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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野航:我终于有幸上了“激进份子”的“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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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ridged
时间:
5-30-2009 16:29
标题:
李野航:我终于有幸上了“激进份子”的“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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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野航 | 评论(1) | 标签:激进份子, 登记
近来,一位警察先生找到我所在的单位、并找到了我。我不认识他,但他显得很客气,说:“我们是朋友,我就告诉你实话吧,你是不是参加过某读书会的活动?GC 党认为他们是激进份子”。我说:“是的”。他于是说他在20年前其实全程参加了某敏感事件云云。我一听,就明白他的意思了。
他详细询问了我的住址、电话,并一一记在一个本子上。他告诉我,由于我跟某些“激进份子”有来往,因此需要被登记。他一再强调,这只是例行公事,当然,我也表示能够理解。
那么,这位警察先生所说的“激进份子”是些什么人呢?他们是一些不愿意和眼下的体制用同一种角度看问题的人。他们中某个人因为通过调查发现,5·12地震中学生的死亡数字与官方口径相迳庭,并写下的带有质问口气的文章,而做起了“楚囚”。坦白的说,凭我着愚钝的脑袋,是始终也想不明白追求一个天灾伤亡数字的真实,怎么就“激进”了、并且足以被当做激进分子抓起来。然而,现实就这么地吊诡———不仅追求自然灾害的真相可以成为入罪的理由,并且仅仅因为和这些最求真相的人曾经在一起喝过茶聊过天,也足以被列入“黑名单”。
我告诉这位警察先生,我不认为和这些人喝茶聊天有什么错。我就是要去和不同的人交往、向他们学习我不知道的东西,就是要向他们表达我自己的观点。当然,我与他们中一些人在某些问题上的观点并不一致,比如,对马克思主义与社会主义理念,我就持相当的赞同态度。但我认为,眼下社会的种种被认为是主流的价值观和行为模式,和社会主义所倡导的价值观和行为模式恰恰是大相径庭的。所以,作为社会主义理念的认同者,认同眼下社会之主流价值观和行为模式,就是对社会主义理念的无耻背叛。“社会主义的理念就是人不能只想着自己升官发财,人是社会的一份子,人必须有一点服务他人的意识、有一点追求公平与正义的良知。否则的话,穷的越穷,富的越富,社会矛盾难以化解,最终只有走向暴力革命一途了”。
这位警察先生听见“暴力”两个字,显得有些警觉。但对我讲的社会主义理念,则一点也不感兴趣。过了几天,这位警察先生又打电话问了问我的出生年月以及我的上司的联系方式,他始终似乎并不关心我想些什么,他似乎只关心我和那些“激进分子”有来往,并巧妙地向我传达着某种带着威胁意味的信息。
在与这位警察先生的交道中,我开始调整了我对“激进”一词的理解。此前,我认为当人肉炸弹才算得上“激进”,但现在,恐怕认识持不同政见者,和他们喝过茶,也算得上是一种激进了。只是这样一来,我们的社会控制者们的“感觉”,岂不变得和婴儿的肌肤一样地柔嫩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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