谓’血汗工厂’,还是有很多有良心的老板的.有良心才能做大生意,没良心的老板最多做做小矿主而已.
案例16:
我就是一线企业。广东新来的省长,说什么是放屁的话,什么是产业升级?产业升级本来是好事,但也不能超之过激,已经形成的产业链,不能说升级就升级?配套的相关产业能支持吗?你叫他多到企业走走,看看;再到农村实际看看。。。不要一个农村的没有什么文化的工人,就算是土生土长的大学生,由于边远山区和环境影响等因素,很多的
实际能力是相对来说是较差,(心里素质和意识等),需要学习的过程,假如如果你作为公司主管,有这么多学生选择,你怎么样选择?当他苦苦要求你给他学习和工作机会,如果用他过,开始的效率不高,干了一年两年,基本上可以适用,这个时候他会不会告你呢?如果给他高工资,还不如不请,找一些有
实际经验的。这样来逼企业短视利益,最终害了农民的孩子,用几乎一生的储蓄和借债,好不容易培养一个学生,找工作缺成了大问题。。现在企业竞争这么激烈,(除了和腐败或垄断相关的行业有暴利)不是企业家不爱国,而是企业根本没有办法生存。。。
案例17:
我讲两点,这也是作为企业管理者,这段时间我一直在想的问题:提高劳动者的收入靠什么?只有两点:1、多劳多得。别人不干,你在干;别人一天干8个小时,你一天干12个小时。2、从全民的角度看,靠劳动者素质的提高,劳动者素质的提高又靠什么呢?靠教育!!从第一点而言,短期内,要提高劳动者的收入,就需要给他解决就业,让他多干点。从这第二点而言,想通过一部法律来实现全民收入的提高,毫无可能,必须通过教育来解决,而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可能还需要十到二十年,但中国已经走在正途上。《劳动合同法》核心是解决两个问题,保障、提高收入。保障无可厚非,这是应该做的。但是提高收入就本末倒置了。通篇把《劳动合同法》读下来,逻辑推理的结果只有一个,失业,大规模的失业!!!中国十几亿人,最根本的问题是让大家有活干。就业是1,保障、提高收入是后面的0,没有1,所有的0都没有用。我们在讨论,该法的结果是三输一赢,政府输、企业输、劳动者输、律师赢。该法出台的时候,世界一片赞扬,知道人家为什么赞扬吗,不是因为你做得好,而是因为你把数千万的就业机会推给他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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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ridg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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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009 18:44
标题:
Re: 《劳动合同法》案例:中小企业主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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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作为一个同样因为新劳法出台(当然还有年年向相关部门上供)不堪重负而出逃米国的小资本家对本文表示一下敬意。。。
【 在 bridged (断桥:向100在线努力,有事写信) 的大作中提到: 】
: 铅笔经济研究社 admin
: 100684130案例1:
: 本人作为如今令国家不屑,令劳动者视为剥削者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老板,真是老泪纵横. 从06年至今由于汇率,和退税的原因企业已经大约损失近千万. 原来员工1200多人缩减到800来人. 企业已经风雨飘摇,死都死不起. 结果08年初我们慈善的政府(为了什么原因不太清楚)颁布了新的劳动合同法. 结果08年,公司发生4起遭到员工上诉的事件, 1是起诉加班,被有关部门罚款10万. 2是有一名员工因合同上写的是质检员后来企业萎缩没有该岗位,求她先做别的工作3个月内给解决,但是坚决不行.起诉得赔偿5000元. 3是一员工不打招呼跑了,听说必须给工资,返回来起诉得赔偿为上月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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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kaios
时间:
5-1-2009 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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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劳动合同法》案例:中小企业主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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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出国跟劳动法有关?
这些抱怨基本都可以在上世纪二十年代刚通过最低工资法的美国找到对应。当然中国的区别在于政府本身并没有承担起对劳工的福利责任,而把所有负担压到企业上
【 在 bridged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作为一个同样因为新劳法出台(当然还有年年向相关部门上供)不堪重负而出逃米国的小资本家对本文表示一下敬意。。。
: 【 在 bridged (断桥:向100在线努力,有事写信) 的大作中提到: 】
: : 铅笔经济研究社 admin
: : 100684130案例1:
: (以下引言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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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ridged
时间:
5-1-2009 18:55
标题:
Re: 《劳动合同法》案例:中小企业主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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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讲,政府指望不出任何真金白银,把穷人社保、养老等负担全部转嫁到企业主头上。
但没有想到企业主,尤其中小企业主,早已被各种苛捐杂税和上下游垄断企业刮光了油水,被剥削得不堪重负。
因此新劳动法就变成了最后一根稻草,引爆了原来脆弱的现金流,造成企业大量倒闭,企业主失踪和工人失业。
(好像以前写过)
【 在 dikaios (renzha@ytht)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出国跟劳动法有关?
: 这些抱怨基本都可以在上世纪二十年代刚通过最低工资法的美国找到对应。当然中国的区别在于政府本身并没有承担起对劳工的福利责任,而把所有负担压到企业上
: 【 在 bridged 的大作中提到: 】
: : 我作为一个同样因为新劳法出台(当然还有年年向相关部门上供)不堪重负而出逃米国的小资本家对本文表示一下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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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一路BBS yilubbs.com.[FROM: 130.203.0.0]
※ 修改:.bridged 于 May 1 23:07:47 修改本文.[FROM: 130.203.0.0]
作者:
jprp
时间:
5-1-2009 19:12
标题:
Re: 《劳动合同法》案例:中小企业主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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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字
剜肉补疮
胡温时代的左倾福利政策都可以这么说吧
【 在 bridged (断桥:向100在线努力,有事写信) 的大作中提到: 】
: 简单讲,政府指望不出任何真金白银,把穷人社保、养老等负担全部转嫁到企业主头上。
: 但没有想到企业主,尤其中小企业主,早已被各种苛捐杂税和上下游垄断企业刮光了油水,被剥削得不堪重负。
: 因此新劳动法就变成了最后一根稻草,引爆了原来脆弱的现金流,造成企业大量倒闭,企业主失踪和工人失业。
: (好像以前写过)
: 【 在 dikaios (renzha@ytht) 的大作中提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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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nds
时间:
5-2-2009 04:10
标题:
Re: 《劳动合同法》案例:中小企业主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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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是伪命题
政府的钱是从天上掉下来的?
还不是从企业和公民所缴纳的税收上来
不管怎么走,肯定是转嫁到企业和劳动者身上
劳动者和企业谁的收入多?当然是企业,那企业多交点不就很正常吗?
没钱的话还出来开企业干什么。。
【 在 dikaios (renzha@ytht)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出国跟劳动法有关?
: 这些抱怨基本都可以在上世纪二十年代刚通过最低工资法的美国找到对应。当然中国的区别在于政府本身并没有承担起对劳工的福利责任,而把所有负担压到企业上
: 【 在 bridged 的大作中提到: 】
: : 我作为一个同样因为新劳法出台(当然还有年年向相关部门上供)不堪重负而出逃米国的小资本家对本文表示一下敬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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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nds
时间:
5-2-2009 04:17
标题:
Re: 《劳动合同法》案例:中小企业主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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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没有这么笨,tg就算可以允许大学生大规模失业,也不会允许农民工大规模失业,
闲置农民工、失地农民的破坏力和对政权的威胁比大学生这种秀才大多了
【 在 bridged (断桥:向100在线努力,有事写信) 的大作中提到: 】
: 简单讲,政府指望不出任何真金白银,把穷人社保、养老等负担全部转嫁到企业主头上。
: 但没有想到企业主,尤其中小企业主,早已被各种苛捐杂税和上下游垄断企业刮光了油水,被剥削得不堪重负。
: 因此新劳动法就变成了最后一根稻草,引爆了原来脆弱的现金流,造成企业大量倒闭,企业主失踪和工人失业。
: (好像以前写过)
: 【 在 dikaios (renzha@ytht)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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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一路BBS yilubbs.com.[FROM: 211.151.0.0]
※ 修改:.tnds 于 May 2 08:18:43 修改本文.[FROM: 211.151.0.0]
作者:
Bullybird
时间:
5-2-2009 05:56
标题:
Re: 《劳动合同法》案例:中小企业主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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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不是一个人,能够用笨不笨来形容。胡温当然不希望动荡,要河蟹。但是各级官僚有自己的利益,而这些利益短期来看和农民工的利益是对立的。要让他们让利给农民工和小企业主,比登天还难。
【 在 tnds 的大作中提到: 】
: 政府没有这么笨,tg就算可以允许大学生大规模失业,也不会允许农民工大规模失业,
: 闲置农民工、失地农民的破坏力和对政权的威胁比大学生这种秀才大多了
: 【 在 bridged (断桥:向100在线努力,有事写信) 的大作中提到: 】
: : 简单讲,政府指望不出任何真金白银,把穷人社保、养
: (以下引言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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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ridged
时间:
5-2-2009 07:01
标题:
Re: 《劳动合同法》案例:中小企业主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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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钱应该是政府削减开支省出来才对,加税的效果和目前是一样的。
至于加税,让企业交钱和劳动者交钱完全是一回事。企业交了钱,它会把劳动者承担的部分通过削减工资转嫁过去,反之亦然。
【 在 tnds (aaaa)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个问题是伪命题
: 政府的钱是从天上掉下来的?
: 还不是从企业和公民所缴纳的税收上来
: 不管怎么走,肯定是转嫁到企业和劳动者身上
: 劳动者和企业谁的收入多?当然是企业,那企业多交点不就很正常吗?
: 没钱的话还出来开企业干什么。。
: 【 在 dikaios (renzha@ytht) 的大作中提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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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nds
时间:
5-2-2009 17:43
标题:
Re: 《劳动合同法》案例:中小企业主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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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四套班子呢,不可能四合一的
【 在 bridged (断桥:向100在线努力,有事写信)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钱应该是政府削减开支省出来才对,加税的效果和目前是一样的。
: 至于加税,让企业交钱和劳动者交钱完全是一回事。企业交了钱,它会把劳动者承担的部分通过削减工资转嫁过去,反之亦然。
: 【 在 tnds (aaaa) 的大作中提到: 】
: : 这个问题是伪命题
: : 政府的钱是从天上掉下来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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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enzer
时间:
5-2-2009 17:54
标题:
Re: 《劳动合同法》案例:中小企业主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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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见得,历来农民起义一方面要有流民,另外一方面也要有处于社会边缘的失意小知识
分子把他们组织起来才行,单纯失业农民工没用。你看看历史,李自成这些人都是干啥
的。
【 在 tnds (aaaa) 的大作中提到: 】
: 政府没有这么笨,tg就算可以允许大学生大规模失业,也不会允许农民工大规模失业,
: 闲置农民工、失地农民的破坏力和对政权的威胁比大学生这种秀才大多了
: 【 在 bridged (断桥:向100在线努力,有事写信) 的大作中提到: 】
: : 简单讲,政府指望不出任何真金白银,把穷人社保、养老等负担全部转嫁到企业主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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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enzer
时间:
5-2-2009 17:57
标题:
Re: 《劳动合同法》案例:中小企业主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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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这个四万亿会让中共死得更快。
【 在 bridged (断桥:向100在线努力,有事写信)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钱应该是政府削减开支省出来才对,加税的效果和目前是一样的。
: 至于加税,让企业交钱和劳动者交钱完全是一回事。企业交了钱,它会把劳动者承担的部分通过削减工资转嫁过去,反之亦然。
: 【 在 tnds (aaaa) 的大作中提到: 】
: : 这个问题是伪命题
: : 政府的钱是从天上掉下来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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