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地区法院支持被告的这一观点。法官在判决书中援引最高法院1963年在Brady v. Maryland一案中的判决:“社会的胜利不仅仅体现在有罪者受到惩罚,也体现在刑事程序中的公正。当被告受到不公正待遇时,我们的司法体制也会受挫。”根据该判例,法官判决说,在控方无视被告的要求,隐瞒对被告有利的证据,而这种证据又对证明被告是否有罪或对刑罚至关重要时,或对在被告不能诘问原告证人的动机和可信程度,以便使陪审团全面地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即侵犯了被告的权利。有鉴于保罗是政府唯一的证人,他的缺席将严重影响被告的权利。因此,地区法官裁决驳回两名被告的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