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 为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做法律援助,提起共同诉讼(2008年)
2008年9月毒奶粉案曝出后,公盟迅速组织了由全国上百律师组成的志愿律师团,为受害消费者提供法律指导和服务。
10月中旬,公盟通过网络以及《南方周末》发出《公盟志愿律师为因食用含三聚氰胺奶粉而患病的消费者提供法律援助的公告》,并通过网络发出《公盟关于 “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赔偿方案的建议》,并把此建议邮寄至卫生部、质检总局、国务院等部门,开始正式接受全国各地受害者的委托。
11月24 日,援助律师前往石家庄,向三鹿集团递交了《关于解决三鹿“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赔偿事宜的律师函》、《三鹿“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赔偿方案律师建议书》以及一份援助律师已经接到委托的三鹿受害者名单。此套文件同时递交给了石家庄市人民政府以及河北省人民政府,并寄送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务院办公厅等机关。
11月25日下午,公盟和传知行社会经济研究所共同举办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家庭与媒体、律师见面会。
12月8日上午,公盟援助律师代表63名三鹿三聚氰胺奶粉的受害者正式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共同诉讼,是否立案法院至今未予答复。目前,公盟正在积极准备向其他奶粉企业提起诉讼。
杨佳袭警案二审调查(未获准)
9月1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杨佳袭警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杨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公盟以及一些律师认为此案整存在严重的程序问题,案件审理过程未公开,案件细节也未完全查清,决定对杨佳案提供二审法律帮助。
9月8日,律师团成员刘晓原律师、李劲松律师、李苏滨律师、张建国律师、季化律师、程海律师与杨佳父亲等一道赴上海,取得一审判决书,但未被获准会见杨佳。9月9日,杨佳的姨妈王静荣在律师李方平陪同下,就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在杨佳母亲王静梅失踪案上的不作为,向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朝阳法院立案庭拒绝立案。
10月20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杨佳的上诉,维持原判。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10月26日,杨佳被执行死刑。
杜学雷案
2008年10月3日中午,杜学雷和闫金飞及其他4人因买卖一辆二手农用车,在河南省内黄县楚旺镇一家饭店吃饭。下午2时左右,其余5人先后离席,落在最后的闫金飞发现无钱结帐。店老板报警,并将闫送到内黄县楚旺派出所,十几分钟后,杜学雷骑摩托车到派出所送钱。杜学雷的言辞可能招致派出所工作人员不满,一名男子与杜发生争执,几个人冲了上来把杜学雷打倒在地。冲突持续数分钟后,杜学雷满脸是血,嘴唇发青倒在地上。随后,他被送到内黄县第二人民医院急诊大厅,医生诊断其已经死亡,直接送进太平间。
公盟志愿律师张兴奎、兰志学介入此案为杜学雷家属提供法律援助。10月下旬,此案受害者家属与公安机关达成民事调解协议。10月30日,公安机关出具了《安阳市公安局龙安分局鉴定结论通知》,此结论不利于对凶手法律责任的追究,家属正要求重新鉴定。
甘锦华涉嫌杀人案
2004年10月12日晚,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大都村慈济精舍庵堂尼姑林某、周某二人被杀,经过调查,警方逮捕了当地村民甘锦华。2005年此案一审判处甘锦华死刑,甘锦华上诉,二审维持原判。2006年7月其在临刑前喊冤,省高级法院监督执行的法官在最后时刻从案卷中发现新证据,又组织重新审理。 2008年4月18日,佛山中院再审此案,结果维持原判,甘锦华当庭表示要上诉。2008年11月6日,此案再审二审开庭,在这场关乎甘锦华生死的重要庭审中,滕彪担任甘锦华的辩护人。
承德陈国清案
公盟援助个案“河北承德案”辩护律师吕宝祥及许志永至河北省石家庄,向中共河北省政法委员会、中共河北省委、中共河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河北省人大常委会等部门递交了“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刘瑞川在任期内对两起重大刑事案件(包括承德案)的九名当事人严重超期羁押并错误裁判的情况反映”。
福州陈信滔案
陈信滔诉公安局财产赔偿案。案件一直未予受理。目前由张立辉律师再次致函福建高院。
其他个案
l 2月19日,接到“四川打工女火车上挤死”的案件材料,联系死者家属为其提供了一些法律方面的咨询,并两次建议其坚持与铁路方面谈判。经过当事人家属与铁路多次协商,最终铁路方面把抚慰金提高到5万元。家属接受了此赔偿,并对公盟给与的帮助表示感谢。
l 北京海淀区苏家坨地区163户拆迁户代表徐玉清向公盟反应回迁楼建设延期、周转金太低等问题。3月13日许志永写了“人大代表建议”寄往海淀区政府人大代表联络室。
l 3月,公盟接到海淀区四季青镇孙振环拆迁案材料,法院已经下达强制执行通知书,孙振环等被拆迁户正在调查当地开发商建设资质问题,并收集到了一些有利材料。
l 北京市海淀区西洼村居民反应,2006年当地拆迁征地过程中拆迁单位欺骗居民,声称此处拆迁是“绿化工程涉及公共利益”、“给予被拆迁户购买经济适用房资格”,因此居民仅获得很低的拆迁安置补偿款便搬迁了。但后来获悉,西洼村征地项目在国土资源局备案的征地用途是“居住”而非“绿地”,并且未给被拆迁按户安置经济适用房。公盟对此事件进行深入调查,参与了居民与政府部门的协商,政府部门初步同意为拆迁户解决实际问题。
l 河北省唐山市民黄玉秀反应其子廖海军被控故意杀害幼女,2003年法院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判处廖海军无期徒刑,黄玉秀及丈夫廖友以犯包庇罪均判处有期徒刑 5年。案件可能涉及刑讯逼供、公安机关伪造证据等情况,公盟决定对此案给予法律援助。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口头通知此案已经立案。
l 张薇、马秀兰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因维护合法财产权利,对抗非法强拆,接受外媒采访,公民张薇、马秀兰被逮捕、羁押,现已取保候审。我们的工作目标是在公安侦查阶段撤销案件,目前正在办理中。
l 公民黄勇因对政府养犬管理部门蛮横打狗限小发表言论、进行表达而被关押、起诉,为维护公民合法言论表达自由,我们无偿援助黄勇并进行了无罪辩护。目前案件已审结,我们的工作获得了当事人的充分肯定。
l 于博诉清华大学培训合同纠纷案,公民于博因不满大学低质高收费提起诉讼,本案因案由和被告特殊,引起了较大关注,目前正在审理中。
l 上访公民单亚娟被黑监狱暴力人员打伤后,在积水潭医院诊断,结果为“陈旧性骨折”,与其他多家医院多次诊断结论相反,导致其故意伤害案无法成立。为此单亚娟将北京积水潭医院诉至法院,目前正在二审审理中。
二、公盟个案研讨会
l 公盟个案研讨会——由辽宁县委书记进京刑拘北京记者说起,1月10日。
l 城管制度反思——从城管杀人案谈起,1月10日。
l 2005—2007中国新闻自由度研究报告研讨会,3月2日。
l 维护灾区稳定法律问题研讨会,5月31日,与检察日报作者: bdzs 时间: 7-19-2009 13:15 标题: 五岳散人:2003年--2008年底,公盟做了什么? 本文通过一路BBS站telnet客户端发布
l 为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做法律援助,提起共同诉讼(2008年)
2008年9月毒奶粉案曝出后,公盟迅速组织了由全国上百律师组成的志愿律师团,为受害消费者提供法律指导和服务。
10月中旬,公盟通过网络以及《南方周末》发出《公盟志愿律师为因食用含三聚氰胺奶粉而患病的消费者提供法律援助的公告》,并通过网络发出《公盟关于 “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赔偿方案的建议》,并把此建议邮寄至卫生部、质检总局、国务院等部门,开始正式接受全国各地受害者的委托。
11月24 日,援助律师前往石家庄,向三鹿集团递交了《关于解决三鹿“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赔偿事宜的律师函》、《三鹿“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赔偿方案律师建议书》以及一份援助律师已经接到委托的三鹿受害者名单。此套文件同时递交给了石家庄市人民政府以及河北省人民政府,并寄送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务院办公厅等机关。
11月25日下午,公盟和传知行社会经济研究所共同举办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家庭与媒体、律师见面会。
12月8日上午,公盟援助律师代表63名三鹿三聚氰胺奶粉的受害者正式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共同诉讼,是否立案法院至今未予答复。目前,公盟正在积极准备向其他奶粉企业提起诉讼。
杨佳袭警案二审调查(未获准)
9月1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杨佳袭警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杨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公盟以及一些律师认为此案整存在严重的程序问题,案件审理过程未公开,案件细节也未完全查清,决定对杨佳案提供二审法律帮助。
9月8日,律师团成员刘晓原律师、李劲松律师、李苏滨律师、张建国律师、季化律师、程海律师与杨佳父亲等一道赴上海,取得一审判决书,但未被获准会见杨佳。9月9日,杨佳的姨妈王静荣在律师李方平陪同下,就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在杨佳母亲王静梅失踪案上的不作为,向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朝阳法院立案庭拒绝立案。
10月20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杨佳的上诉,维持原判。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10月26日,杨佳被执行死刑。
杜学雷案
2008年10月3日中午,杜学雷和闫金飞及其他4人因买卖一辆二手农用车,在河南省内黄县楚旺镇一家饭店吃饭。下午2时左右,其余5人先后离席,落在最后的闫金飞发现无钱结帐。店老板报警,并将闫送到内黄县楚旺派出所,十几分钟后,杜学雷骑摩托车到派出所送钱。杜学雷的言辞可能招致派出所工作人员不满,一名男子与杜发生争执,几个人冲了上来把杜学雷打倒在地。冲突持续数分钟后,杜学雷满脸是血,嘴唇发青倒在地上。随后,他被送到内黄县第二人民医院急诊大厅,医生诊断其已经死亡,直接送进太平间。
公盟志愿律师张兴奎、兰志学介入此案为杜学雷家属提供法律援助。10月下旬,此案受害者家属与公安机关达成民事调解协议。10月30日,公安机关出具了《安阳市公安局龙安分局鉴定结论通知》,此结论不利于对凶手法律责任的追究,家属正要求重新鉴定。
甘锦华涉嫌杀人案
2004年10月12日晚,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大都村慈济精舍庵堂尼姑林某、周某二人被杀,经过调查,警方逮捕了当地村民甘锦华。2005年此案一审判处甘锦华死刑,甘锦华上诉,二审维持原判。2006年7月其在临刑前喊冤,省高级法院监督执行的法官在最后时刻从案卷中发现新证据,又组织重新审理。 2008年4月18日,佛山中院再审此案,结果维持原判,甘锦华当庭表示要上诉。2008年11月6日,此案再审二审开庭,在这场关乎甘锦华生死的重要庭审中,滕彪担任甘锦华的辩护人。
承德陈国清案
公盟援助个案“河北承德案”辩护律师吕宝祥及许志永至河北省石家庄,向中共河北省政法委员会、中共河北省委、中共河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河北省人大常委会等部门递交了“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刘瑞川在任期内对两起重大刑事案件(包括承德案)的九名当事人严重超期羁押并错误裁判的情况反映”。
福州陈信滔案
陈信滔诉公安局财产赔偿案。案件一直未予受理。目前由张立辉律师再次致函福建高院。
其他个案
l 2月19日,接到“四川打工女火车上挤死”的案件材料,联系死者家属为其提供了一些法律方面的咨询,并两次建议其坚持与铁路方面谈判。经过当事人家属与铁路多次协商,最终铁路方面把抚慰金提高到5万元。家属接受了此赔偿,并对公盟给与的帮助表示感谢。
l 北京海淀区苏家坨地区163户拆迁户代表徐玉清向公盟反应回迁楼建设延期、周转金太低等问题。3月13日许志永写了“人大代表建议”寄往海淀区政府人大代表联络室。
l 3月,公盟接到海淀区四季青镇孙振环拆迁案材料,法院已经下达强制执行通知书,孙振环等被拆迁户正在调查当地开发商建设资质问题,并收集到了一些有利材料。
l 北京市海淀区西洼村居民反应,2006年当地拆迁征地过程中拆迁单位欺骗居民,声称此处拆迁是“绿化工程涉及公共利益”、“给予被拆迁户购买经济适用房资格”,因此居民仅获得很低的拆迁安置补偿款便搬迁了。但后来获悉,西洼村征地项目在国土资源局备案的征地用途是“居住”而非“绿地”,并且未给被拆迁按户安置经济适用房。公盟对此事件进行深入调查,参与了居民与政府部门的协商,政府部门初步同意为拆迁户解决实际问题。
l 河北省唐山市民黄玉秀反应其子廖海军被控故意杀害幼女,2003年法院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判处廖海军无期徒刑,黄玉秀及丈夫廖友以犯包庇罪均判处有期徒刑 5年。案件可能涉及刑讯逼供、公安机关伪造证据等情况,公盟决定对此案给予法律援助。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口头通知此案已经立案。
l 张薇、马秀兰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因维护合法财产权利,对抗非法强拆,接受外媒采访,公民张薇、马秀兰被逮捕、羁押,现已取保候审。我们的工作目标是在公安侦查阶段撤销案件,目前正在办理中。
l 公民黄勇因对政府养犬管理部门蛮横打狗限小发表言论、进行表达而被关押、起诉,为维护公民合法言论表达自由,我们无偿援助黄勇并进行了无罪辩护。目前案件已审结,我们的工作获得了当事人的充分肯定。
l 于博诉清华大学培训合同纠纷案,公民于博因不满大学低质高收费提起诉讼,本案因案由和被告特殊,引起了较大关注,目前正在审理中。
l 上访公民单亚娟被黑监狱暴力人员打伤后,在积水潭医院诊断,结果为“陈旧性骨折”,与其他多家医院多次诊断结论相反,导致其故意伤害案无法成立。为此单亚娟将北京积水潭医院诉至法院,目前正在二审审理中。
二、公盟个案研讨会
l 公盟个案研讨会——由辽宁县委书记进京刑拘北京记者说起,1月10日。
l 城管制度反思——从城管杀人案谈起,1月10日。
l 2005—2007中国新闻自由度研究报告研讨会,3月2日。
l 维护灾区稳定法律问题研讨会,5月31日,与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