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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北大废除宪政研究中心等机构 [打印本页]

作者: jprp    时间: 3-28-2010 19:11
标题: 北大废除宪政研究中心等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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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撤销北京大学财经新闻研究中心、北京大学公法研究中心、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北京大学宪政研究中心,上述机构自公告之日不再挂靠北京大学,对于被撤销机构的一切行为,北京大学不承担管理责任。

  特此公告。

  北京大学社会科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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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prp    时间: 3-28-2010 19:13
标题: Re: 北大废除宪政研究中心等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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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苹果日报》 2010/3/28)

北京大学上周四(25日)突然宣布撤销宪政研究中心、公法研究中心、财经新闻研究中心和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校方并未解释废了这几个中心的理由,只强调不再为这些机构的一切行为承担责任。备受关注的是,宪政研究中心和公法研究中心,是否因为常替民众出头而招致杀身之祸?学者的宪政研究、护宪行动,是否已不容于当局和北大?

   北大公法研究中心,又称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成立于1999年,宪政研究中心则隶属于公法研究中心,还设有宣传宪政的宪政知识网。北大公法研究中心有多位刺头人物,享有公共知识分子声誉的贺卫方教授,就敢在公开演讲中将胡锦涛学说称为「胡说」。

   内地近年一些涉及法律问题的公共事件中,都可看到北大公法研究中心的教授的身影。2003年,湖北大学生孙志刚在广州看守所被打死,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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