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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中国外交部称高智晟“在该在的地方” [打印本页]

作者: Cromwell    时间: 1-23-2010 23:45
标题: 中国外交部称高智晟“在该在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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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维新闻》中国外交部发言人马朝旭21日表示,按照中国法律,北京维权律师高智晟在该
在的地方。

自由亚洲电台报道,中国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有外媒记者就2009年2月被警察带走后渺无
音讯的北京维权律师高智晟下落提问。发言人马朝旭回答:中国的有关司法机关已经就这个
案子做出了判决,应该说这个人按照中国的法律在他应该在的地方,至于说他具体在做什么
就不是我做能掌握的信息,你可向有关部门提问。

不过,中国外交部网站在“2010年1月21日外交部发言人马朝旭举行例行记者会”的报道中
,并没有上述答问内容。

高智晟在2001年被中国司法部评为全国十佳律师。自由亚洲电台称,因为介入多起敏感维权
案件以及写致胡锦涛公开信为法轮功辩护,于2006 年8月被捕,同年12月22日以“煽动颠覆
国家政权罪”被判刑3年,缓刑5年。

曾经被高智晟家属委托担任辩护人却被阻挠介入案件的北京律师丁锡奎说,按照缓刑规定,
高智晟应该在家中,与此同时,即使他再
度犯法被收监也该有相关公安的处罚决定给家属。

丁锡奎律师说,目前家人可以做的事就失踪人口报警,警方有责任寻找。“当然如果是警察
带走,亲属可以向带他走的警察询问;走丢了的话也可以报警,他们警察有义务帮你找。”


高智晟在2009年2月被警察从陕北老家带走,音讯全无。高智晟的哥哥高智义1月14日接受美
联社电话采访时说,他最近到北京去找把高智晟带走的警察。他说,警察告诉他 ,高智晟
2009年9月25日“迷了路,走丢了。”

(关山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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