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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李立:“谁惧怕博客论坛实名注册?”的质问很莫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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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ridged
时间:
5-15-2009 07:51
标题:
李立:“谁惧怕博客论坛实名注册?”的质问很莫名
本文通过一路BBS站telnet客户端发布
偶见《惧怕博客论坛实名注册的是哪些人?》一文,作者言下之意似乎是这样的:“实名注册你害怕什么,除非存心不良,所以应当实名注册”。
这样的逻辑在我看来有点莫名。
我们是不是可以对别人说,“如果你收入都是合法的,那么你就应当把你的存款数目公之与众吧”?
其实道理很简单:
1、在博客论坛是否要实名注册,不是“要强迫自证清白”,而是依法而行。如有符合宪法及立法程序的规定,那就实名;
2、公民在互联网上发表意见是否实名,从本质上来说是一种自由权利,非经法定不得限制。用“你为什么要害怕”之类的理由来限制别人的自由,是没有道理的,而且非常幼稚。
之前我为什么发博文说在电子商务中,交易双方之间应当事先公开真实身份资料呢?那是商务的本质及合同法等相关法规精神所要求的。这和非商务的网络活动是有区别的。
作者:李立律师,上海市信息法律协会副秘书长。本文仅代表个人观点。 - 首发于LawLee.net
Twitter:Law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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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idged
时间:
5-15-2009 0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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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立:“谁惧怕博客论坛实名注册?”的质问很莫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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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见《惧怕博客论坛实名注册的是哪些人?》一文,作者言下之意似乎是这样的:“实名注册你害怕什么,除非存心不良,所以应当实名注册”。
这样的逻辑在我看来有点莫名。
我们是不是可以对别人说,“如果你收入都是合法的,那么你就应当把你的存款数目公之与众吧”?
其实道理很简单:
1、在博客论坛是否要实名注册,不是“要强迫自证清白”,而是依法而行。如有符合宪法及立法程序的规定,那就实名;
2、公民在互联网上发表意见是否实名,从本质上来说是一种自由权利,非经法定不得限制。用“你为什么要害怕”之类的理由来限制别人的自由,是没有道理的,而且非常幼稚。
之前我为什么发博文说在电子商务中,交易双方之间应当事先公开真实身份资料呢?那是商务的本质及合同法等相关法规精神所要求的。这和非商务的网络活动是有区别的。
作者:李立律师,上海市信息法律协会副秘书长。本文仅代表个人观点。 - 首发于LawLee.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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