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 BBS

标题: 徐兆澜:巴东警方七十二变,欲推邓玉娇入火坑? [打印本页]

作者: bridged    时间: 5-20-2009 14:27
标题: 徐兆澜:巴东警方七十二变,欲推邓玉娇入火坑?
本文通过一路BBS站telnet客户端发布


转自:http://ycwb.com/sp/2009-05/20/content_2139724.htm



    湖北省巴东县公安局再次通报了“5·10”案的相关细节和情况,女服务员邓某因涉嫌故意杀人而被刑拘。目前,她仍在医院接受检查和鉴定。(5月19日京华时报)



与以前关于此案的通报相比,此通报有几个变化。对此,笔者想先表示一下对巴东警方的“敬意”:笔者佩
服巴东政府以及巴东警方七十二变的能力,堪比孙悟空,同时,笔者也非常佩服巴东警方把老百姓往火坑里推的能力。



  首先,一个字的变化——“按倒”变“推倒”,也许邓玉娇的命运就此改变。前面的通报称,邓贵大等人将邓玉娇“按”倒在沙发上。结合“特殊服务”来思考,很明显,邓贵大等人在没有取得邓玉娇同意的情况下,欲行强奸,邓玉娇奋起反抗,结果误杀邓贵大,刺伤黄德智,这属于正当防卫。



    但是巴东警方今天把口气一变,那么后果就不同了。邓贵大等人“推”倒邓玉娇,巴东警方意在说明邓贵大没有强奸的意图,与邓玉娇只有口头上的冲突,结果引发争执,才把邓玉娇两次“推”倒在沙发上,如此一来,那么巴东警方就可以顺理成章地“取消”邓玉娇正当防卫的资格。



既然没有了正当防卫,那么邓玉娇杀死邓贵大的“故意杀人”罪名就可以“名正言顺”了!



    其次,“特殊服务”变“异性洗浴服务”。提到特殊服务,不用笔者言明,都知道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服务”,但是巴东警方现在把特殊服务理解成“异性洗浴服务 ”,这实在有点出人意料,在这里,笔者想问巴东警方,这“异性洗浴服务”用得着以“特殊服务”来遮遮掩掩么?很明显,巴东警方要通过抠字眼的方式来洗脱邓贵大等人强奸的罪名,以方便给邓玉娇加上“杀人”的罪名!



    再次,邓玉娇的手腕和踝、膝等部位被用布条约束后固定在病床上,活动能力和活动范围均受到限制,这招实在太毒辣。在没有确证邓玉娇患有抑郁症的情况下,把一个正常人如此对待,笔者想问巴东警方,难道你们想把一个正常人逼成精神病人?况且,即使邓玉娇真的有点抑郁,用得着这种方式来对待?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还请巴东警方不要以这种方式来找邓玉娇患抑郁症的证据,假如把你们这样对待,可能也难免不疯吧!



    另外,假如邓玉娇患有严重的抑郁症,需要这样对待的话,那么她在神智不清的情况下杀死邓贵大,也属过失杀人,何来巴东警方声称的“故意杀人”呢?



最后,关于抑郁症和正当防卫之间是否有必然联系,前面已经有人论述,况且群众的眼睛也是雪亮的,这就不用笔者赘述。



    巴东警方如此险恶用心,不禁让老百姓胆战心惊。由此,笔者很疑惑,在官与民之间,要确证老百姓的正当防卫难道就这么难?



    呜呼,笔者代替邓玉娇请求巴东警方,请不要再变了!


--





欢迎光临 一路 BBS (http://www.yilubbs.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