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 BBS

标题: 童大焕:积极自由不能侵入消极自由领地 [打印本页]

作者: bridged    时间: 2-2-2013 18:49
标题: 童大焕:积极自由不能侵入消极自由领地
积极自由不能侵入消极自由领地

—— 中国人都有一双闲不住的手

中国人都有一双闲不住的手,一旦有了入侵别人的可能,绝不会放过任何一次机会。只要得到怂恿、纵容或者默许,那双闲不住的手就时不时往别人的怀里摸几把。能摸几把是几把。

1月29日新华网消息说,中央最近要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公款吃渴浪费之风天怒人怨,笔者坚决赞成狠刹。今天的中国,大量孩子读书没钱,病人看病没钱,医疗和教育保障没钱,公款吃喝却源源不断地有钱。公款吃喝公款用车公款旅游三项消费,据估计每年已达9千上万亿元,不仅把公民的医疗和养老保障全挤掉了,而且给我们的城市带来了巨大的挥之不去的灰霾,无数人被笼罩在肺火、咳嗽甚至癌症的阴影中。

原因在哪里?显然,光靠提倡勤俭节约和舆论监督是远远不够的,需要的是从制度上杜绝公款吃喝之源,一是公共财政,政府预算严格受到人大的监督和制约;二是要严格削减政府管制权力,否则,官员随时可以利用管制权力将三公消费向被管制单位暗中转嫁,根本无从监督。

但在呼吁遏制公款浪费的同时,却要警惕和防范社会情绪向侵犯公民私权利方向转移。已经有媒体鼓励读者随手拍浪费的宴席了(包括私人宴请)。这就是近日开始流行的所谓“光盘行动”。不少地方都市类媒体、一些网友已经开始行动了。一贯分不清楚权利边界的人们,似乎又准备开始以高尚的名义、进行一场丑恶的公众狂欢。

连岳呼吁《中国人,你要学会少管闲事》,话说得太轻了。真实情况是一些人的积极自由已经侵犯他人的消极自由!积极自由是指个人有干什么的自由;消极自由是指个人不受外部力量干涉的自由。消极自由的概念是:只要是我本人权利范围内的事情,任何人无权干涉。比如关起门来裸睡的自由;发了工资呼朋引友大吃一顿的自由;把自己的财产卖了住宾馆或游山玩水的自由。等等。你不能以节俭、合理安排开支、要留一些钱去养老等等各种理由去干涉他人的自由选择。

一地鸡毛的网络随手拍乞讨儿童以“解救被拐儿童”事件,就是积极自由侵犯消极自由的典型整例。在我的视线里,这是迄今为止社会参与面最广的一次网络行动,由素以“民众利益代言人”著称的网络红人发起,从意见领袖、草根到演艺明星、政协委员、人大代表、房地产商,裹胁起巨大的声浪,各地公安机关也都雷厉风行纷纷介入。“甚至把街上的乞丐强行抓来验NDA,又‘正义’、又神气、还有警察叔叔保驾护航,大规模侵犯人权的恶行,就以善的名义在海量参与者的智能手机和微博里流行起来了。最后,公安部自己意识到了失误,承认这场运动没有解救一个被拐儿童。换句话说,它确实侮辱及损害了一大批乞讨的弱势群体。”(连岳)我还听到一个说法,说什么公民观察团或者随手拍解救打拐儿童,是公民运动的开端。其实,如果你的方向错误的,手段是不受严格的程序约束的,他就是一个群众运动,不是公民运动。公民运动是理性为基调,如果没有理性和权利边界来约束,再多的人也是乌合之众,最终会导致与我们理想的东西差的越来越远。

“随手拍”除了侵犯了弱势群体的人权,还浪费了大量的媒体、公安机关等公共资源,只有极少数人从中获利:有人得了名,有人得了利——相关的公益基金之类昭然于世,公共利益和私人领地却受到了严重侵犯和伤害。

去年的“韩寒代笔”事件。大体类同。

穷人有消极自由,富人也有消极自由。公款消费之所以应该得到限制,是因为它直接侵犯了公民的用税权利。私人消费不应该受到过度干涉,是因为那是他们自己的私人领地。

私人何谓奢侈,本身是没有边界的!在A眼里喝茅台是奢侈,在B眼里有鱼有肉就是奢侈;在C眼里住100平米房子是奢侈;在D眼里同样100平米房子,郊区就是节俭,市中心就是奢侈!......在任何人眼里,只要比自己过得好的就有可能视之为奢侈!“光盘行动”把“奢侈”的解释权给了每一个人,和把法律的解释权给到每一个个体手里别无二致!它可能助长人类恶性心理大爆炸:只要是比自己过得好的,哪些只是稍微好一点点,就可以借“反对奢侈浪费”之名,给他来一个下马威!这是人类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场景,公序良俗不会从此诞生,礼崩乐坏倒有可能从此泛滥漫延!

再说,富人有钱不花出去,就像流水不能流动不能灌溉大地一样,对社会财富的流动没有一点好处。一个社会的经济停滞,其实根本表现就是财富不流动。《论法的精神》的作者孟德斯鸠甚至告诫人们:富人不奢侈,穷人要饿死。党国英先生曾有文章,建议鼓励大城市周边浅山区开放富人建豪宅,他做过测算,仅此一项,可以增加就业岗位四千万个!

希望大家在任何高尚的目的面前都保持足够的清醒和理性,消极自由的领地像合法私人财产权一样神圣不可侵犯,是保持人类尊严的基本底线!尤其不要坠入广场效应下智商和道德双双下坠的陷阱。




欢迎光临 一路 BBS (http://www.yilubbs.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