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说得挺清楚。回复者也有他们的理由,但他们的逻辑是有些混乱的。A 说以暴力反抗暴力迫害,是瓦解极权体制的必要条件。但北国的回复却把 A 的论点额外增加了一个修饰,“单纯用暴力”。十月革命难道是单纯用暴力,没有用列宁主义思想吗?毛泽东的暴力革命,难道是“单纯”的暴力革命,没有利用一 套毛泽东思想吗?希特勒建立第三帝国,难道是单纯用暴力,没有用一套纳粹主义政治理论吗? :)
那些嘤嘤嗡嗡的什么“法治”啊,“被杀的警察很可能无辜啊”,“警察罪不当死啊”,
“杀人终究是犯罪啊”的右派知识分子刑名师爷,恰恰成了专制主义走狗。在没有法
治的条件下要求人遵循法治,其实是维护屠刀的最恶毒的谎言。
[1] Estates of the realm http://en.wikipedia.org/wiki/Estates_of_the_realm
[2] Fête de la Fédération
http://en.wikipedia.org/wiki/F%C3%AAte_de_la_F%C3%A9d%C3%A9ration
[3] Champ de Mars, Paris http://en.wikipedia.org/wiki/Champ_de_Mars
----->8----- 立里: 三权分立社会阶层 Estates of the realm
[1] Mohandas Karamchand Gandhi http://en.wikipedia.org/wiki/Gandhi
Role in Zulu War, Main article: Bambatha Rebellion
我从来不反对请愿类,正如我虽然自己坚决不会去“上访”,
但是不反对上访的访民用这种方式维护自己的利权。
我反对的那类走狗奴才,他们因为自己主张请愿,就践踏侮辱主张革命的人。
尽管我认为革命也不合适,但是每个人有权做自己的选择,为自由而战。
而且我认为[22] M. K. Gandhi 的非暴力不合作运动,美国的 Martin Luther King,
南非的 Nelson Rolihlahla Mandela,虽然他们精神可嘉,但都是有条件的。
印度的 M. K. Gandhi 成功了,不是因为非暴力,而是因为日本暴力入侵印度削弱
了英国政府的军事存在。
美国的 M. L. King 成功了,不是因为非暴力,而首先是因为作为总统和司法部长
的 Kennedy 兄弟为代表的民权政治家在联邦政府中的巨大努力。
南非的 N. R. Mandela 成功了,不是因为非暴力,而是因为南非总统 Frederik
Willem de Klerk 对废除种族隔离制度的积极努力。
以上三者,都没有因为和平政治请愿而被他们所反对的政府当局施加酷刑,绑架家
庭成员,日以继夜地迫害。虽然 Gandhi 和 Mandela 都坐牢,King 也被刺杀。
这是因为当时的执政当局有自由和平的意愿和积极努力,而绝不是非暴力之功。非
暴力对抗暴力专制恐怖政治,无非是以身饲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