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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朱明勇: 已经通过绝对可靠渠道联系过邓玉娇的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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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ridg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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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8-2009 11:46
标题:
朱明勇: 已经通过绝对可靠渠道联系过邓玉娇的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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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5857fb0100dhmc.html
京城律师朱明勇
http://blog.sina.com.cn/myhao6699
最新消息——邓玉娇家人希望冷静一段时间(2009-05-23 11:57:57)
众多网友关注的邓玉娇案件,昨天邓玉娇妈妈已经申明解除对两位夏律师的委托,
很多网友都呼吁朱明勇律师立即介入帮助,朱明勇律师已经通过绝对可靠渠道联系
过邓玉娇的家人。他们说昨天的申明是他们的意思,也是他们发出的,但是与两位
律师解除委托的手续还在办理之中,并表示希望暂时不谈这件事,对新的律师帮助
暂时不考虑委托,并表示谢意。
他们需要冷静一段时间,也请网友能理解他们家人的处境和想法。揭开真相,往往
需要长期的坚持,敬请关注此事的网友继续关注事态的进展。
朱明勇律师表示对此案将一直关注到底,随时需要,随时出马。本人不仅理性,理
性的背后更有激情!
我只关注正义和阳光,绝不畏惧任何势力,更绝不会被任何利益诱惑。浮华名利,
过眼烟云。人生短暂,何惧何求!作为一个法律人,能有机会通过个案的介入,通
过对邓玉娇的拯救,为我们这个国家的民主、法治的进步,政府的阳光透明做出贡
献,是无悔终生的荣幸。我与大家一样期待风雨后更加灿烂的彩虹!
新浪网友:2009-05-23 12:32:17 真男人,国家就需要你这样的人!
号召国人向你学习!
新浪网友:2009-05-23 12:35:57 我哭了 我彻底哭了
新浪网友:2009-05-23 12:38:29 昏倒. 屠夫博客半个小时前最新消息还很乐观,
虽未直言, 但似乎与律师关系并未解除, 到您这儿刷新一看,新又凉了.到底怎么回
事啊?
不明真相.急死.这两天就关注这个事了.
新浪网友:2009-05-23 12:40:26 我哭了 我彻底哭了
窦娥冤啊 五月飞雪!
新浪网友:2009-05-23 12:40:47 我无言
股海一雏鹰:2009-05-23 12:40:50 良知的律师人!
新浪网友:2009-05-23 12:41:39 难道是他们家人的真实愿望吗?难道他们不希望
他们女儿早点无罪释放吗?难道他们不想严惩凶手吗?好奇怪好奇怪。
新浪网友:2009-05-23 12:43:58 我只关注正义和阳光,绝不畏惧任何势力,更绝
不会被任何利益诱惑。浮华名利,过眼烟云。人生短暂,何惧何求!
===================================
靠!眼泪下来了!
新浪网友:2009-05-23 12:44:41 我彻底哭了
窦娥冤啊 五月飞雪!
剑客无刀:2009-05-23 12:46:05 非常钦佩朱律师的理性与激情,原老天保佑玉
娇,抱有中国
新浪网友:2009-05-23 12:47:21 哭
leg200:2009-05-23 12:48:27 揭开真相,往往需要长期的坚持,敬请关注此事的
网友继续关注事态的进展。
务虚时代:2009-05-23 12:48:47 有良知的大律师!
新浪网友:2009-05-23 12:49:00 不知道说什么了,难道邓玉娇自己不能决定
吗,一定要她妈妈决定吗,冷下来的结果不正是巴东当局想要的结果吗,现在就是
要淡化这个事情,等大家都不关心了,他们就开始一手遮天了,悲哀啊,悲哀,朱
律师,希望你能坚持,你是我的希望!谢谢您,您是好人!一生平安!
新浪网友:2009-05-23 12:51:09 上面博文是谁写的?请作者表明身份!
博主回复:2009-05-23 12:53:06 我自己写的
leg200:2009-05-23 12:54:01 揭开真相,往往需要长期的坚持,敬请关注此事的
网友继续关注事态的进展。
我们能做的,就是不停的顶贴
新浪网友:2009-05-23 12:54:38 本人的直觉是:巴东警方本来是想把这个案子办
成精神病人杀死了一个无辜的人
新浪网友:2009-05-23 12:56:12 天还是那么黑,心还是那么凉
新浪网友:2009-05-23 12:57:05 气死张飞,不让李逵,亚赛过唐朝的黑敬德哩
吧,在东山送过炭,西山剜过煤,开过两天煤厂子卖过两天煤了,它又当过两天煤
铺的二掌柜的吧。
新浪网友:2009-05-23 12:57:17 良知的律师人!
新浪网友:2009-05-23 12:57:30 玛丽戈壁的
太黑了
“邓玉娇在案发现场换下的内衣内裤,被其母亲张树梅带回家中放置11天
都没有动过。而21日当晚,张树梅突然将这些内衣都清洗完毕”。
就像当年的高,莺,莺案一样(高当年也是被当官的qiangjian致死,然
后被丧心病狂地抛下楼,说“失足坠楼”,黑,真黑,)
关键证据被毁
死无对证(本来他们想把邓逼疯,以此达到死无对证的目的)
最大的可能性:邓的母亲被胁迫或被收买了
新浪网友:2009-05-23 12:57:59 天哪.这个屠夫还在盲目乐观,乐颠颠地上飞机.
老天, 邓母多半受了胁迫.律师不介入, 小邓就没人管了.md,实在忍不住要骂人,
这tmd的什么世道.
支持朱律师,社会的良心所在.
新浪网友:2009-05-23 12:58:05 支持!关注!
新浪网友:2009-05-23 12:58:41 朱律师,我们支持你
新浪网友:2009-05-23 13:00:16 关键时刻怎么能没有律师呢?费解!
新浪网友:2009-05-23 13:02:53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你说能救出英雄烈
女?忽悠吧?我立此存照!凭什么能救得了女英雄?看到律师瞎吹我就好笑。现在
的律师有什么能力?(不是7君子辩法时代了)我一直关注你上次南方办案,还不
是四处碰壁?(我是个体制内的媒体人),我不信你的能量能耐,不信走着瞧?时
间大约2个月内就可以分晓。记住,咱们有约——看你如何忽悠自己?呵呵……
新浪网友:2009-05-23 13:05:30 到时候我会主动联系你的,你的联系方法我都
有!!记住,我宁愿败给你!致敬烈女!!
新浪网友:2009-05-23 13:05:34 朱律师,支持你
新浪网友:2009-05-23 13:06:15
新浪网友:
2009-05-23 13:02:53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你说能救出英雄烈女?忽悠
吧?我立此存照!凭什么能救得了女英雄?看到律师瞎吹我就好笑。现在的律师有
什么能力?(不是7君子辩法时代了)我一直关注你上次南方办案,还不是四处碰
壁?(我是个体制内的媒体人),我不信你的能量能耐,不信走着瞧?时间大约2
个月内就可以分晓。记住,咱们有约——看你如何忽悠自己?呵呵……
__________________他倒霉你有什么好处, 能领几个5毛?
新浪网友:2009-05-23 13:06:59 这2天神经都快给你们搞崩溃了!到底玩什么呢!
什么是真相!
新浪网友:2009-05-23 13:07:33 邓玉娇报警时说了什么?110报警中心肯定有录
音,我猜测一下:邓玉娇受到流氓侵犯,愤而刃之,情急之下,当然不会考虑流氓哪里
是致命之处不能刺,更没有想到流氓会死掉,所以邓玉娇杀人后,她并没意识到造成
了严重后果,只是认为流氓侵犯了她,她要报警.究竟流氓怎样侵害她,邓玉娇报警想
说什么?
leg200:2009-05-23 13:08:53 我们能做的,就是不停的顶贴
我现在很怕邓玉娇在里面被躲猫猫
新浪网友:2009-05-23 13:09:27 我们都看得明明白白,这一切都是警察及更高的
黑恶势力在操纵!
新浪网友:2009-05-23 13:09:33 估计邓母在威胁利诱之下已经……
枉费了大家的一片激昂慷慨
新浪网友:2009-05-23 13:09:36 那两个破律师一上阵立马六神无主,吓得苦爹号
娘,要“母校”支持,可笑至极!你呢,应该好一点吧?但是大概也就五十步百步之
差吧?呵呵,别生气哦……这样瞧不起您,罪过罪过
新浪网友:2009-05-23 13:10:03 做善良事,得下世福
支持朱律师
新浪网友:2009-05-23 13:10:09 感谢您,我们永远支持你
如果需要我们也会随时献出一切
只为正义,只为良知
会飞的鱼:2009-05-23 13:10:16 与两位律师解除委托的手续还在办理之中,并表
示希望暂时不谈这件事====这个难道是屠夫暗示的计谋的一部分?屠夫进京到底还
要弄些什么玄虚?难道最后这个案件的真相真要由一个叫"屠夫"的人导演的戏剧一
样的援助过程来揭露? 正常的渠道果真都不能解决问题?是不是我们过分高估了一
个贫困山区相关办案人员的能力和当地政府的腐败程度而把事情复杂化了? 不过,
现实生活中也正是愚昧的人才做得出欲盖弥彰的事,继续关注.
会飞的鱼:2009-05-23 13:11:57 浮华名利,过眼烟云。人生短暂,何惧何求!
新浪网友:2009-05-23 13:12:01 娘希匹。绝望了。
新浪网友:2009-05-23 13:13:40 我不是5毛,我是说现实,不像牛律师说想像那
样简单。我说了宁愿败给他……
新浪网友:2009-05-23 13:15:05 楼主说风凉话,有点不厚道。
新浪网友:2009-05-23 13:15:14 他们应该是想淡化这件事。有2位律师在那,怎
么也淡不了的,所以做通了郑母的工作,解聘律师,目前也不请律师。也就没有什
么新闻了。他们想时间长了,关注这案件的人就少了吧。他们好再从中作梗。
朱律师要谨慎。
新浪网友:2009-05-23 13:16:42 那两个破律师出征之前的豪言犹在,看3天后就
如何“光荣”了?吓得苦爹唤娘……不是吗?强悍如此?
新浪网友:2009-05-23 13:16:48 绝对正义与相对正义之争——邓玉娇案随想
巴东县政府新闻发言人于2009年05月22日通报“邓玉娇案”最新情况时说:邓玉娇被
强奸事实子虚乌有,邓母声明与律师解除委托关系。案情发展突然急转直下,太令
人意外了!不过想想也应该在情理之中。我们来分析一下:
办案就是伸张正义,律师和广大网友希望伸张正义,邓玉娇及其亲属希望伸张正
义,当地政府也希望伸张正义。可是这三方希望的正义却不是一回事。
律师和广大网友希望的正义,是绝不妥协的绝对正义。另外两方希望的正义,是有
妥协的相对正义。绝对正义意味着铁面无私,相对正义意味着各方妥协。律师和广
大网友主张的绝对正义与其他两方需要的相对正义相去甚远。
律师和广大网友不生活在巴东,只需要考虑正义本身即可,无需顾虑其他问题。只
要正义得到伸张,我们就可以从巴东凯旋而归,以后再也不会踏足那个地方了。因
此我们可以毫无顾虑的追求绝对正义。
可是另外两方需要考虑的事情就多了。比如邓玉娇及其亲属不但要考虑伸张正义,
也要考虑将来如何面对乡亲和当地政府,他们不可能因为这个案子就搬出巴东。如
果追求绝对正义会损害他们与乡亲和当地政府的关系,他们就宁肯放弃绝对正义,
而追求次等的相对正义,也就是妥协。这样既能达到无罪释放邓玉娇(或者轻判)
的目的,又不至于使自己在巴东生活不下去。
当地政府机构也同样有许多事情考虑,比如政府形像和自身利益等等,这也注定他
们不可能追求绝对正义,而是追求各方妥协的相对正义。
律师和网友追求的绝对正义与另外两方追求的相对正义难免要发生冲突,结果就是
强龙压不过地头蛇——虽然律师讲的道理纯正,办案经验丰富,也可能“意外”的被另
外两方联合起来赶走,用不精通法律但是了解“国情”的土包子取代精通法律的大
腕。也许公盟律师就败在这上面?
虽然公盟律师巴东之行失败了,但是其成果仍然非常可观。全国网友和舆论的热切
关注,增加了邓玉娇与当地政府讨价还价的筹码,迫使当地政府不敢处死邓玉娇,
甚至不敢判其重刑。在这个意义上,公盟律师和广大网友胜利了!
新浪网友:2009-05-23 13:17:35 昨晚一直翻帖到凌晨五点,今儿一起床就又坐
到这里。。
案件的发展让人感到很无力。。如果此案不能大白于天下,我想许多人会和我一样
从此不再相信这个社会!!!
新浪网友:2009-05-23 13:18:13 不说了,看结果,希望良心长在、道德不灭!88
啦……别生气哦
隐者:2009-05-23 13:19:29 记住:需要智慧!
体现中国律师的水平的时候到了。
“朱大律师”们,要知道,还有人在默默的关注着你们。
新浪网友:2009-05-23 13:19:36 我不是5毛,我是说现实,不像牛律师说想像那
样简单。我说了宁愿败给他……
你不能正面给他加油啊, 还骂那两个律师.朱律师说这个案子简单了吗?他只愿尽力.
大家都忙正事, 你就别添堵了.
你厉害你来啊. 你这几天发了几篇报道?说来听听.发上来也行啊.
要是啥也没干就消停点.别找啐.
新浪网友:2009-05-23 13:19:50 新浪网友:
2009-05-23 13:07:33 邓玉娇报警时说了什么?110报警中心肯定有录音,我猜测一
下:邓玉娇受到流氓侵犯,愤而刃之,情急之下,当然不会考虑流氓哪里是致命之处不
能刺,更没有想到流氓会死掉,所以邓玉娇杀人后,她并没意识到造成了严重后果,只
是认为流氓侵犯了她,她要报警.究竟流氓怎样侵害她,邓玉娇报警想说什么?
--------------
非常赞同。。这就是为何JC来后她会“XJ”,JF肯定将她作为“犯人”而非“受害人”对
待,这出乎她的意料;这也说明了为什么JF会说“自首情节待定”。
新浪网友:2009-05-23 13:20:19 “虽然公盟律师巴东之行失败了,但是其成果仍
然非常可观。全国网友和舆论的热切关注,增加了邓玉娇与当地政府讨价还价的筹
码,迫使当地政府不敢处死邓玉娇,甚至不敢判其重刑。在这个意义上,公盟律师
和广大网友胜利了!”严重同意这个网友观点。
李子:2009-05-23 13:20:33 我哭了。五月飞雪!更绝的事还会出现在后头,我都
不敢说出来了。这天怎么这样黑!
朱律师是我们在黑暗中看到的光亮!坚定支持朱律师!
新浪网友:2009-05-23 13:21:39 支持正义的朱律师
新浪网友:2009-05-23 13:22:07 天佑苍生,公平公正公理!
天佑中华,
天佑玉娇!!!
吾愿为天佑苍生捐款1000元.
我会关注到底.
琳琳:2009-05-23 13:22:59 邓玉娇妈妈已经申明解除对两位夏律师的委托------
巴东当地公安又把盖子盖住了,一切就等着他们那天开发布会的表演秀吧,全是假
的,玉娇你要坚强啊,等到你能上电视说出实情的那一天!!
律师这趟也没白来,最少全国人民都知道公安说的全是假话了。
邓贵大人死了,伤口总不会说假话,中国公安部没专家吗?光看死者伤口也能断出
当时死者和玉娇是啥样的姿势。
邓贵大被刺时的双手放在那里?为何一不抢刀,二不用胳膊来挡??
只能说明,当时他的双手都在忙这扒小姑娘的内裤呢!!!
新浪网友:2009-05-23 13:24:56 朱律师,感谢您,我们永远支持你.
新浪网友:2009-05-23 13:26:10 不要让良知被狗官吃了!!!!!
新浪网友:2009-05-23 13:26:38 那两个破律师一上阵立马六神无主,吓得苦爹号
娘,要“母校”支持,可笑至极!你呢,应该好一点吧?但是大概也就五十步百步之
差吧?呵呵,别生气哦……这样瞧不起您,罪过罪过
____________________小人! 颠倒是非? 你说他们不行就不行拉.看你这德行! 你
瞧不起他们, 他们在我们心里形象还是高.
你主子赏你几根骨头, 看把你忙得! 自己不知道恶心, 提醒你一下. 快滚!
新浪网友:2009-05-23 13:26:53 继续关注吧,已经发展到这情况,上升到这高度
的案件,不可能说了就了的,一开始是斗勇,现在应该是斗智了,跟那些黑官们
斗,哪可能是显而易见的?
新浪网友:2009-05-23 13:29:40 支持朱律师
不确定:2009-05-23 13:30:12 天天关注你,良知的律师!
新浪网友:2009-05-23 13:30:53 我都快急死了,有劲使不上呀,我真想把键盘鼠
标摔了。气死我了
新浪网友:2009-05-23 13:31:20 支持正义!良心不死,正义不死!
新浪网友:2009-05-23 13:31:36 支持朱律师,大家讨论案情.我不懂法律,我负责
砸5毛.
新浪网友:2009-05-23 13:36:09 5毛跑了.好.
新浪网友:2009-05-23 13:37:10 据说前几天湖北省公安厅的和刑侦的两个重要
人物已经去巴东调查此案了,而现在案情还是这样的状态……说明了什么呢?律师和
屠夫等志愿者面对
的压力是不可想象的。他们在如此艰难的局面下,需要的是我们的支持我信心,因
为这是场发自良知的辩护,如果他们的行为被大家不断的泼冷水,得不到支持,他
们怎么有信心继续一往无前的走下去。
邓妈妈只是一个普通的农村妇女,她的智慧有限,不可能如我们这些集合了互联网
上所有信息的人,大家要谅解她的做法,通过我们的支持,给她信心和支援。而不
是猜忌和漫骂,这样,只会降低邓妈妈些许的一些信心。
请大家支持他们,任何事情都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一点点的挫折也是再所难免,
如果你是抱着痛打落水狗的心态来参与的,我很遗憾的告诉你,现在还不到时候,
请继续观望,我们现在面对的是一只困兽,我们需要付出惨重的代价,我们需要坚
定的信念和无比的勇气。
新浪网友:2009-05-23 13:37:35 新浪网友:
2009-05-23 13:16:48 绝对正义与相对正义之争——邓玉娇案随想
巴东县政府新闻发言人于2009年05月22日通报“邓玉娇案”最新情况时说:邓玉娇被
强奸事实子虚乌有,邓母声明与律师解除委托关系。案情发展突然急转直下,太令
人意外了!不过想想也应该在情理之中。我们来分析一下:
办案就是伸张正义,律师和广大网友希望伸张正义,邓玉娇及其亲属希望伸张正
义,当地政府也希望伸张正义。可是这三方希望的正义却不是一回事。
律师和广大网友希望的正义,是绝不妥协的绝对正义。另外两方希望的正义,是有
妥协的相对正义。绝对正义意味着铁面无私,相对正义意味着各方妥协。律师和广
大网友主张的绝对正义与其他两方需要的相对正义相去甚远。
律师和广大网友不生活在巴东,只需要考虑正义本身即可,无需顾虑其他问题。只
要正义得到伸张,我们就可以从巴东凯旋而归,以后再也不会踏足那个地方了。因
此我们可以毫无顾虑的追求绝对正义。
可是另外两方需要考虑的事情就多了。比如邓玉娇及其亲属不但要考虑伸张正义,
也要考虑将来如何面对乡亲和当地政府,他们不可能因为这个案子就搬出巴东。如
果追求绝对正义会损害他们与乡亲和当地政府的关系,他们就宁肯放弃绝对正义,
而追求次等的相对正义,也就是妥协。这样既能达到无罪释放邓玉娇(或者轻判)
的目的,又不至于使自己在巴东生活不下去。
当地政府机构也同样有许多事情考虑,比如政府形像和自身利益等等,这也注定他
们不可能追求绝对正义,而是追求各方妥协的相对正义。
律师和网友追求的绝对正义与另外两方追求的相对正义难免要发生冲突,结果就是
强龙压不过地头蛇——虽然律师讲的道理纯正,办案经验丰富,也可能“意外”的被另
外两方联合起来赶走,用不精通法律但是了解“国情”的土包子取代精通法律的大
腕。也许公盟律师就败在这上面?
虽然公盟律师巴东之行失败了,但是其成果仍然非常可观。全国网友和舆论的热切
关注,增加了邓玉娇与当地政府讨价还价的筹码,迫使当地政府不敢处死邓玉娇,
甚至不敢判其重刑。在这个意义上,公盟律师和广大网友胜利了!
新浪网友:2009-05-23 13:38:53 强大的正义力量终将把邪恶铲除!
新浪网友:2009-05-23 13:38:56 不是郑母想冷静一段时间,因为按常理,郑母现
在时最需要律师的时候。而是政府需要冷静一段时间,也就是淡处理这件事。
佛山照明:2009-05-23 13:41:14 关注邓玉娇事件不少日子了,网民代表屠夫和北
京公盟两位律师的良知与正义感也令人钦佩,好多网友都提议朱律师出马,我相信
朱律师的学识素养确实是国内一流的,但现在看巴东县官方和邓玉娇母亲张树梅的
态度,给人的感觉是律师在里面能起多大的作用?很强大的一股力量正在推动案件
朝既定方向发展。如果真要打破这个局面,恐怕还需要上级指示严查督办才有指望。
悠然自得:2009-05-23 13:42:35 天佑中华!!!!!!!!!!
天佑中华儿女!!!!!!!!!!!!!!!!!!!!!!!!
新浪网友:2009-05-23 13:42:46 大家估计一下, 下一步政府会做什么? 会不会
隔些日子来个假通报, 再隔些日子指定个律师, 然后想怎么判怎么判?另外,没有律
师,谁也见不着小邓, 她会不会给他们在里面整疯掉啊.
新浪网友:2009-05-23 13:44:16 我们只要求正义的结果,难道不行吗?
天理难容。
新浪网友:2009-05-23 13:51:36 最讨厌借个案炒作自己的律师了
这个姓朱的律师太不要脸___
什么东西!
新浪网友:2009-05-23 13:51:50 请问律师和网友们,。。。。。。。。
如果前方的律师真的有良心。。。
能不能以这个理由。。。。。。
就是状告。。。邓母。。。告其。。。邓母在明知重要物证的情况下,擅自毁灭物
证。。然后由律师。。。以不信任。。邓母为理由。。。再让律师。。。接见。。
邓玉娇。。。让玉娇本人。。签到下指定律
师!!!!!!!!!!!!!!!!!!!。。。。本人不懂法。。。。详细由
律师和网友分析
新浪网友:2009-05-23 13:54:57 最讨厌借个案炒作自己的律师了
这个姓朱的律师太不要脸___
什么东西!
_________________不要脸的是你,狗腿子!
|FS-飞碟-梅服:2009-05-23 13:56:58 1岁多时,父母离婚,然后又各自成家,生
子,邓玉娇辗转在父、母和外婆家长大。2岁大时,她在外婆家玩耍被开水烫伤,
腹部至今留有伤疤,这使得她在成年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非常自卑,也导致母女关
系一直紧张。邓玉娇有一次跟朋友说,如果不是父母离婚,把她丢在外婆家,她也
不会被烫伤。
母亲张树梅说,邓玉娇小学学习成绩不错,初中时,亲生父亲车祸遇难,成绩下
滑;高中读了不到一年,便离开了学校,去福建鞋厂缝鞋。那年她17岁。
爸爸,他们打我,爸爸,他们打我。。。一句呼喊,两个问号:爸爸是谁?是死去
的,还是继父。。为什么不喊妈妈。。而“他们”又是谁!!!
新浪网友:2009-05-23 13:58:21 收藏了您的空间,并企盼您能一显身手!2009
新浪网友:2009-05-23 13:59:13 邓母的立场转变外人也许无法理解并愤怒,但是
你如果站在当事人的立场来考虑就一点也不奇怪了,在各方面巨大的压力下,你让
她怎么办?是顺从当地还是和网络民众一样表示抗争到底?极其现实的问题摆在她
的面前。一个农村女人做到目前这一步已经不容易了,我们不能苛求她了。在当前
的形势下,妥协也许是她唯一可走的路了,因为她的家庭将来还要生活在这块土地
上。就是这样,以后他们家庭生活的艰辛已经可想而知。不这样怎么办?谁有能力
让他们全家离开这块土地?能吗?诸位?
新浪网友:2009-05-23 14:00:27 最讨厌借个案炒作自己的律师了
这个姓朱的律师太不要脸___
什么东西!
_________________不要脸的是你,狗腿子! 朱律师最近几天连写多篇博文,产生了
很大影响.我们网友都支持他!你想毁他我们决不答应.小心偷鸡不成蚀把米, 大伙
一起口水就把你淹死. 看你今天回去向主子汇报什么?
新浪网友:2009-05-23 14:04:32
新浪网友:
2009-05-23 13:54:57 最讨厌借个案炒作自己的律师了
这个姓朱的律师太不要脸___
什么东西!
一看你就是个垃圾,
那些骂朱律师的人都是垃圾
新浪网友:2009-05-23 14:06:33 有理性有专业知识有社会常识的人
都会明白
姓朱的这个律师目前的所作所为
只会害了邓玉娇而不会对她有任何帮助
当然朱的律师自己更不会得到什么
手机用户:2009-05-23 14:11:14 同志们建个群,专门是支持朱律师声援玉娇的
群!来自:手机新浪网(手机访问sina.cn),我也要用手机发评论
新浪网友:2009-05-23 14:12:19 案情怎么急转直下?朱律师,我支持你!也希望
你继续发文!
新浪网友:2009-05-23 14:16:31 纯爷们!!
新浪网友:2009-05-23 14:17:24 浮华名利,过眼烟云。人生短暂,何惧何求
新浪网友:2009-05-23 14:18:32 天佑中华,
天佑玉娇!!!
新浪网友:2009-05-23 14:19:14 要求知道真相
为正义奋起
新浪网友:2009-05-23 14:21:46 邓玉娇现在需要的是抢救而不是冷静,尽快让国
家级别的司法部门介入是唯一的机会了,从北京去的律师在当地属于孤军奋战,即
使朱大大出马也已经起不了多大作用,人家把该清的都清理掉了,你拿什么跟他打
官司?
非S即F恐怕已成定局。
新浪网友:2009-05-23 14:22:35 新浪网友:
2009-05-23 13:51:36 最讨厌借个案炒作自己的律师了
这个姓朱的律师太不要脸___
什么东西!
---------------------------------
炒作??你TMD也站出来象朱老师一样炒作一下给大家看看!你是个什么东西?你
代表谁来说这些话,我问候你目前已及你全家女性!
眼泪都下来了,靠!朱老师,别理这些谩骂的垃圾请您用您的良知帮助这个可怜的
女孩,不要让我们觉得:苍天已死!
新浪网友:2009-05-23 14:22:36 如果你需要私人助理,我愿意用我的智慧,勇气
和忠诚去保护你的人生安全。只要你在做正确的事我愿意为你抵挡一切的流言蜚语
甚至是枪林弹雨。
支持有良知有正义的律师11!!!!!!!!
新浪网友:2009-05-23 14:34:12 “揭开真相,往往需要长期的坚持”——“长期的坚
持”什么啊?又是律师、又是记者、又是“绝对可靠渠道”的——例如,为什么就没人
问问邓母:“清洗4件证物是怎么回事?谢绝律师帮助又是怎么想的?”
tongjinyu105:2009-05-23 14:36:03 顶起 敢于站出来的人 是真的猛士
新浪网友:2009-05-23 14:37:46 不要“高深莫测”、“华而不实”了——任何人,依法
都有权以公民的身份 以公检法 党委 政府信访规定为依据 正面接触(走访)有关
部门 就一系列的具体问题 要求其给出“说法” 网上同步直播 宣传 暴露 促使该案
尽可能获得公正解决
新浪网友:2009-05-23 14:39:11 有些突破 不豁出命干是不行的 我不知道前方的
律师 记者 有多大比例的人有随时被干掉的思想准备 没有这样的准备 这种事是不
能参和的
新浪网友:2009-05-23 14:39:48 支持朱大律师,我气的想跳楼
beiwei201:2009-05-23 14:41:28 律师的楷模,大家风范!
新浪网友:2009-05-23 14:41:49 我和二夏律师、屠夫等都不熟 也联系不上 联系
上了 合作能否谈成 能否愉快 也不定 干脆民间各路人马 战斗起来先 说到底 就
是没钱 要是和强奸犯一样有钱 直接就上了 上有关部门 官员的面前 要他们的口
供 暴他们的光
新浪网友:2009-05-23 14:43:17 屠夫博客已经说回京去拜访您,请密切留意
新浪网友:2009-05-23 14:44:33 朱老师你承诺用你的知识、智慧和精神,从铁窗
中把我们女神玉娇妹妹拯救出来!我已经准备好了,进京跪谢你!本人决不食言
新浪网友:2009-05-23 14:46:55 不是想匿名发言,这样省去了注册的繁琐,呵呵。
作为一个法律人,我很敬佩您。我也时刻在关注邓玉娇案,不管最终如何定性,我
只想要的是公开、公平。而我感觉,如果案件在原地侦办、起诉宣判,又有几人能
信服。拿来北京审,即使邓玉娇判死,我就相信她该死。
新浪网友:2009-05-23 14:47:25 都别煽情了,来实在的—— 例如,律师、记者、
“绝对可靠渠道”,为什么就没有一个人问问邓母:“清洗4件证物是怎么回事?谢绝
律师帮助又是怎么想的?”
新浪网友:2009-05-23 14:49:59 问问邓母:“清洗4件证物是怎么回事?谢绝律师
帮助又是怎么想的?”
即使邓母张口结舌、哑口无言,也同样是一种回答——问题就在于,为什么 无人去问?
新浪网友:2009-05-23 14:50:12 夏律师太没防人之心了,太相信巴东公安局和邓
母了,也没有防范邓母可能受胁迫被收买,会见一结束不要向当地公安局要求提取
涉嫌强奸关键证物,要第一时间越级上报,或用别的途径,唉,可惜,打草惊蛇了!
新浪网友:2009-05-23 14:53:11 一系列的具体问题,全面地探究真相的突破口,
很多很多——还都冷静个P!
我和二夏律师、屠夫都不熟 也联系不上 联系上了 合作能否谈成 能否愉快 也不
定 干脆 民间各路人马 战斗起来先 说到底 就是没钱要是和强奸犯一样有钱 直接
就上了 上有关部门 官员的面前 要他们的口供 暴他们的光
新浪网友:2009-05-23 14:54:37 不要分什么人不人,广大正义朋友要团结起来,
举荐个领头人~大家紧紧跟着干,老谈理性、激情没有行动勇气是成不了事的。
新浪网友:2009-05-23 14:56:22 新浪网友:
2009-05-23 13:09:27 我们都看得明明白白,这一切都是警察及更高的黑恶势力在
操纵!
路:2009-05-23 14:56:53 我也不赞成被动的听从邓母。玉娇就是玉娇自己!玉
娇个性高洁,不是任何人能够代言的。
朱律师能不能谨慎的行动起来,尝试让玉娇自己发出声音的法律途径呢?玉娇的每
一秒钟都让人揪心啊。
路:2009-05-23 14:59:29 行动,在尊重邓母意见的前提下进行。但是,不要被困
住了手脚。
新浪网友:2009-05-23 15:02:53 案件在侦查阶段,并没有结束,当地的公安和政
府能发表声明公开邓没有受强奸吗,是迫不及待遮丑事吧,不管强奸是否成立,也
不应在侦查未结束前发表新闻公告,反而对律师的发表言论要封口,难道当地政府
一手遮天吗,正义的律师,人民支持你,正义支持你
向腐败宣战:2009-05-23 15:04:13 期待真相!向您致敬!!!向腐败宣战!!!
新浪网友:2009-05-23 15:04:41 偶恳求你救救这邓玉娇,你想一般人会想杀人
吗,估计是遇上强奸了,谁不想好好活啊,救救这烈女,把这贪官绳之以法
新浪网友:2009-05-23 15:06:23 要是资金紧张,偶愿意拿出钱来做你办案经费,
再一次恳求你一定要把正义翻身,把贪官治治
新浪网友:2009-05-23 15:12:36 朱大律师好样的
新浪网友:2009-05-23 15:13:48 是无奈?还是被收买?……我心在疼……
路:2009-05-23 15:14:37 还有一个可能性,让夏律师也不要放弃,目前尚未解
除,可以争取对邓母解释,顺利移交给您!
新浪网友:2009-05-23 15:14:41 “新浪网友:2009-05-23 14:54:37 举荐个领头
人~大家紧紧跟着干,老谈理性、激情没有行动勇气是成不了事的。”
有没有“领头人”?没有,我毛遂自荐一下——我出人,大家齐钱。我可以立即赶赴当
地,就住他们县委、县政府招待所。随时随地我都可以要他们各方“口供”,网上
“直播”各方“嘴脸”。真相,是靠积极作为探究出来的,而不是什么消极等待“冷静”
出来的。(我是黑龙江省伊春市伊春区旭日派出所辖区居民 冯岩派出所电话:
0458-3603682.北京律师丁锡奎、江天勇、李春富,他们知道我是干啥的。本人电
话:0458-6882657)
新浪网友:2009-05-23 15:20:17 民间各路人马战斗起来先。我可以去送死——多
死几个,事情就出头了。现在就差钱!扯别的,都是虚情假意!(冯岩)
现代人生哲学:2009-05-23 15:23:00 邓玉娇案:巴东官方何以敢欺天下?!
邓玉娇案发生13天过去了,得益于互联网,案情所有细节几乎都大白于天下了。毫
无疑问,只要是有基本良知的人——即便他没有多少基本法律常识,都不难理解和得
出这样的结论:邓玉娇的杀人行为完全属于抗暴的正当自卫。
可是,在这一点的认定上,稍有辨别能力的人都会发现,发生地湖北巴东官方很明
显是在故意对社会和公众隐瞒什么。否则,它们就不会出尔反尔——一会儿是“特殊
服务”,一会儿是“异性洗浴”;一会儿是“按倒”,一会儿是“推坐”;就不会让案件
的关键证据人为地灭失——邓玉娇的内衣、外衣等关键证物在过了11天后才在律师要
求保存的请求下警方答应保存却在警方实施保存的前一天晚上莫名其妙地被其母亲
“洗”了,就不会把击打邓玉娇头部、肩部的4000元人民币交还给邓贵大的家属……
现在人们不解的是,众目睽睽之下(很可能中央相关部门也有关注),巴东官方何
以敢欺天下?!
其实,答案不言而喻:他们与死者邓贵大是利益共同体或利益相关者。——撇开邓贵
大是当地重要部门——招商办——的官员的身份不说,单就案发地点雄风宾馆 “梦幻
城”这个“准色情场所”来说,稍有点社会经验的人皆知,若无当地公安机关或警方
的默许甚至参与,它的存在是万万不可能的。
既如此,那么,一个很明显的结论就是,若想使邓玉娇案获得一个公平公正的解
决,就必须排除利益相关者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的二难尴尬,即必须由更高级别的
官方机构——省级或中央级——组成专案组才有可能。
笔者坚信,撇开了利益相关者的公平正义是可能的。否则,我们所有的努力都是无
意义的。
我们还是相信——愿意相信——党中央的!
……
2009,5,23
新浪网友:2009-05-23 15:27:24 非常钦佩朱律师的理性与激情,原老天保佑玉
娇,保佑中华。
新浪网友:2009-05-23 15:27:36 如果邓玉娇本人不愿解除律师委托,邓母无权解
除,因为会见时一般又重新与邓玉娇本人签订了委托书
新浪网友:2009-05-23 15:28:04 真有一点着急了,大家一直期待刚正不阿的朱律
师的出手,万事俱备,只欠邓家许可。看到这篇报道,真有点担忧,期待邓家能够
坚守自我,能够抗拒一切诱惑和压力。
新浪网友:2009-05-23 15:29:41 空谈、空扯吧! 我这 啥都不差 就差钱 我现在
正在和贪官、奸商玩命打钱 有朝一日真有发财一天就不和你们废话了(冯岩)
新浪网友:2009-05-23 15:34:11 真有一点着急了,大家一直期待刚正不阿的朱律
师的出手,万事俱备,只欠邓家许可。看到这篇报道,真有点担忧,期待邓家能够
坚守自我,能够抗拒一切诱惑和压力
-----------------------------------------------------------------------
理解邓家吧,他们一家还要在那生活下去,他家所承受的压力非你我所能想象
新浪网友:2009-05-23 15:35:18 朱律师,请你叫邓妈别解除二位夏律师。一解除
你有未能马上介入,他们再来个像YG案那样指定律师,就更乱啦
新浪网友:2009-05-23 15:36:22 暗无天日了吗?
还有没有老百姓的活头了?
集体去巴东,让巴东也翁安一回吧!
新浪网友:2009-05-23 15:37:13 朱大律师----你是中国人的良心!再次向你致敬!
新浪网友:2009-05-23 15:39:01
。。。。。。。。。。。。。。。。。。。。。。。。。。。。。。。。。。。。。。。。。。。。。。
两为律师热情与勇气可嘉!朱律师值得敬重与支持!我们期待着他理性而迅速地帮
邓玉娇洗刷冤屈!!
你这样说朱律师,你。。。。。。。你简直是社会的渣滓!人民的败类!!!!
(本来不想骂你的,还是忍不住了.得罪!得罪!)
新浪网友:2009-05-23 15:40:47 Y J妈妈被失踪,他匆匆离去.
玉娇妈妈被收买,她又会怎么呢?
可悲,可怜,
当亲娘都不护子时,死亦无语了.
新浪网友:2009-05-23 15:43:46 例如(具体问题当然多多,这里只是打这么个比
方),问问邓母:“清洗4件证物是怎么回事?谢绝律师帮助又是怎么想的?”
即使邓母张口结舌、哑口无言,也同样是一种回答——问题就在于,为什么 无人去问?
和你们说什么都是白说,怪也只能怪自己没钱,有知识、经验、献身(送死)精神
——没钱,照样不能办实事。奉劝大家也都别煽大情了,没有具体行动,前线无人,
一切都是空谈、意淫,只能被强奸犯的阴魂嘲笑。(冯岩)
手机用户:2009-05-23 15:53:12 近段时间来我一直在关注玉骄的案子,我觉得
很悲哀,一个拥有几十亿人口的大国就为了得到一个公平、公正的结果确都是如此
的困难,我真的不能想像…感谢朱大律师热情的帮助,请你一定要关注此事件的发
展,有全国亿万网民支持你! 来自:手机新浪网(手机访问sina.cn),我也要用手
机发评论
交易冠军:2009-05-23 15:54:04 委托的事,找她家人是对的,但是:哪一个人能
代表她家人?她继父?她母亲?她爷爷和奶奶?以及她本人?
我认为,只要其中任何一人同意,或是玉娇本人同意,就可以委托了!
因为,就象在医院做手术一样!很多家人,拒不签字,结果,导致病人死亡!!
她母亲不同意,则找她继父,或是找她爷爷,奶奶, 她爷爷奶奶,才是她最亲的人!
如果能找到玉娇本人,则最好!!
总之,她母亲,估计贪钱,被警方收买了!不然也不会清洗证据!
真正带大玉娇的,是她爷爷奶奶!她母亲是不管事的!
如果玉娇本人同意,则最好!
所以,这委托,最好能与她本人签!
现在是她母亲解除了委托,并不是玉娇本人!更不是她奶奶!
因为,就象在医院做手术一样!很多家人,拒不签字,结果,导致病人死亡!!
所以,害死玉娇的,可能恰恰是她的家人!因为她母家离过婚,现在是继父!她家
诞本来就不幸,真正带大玉娇的,是她爷爷奶奶。
以前,可一直是她爷爷奶奶一手拉扯大的!
所以,打官司要智慧,但是如果同样要达到如何让让他们委托您,更要施展你无穷
的大智慧!
不管面子也好,不是是他家人拒绝您也好,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救出玉娇!
就象救苦救难的佛祖一样!就是很多人恨佛,谤佛,但是佛依然要去救众生
您就象大慈大悲的佛祖一样!
新浪网友:2009-05-23 15:57:58 是呀,心凉了,案情变得更加扑塑迷离,似乎一
切都慢慢的向着拖延时间进行
交易冠军:2009-05-23 15:58:13 朱明勇先生,您体现的,是一个真正的大律师的风范!
京城大律师,果然名不虚传!!!!
新浪网友:2009-05-23 16:03:22 病人做手术 要自己签字,为什么玉娇不能自己请
律师?
新浪网友:2009-05-23 16:04:06 两位律师太善良了!
新浪网友:2009-05-23 16:05:38 让玉娇妈妈靠边去,过她的好日子去吧
玉娇跟她没关系
新浪网友:2009-05-23 16:06:15 顶!
新浪网友:2009-05-23 16:09:07 不经风雨,怎见彩虹
新浪网友:2009-05-23 16:09:25 朱律师:如果邓妈妈违背了玉娇的意愿,玉娇是不
是也可以声明解除母女关系,自己委托律师?
新浪网友:2009-05-23 16:11:51 巴东政府难道真的可以只手遮天?难道法律在强
权者面前就是一块可以任其涂改的画布?谁能给我们一个对未来还可抱点希望的理由?
悲愤啊!我们还能为玉娇做点什么?
新浪网友:2009-05-23 16:20:24 中央在哪里?现在没有一点消息?拯救玉娇
尘世风云:2009-05-23 16:20:52 新浪网友:2009-05-23 14:06:33 有理性有专业
知识有社会常识的人
都会明白
姓朱的这个律师目前的所作所为
只会害了邓玉娇而不会对她有任何帮助
当然朱的律师自己更不会得到什么
---------------------
你想怎么办?又想得到什么呢?
新浪网友:2009-05-23 16:21:04 大爱 顶
新浪网友:2009-05-23 16:22:01 好黑哦!
新浪网友:2009-05-23 16:28:57 强烈关注中
新浪网友:2009-05-23 16:44:11 朱明勇律师,谢谢你!
天佑中华,天佑玉娇!
为公平公正公理,我愿尽一份棉薄之力,捐赠1000元!
新浪网友:2009-05-23 16:45:24 朱明勇律师,谢谢你!
天佑中华,天佑玉娇!
为公平公正公理,我愿尽一份棉薄之力,捐赠1000元!
我关注到底.
新浪网友:2009-05-23 16:45:36 巴东警方正在批驳“强奸”说,含沙射影地表示两
位夏姓律师对外宣称邓玉娇被强奸了,并且说这不是事实!警方可耻之极。两位夏
姓律师从未表述过邓玉娇被强奸,只是说“性侵犯”!性侵犯就是强奸吗?巴东警方
之无耻简直登峰造极!我倒想问问巴东警方,夏律师何时,何地说过邓玉娇被“强
奸”。警方不是习惯拍照录音公正吗!拿出证据来我们看看。
新浪网友:2009-05-23 16:48:28 持续关注中……
您看有没有必要请李昌钰先生参与呀?
新浪网友:2009-05-23 16:52:35 趁人还活着、心智还未失常之前,争分夺秒吧。
到事后再平反昭雪的话,一个好好的女孩子就已经不在了。
新浪网友:2009-05-23 16:52:50 公道自在人心!!1
永远有多远:2009-05-23 16:52:58
新浪网友:
2009-05-23 12:38:29 昏倒. 屠夫博客半个小时前最新消息还很乐观,虽未直言,
但似乎与律师关系并未解除, 到您这儿刷新一看,新又凉了.到底怎么回事啊?
不明真相.急死.这两天就关注这个事了.
手机用户:2009-05-23 16:53:26 永远支持朱律师!!!不过现在的形势我好担
心啊!!来自:手机新浪网(手机访问sina.cn),我也要用手机发评论
新浪网友:2009-05-23 16:55:04 朱律师,支持你
新浪网友:2009-05-23 16:55:35 巴东警方就没人可治治吗?特别是哪个派出所.简
直就是玩全民于掌中,太可恶.
新浪网友:2009-05-23 17:01:42 我哭了 我彻底哭了 看了你的博文
新浪网友:2009-05-23 17:02:46 屠夫山寨新闻:屠夫的几点疑惑 2009年05月23
日 11:55
和LZ发表时间只差2分钟,屠夫确定没解除律师,你说解除! 晕了,那个是准的?你
们串通起来了!呵呵,这样也好,巴东当局也就搞不清楚你们做什么了
442300:2009-05-23 17:02:47 我心都凉了一半,妈的这个老女人,肯定被巴东政府
给收买了.朱律师呀,你可是我们的希望所在呀!
新浪网友:2009-05-23 17:02:47 一个小小的巴东县,水有这么深啊。天啊,可
怕,我脊背都发凉。老百姓的活路在那里啊,我庆幸,我逃出来了,中国没有希望
了。勇士们,面对你们,我羞愧。
ANWAY, 保重 !小心 !
新浪网友:2009-05-23 17:10:57 肯请各位律师组织邓玉娇刺官案律师团,不光为
了邓玉娇,更是为了中国法制的进步和全国人民的处境。
新浪网友:2009-05-23 17:11:58 屠夫山寨新闻:屠夫的几点疑惑 2009年05月23
日 11:55
和LZ发表时间只差2分钟,屠夫确定没解除律师,你说解除! 晕了,那个是准的?你
们串通起来了!呵呵,这样也好,巴东当局也就搞不清楚你们做什么了 .
__________________此事我关注很久了.我的理解是, 屠夫昨日已离开巴东,今日所
发博文是临上飞机前,与前方律师沟通结果是律师尚未得到通知.这说明昨日邓木已
被警方说服放弃现有律师,但尚未办手续.但警方迫不及待的公布了这个消息,只能
说明两点.1.他们对邓母接触律师时已十拿九稳,2 前方律师上蒙在鼓里, 或比较谨
慎要以邓家正式接触聘用的同志为准再发布消息.屠夫也不知情.
但无论如何,看来作日之传闻今日已成真,警方掌握主动.严重关注此案,直到最后.
新浪网友:2009-05-23 17:12:12 重点是让邓氏母女摆脱“会遭报复”的阴影和“将
来(女儿)前途堪忧”的担心。但要重建这样的安全感、信心和勇气,恐怕在其家
乡很难做到;此案唯一生机就是能够得到国家重视,监督异地侦办和审理。
新浪网友:2009-05-23 17:13:00 他们对邓母接触律师时
_____应为他们对邓母解除律师时
新浪网友:2009-05-23 17:15:15 建议:将玉娇父母离开湖北!在那做什么用呢,又
帮不上忙的了!让律师去搞!
新浪网友:2009-05-23 17:16:11 现在是在跟他们抢时间,而两位夏律师已经几乎
完败,机会渺茫啊
新浪网友:2009-05-23 17:16:20 邓玉娇在看守所中是如何知道律师的所为,谁向
她转达的信息,难道巴东警方还向她提供了电脑并且可以上网?
新浪网友:2009-05-23 17:19:49 你是我最大的希望
敬仰!
新浪网友:2009-05-23 17:20:01 假象大智慧的律师和屠夫:
1\律师和邓玉娇的谈话,让其自己指定律师,以便应对"邓母被收买"这个极可能发生
的情况;
2\事先透漏一些,可能也没有什么价值的证据的存在,让警方转移注意力,去更加暴
露马脚,引起更大的社会关注;提高邓案高层的关注度;
3\以退为进,然后转为地下工作,可能更有利一些;
PS:
反正这个案子,不是靠证据取胜的,警方的证据肯定是有优势,
这个案子之所以到现在,对邓玉娇越来越有利,是因为公众的关注度,屠夫和律师肯
定也明白这一点.
新浪网友:2009-05-23 17:24:33 支持邓律师,请保重身体,是你让我对这个社
会还仅存一点希望。
新浪网友:2009-05-23 17:25:07 屠夫山寨新闻:屠夫的几点疑惑(2009-05-23
11:57)
最新消息——邓玉娇家人希望冷静一段时间(2009-05-23 11:57:57)
呵呵,新浪的时间是一样的!
肯定发贴时间先后相差时间不大!!
不管你们什么计策,
我就不去乱猜了
只要娇娇没事就好!
新浪网友:2009-05-23 17:25:35 谢谢朱律师!
小雨:2009-05-23 17:28:18 新浪网友:
2009-05-23 12:07:05 请大家务必广为通知:大赋他们刚从邓玉娇外婆家出来,野
三关警方警号092364郑警官和警号092323正在询问他们,不让他们离开,正在请示
他们的上级
好,密切跟踪打贼们的每一个行踪,看他们到底想干什么!!!
新浪网友:2009-05-23 17:28:40
新浪网友:
2009-05-23 17:25:07 屠夫山寨新闻:屠夫的几点疑惑(2009-05-23 11:57)
最新消息——邓玉娇家人希望冷静一段时间(2009-05-23 11:57:57)
============================
好细心的朋友呀,里面应该蕴藏着大智慧!!
新浪网友:2009-05-23 17:28:47 黑夜给了您一双黑色的眼睛,注定要用它来寻找
光明!
新浪网友:2009-05-23 17:29:34 假象大智慧的律师和屠夫:
1\律师和邓玉娇的谈话,让其自己指定律师,以便应对"邓母被收买"这个极可能发生
的情况;
2\事先透漏一些,可能也没有什么价值的证据的存在,让警方转移注意力,去更加暴
露马脚,引起更大的社会关注;提高邓案高层的关注度;
3\以退为进,然后转为地下工作,可能更有利一些;
PS:
反正这个案子,不是靠证据取胜的,警方的证据肯定是有优势,
这个案子之所以到现在,对邓玉娇越来越有利,是因为公众的关注度,屠夫和律师肯
定也明白这一点.
同意,很简单:律师的证据本来就是一无所有的,只能从巴东给出的控告材料中反击!
mlmzyz:2009-05-23 17:30:12 这个案子不需要任何什么痕迹就凭邓鬼大违法违纪
去“梦幻城”的一系列言行就可以定罪。邓鬼大一踏上梦幻城的大门就违纪了。
永远有多远:2009-05-23 17:30:28 dengyujiao2009邓玉娇的博客有最新录音!!!!
dengyujiao2009邓玉娇的博客有最新录音!!!!
dengyujiao2009邓玉娇的博客有最新录音!!!!
dengyujiao2009邓玉娇的博客有最新录音!!!!
dengyujiao2009邓玉娇的博客有最新录音!!!!
永远有多远:2009-05-23 17:31:03 dengyujiao2009邓玉娇的博客有最新录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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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lmzyz:2009-05-23 17:34:25 指控邓故意杀人,就拿出除了邓实施正当防卫以外
的故意杀人动机。
jiejiuyuj_kk51j:2009-05-23 17:34:29 救救玉娇!密切关注事态发展!!!
新浪网友:2009-05-23 17:37:41
新浪网友:
2009-05-23 17:16:11 现在是在跟他们抢时间,而两位夏律师已经几乎完败,机会
渺茫啊
不要悲观,律师是没证据,证据在巴东手里也所以根本不会有任何证据的!
但还原案发现场是关键!
新浪网友:2009-05-23 17:37:45 向朱大律师致敬!愿中国能早日实现法制的健全
与落实,愿邓玉娇最终能无罪释放!
新浪网友:2009-05-23 17:48:25 越来越感到没有希望。。。
还是希望朱律师能真正获得委托,介入此案。
新浪网友:2009-05-23 17:53:08 支持朱律师!
新浪网友:2009-05-23 17:56:32 谁能从人间地狱里救出她,一个幼小的生命正在
被黑暗吞噬.....
新浪网友:2009-05-23 17:59:14 说"证据被毁了",谁信呢?警方是白痴还是所有的
人都是白痴?人命关天的案子,染满鲜血的衣服,内衣肯定也沾了血迹,怎么可能被家
属带回家?
替玉娇担心,关的时间长了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到时候精神正常也变得不正常了.
新浪网友:2009-05-23 17:59:58 从未怀疑巴东能轻易摆平邓玉骄父母亲的能力!
但全天下所有孩子们的父母亲你们是永远无法摆平的!
新浪网友:2009-05-23 18:05:00 为"理性的背后更有激情"的男子汉叫好!
新浪网友:2009-05-23 18:10:26 每个人的努力都不是孤立的,虽然对这个dang很绝望
新浪网友:2009-05-23 18:11:08 网友们,屠夫只是表面摆出来的棋子!在他背后
有整个团队的!
相信正义必胜!
新浪网友:2009-05-23 18:11:39 我不是5毛,我是说现实,不像牛律师说想像那
样简单。我说了宁愿败给他……
你不能正面给他加油啊, 还骂那两个律师.朱律师说这个案子简单了吗?他只愿尽力.
大家都忙正事, 你就别添堵了.
你厉害你来啊. 你这几天发了几篇报道?说来听听.发上来也行啊.
要是啥也没干就消停点.别找啐.
------------------------
说这话没什么意思,大家都需要有条件的情况下才能帮别人,你不要把作者当孙悟
空好吗?要不然我只能说你愚昧
一民:2009-05-23 18:16:28 上面骂律师的不是什么好人,正义和良知自在亿万人
民心中的,支持维护正义的人,即使通过这种形式出名,只要为人民利益说话,也
未偿不可。
新浪网友:2009-05-23 18:19:40 请问律师邓玉娇能直接委托律师吗?能不能绕过
她的家人为她提供直接的法律帮助?
新浪网友:2009-05-23 18:21:53 我只呼吁组建律师团,我不赞成解除前方二位律
师后朱律师才肯帮忙。不到现场,你怎么知道当地当时的强权情况和压力,况且案
件的胜诉不仅仅靠律师水平来断定。
新浪网友:2009-05-23 18:24:38 事件猜想:
1:在看守所会见中,可能已经取得玉娇委托律师,是朱律师也不一定!
2:屠夫飞北京报告情况!屠夫只是律师团队摆出表面的吸引注意的目标!
只有单纯的律师是斗不过官的,所以民意是维护公平的筹码!
无限关注事件,直到正义胜利!
新浪网友:2009-05-23 18:24:45 据悉:
巴东县政府已于5月22晚22时起成功集体转制,为邓玉娇及其母亲张树梅指定新闻
发言人,全权处理张树梅女士各项私人事物,不在履行人民所赋予的政府权利和各
项职能。
谢绝跨省,体制不同!
黄陈尹包邓:2009-05-23 18:28:50 这一刀正是令人清醒的一刀,令人反思的一
刀,不但会挽救无数的邓贵大,还会为挽回党和政府的形象立下新功!
新浪网友:2009-05-23 18:33:40 据悉:
巴东县政府已于5月22晚22时起成功集体转制,为邓玉娇及其母亲张树梅指定新闻
发言人,全权处理邓玉娇和张树梅女士各项私人事与物,不在履行人民所赋予的政
府权利和各项职能。
谢绝跨省,体制不同!
新浪网友:2009-05-23 18:36:28 争夺委托授权刻不容缓!防止官方指定、包
办!!朱律师要主动争取,别被动等待!!!
新浪网友:2009-05-23 18:50:42 我们支持你。。。。。。
新浪网友:2009-05-23 18:54:39 尊敬的朱律师,您也许看出来了,有几个胡说的
人,想打击你拯救邓玉娇的热情,他们可能就是巴东黑势力的耳目,他们害怕您的
出马!!!!您要是退出了,可就真中了他们的离奸奸计了!!!邓母会不会被那
个失踪的大人物用钱封口了????
新浪网友:2009-05-23 18:55:33 支持!关注!
新浪网友:2009-05-23 18:57:43 邓母会不会被那个失踪的大人物用钱封口
了????
退一W步来说,关邓母什么事?玉娇自己就可以委托律师的!
新浪网友:2009-05-23 19:05:02 全中国正义人民都支持你出马拯救邓玉娇!!!
那些讽刺挖苦的家伙属于巴东黑势力,他们最怕你出马。巴东势力想垄断邓玉娇的
委托权,这样就可以围剿邓玉娇了。您要坚持啊!!!
新浪网友:2009-05-23 19:06:18 支持有良知的大师!
新浪网友:2009-05-23 19:22:50 朱律师,我支持你。
看了你在其他网的13点分析,十分佩服。
想问如果前面的律师没有为与玉娇谈话时全程录音录像,那还有救吗?
手机用户:2009-05-23 19:23:21 泪不能揭开真相!我们用持续的关注和回贴来支
持邓玉娇,支持各位有正义感的律师和屠夫!来自:手机新浪网(手机访问
sina.cn),我也要用手机发评论
新浪网友:2009-05-23 19:30:36 我们支持你
新浪网友:2009-05-23 19:33:18 希望邓玉娇时间不会拖得太久,国60甲子在即,相
信钧部也不会同意的!
巴官场必然会地震,玉娇必然会受到公正的对待,前途是网友必须时刻保持高度关注度!
否则,必定给他们躲猫猫了!
新浪网友:2009-05-23 19:36:51
花鼻猫:2009-05-23 19:37:47 我觉得博主应该与公盟资助的律师团结起来。而不
是一盘撒沙,没必要律师之间互相指责或猜忌,而是互帮互组的良性沟通,以一个
口径面对案子和公众。否则就会正中某些人的下怀。
希望发表言论的时候慎重考虑,相信博主的初衷都是好的。
新浪网友:2009-05-23 19:43:45 据悉:
巴东县政府已于5月22晚22时起成功集体转制,为邓玉娇及其母亲张树梅指定新闻
发言人,全权处理邓玉娇和张树梅女士各项私人事与物,不在履行人民所赋予的政
府权利和各项职能。
谢绝跨省,体制不同!
新浪网友:2009-05-23 20:11:17 支持朱律师
新浪网友:2009-05-23 20:28:35 有点担心小邓的处境了
新浪网友:2009-05-23 20:30:47 支持有良知的大师!
新浪网友:2009-05-23 20:39:42 我们相信你,支持你!!!
新浪网友:2009-05-23 20:42:38 支持
新浪网友:2009-05-23 20:45:11 大家一起支持朱律师,砸5毛.各网站已经开始删
贴.不会受5毛干扰,但气势不能被他们压倒.
新浪网友:2009-05-23 20:46:11 请问杨局长,受害人之母湮灭命案关键证据,
你为什么不拘捕她?
新浪网友:2009-05-23 20:46:52 希望朱律师尽快行动起来,大家永远支持您!!!
新浪网友:2009-05-23 20:47:43 杨局长不会拘捕,因为可以继续xiepo利用.
新浪网友:2009-05-23 20:52:38 这里也有鬼?刚看到的律师关于还未取消资格一
说,一刷新就不见了!
新浪网友:2009-05-23 20:56:19 这类场所,不会允许客人自行与特服人员达成交
易,如果贵大是【熟客】,无论他是要异性洗浴还是特服,他应该找妈妈桑,而不
是像这样自行询价或拿出一沓钱摆谱儿。
那么有一种可能,贵大对这类地方其实也不熟,贵大之前真是洁身自好,这次不得
已【陪客人】来,在客人面前,偏要刻意显得【老练】,再加上贵大饮酒及玉娇精
神问题的因素,冲突不可避免的发生了
第二种可能是,贵大作为招商办人员,对这类业务很熟。而且因为工作需要,应该
会经常出入这类娱乐场所,同时作为当地知名人士,梦幻城上下也应该对这个招商
办的贵大很熟悉,进入梦幻城后,不应该没有人引导接洽,怎么就撞上了玉娇,还
发生了冲突?
新浪网友:2009-05-23 20:56:32 耐心顶贴,看这黑暗能持续多久!
新浪网友:2009-05-23 20:58:40 正义和阳光,期待朱律师,你将是民主的功臣。
新浪网友:2009-05-23 20:59:14 这里确实有鬼, 刚才看到的“律师还没有解聘,
是政府狗急...”,2009-05-23 20:21分的内容没有了
新浪网友:2009-05-23 21:11:23 难道打中纪委的举报电话也不让打吗,有人把中
纪委的举报电话的帖子也删了
新浪网友:2009-05-23 21:11:38 估计邓玉娇的母亲已经被收买,要不不可能自己
毁灭自己女儿被侮辱的证物,建议朱律师想办法取得邓玉娇的授权,为以后的辩护扫
清障碍!!
新浪网友:2009-05-23 21:12:43 中纪委的举报电话被删了好几次,这样的渠道也
要被删帖子吗
新浪网友:2009-05-23 21:13:42 希望朱律师尽快行动起来,大家永远支持您!!!
新浪网友:2009-05-23 21:16:02 中纪委的举报电话的帖子不能删,删了民意不通畅
新浪网友:2009-05-23 21:17:07 屠夫和律师是否事前合计过,搞点计谋,放放烟
幕弹,迷惑当局,声东击西,曝光假证据内衣,转移真证据,实际邓母没有解除律
师委托,实则暗度陈仓,继续办案,当地政府中计,迫不及待高调宣布邓母解除委
托,强奸毫无证据。其实这些兵棋推演,律师办案之前应早就预料,下棋要提前考
虑好几着
新浪网友:2009-05-23 21:26:54 拿起舆论和法律的武器与人民的公敌作斗争,相
信政府会给我们公正的答案的
新浪网友:2009-05-23 21:34:01 看着警方不遗余力地保护邓贵大,证物被毁,律
师莫名其妙痛哭,斗胆设想一次
1、实施强奸的不是邓贵大,而是一个更大的官员。很黄很暴力......
2、强奸后,邓贵大拿出一扎钱给委屈的邓玉娇
3、邓玉娇不从,贵大一直追到休息室,遂发生后来的杀人
4、第一现场在水疗室,第二现场在休息室
新浪网友:2009-05-23 22:03:20 古时候还有包青天,现在怎么就不出了,难道现
代比古代还要落后了吗
新浪网友:2009-05-23 22:03:45 这事啊,用屁股思考都能得出结论,这几个官员也
太没有嫖德了
新浪网友:2009-05-23 22:04:16 思宁和萧瀚刚发了相关博文,大家都来关注.人多
力量大, 多听听法律界人士的分析提高自己水平.
zv338:2009-05-23 22:04:43 朱大律师,我代表广东人民支持你。
新浪网友:2009-05-23 22:05:51 希望朱律师尽快行动起来,大家永远支持您!!!
新浪网友:2009-05-23 22:07:04 帖子发不出,请大家关注 思 宁 新 博 文 萧 瀚
新 博 文
新浪网友:2009-05-23 22:07:27 希望朱律师尽快行动起来,大家永远支持
您!!! 拿起舆论和法律的武器与人民的公敌作斗争
新浪网友:2009-05-23 22:07:35 希望朱律师尽快行动起来,大家永远支持
您!!! 拿起舆论和法律的武器与人民的公敌作斗争
新浪网友:2009-05-23 22:23:18 不要过多的谴责娇的母亲!!她其实也想救女
儿!只是一个农村女人的智慧和胆识有限!后顾的比较多!上有老下有小她总希望
以后有可以栖息的地方!!受人误导也属正常!小县城多数是亲戚官!一级一级靠
着大树乘凉!为什么没有人去追查受伤的那个人?为什么没有人去追查受伤的那个
人?理应他在警察的监视范围内啊?他在养伤?还是在活动关系?还是根本就被授
意藏起来?
重看了一遍高YY的案子!脊背都发凉!。。。
爱国者号:2009-05-23 22:28:17 我能做的只能在这顶!!!
乐天:2009-05-23 22:30:35 朱律师幸苦了
新浪网友:2009-05-23 22:31:28 高YY更惨,永无昭雪之日
新浪网友:2009-05-23 22:33:42 这篇帖子不是朱律师写的!!!!!!!
新浪网友:2009-05-23 22:38:30 我能做的只能在这顶!!!
新浪网友:2009-05-23 22:40:52 做我们能做的,为了邓玉娇,也为了我们自己的
姐妹!
新浪网友:2009-05-23 22:44:56 朱律师:
请问,难道邓玉娇的命运就由她的妈妈来决定了吗?如果她妈妈迫于压力,
那这个案子将成为永远的黑案吗?
新浪网友:2009-05-23 22:46:11 永远坚持正义!救助弱者!
牧昕:2009-05-23 22:46:42 感谢谢律师!强烈关注,严重支持!
新浪网友:2009-05-23 22:48:48 从此不再相信这个社会!!! 心太含了,我们
的高层呢???我们的政府呢???京城律师朱明勇你是好样的,虽然这个事情上
可能你也回天无力,但你是个有良心, 有正义感的律师!!!真汉子!!!
新浪网友:2009-05-23 23:00:08 22点45分,CCTV新闻频道《新闻周刊》“人物”报道
了这个案子,报道比较客观,没有为巴东官员掩饰,并且报道了广大网友的行动。
还没播完,先发个帖。
阉个主任给党看:2009-05-23 23:00:24 朱律师你是个爷们儿,纯爷们儿!
新浪网友:2009-05-23 23:11:14 强烈关注,严重支持!
新浪网友:2009-05-23 23:15:31 朱大律师,难道不能要求巴东公安配合,直接找
邓玉娇本人,征询其委托意见吗?邓玉娇是个成年人,委不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咨询
是她自己能决定的事,也是她的法定权利,她的母亲凭什么想委托就委托,想解除
就解除?巴东公安有什么权利阻止邓玉娇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咨询?新闻发布会都开
了,刑侦的内容都见报了,结论都出来了,强制措施采取了这么多天了,邓玉娇当
然有权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咨询的,这根本不会影响公安侦查。刑诉法上说公诉案件
要在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时才能委托,那说的是委托辩护人。委托辩护人
与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咨询是两码事。法无禁止的即权利。刑诉法没有禁止嫌疑人委
托律师提供法律咨询的明文规定,因此,邓玉娇应当享有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咨询的
权利。待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她还有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新浪网友:2009-05-23 23:29:17 如果不出意外,邓母一定是受到了公安的威
胁!!!!!!!!!!!!!!!!!!!!!!!!!!!!!!!!!!!!!!!!!!!!!!!!!!!!!!!!!!!!!!!!!!!!!!!!!!!!!!!!!!!!!!!!!!!!!!!!!!!!!!!!!!!!!!!!!!!!!!
新浪网友:2009-05-23 23:30:15 恳请有能力的人,团结起来一齐杀向巴
东!!!!!!!!!!!!!!!!!!!!!!!!!!!!!!!!!!!!!!!
新浪网友:2009-05-23 23:31:00 这里怎么还有“体制内媒体人”啊?说风凉话永远
是最容易的。其实朱律师出马也未必能胜,因为胜与败要受很多自己不能控制的因
素影响(尤其是在你这个“体制内”),但是不是为社会正义出声则是一个良心问
题。如果真地闲着没事干,还是去抓那些走光绯闻之类的“媒体人”感兴趣的东西好了。
新浪网友:2009-05-23 23:31:05 那两位豪言壮语的夏律师怎么一言不发了?无颜
见江东父老了吧?声名扫地啊!这等水平怎么混上律师资格的?
新浪网友:2009-05-23 23:35:12 民族的脊梁
jiejiuyuj_kk51j:2009-05-23 23:36:34 新浪网友:
2009-05-23 23:31:05 那两位豪言壮语的夏律师怎么一言不发了?无颜见江东父老
了吧?声名扫地啊!这等水平怎么混上律师资格的?
我们要对前方的两位夏律师说声辛苦了,谢谢你们,中国需要更多的你们这样具有
正义感同情心的律师,不要在意极少数别有用心的人的风言冷雨。
新浪网友:2009-05-23 23:40:33 我只关注正义和阳光,绝不畏惧任何势力,更绝
不会被任何利益诱惑。浮华名利,过眼烟云。人生短暂,何惧何求!
===================================
操!太煽情了!朱大哥,我们支持你,不要让我们失望呀
新浪网友:2009-05-23 23:44:33 朱律师,希望对您有用:
1. 黄德智一伙犯罪嫌疑人为何至今均逍遥法外?
2. 请问杨局长,你既然说是简单案件,干嘛把受害人关了十多天还没结束侦
查,改了三个通告?
3. 为什么要由公安局来宣布解除委托的消息?
4. 请问杨局长:没有强奸事实,是不是就是没有强奸的动机、目的和行动?
5. 成年人邓玉娇的律师的【解除委托】需要由其母亲代办且要由公安部门对外
宣布吗?
6. 请问杨局长,重要物证几千元你为什么还给贵大之妻?为什么十多天你不采
集检验证据?
7. 逼迫人家提供色情服务,竟然叫做"争吵",这样的局长该撤职。
8. 井方到场时没询问案情么?玉娇说是因“争吵”就杀人了么?井方恁啥把那两
人放走而只把报案人拘押?为啥把人送到精神病院捆绑后不鉴定又收押???
9. 案发第三日,警方就把当事人送去了【恩施优抚医院】关了大约七天,可是
据我所知,院方并没有组织专家进行鉴定会诊,为什么?
10. 如果有性侵害行为,玉姣没有及时陈述,那她就是隐瞒事实?证据被毁她
自己负责?
11. “受辱反抗”叫“争执”。
12. 巴东警方应该立刻控制张树梅,涉嫌毁灭关键证据。
13. 被强奸事实子虚乌有?不采集检验物证和相关部位,不懂畜生是什么,结论
怎么来的?
14. 与律师解除委托,没有受玉娇签字?
15. 用巴东杨局长的矛攻局长杨立勇的盾。
16. 请问杨局长,作为公务员为什么敢直接到服务场所强制服务员异性洗浴?
17. 请问杨局长,你说贵大的死是悲剧,悲在哪里?
新浪网友:2009-05-23 23:46:01 偶也不懂法律,现在可不可以直接找到邓玉
娇,让她自己委托律师呢。
jiejiuyuj_kk51j:2009-05-23 23:54:12 杨立勇是在玩火自焚!
新浪网友:2009-05-23 23:58:40 看着前面那些自以为是的发言和推测,让人忍不
住好笑。只能说,你们太不了解官场和人情事故了,你们太浪漫主义了。
第一,一个四十多岁才混上一个乡镇站所长的人,有多大背景?值得官方花这
么大的力气,冒这么大的风险去替他背书?至于那个姓邓的所谓神秘人物,多半本
身就是个跟着混的,如果官方要要刻意回避,第一次通报就不应该有他,不要把官
方想得太弱智,这点功夫都做不到家?
第二,官方不会为一个不入流的“官员”开脱的,他们的命门是形象和面子问
题。事情出来后,他们的第一反应是要尽量消除负面影响。于是玉娇的抑郁症就成
了救命稻草,因为有了抑郁症,那么三位官员即使行为不太恶劣也可能引发命案。
邓阿大无意中成了官们维护集体荣誉的受益者。换作李贵大,王贵大,也如此。
第三,在那种特殊场合发生的命案,本身就会让人产生联想,如果你是办案警
察,你难道不会考虑玉娇是不是风尘女子,因交易问题产生争执继而引发命案?反
正此案的办案警察肯定会这样想,而且也会围绕这方面展开调查的。说不定这是他
们今后绝地反击的秘密武器呢。
第四,如果当真发生了强奸行为,而警察又要消灭证据,他们会愚蠢得连衣裤
这样的关键证据都不掌握在手里,还会任由玉娇的母亲带回家中,然后让律师来发现?
第五,关于玉娇的命运,也许大家倒不用多担心。警方把事情往抑郁证方面
扯,本身就预示着不会判得太重,官方的面子和玉娇及其家人的利益不是完全对立
的,也许这个事件最后官方和玉娇都是赢家,而网民是最大的输家。最可能的结论
是:邓贵大等并未对玉娇作出过分举动,而恰巧那天玉娇抑郁症发作,于是出了命
案。而玉娇精神有问题,从轻发落,最多是个缓刑,说不定还会得到一笔不公开的
补偿。这样,皆大欢喜。
姑妄猜之,对与不对,让时间检验吧。
直觉:2009-05-24 00:21:30 死五毛,破五毛。
邓龟大的那些WBD亲属们
,你们猖狂一时,猖狂不了一世。
有些人死了,他们还活着,譬如杨大侠、
有些人活着,他已经死了。人民始终唾弃他。
批过邓龟大的那俩狼狈为奸的同伙。
今夜难眠,玉娇有罪的话,希望重上井冈山。
新浪网友:2009-05-24 00:25:45 关于邓玉娇一案的声明
今天早上,我们看到了长江巴东网的新闻通稿,该稿称邓玉娇的母亲张树梅声明
解除与我们两位律师的委托关系,非常震惊。自从5月21日张树梅被野三关派出所
所长谭静带走之后,一直无法顺利沟通,关于是否解除委托关系一事我们并不知
情。况且,这样的声明从政府口中发出,十分不妥,让人疑窦丛生。
上午10时40分左右,张树梅来电表示,政府新闻通稿中关于她的声明不实,她并
没有决定与我们解除委托关系,要求与我们见面。我们等至下午4时许,张树梅忽
然致电要求解除委托关系,不肯与我们面谈。
此前,媒体报道称我们发现此案存在“强奸”情节,这是不实报道。我们所指的是
“性侵犯”,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强奸(未遂)”,并不是民间俗称的“强奸”。
对于政府这种不妥行为,我们表示强烈愤慨,对前辈和同行张思之、浦志强律师
的《致夏霖律师的声明》,表示谢意。
特此声明。
北京市华一律师事务所 夏霖、夏楠
2009年5月23日
新浪网友:2009-05-24 00:54:51 讲下面话的律师才是真正想帮助玉娇的好律师,
比那个只会指责同行借以抬高自己的朱明勇强100倍!!
律师对巴东官方最新通报的看法
本文引用的事实来源于公开的新闻报道和巴东官方的通报,如有不符之处请联系
巴东县新闻信息中心;本律师对上述内容所作的解读或分析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现有并生效的法律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仅仅代表个人对上述相关规定的理解。
因此,文章发表以后所产生的任何法律后果都与作者无关。
一、 巴东官方在5月22日的通报中泄露有关案情,违反法律规定,为证人可能串供
提供了条件。
①通报中称“经警方找邓玉娇、有关证人进一步调查和现场勘察,证实不存在邓玉娇
被强奸的事实。”根据《公安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公安机关
在侦查阶段获取的案情信息属于国家秘密,不得泄露。
②案件事实的最终确定是由人民法院根据法庭审理查明的事实予以确定,而巴东官
方却在发现线索后的24小时内就查清并向外界公布,超越了法定职权,实际上警方
无任何权利决定是否向外界提供。
③在邓玉娇案件中,证实杀人行为的主要证据是黄德智、两名服务员的证言,根据
刑事诉讼法和配套规定,询问证人应当分别进行,使其不得相互得知作证的内容,
保证证人能够不受影响,进行客观的陈述。但巴东官方的通报置法律规定于不顾,
为证人可能进行串供提供了必要条件。
二、 夏霖律师并没有向外界公布邓玉娇曾被强奸的事实,巴东官方对此加以否认
没有任何意义。
①在5月21日下午,夏霖律师仅仅是要求外界提供“在相隔10天之后对内衣进行鉴定
地帮助”,媒体也仅是推测出可能遭受性侵犯的情形,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强奸、猥
亵等行为。
②通报中仅是排除了强奸的可能性,但对于邓贵大等人可能实施的其他严重侵犯人
身权利的行为并没有回应,因此对案件事实来讲,通报不具有任何法律意义,巴东
警方应该对内衣上的指纹进行鉴定。
新浪网友:2009-05-24 00:55:24 三、巴东警方向邓玉娇提供了——夏霖律师要求
对内衣进行鉴定而引起的相关推测,这种行为超越了警方的职权,其具有一定的目
的;巴东官方代表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发表对受托律师的愤慨是向社会开了个国际
玩笑。
① 通报中称“邓玉娇及其母亲和其他亲属对受委托律师不顾事实向外散布“邓玉娇被
强奸”一事感到非常愤慨。”目前邓玉娇作为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在巴东县看守所,失
去人身自由,其无法得知看守所之外的任何信息。作为受托律师的夏霖、夏楠在22
日一直忙于要求有关部门保全证据,与邓女没有进行会见。除此之外,只有警方办
案人员能够接触,所以“邓玉娇对受托律师不顾事实向外散步被强奸一事感到愤慨”
的前提是警方违反规定透漏的结果。
②邓玉娇母亲对此表示愤慨是没有可信度的表述。在5月22日,邓母亲自拿出衣服,
并陪同律师一起向办案机关保全证据,这就说明其对此事理解、支持和配合。但事
隔几个小时之后,却委托警方发表对“自己主动配合的行为”是愤慨的呢。
③巴东官方作为追诉犯罪的一方,负有打击犯罪并惩罚犯罪分子的职责;邓玉娇是
犯罪嫌疑人,被追诉和打击的对象,而受托律师是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的专业人士,
双方本应互相支持、配合,但现在演变成打击犯罪的与被追击的一方配合起来,共
同对律师表示愤慨,玩笑真的开大了!
新浪网友:2009-05-24 01:13:06 刚才看到屠夫的博客里,有人留言说邓母并没
有和他们解除委托。张玉梅说也不清楚长江巴东网怎么搞的那个声明。
新浪网友:2009-05-24 01:18:42 已经是夜里子时,天真的很黑。我的心在流泪-
-感觉无助,绝望。晕,晕,晕。
我不想明白,只想就这样糊涂的进入长眠--
活着--为什么活着?为什么会这样活着----------------
交易冠军:2009-05-24 01:26:46 我还注意到这次的律师援助是开设了援助帐户,
收取网友的捐款。我想说每个专业律师都应该知道,援助是不应该收取网友的钱
的,应该是实实在在出自内心的有能力有实力的援助。
-------------------------
您说的对!!前天晚上,我打他手机,但是他手机关机!
结果呢,21号那天,邓母打夏楠手机时,一时联系不到夏楠,说:“我找不到律
师,他们手机关机了!”
所以啊,夏楠他们,以为他们是谁啊!手机关机,他们肯定是怕网友打扰他们,但
是,结果,当事人邓母,也同样找不到他们二位律师了~!!
他们关机,肯定是为了省钱! 因为他们手机是漫游,他们怕浪费电话费!!
所以,我认为,您在这一方面做得相当好!
您在网上公布了您的手机,电话,以及QQ号码!
只有您,才是真正的平易近人,只有您,才是甘愿为人民服务!!
越是伟大的人,他们越是平易近人!!
只有越是高高在上的人,其实人们只会唾弃他们!
当然,我同时也感谢二夏二位律师,但是,他们的小气,他们的私心,反而害了玉娇!
所以,我再一次对您的品德,对您的人品,对您的正义,感到无比的景仰!
凡是任何有正义,有良知,平易近人的真正的君子,都值得我尊敬和景仰!
因为我们任何时候均应有一颗谦卑的心!!
所以,我敬仰每一个有良知的人,我敬佩每一个有智慧的人! 我心中,没有分别心,我
心中只有平等心!
谢谢您!朱大律师!
所以,我认为,邓母清洗了证据,迫于当时警察在场,同时那晚,也正是我21号那
晚,我当时打夏楠电话但是夏楠手机关机的那晚,邓母因为律师手机关机,而失去
联络,一时找不到主心骨,才清洗的!!
唉!!!
我当然不怪二夏律师,毕竟他们俩不是神!
但是,我想说的人,如果要成为一个出色的律师,不但应有专业的水准,更应有着
象您一样 一尘不染的人格,以及完善的人格。即一定要克服人性弱点!
我认为二夏在这方面,做得不够好。
从他们的探访玉娇后的哭泣透露出内情,从他们的晚上手机关机,单从这二件事来
看,他们的确太嫩啦!
新浪网友:2009-05-24 01:33:01 关于邓玉娇一案的声明
今天早上,我们看到了长江巴东网的新闻通稿,该稿称邓玉娇的母亲张树梅声明
解除与我们两位律师的委托关系,非常震惊。自从5月21日张树梅被野三关派出所
所长谭静带走之后,一直无法顺利沟通,关于是否解除委托关系一事我们并不知
情。况且,这样的声明从政府口中发出,十分不妥,让人疑窦丛生。
上午10时40分左右,张树梅来电表示,政府新闻通稿中关于她的声明不实,她并
没有决定与我们解除委托关系,要求与我们见面。我们等至下午4时许,张树梅忽
然致电要求解除委托关系,不肯与我们面谈。
此前,媒体报道称我们发现此案存在“强奸”情节,这是不实报道。我们所指的是
“性侵犯”,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强奸(未遂)”,并不是民间俗称的“强奸”。
对于政府这种不妥行为,我们表示强烈愤慨,对前辈和同行张思之、浦志强律师
的《就邓玉娇案致夏霖律师》,表示谢意。
特此声明。
北京市华一律师事务所 夏霖、夏楠
2009年5月23日
附:浦志强、张思之:就邓玉娇案致夏霖律师
夏霖律师:
联系困难,沟通不便,师友同道十分挂念。
目前巴东情况令人担忧,考察你们前段工作,就我们所见,完全合法,无懈可
击。信赖你的职业操守,不担心你的业务能力,只是牵挂你们的人身安全。
经反复商量,建议重点取得家属配合,了解更多案件情况。这是《刑事诉讼法》
第96条第2款赋予律师的职责,你不必顾虑。
如有不适,请设法电告,我们将随时前往。凡诉讼,终有水落石出之日,眼下
不必过于着急。
关注着你们,相信你们,等你们归来。
浦志强 张思之
2009年5月23日
新浪网友:2009-05-24 01:41:22 我有一个建议:
1.组织一个强有力的律师团队,分工合作,发挥运用集体智慧。
2.让邓玉娇声明解除母女关系,踢开绊脚石,开辟新道路,一定很宽广顺利。
新浪网友:2009-05-24 01:47:39 删帖?
新浪网友:2009-05-24 01:56:41 刚看了新闻周刊,总的来说比较客观公正。
不爽的是,龙志,这个南方都市报的,2009-5-20写《女服务员与招商办官员的致命
邂逅》这篇恶心报道的无良记者出现在电话采访中。呵呵,这家伙倒是改了《女服务
员与招商办官员的致命邂逅》中拙劣的侧面诋毁邓玉娇的语气,反倒总结说“当地人
都说她挺善良的”,矛头转得真快啊。
新浪网友:2009-05-24 02:01:56 新浪网友:
2009-05-24 01:56:41 刚看了新闻周刊,总的来说比较客观公正。
---------------
楼上好哥们!几乎同时在朱律师和那个莽夫的博客里留了上面的言,其心殷切,好
兄弟!
热血爱国444:2009-05-24 02:16:50 太黑了,我倡议:全体网民集体呼唤最高检
介入吧!!!!!!!!!!!!!!!!!!!
新浪网友:2009-05-24 02:23:36 关于邓玉娇一案的声明(转下夏霖博客)
夏霖, 博客, 邓玉娇, 声明夏霖, 博客, 邓玉娇, 声明
关于邓玉娇一案的声明
今天早上,我们看到了长江巴东网的新闻通稿,该稿称邓玉娇的母亲张树梅声明
解除与我们两位律师的委托关系,非常震惊。自从5月21日张树梅被野三关派出所
所长谭静带走之后,一直无法顺利沟通,关于是否解除委托关系一事我们并不知
情。况且,这样的声明从政府口中发出,十分不妥,让人疑窦丛生。
上午10时40分左右,张树梅来电表示,政府新闻通稿中关于她的声明不实,她并
没有决定与我们解除委托关系,要求与我们见面。我们等至下午4时许,张树梅忽
然致电要求解除委托关系,不肯与我们面谈。
此前,媒体报道称我们发现此案存在“强奸”情节,这是不实报道。我们所指的是
“性侵犯”,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强奸(未遂)”,并不是民间俗称的“强奸”。
对于政府这种不妥行为,我们表示强烈愤慨,对前辈和同行张思之、浦志强律师
的《致夏霖律师的声明》,表示谢意。
特此声明。
北京市华一律师事务所
夏霖、夏楠
2009年5月23日
会飞的鱼:2009-05-24 02:41:14 今夜可也无眠?希望明天能在您这里看到屠夫和
您会面的消息.晚安
会飞的鱼:2009-05-24 02:42:30 今夜可也无眠?希望明天能在您这里看到屠夫和
您会面的消息.晚安 .
新浪网友:2009-05-24 02:48:08 我恨啊,恨啊,恨啊,恨啊,恨啊,恨啊,恨
啊,恨啊,恨啊,恨啊,恨啊,恨啊,恨啊,恨啊,恨啊,恨啊,恨啊,恨啊,恨
啊,恨啊,恨啊,恨啊,恨啊,恨啊,恨啊,恨啊,恨啊,恨啊,恨啊,恨啊,恨
啊,恨啊,恨啊,恨啊,恨啊,恨啊,恨啊,恨啊,恨啊,恨啊,恨啊,恨啊,恨
啊,恨啊,恨啊,恨啊,恨啊,恨啊,恨啊,恨啊,恨啊,恨啊,恨啊,恨啊,恨
啊,恨啊
新浪网友:2009-05-24 03:19:02 新浪网友:
2009-05-23 13:54:57 最讨厌借个案炒作自己的律师了
这个姓朱的律师太不要脸___
什么东西!
你牙是不是巴东县的一条狗啊,小心全国网民把你杀了吃狗肉。
咖啡与隔夜茶:2009-05-24 03:55:58 大律师,您好,我有一个问题不明白,邓玉
娇本人作为成年人,为什么委托律师这类事情要由她母亲办理呢?怎么就没有报道
处她本人的意愿呢?
新浪网友:2009-05-24 03:56:24 朱老师您好,我是您郑航的学生,从关注邓案看
到您的身影让我非常振奋!现在我是一名刚刚入门的律师,大学期间您对我的教导
是我一生的财富!谢谢您,我支持您!
zrain_szb:2009-05-24 05:03:57 想请教下朱律师,假如案发现场得不到保护或
者遭到破坏,在经过10多天后,还能不能发现有价值的线索?警方对案件的侦查签
定能否得到采纳?
假如邓贵大的尸体没有得到妥善保管或者已经被火化,对案件有多大影响?警方对
此要承担什么责任?警方提供的侦查结论能否被否定?
在第一证据都不能被律师接触的条件下,对警方提供的证据,还有办法可以推翻吗?
新浪网友:2009-05-24 05:50:14 集体去巴东,让巴东也翁安一回吧! 支持!
新浪网友:2009-05-24 06:20:20 (010)12388中纪委举报电话,先查处这官员去娱
乐场所花的是自己钱还是人民的血汗钱
新浪网友:2009-05-24 06:33:15 新浪网友:
2009-05-23 17:11:58 屠夫山寨新闻:屠夫的几点疑惑 2009年05月23日 11:55
和LZ发表时间只差2分钟,屠夫确定没解除律师,你说解除! 晕了,那个是准的?你
们串通起来了!呵呵,这样也好,巴东当局也就搞不清楚你们做什么了 .
__________________此事我关注很久了.我的理解是, 屠夫昨日已离开巴东,今日所
发博文是临上飞机前,与前方律师沟通结果是律师尚未得到通知.这说明昨日邓木已
被警方说服放弃现有律师,但尚未办手续.但警方迫不及待的公布了这个消息,只能
说明两点.1.他们对邓母接触律师时已十拿九稳,2 前方律师上蒙在鼓里, 或比较谨
慎要以邓家正式接触聘用的同志为准再发布消息.屠夫也不知情.
但无论如何,看来作日之传闻今日已成真,警方掌握主动.严重关注此案,直到最后.
____________________
ha ,早晨刚看到夏霖律师的声明,证实我昨天的看法.但警方急于求成,反而露出马
脚. 警方怎么能先知先觉地知道邓母要在23日下午和律师解除关系而抢在23日凌晨
发了消息?
警方在这件事里的做了什么还不清楚吗?
另大家关注南都新闻, 小邓被提审, 5分钟就崩溃.此前律师一天会见两次情况还挺
好的.5分钟提审怎么让人崩溃?
新浪网友:2009-05-24 06:49:10 朱大律师,该您亮剑的时候了!期盼
中!!!!!!!!!!!!!!!!!!!11
新浪网友:2009-05-24 07:06:15 (010)12388中纪委举报电话,先查处这官员去娱
乐场所花的是自己钱还是人民的血汗钱
新浪网友:2009-05-24 08:03:25 我彻底理解了当年共产党暴力革命的原因
┾故意:2009-05-24 08:15:17 相信!
我支持您。
新浪网友:2009-05-24 08:58:02 中国现在还没有独立检察官制度,但可以考虑组
成联合调查组。鉴于目前的情况,巴东县公安局等应当进行回避,同时也应当接受
调查。
新浪网友:2009-05-24 09:08:57 朱律师,我们支持你 !!!
新浪网友:2009-05-24 09:30:34 【我只关注正义和阳光,绝不畏惧任何势力,更
绝不会被任何利益诱惑。浮华名利,过眼烟云。人生短暂,何惧何求!作为一个法
律人,能有机会通过个案的介入,通过对邓玉娇的拯救,为我们这个国家的民主、
法治的进步,政府的阳光透明做出贡献,是无悔终生的荣幸。】
深深为您的精神所感动,我们多灾多难的国家和民族需要更多像您这样具有良知、
高尚无畏的大律师!强烈支持您!!
新浪网友:2009-05-24 09:35:11 (010) 12388中纪委的举报电话,公务员是否涉
嫌拿公款吃喝,还要拿公款去嫖,天理何在,如果真是用人民的血汗前去消费或是
去犯罪或是去强奸,强烈要求中纪委介入此案,这样的公务员败类该调查,是否违
反党纪政府工作制度,如果是就要公布于世,也血民愤,以示共产党的公正和先进
性,只有中纪委督促省级纪检部门进入调查这些公务员败类是否违纪,人民快举报
(010) 12388,拿起舆论的武器和法律的武器和国家的信访条例与邪恶做斗争
新浪网友:2009-05-24 09:54:31 从此案中我们可以清晰看到:
罪犯是官员!
保护罪犯、陷害民女的是政府!
明白了,什么都明白了!
新浪网友:2009-05-24 10:05:00 社会一片黑暗。
实质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的矛盾,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
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终究会给你一个说法!
起来,受压迫的奴隶们!
新浪网友:2009-05-24 10:19:58 相信中央会拿这反面典型开刀的,偶打中纪委电
话010 12388,总得调查这些官员去娱乐消费是人民的血汗钱还是自己的钱
新浪网友:2009-05-24 10:51:12 杨立勇,男,土家族,1971年11月出生,湖北咸
丰县人,1997年1月入党,1992年7月参加工作,中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毕业,大学学历。
现任中共巴东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长。
1992.07—1995.03 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
1995.03—1998.04 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
1998.04—1999.03 宣恩县沙道沟镇镇长助理(挂职锻炼);
1999.03—2000.05 宣恩县沙道沟镇党委副书记(挂职锻炼);
2000.05—2002.03 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2002.03—2003.05 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其间:2002.03明确正科级);
2003.05—2004.01 恩施州公安局计算机监察科科长;
2004.01—2006.11 巴东县公安局公安局长、党组书记;
2006.11— 中共巴东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局长。
珠光绣:2009-05-24 10:58:25 新浪网友:
2009-05-23 13:19:36 我不是5毛,我是说现实,不像牛律师说想像那样简单。我
说了宁愿败给他……
你不能正面给他加油啊, 还骂那两个律师.朱律师说这个案子简单了吗?他只愿尽力.
大家都忙正事, 你就别添堵了.
你厉害你来啊. 你这几天发了几篇报道?说来听听.发上来也行啊.
要是啥也没干就消停点.别找啐.
=============================================
这位网友说得有道理!
其实那两位律师做的不错的,看不出来就可惜了!
新浪网友:2009-05-24 11:02:11 hi,珠光绣,这两天砸5毛砸到手软. 有陕西律师
愿主动免费代理此案,麻烦请屠夫看他手机博客留言.
新浪网友:2009-05-24 11:08:38 5毛受不了,把我砸的留言删了.大家一起砸,真5
毛也好,假5毛也好,砸得他们滚远点,省得他们混淆视听.咱们才好想办法帮小邓.
过河卒仔当车使:2009-05-24 13:12:20
新浪网友:2009-05-24 13:19:39 支持支持,望全国人民都给以支持
新浪网友:2009-05-24 13:24:22 朱律师你快点动身啊,要知道玉娇在监狱里多呆
一分钟就会多一份危险,就算不被他们躲猫猫躲死,也会被他们逼疯的啊!求求您
救救她吧!!不要让我们对这个社会,对这个政党完全绝望啊!!!
新浪网友:2009-05-24 13:26:02 过去总以为那些指鹿为马的冤案只出现在小说和
电影里,现在随着事态的发展,看来真要“六月飞雪”了。心中无限悲愤与无奈!
这一次,政府是公然站到了与人民敌对的一方,面对强大的国家机器,朱律师,你
们应该作出最坏的打算,才能昭正义公理与天下。如果还不能,那就只有重上井冈
山了。。。。。。
路:2009-05-24 13:34:18 朱律师,现在是一盘散沙。您能否发表一篇博客,站出
来宣布您愿意主导,让大家有个主心骨呢?
附上一篇组织管理角度分析:
--------------------
从组织管理角度,分析邓玉娇事件的各个角色。目前,是一盘散沙,被痛打。
屠夫的优点:勇敢,执着,善良
缺点:表现欲太强,缺乏组织管理经验。因为最早介入,隐隐有领导者的角色,但
没有领导者的能力。
夏律师的优点:激情,正义
缺点:顾头不顾尾,思维不够严密。
最大危险:屠夫和夏律师,完全以为自己成了正义良知的化身,看不见自己,到处
是空门,被当作沙袋乱打。
朱律师的优点:实战经验丰富,有激情也有理性
缺点:因为局势紧急,又没有合理的介入渠道,目前说话也有些着急上火
张思之和浦律师:老一代律师的坚强支持。但是,由于地位、年龄等等,无法担当
主攻重任。
还有其他很多法律界朋友,可以出力,但都无法合理介入。
邓玉娇的亲人:母亲可以争取,不能依靠。外婆非常重要。
新闻媒体:良莠不齐。南都已经被收买,是棵必须拔掉的钉子。央视不能指望。
梅作家等知名人士,周悠斌、时寒冰等等著名网络人士,是重要的舆论支援力量,
但也是一盘散沙,有号召力没有行动力。
巴东公安局,走在强奸犯的路线上。后台有上级,上上级部门的支持--它们是一体
的,不用怀疑。它们拥有公检法机构,舆论控制,从各方面看,都是一支有战斗力
的强奸犯队伍。
------------------------------------------
每个人都有缺陷,勇敢承认,是成长的第一步。我们需要一个让人放心的老中青结
合的团队,而不是一堆人东一榔头西一棒棰的胡来。一盘散沙!
我想到邓玉娇此刻的状况、地方、心情就心痛。你们呢???要学会团结、统一,
要大气,要善于综合个人的长处。千万不能只顾着自己表现和发泄。
目前看来,一盘散沙。我看到有人正用他的勇气和热血在把邓玉娇推向深渊。
心痛!我强烈呼吁,成立一个邓玉娇后援会,由德高望重的前辈领衔,实战经验丰
富的律师主持,女律师配合,年轻律师辅助,社会各界人士从资金、交通等方面协
作,一切为了邓玉娇!
如果律师们不能协调,我,一个法盲,愿意站出来首倡这个后援会。
马启代:2009-05-24 13:35:09 写给邓玉娇
诗人马非
“5.10”事件曝光后,一篇篇血泪檄文,一声声良知的呼喊,无时不在拷打着我的
心。看电视报道中,躺在“精神病房”的邓玉娇那一声声无助的“爸爸,他们打我,
爸爸,他们打我……”的呼救声,让人有撕心裂肺的疼痛。是谁打了她?到底是谁打
了她?“他们”是谁?“他们”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打了他?……,一个邓玉娇,惊醒一
个国人的梦!
写到你
我的笔开始颤抖
听着那一声声呼喊
我的心哆嗦着
在一个老人的诗篇里
疼出长江、黄河
两行浑浊的泪水
是谁打了你
是谁忍心打你
是谁敢打你
是谁竟然还敢打你-----
我的贫穷而年轻的妹妹!
是什么
使你
一位瘦骨嶙峋的弱女子
在崇山峻岭间
忍受阳光的剥蚀
站成一脉风骨凛然的绝壁
站成一柄刺向苍天的奇峰
顶天立地
自歌舞升平的巴东
挥洒出电闪雷鸣
是什么
使你
令一枚小小的修脚刀
焕发出英雄的灵性
闪耀着逼人的寒光
在喧嚣繁华的史书上
刺出一行血字
令所有
华丽的法典和麻木的灵魂
蒙羞
未曾唱过赞歌的笔啊
一直哽咽着
在江湖上行走
写到你
它低下了沉重的头颅……
2009年5月20日写于北京
附记:此文非关个人,欢迎、感谢网友转帖,谢谢!---马启代
新浪网友:2009-05-24 13:56:00 最后是不是就不了了之了??????????????/现在
巴东方面就是实行一个字 "拖" 希望朱律师能介入 还大家一个真
相
新浪网友:2009-05-24 14:05:27 现在,我也有个直觉就是玉娇的妈妈被一些人骗
了,我想收买是不可能的,毕竟玉娇是她自已的女儿呀,否则我想她内心那有那么
冷静,到时又是一个得出个玉娇是个精神病人不了了之,可悲呀,中国的官都是一
个样。
新浪网友:2009-05-24 14:13:12 邓玉娇是成年人,可以自己选择律师,您有想办
法吗?
新浪网友:2009-05-24 14:41:48 如果衣物被清洗,那邓玉娇的母亲不值得信任。
邓玉娇已经是成人了,完全不需要其母委托,她自己就可以委托律师。此案的意义
已经脱离了案件本身的范围,成为检验中国是否还有公平正义的试纸,从这个意义
上来说,即使邓玉娇自己撤诉也不妨碍律师就司法公正向检察院提起起诉。
如果衣物被清洗,那邓玉娇的母亲不值得信任。邓玉娇已经是成人了,完全不需要
其母委托,她自己就可以委托律师。此案的意义已经脱离了案件本身的范围,成为
检验中国是否还有公平正义的试纸,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即使邓玉娇自己撤诉也不
妨碍律师就司法公正向检察院提起起诉。
新浪网友:2009-05-24 14:45:08 如果衣物被清洗,那邓玉娇的母亲不值得信
任。邓玉娇已经是成人了,完全不需要其母委托,她自己就可以委托律师。此案的
意义已经脱离了案件本身的范围,成为检验中国是否还有公平正义的试纸,从这个
意义上来说,即使邓玉娇自己撤诉也不妨碍律师就司法公正向检察院提起起诉。
新浪网友:2009-05-24 14:55:12 此案的意义已经脱离了案件本身的范围,成为检
验中国是否还有公平正义的试纸,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即使邓玉娇自己撤诉也不妨
碍律师就司法公正向检察院提起起诉。
路:2009-05-24 15:57:37 玉娇,你被三条***,逼在一个狭仄的空间,你被6条张
牙舞爪的手臂,恣意凌辱。
玉娇,你被强行绑在病床上,痛苦无助的呼喊,“爸爸,爸爸,他们打我!”
玉娇,你被当作工具、器具、玩具,在血汗工厂辗转打工,在**场所被不怀好意的
眼光肆意打量。你在精神病院,看守所,审讯室,摄像头前,像一个道具一样被传
递,你在人民警察的巨手钳制里挣扎,至今。
玉娇,可是,你已经胜利!
当你挣扎中随手抓起那把刀,你已经胜利!
当你的屈辱和退让,你对尊严和身体的捍卫,终于化作寒光,一闪而没,是黑夜最
锐利的闪电,你已经胜利!
三条***围着你,你被按倒,你被抽打,你被“推坐”。你终于站起来了!靠你的,
娇弱纤细的手臂。
当你站在,黑夜的最中心,那一道闪电,照亮了你,你站在这个时代舞台的,最中心。
你终于站起来。你站着,一个如玉皎洁的少女,怒目而视。而那群不可一世的
***,死狗一样躺着。你已经胜利!
当你的哭喊,让无数老人,壮年,少年,兄弟,姐妹的热泪滚滚而下,你已经胜
利!你是这个时代的,最强音。
当你的一分钟,让无数素不相识的人,彻夜不眠的搜索、等待、同呼吸共命运,你
已经胜利!当你的无言,让无数诗词像浪潮一样喷涌,让歌曲和鲜花发自内心的歌
颂。你已经胜利!
当你的前途还面对着,无数幽幽的暗箭,有组织有纪律的“关怀”。对暗箭冷笑吧,
你已经胜利!
玉娇,你已经胜利。坚强起来,开心起来,骄傲起来。如玉皎洁的少女啊,我为你
欢呼胜利!
路:2009-05-24 16:32:12 看屠夫刚才的博客,那个屠夫不出所料的傻B了委屈了
投降了。目前各大网站都在封贴了。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不过这是个好消息。朱律师,看您的!我全力支持到底。
新浪网友:2009-05-24 16:48:07 关于邓玉娇一案的声明
今天早上,我们看到了长江巴东网的新闻通稿,该稿称邓玉娇的母亲张树梅声明
解除与我们两位律师的委托关系,非常震惊。自从5月21日张树梅被野三关派出所
所长谭静带走之后,一直无法顺利沟通,关于是否解除委托关系一事我们并不知
情。况且,这样的声明从政府口中发出,十分不妥,让人疑窦丛生。
上午10时40分左右,张树梅来电表示,政府新闻通稿中关于她的声明不实,她并
没有决定与我们解除委托关系,要求与我们见面。我们等至下午4时许,张树梅忽
然致电要求解除委托关系,不肯与我们面谈。
此前,媒体报道称我们发现此案存在“强奸”情节,这是不实报道。我们所指的是
“性侵犯”,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强奸(未遂)”,并不是民间俗称的“强奸”。
对于政府这种不妥行为,我们表示强烈愤慨,对前辈和同行张思之、浦志强律师
的《致夏霖律师的声明》,表示谢意。
特此声明。
北京市华一律师事务所 夏霖、夏楠
2009年5月23日
新浪网友:2009-05-24 16:55:12 支持!!!!
新浪网友:2009-05-24 17:05:28 那两个律师那么煽情,让人太意外了!解救邓玉
娇需要智慧和策略,光有正义感和激情顶什么用啊!
朱律师你帮帮她吧,那姑娘太可怜了!她的家人多半受到胁迫,这应该是可以预料
到的,也不懂之前那几位为何那么乐观。。。唉,也不能责怪他们,大家都是好
心,忙前忙后的。
新浪网友:2009-05-24 17:12:59 现在关键是做邓母工作,让律师尽快介入!!!
新浪网友:2009-05-24 17:38:10 太晚了!
新浪网友:2009-05-24 17:39:25 朱律师,联系邓玉娇的外婆,她也可以委托
新浪网友:2009-05-24 17:44:10 我想您可以直接和邓姑娘联系。她是成年人,为
什么不能自己决定请不清律师
新浪网友:2009-05-24 17:46:23 时间拖的越久,只会对恶势力有利。希望朱律师
赶紧介入。网友们感谢你!!!
新浪网友:2009-05-24 17:46:24 时间拖的越久,只会对恶势力有利。希望朱律师
赶紧介入。网友们感谢你!!!
新浪网友:2009-05-24 17:52:26 屠夫告白邓玉娇事件告白!(2009-05-24
15:26:47)标签:杂谈
亲爱的兄弟姐妹们,屠夫现在心在流血,我没有对不起任何人,我的行动是
我良知指使我必须去做的,没有必要对任何人负责。我可以不在乎任何网友的误解
和辱骂,我可以不在乎任何网友的嘲笑,我觉醒是因为我不麻木,我每当看到那些
弱势人群的无奈,屠夫心里总有一种莫名的心酸。我一直认为人要有做人的底线,
要有基本的良知,男人就该有血性,有大爱和包容,这次屠夫原本早就完成了自己
的任务,也处理好了所有的误解,原可以完美潇洒转身,可良知促使我想再帮邓玉
娇妈妈她挺到底,我不是为了出名,也不是为了什么利,我有我的理想坚持,我如
果喜欢名,我可以接受CCTV采访,我连他们记者发给我的采访短信都不回,因为我
觉得接受这种媒体采访是一种人格羞辱。我如果为了利可以叫大家多捐钱,可我只
要点基本的路费开销,还没到一万的时候就叫停了。我做到了把那个帮助我的当地
小伙子安全弄出来,把他带到梦想的北京,然后帮他找工作,我要让他知道,好人
会有好报!即使后来很多奇怪的事情冒出来,屠夫也一直相信人会有基本的道德价
值观,我宁愿天真,宁愿被人嘲笑,宁愿被误解,因为如果每个人都怕这些世俗的
东西,那谁能去做好事呢?你们不要责怪律师,不要去伤害那些用行动做事的人,
如果这样,那这社会就没救了。你们可以责怪屠夫,可以嘲笑指责屠夫!我有心胸
接受这些玩意,我不怕流言蜚语,不怕羞辱。是屠夫对人性的看法太天真了,没想
到一个受害者的妈妈会如此伤害我,我失去的信任,那就失去的做这件事的正当
性,不管邓玉娇妈妈受到什么样的压力和利诱,我们都不要责怪她,她认为自己做
对了,那她就去承担自己的选择的后果。只要你们有点良知就知道要给那些律师基
本的尊重和掌声,因为他们做了,而且把声音通过我们发出来了。我也担心发生这
种事,可我一直都很乐观,一直给大家鼓励,因为我如果悲观了,那么你们也就没
信心。屠夫不会因为这件事而改变对弱势群体的关心和行动,我继续用我的激情,
天真,智慧,白痴般的执着去把那些黑暗的东西翻出来给大家看,你们也可以继续
嘲笑或鼓励我,我们如果都不去关心那些不公不义的事情,那么我们的家人有一天
也会受害的!
路:2009-05-24 18:00:05 亲临现场吧!我愿与您订票飞往巴东旅游,至迟28
号,在青山绿水间,共庆端午佳节。
虽然我是法盲,除了心意没别的可给,站得离玉娇更近些,我也心安。
新浪网友:2009-05-24 18:38:49 什么也不要说了!自古以来官官相护兔死狐悲,
在官员眼中邓贵大不该死,邓玉娇该死!什么法律不法律?当官的,有权的、发财
的,想让谁死谁就得死,不想让谁死谁就不能死。中国社会就是这么一回事。除此
外,无论再说什么都是空话、套话、大话、废话、屁话……
此案最终结果不外乎邓玉娇死缓二年、无期判刑、有期判刑、保外就医、刑满释放。
dqcld:2009-05-24 18:58:10 群众,尤其是中国的──永远是戏剧的看客。
牺牲上场,如果显得慷慨,他们就看了悲壮剧;如果显得觳觫(hú sù即恐惧颤
抖),他们就看了滑稽剧。北京的羊肉铺常有几个人张嘴看剥羊,仿佛颇为愉快,
人的牺牲能给他们的益处,也不过如此。而况事后走不几步,他们并这一点也就忘
了。」《娜拉走后怎样》一九二六年.
------------------看看我们伟大的鲁讯先生怎么说的吧
leg200:2009-05-24 19:08:52 现在这个时候,群龙无首。需要有人当带头大哥
zrain_szb:2009-05-24 19:20:24 如果一切路子都被堵死,唯有起诉巴东官方渎
职和妨碍司法公正。不知法律上是否可行?
新浪网友:2009-05-24 20:32:57 邓玉娇案:案件侦查结束,不排除拔出萝卜带出泥
wshj123:2009-05-24 20:53:40 邓玉娇太可怜了,公安明显带有偏向性,这会可
能已经与现场的黄、邓串通好了。
新浪网友:2009-05-24 20:54:57 朱律师,我们支持你!虽然揭开黑幕机会是微乎
其微了!
新浪网友:2009-05-24 21:14:17 巴东县政府23日所发新闻通报无效
刘水
5月23日1:37,巴东县政府新闻发言人欧阳开平在长江巴东网发布新闻通报《被强
奸事实子虚乌有邓母声明与律师解除委托关系》,该通报存在两个重大违法之处。
第一,巴东县政府发布该通报是否得到巴东县公安局书面委托,不得而知,但
邓玉娇案仍在侦查取证当中,一则巴东县政府提前披露邓玉娇未被强奸的“案情”,
存在泄漏案情、干预司法和误导公众的重大违法事实,二则依照法律规定,一级行
政机关无权过问下级公安机关正在侦办的案件,作为侦办邓案的巴东县公安局也存
在向上级行政机关泄密事实;巴东县政府即使得到巴东县公安局委托,这种委托的
证据何在?包括邓案前两次的新闻通报。
第二,北京华一律师事务所律师夏霖和夏楠与邓母张树梅,双方依照自愿、免
费原则,签署邓案侦查阶段委托关系。遵照《律师法》和《刑事辩护法》,亲属与律师
签定委托关系无须经过巴东县政府和巴东县公安局批准同意,即使张树梅单方解除
委托关系,也无须巴东县政府强制发布通报。巴东县政府必须出具张树梅委托发布
信息的录音和书面证据,否则,巴东县政府就是在故意发布虚假消息,存在干涉公
民司法权利、误导公众、包庇犯罪的重大嫌疑。
因此,巴东县发布的该通报是非法无效的。虽然张树梅解除委托关系随后得到
双方确认,但巴东县政府违法在前的事实不会改变。
提请司法部追究巴东县政府泄漏案情、巴东县公安局失职的违法事实,并追究
相关人的违法责任。另外,张树梅终止委托、清洗重要物证,巴东县政府和公安局
存在胁迫、诱导张树梅乃至与其黑箱交易的重大嫌疑。
来自作者博客
442300:2009-05-24 21:18:18 朱律师,你说个话嘛,到底现在该怎么做?
巴东网友:2009-05-24 21:22:35 邓玉娇的妈妈太无知了,她不知道她的所作所为
将会害了她女儿,这社会太黑,加上她不懂法,听公安和政府怎么说怎么好,她不
想想,官官相卫,没有律师为她女儿辩护那将是什么结局,
手机用户:2009-05-24 21:28:19 支持朱律师:人民需要这样的正义律师。来自:
手机新浪网(手机访问sina.cn),我也要用手机发评论
朱承志:2009-05-24 21:29:03 关注!
巴东网友:2009-05-24 21:30:27 我是巴东本地人,太了解当地的情况了,只感叹
一句:弱势群体没在他们眼中,政府官员的形像和公安办案的水平想必大家在网上
已看到了,他们心中没有百姓啊,哪会为百姓着想呢,所以邓玉娇的案件为什么这
样复杂就是她是平民百姓,他们就想把这个案件“按倒”判邓玉娇故意杀人的意图是
很明显的!三份通报的出入为什么那样大,应该是案发时第一次通报最为准确,后
来都是通过修饰的!
新浪网友:2009-05-24 22:32:39 这2天看了看《孙子兵法》,对此事有了新的认识。
新浪网友:2009-05-24 22:36:07 谢谢你 朱律师
新浪网友:2009-05-24 22:37:28 只要还有言论自由,这案子就还有希望和转机的的
dqcld:2009-05-24 22:38:15 我只关注正义和阳光,绝不畏惧任何势力,更绝不
会被任何利益诱惑。浮华名利,过眼烟云。人生短暂,何惧何求!作为一个法律
人,能有机会通过个案的介入,通过对邓玉娇的拯救,为我们这个国家的民主、法
治的进步,政府的阳光透明做出贡献,是无悔终生的荣幸。我与大家一样期待风雨
后更加灿烂的彩虹!
---------------------------------
我相信一个内心阴暗的人是写不出这样的词句的.大家应该信任他.
新浪网友:2009-05-24 22:53:30 那个宾馆是个色情场所,搞的很红火,当然离不
开当地政府的支持,政府官员也是主要消费者,是他们招商引资招待客人的场所,
发展当地经济,这个宾馆功不可没,当地人都知道官员经常去那里嫖娼吧,邓贵大
作为招商办主任,当然经常在这里款待客人了,他陪同了多少官员多少商人呢,他
的妻子肯定很清楚,如果她把这些抖露出来,会带来地震吧,必须安抚好他的家
人,说他强奸,他的家人是不答应的
leg200:2009-05-24 22:57:45 你就带头吧,为了阳光照到大地!!
新浪网友:2009-05-24 23:37:27 大家相互联系 一起行动!上千名上万名网友
的信都发向主席 总理最高法院 检察院等!把盛世扩大!让中央有所行动!
QQ569973516
新浪网友:2009-05-25 00:22:26 可由公盟出头, 尽快成立一个帮助邓玉娇志愿小
组, 组内各自分工, 各担一头, 协作有序地尽快把帮助邓玉娇所急需的各项工作做
起来. 志愿小组透明办公, 接受来自社会的监督, 由富于社会公信力和专业知识的
公盟起到协调各方的作用.
志愿小组任务:
尽快建立一个帮助邓玉娇的信息平台, 避免现在信息地分散, 零乱, 公众为了了解
案件发展而疲于奔命, 浪费很多不必要的时间, 也被芜杂纷纭的各种信息和情绪所
干扰, 志愿小组负责提供邓玉娇及其家人和案件的第一手信息; 对外联络部负责联
络包括妇联, 律协, 律师,专家学者等相关部们, 寻求最广泛的来自政府. 公众,
媒体的支持和帮助; 协调部(或公关部)负责联络和协调来自政府. 警察公检法等方
面的关系; 媒体部负责新闻媒体发布和与媒体之间的互动; 以及志愿者部, 专门负
责招募, 培训有理有力有节的志愿者以及协调众多志愿者之间的联系和关系.
此事宜加紧做. 邓玉娇案从现在开始到最后的法庭审理, 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需
要来自公众的持续关注.因而最好是有一个持续的帮助邓玉娇的民间志愿小组, 有
一个稳定的信息平台, 可以把各方力量汇聚起来, 也祈祷凝聚人心, 为前线的律
师和身陷困境的邓玉娇及其家人提供最急需和强有力的持续的帮助.
新浪网友:2009-05-25 00:28:45 不错!
新浪网友:2009-05-25 01:01:55 还可以在妇联的下面申请注册成立邓玉娇基金
会, 专门负责面向社会的公开捐款, 帐户公开透明, 帐目定期向社会汇报, 为民间
关注邓玉娇的努力提供经济支援. 邓玉娇的遭遇事涉保护广大妇女权益之事, 以
邓玉娇的名字注册成立基金会, 对广大妇女和社会发展来说都具有积极和深远意义.
新浪网友:2009-05-25 09:06:07
新浪网友:2009-05-25 09:09:37 新浪网友:
2009-05-25 00:22:26 可由公盟出头, 尽快成立一个帮助邓玉娇志愿小组, 组内各
自分工, 各担一头, 协作有序地尽快把帮助邓玉娇所急需的各项工作做起来. 志愿
小组透明办公, 接受来自社会的监督, 由富于社会公信力和专业知识的公盟起到协
调各方的作用.
志愿小组任务:
尽快建立一个帮助邓玉娇的信息平台, 避免现在信息地分散, 零乱, 公众为了了解
案件发展而疲于奔命, 浪费很多不必要的时间, 也被芜杂纷纭的各种信息和情绪所
干扰, 志愿小组负责提供邓玉娇及其家人和案件的第一手信息; 对外联络部负责联
络包括妇联, 律协, 律师,专家学者等相关部们, 寻求最广泛的来自政府. 公众,
媒体的支持和帮助; 协调部(或公关部)负责联络和协调来自政府. 警察公检法等方
面的关系; 媒体部负责新闻媒体发布和与媒体之间的互动; 以及志愿者部, 专门负
责招募, 培训有理有力有节的志愿者以及协调众多志愿者之间的联系和关系.
此事宜加紧做. 邓玉娇案从现在开始到最后的法庭审理, 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需
要来自公众的持续关注.因而最好是有一个持续的帮助邓玉娇的民间志愿小组, 有
一个稳定的信息平台, 可以把各方力量汇聚起来, 也祈祷凝聚人心, 为前线的律
师和身陷困境的邓玉娇及其家人提供最急需和强有力的持续的帮助.
新浪网友:2009-05-25 09:12:10 还可以在妇联的下面申请注册成立邓玉娇基金
会, 专门负责面向社会的公开捐款, 帐户公开透明, 帐目定期向社会汇报, 为民间
关注邓玉娇的努力提供经济支援. 邓玉娇的遭遇事涉保护广大妇女权益之事, 以
邓玉娇的名字注册成立基金会, 对广大妇女和社会发展来说都具有积极和深远意义.
新浪网友:2009-05-25 09:58:34 为我们这个国家的民主、法治的进步,政府的阳
光透明做出贡献,是无悔终生的荣幸。我与大家一样期待风雨后更加灿烂的彩虹!
说得好呀! 顶
新浪网友:2009-05-25 11:12:28 央视在潜伏的表示他的态度
前几天百家讲坛播放《正说包公》,讲了包公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巧断疑案。
昨天电影频道播放《女神捕现行》,讲述如何打击色情服务 的故事。
智慧肉:2009-05-25 12:10:37 真汉子!!!
让我再次感动!!!
新浪网友:2009-05-25 12:24:44 如果这将是悲剧,那我对这个社会已经失去信心。
新浪网友:2009-05-25 12:40:18 81593185时寒冰读友QQ群
8431988时寒冰读友飞信群
新浪网友:2009-05-25 13:38:24 支持!!!
新浪网友:2009-05-25 16:49:31 速查“关注邓玉娇事件:邓玉娇事件接近尾声”,
详细解释出来了!鬼与娇只说了四句话,不可能性侵
新浪网友:2009-05-25 17:31:11 谢谢,
新浪网友:2009-05-25 21:58:35 顶!
习惯沉默:2009-05-26 10:20:18 我只关注正义和阳光,绝不畏惧任何势力,更绝
不会被任何利益诱惑。浮华名利,过眼烟云。人生短暂,何惧何求!
===================================
靠!眼泪下来了!
追求公正:2009-05-26 12:23:16 浮华名利,过眼烟云。人生短暂,何惧何求!
================壮哉,荡气回肠!!!!
新浪网友:2009-05-26 19:33:36 人就应该这么活
冷风4135:2009-05-26 22:58:00 好一句:"浮华名利,过眼烟云"!
只有看透的人才做得到真正的豁达!
祝福邓玉娇,祝福为正义挺身而出的法律人,祝福为正义呐喊助威的善良的大众!
祝好人一生平安!
心有灵犀:2009-05-27 08:10:00 不仅是非常职业的专业律师,更是一腔正气的铁
血男人!
新浪网友:2009-05-27 13:06:35 多一些这样的人,中国就有希望
新浪网友:2009-05-27 21:34:37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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