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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以锦:南都“生死存亡”那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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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ridg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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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9-2013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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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以锦:南都“生死存亡”那点事
来自:腾讯大家
(作者注:我在南方报业工作多年,参与过《南方都市报》的创办。记忆中的“南都”,无论出生,还是成长中的挫折和辉煌,都有刻骨铭心的故事。南都“生死存亡”那点事,将分三期刊出。)
文/范以锦
南方都市报创办前的1994年秋,时任南方日报第一把手的总编辑刘陶要我去筹办,当时我担任副总编辑。直至1995年5月报社改为社长制,刘陶任社长、我任总编辑之后,南方都市报转由副总编辑钟广明分管。钟任总经理之后,先后由李明英、王春芙分管。
也许是与南都的不解之缘,我一直保管着一份以南方日报社名义发出的《关于创办南方都市报的请示报告》的原件;还有一份由关健起草并以其名义写的《关于南方日报办广州版的几点建议》,从中可以品味出南方都市报创办最初的思路和过程。
《关于创办南方都市报的请示报告》是1994年10月发出的,上送单位写明:“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并转广东省新闻出版局”。起草人为关健、程益中,我看后送刘陶签发上送。文中谈到:
“经过报社同仁几个月来的深入调查、充分酝酿和慎重论证,一致认为在当前的经济发展的新形势下,尽快创办一份面向都市读者群的系列报——《南方都市报》,是十分必要的。”
“作为中共广东省委机关报的《南方日报》它的读者群主要在各级党政机关和农村基层单位,而难以进入城市千家万户。为了更好地把省委、省政府每个时期的工作要点及时传达到全省市民心中,扩大省委机关报在城市的影响,南方日报创办《南方都市报》可以说是填补这方面不足的一个有力举措。”
“《南方都市报》的宗旨是:立足广州大都市,面向全省中等城市,让广州和全省中等城市了解世界,让世界了解广州和全省中等城市。”
从这个报告来看,南方日报当时是急于改变城市读者市场逐渐丢失,试图通过创办南方都市报占领城市尤其是广州读者市场。而从报业市场竞争的角度来看,当时的直接动机就是展开架势与羊城晚报和广州日报竞争。但在当时的环境下,如果直接讲出动机,就有可能搁置,所以这个报告尽量把调子提高一点。
当时的情况是,羊城晚报仍处在黄金时代,广州日报来势凶猛。南方报人忧心忡忡,担心哪一天会在竞争中落败。“怎么办?”从普通员工、中层骨干到报社领导班子都在热议这个问题。有的主张办一张有别于早报和晚报的“午报”,也有的主张南方日报大规扩版。时任南方日报地方新闻部主任的关健在七楼办公,我因分管这个部,就在他的隔壁,常常在一起议论,也有报社的其他采编人员参与议论。不少同事认为南方日报全省发行,大规模扩版成本太大,且相当部分地区无广告回报,不如创办广州版好。在创办广州版的呼声中,关健对我说他已有了方案,我说你写出来,于是关健写出了《关于办南方日报广州版的几点建议》。
这个《建议》提到:
“办广州版已成了社内不少同志的共识。”
“作为省委机关报的南方日报扩大她在中心城市的影响是义不容辞的任务,而真正让南方日报进入大城市寻常百姓家,正是扩大省委机关报影响的途径。这样,南方日报广州版的创办是我们主动参与竞争,扩大影响的尝试。”
“她是南方日报的广州版,但又不是南方日报的翻版。”
“她的宗旨是:让广州了解世界,让世界了解广州。”
“她的方针是:正足广州,面向全省中小城市。”
“她的名字是:《大都市报——南方日报广州版》。”
这个《建议》于1994年8月12日形成,与两个月后形成的《关于创办南方都市报的请示报告》的思路一脉相承。这是怎么回事呢?
我看了《建议》之后对关健说,你直接去找刘陶老总汇报。因关健还提出广州版实行广告承包的问题,他想依靠花鸟世界报主编张志光经营广告,于是拉上了张志光去找了刘陶,便有了“刘关张”共同探讨创办南方都市报的佳话。
刘陶看了《建议》之后有更成熟的考虑,他认为广州版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南方报业的困境,最终确定不如直接创办《南方都市报》。
刘陶要我去筹备,筹备小组很快成立,并确定了南方都市报领导班子的人选。在热议南方“怎么办?”的过程中,程益中也与关健多次接触提出许多有益的建议,他自然是领导班子中的理想人选。
人员由三部分组成:原南方日报及系列报员工、从外单位调进、无编制的招聘。包括采编、校对、财务、发行和广告经营等共31人,总构成如下:
筹备组组长:范以锦(以南方日报副总编辑名义分管、参加选题会、终审签发大样)
筹备组副组长、总编辑:关健(负责全面)
筹备组副组长、副总编辑程益中(负责编务)
筹备组副组长、副总编辑张志光(负责经营)。
各方成员:郭亦乐、李多钰、郭其龙、黄晓辉、黄建川、邓海燕、吴寒菊、童学群、任天阳、秦彤、宋季华、顾晨白、张晓舟、张建媛、蔡蔚、于小立、林自强、戴群、邝幸、农丽丽、曹燕燕、夏丽霞、杨黎虹、杨润贤、郑希凌、袁少坚、曾帼之。
因办手续等原因,部分人员一两个月后才到达。首次出报的当天,实际只有20人。
1995年3月9日,举办培训班,刘陶作动员,他说:“一定要把《南方都市报》办成一张生命力很强的报纸,两个效益很显著的报纸。要树立夺金牌的思想。”我在会上提出了办好这张报纸的目标:“建一流的队伍,办一流的报纸,创一流的效益。”
3月底,《南方都市报》面世,周报,对开八版。没有国家刊号,但经省新闻出版局批准,当时称为“省刊号”。
毕竟是周报且没有国家正式刊号,要与羊城晚报和广州日报竞争,占领广州乃至珠三角市场显然是势单力薄。
当时刊号已经管得很紧,难申请到新刊号,只能自己内部调剂解决。于是大家把目标盯到了海外市场报。动议刚披露,就引发了争议。海外市场报早期曾办过,后来因为一直不能赢利而停办了。复办一段时间后,开始有了一点微利。南方都市报改成日报正式出版后就能赢利吗?许多人心里没有底。停掉赢利的项目,去做还不知能否赢利的项目,思想不通是可以理解的。
时任社长的李孟昱态度坚决,一定要给南方都市报拿到出生证,我和他的意见是一致的。我们的看法是,海外市场报有点微利费了很大的力量,能否坚持下去说不准。即使能继续赢利,也只能赚点小钱。而且海外市场报的定位,读者对象是谁,靠谁来投放广告、谁会关注海外市场报的广告,都不清晰。相反地,办都市报市场定位明确,潜力大,前景看好。更为重要的是经过省刊号试刊的磨练,已有了基本的骨干队伍,我们对这支队伍充满信心。最终南方日报社委会同意停办海外市场报,为新生的南方都市报让道。
内部调剂也并非一帆风顺,转刊号比拿新刊号容易,但也不是完全放开,办审批手续依然缓慢。刚好我到昆明,与新闻出版总署一名副署长在一起开会,我利用中间休息时间向他汇报我们的设想,期待能支持机关报的发展,他态度很好,答应抓紧办。但我还是担心领导忙乱中忘记此事,当晚我约报刊司负责人喝夜茶,重复了与副署长说过的那些话。他也很爽快,表示支持机关报办都市报。不久,南方都市报刊号拿到了。海外市场报部分人员并入南方都市报。现任南都全媒体运营管理委员会执行总裁、首席信息集成官庄慎之,当时是海外市场报的普通员工,进入南都后适逢竞争上岗,竞上南都新闻部副主任。后来先后担任副编辑、执行总编辑。
1997年1月1日,南方都市报正式面世了。
如果没有当年社委会的果断决策,广州报业的市场竞争格局就不是这个样子了,南方报业也就不会有后来的重振雄风。
(未完待续)
(责任编辑:余江波)
(作者注:我在南方报业工作多年,参与过《南方都市报》的创办。记忆中的“南都”,无论出生,还是成长中的挫折和辉煌,都有刻骨铭心的故事。南都“生死存亡”那点事,将分三期刊出)
文/范以锦
南方都市报经过几年的努力,在广州站稳了脚跟,随后向深圳大举进军,自然引起了当地媒体的关注和不安。而且由于发行逐步过渡到自办发行为主,引发了邮局的不满。两方一拍即合,谋划对南方都市报的“封杀”。
突如其来的事变,在南方都市报乃至整个报业引发强烈的反响,南方都市报针对此事,连夜组织采写。分管发行的总经理钟广明,以广东报业协会会长的名义发表声明。一些专家、学者也纷纷发表意见,对“封杀”行为表示质疑。这些都在第二天的《南方日报》《南方都市报》上有反映,尤其是《南方都市报》连续几天在第一版发表对深圳“爱得深沉”的系列报道,从正面表达情感的同时,暗示对“封杀”事件的不满。如果赤裸裸地谴责,就不可能将系列报道发出来。而且由于有个“兄弟报社不能互相攻击”的规定,因此把矛头主要对准邮局。
事发当天,李孟昱就召集我和钟广明、王春芙、李民英开会,分析事态发展,研究对策。我们给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省委副书记写了报告,报告转到了常委、宣传部长手中。这位常委召集有宣传部领导、新闻处长以及我和李孟昱参加的会议。会上,大家认为应尽管平息事态,海外已非常关注了。我与李孟昱的态度是,“封杀”不只南方都市报的发展会受到影响,也影响广东改革开放的形象。
几天后,常委、宣传部长将涉及这一事件的南方报业、邮局、深圳报业等负责人召集开会。他传达了省领导对这一事件的关注和对南方都市报的成绩的肯定之后说,深圳有关单位不给都市报上摊,是错误的,明天要恢复上摊。同时,也批评南方都市报借机炒作是错误的,影响了深圳的形象。他还说,经与深圳方面协调,南方都市报必须在报上刊发道歉的消息,稿件他要亲自审定。
第二天《南方都市报》在头版头条刊登了向深圳市政府道歉的消息,倒头条刊登《南方都市报》重新上摊的消息。一上一下,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当时,我们领导班子以及南都的高层对道歉没有任何反对的声音,大家都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倒是省邮局有位领导很清醒,他不主张让南方都市报公开在报上作检讨,他私下说,检讨什么,这不是越描越黑了吗?果然,刊发之后,同情、支持南都的声音非常强烈,当天的报纸脱销。南方都市报被“封杀”后的反弹,是“封杀者”预料不到的。
(未完待续)
(责任编辑:余江波)
南都“生死存亡”那点事(三)
范以锦 7月27日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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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4月25日,《南方都市报》以《被收容者孙志刚之死》为题报道了湖北青年孙志刚因没有暂住证被收容致死的黑幕。
这是一篇舆论导向完全正确的报道,但当时就有人不满。有关机构在起草上送的检查报告中,尽管反思了问题,然而依然要带上“南方都市报炒作”的字眼。省委常委们在阅读这个报告时,同时调看了录像,孙志刚被打死过程惨不忍睹。常委们在纷纷表态坚决查处此案的同时,也认为对《南方都市报》的指责没有道理。省委主要领导在这个问题上态度也很鲜明。
然而,报社一些同事在与外界的接触中就听到一种说法:“你们南方都市报牛啊!报了一个孙志刚。这事没完,你们等着瞧吧!”
2003年7月21日上午10时,检察机关反贪局人员先找南方都市报副总编辑兼总经理喻华锋谈话,然后带走。晚上通知我们由报社“双规”他,以便于他们继续对他审查,我与分管南都的副总编辑王春芙、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周铭武认为证据不足,坚决不同意。省委宣传部纪委书记姚德发也不同意。当晚,我又给省纪委一名副书记打电话,陈述理由,他也同意我们的看法。结果未双规,报社办取保后审手续后,喻华锋出来了,但已被立案。
(图注:2003年06月12日,武汉天河机场3342航班机舱开启,孙志刚年迈的父母,捧着孙志刚的骨灰回到了家乡。图片来自网络。)
12月17日,警方将喻华锋带走。2004年1月14日将喻华锋正式逮捕。15日分管南方都市报的社委李民英被逮捕。1月6日南都班子中分管财务的邓海燕被带走,1月20日逮捕。3月18日省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王华元派工作组进驻南方报业全面调查,重点是南方都市报。3月19日凌晨3点,出差四川的程益中被拘留,4月1日正式逮捕。
在喻华锋被立案初期,我与王春芙两次找检察机关负责人反映情况,他态度很好,也表示一定要依法办案。但我们后来也明白了,他们也作不了主。我与杨兴锋、王春芙、钟广明到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省委副书记蔡东士办公室反映情况,蔡东士当着我们的面打电话给相关单位负责人,表达了他的强烈关注。
接着,我们又以“南方日报报业集团机关纪委”名义写了一份《关于喻华峰有关情况的汇报》,于2004月1月2日直送王华元和蔡东士。这份汇报实际上是为喻华锋评功摆好,蔡东士赞同这份报告。但王华元却把我和杨兴锋叫去,要我们先放下包袱,表示不会查我们,但强调必须配合查案,并再三强调喻华锋是腐败分子。我再三强调“自身不怕查”,王不高兴地说:“你不用解释了。”这种又拉又打的手段,令人感到不可思议。
王华元派出的工作组成员经过调查,并未发现包括南方都市报在内的南方报业有什么重大问题,他们并未顺着王华元的意图行事,而是凭着他们的良知写出了实事求是的报告。蔡东士还主动与王华元沟通,劝他慎重处理此事。后来,我们才了解到,喻华锋第二次进去,与王华元有直接关系,他分管过政法工作,又是批示、又是打电话直接插手这个案件。2004年3月19日,喻华锋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李民英11年。
如果不采取超常规的做法,我们已经无法改变王华元等人的一意孤行。我们想到了广东三位已离休的省委老书记——任仲夷、吴南生、林若。蔡东士给任老、吴老送去了我们提供的材料,并亲自面谈。我与王春芙约任老在外商活动中心见面,介绍了该案的主要问题。
4月中旬,我约上已退休的南方日报原摄影部主任梁伯权来到老书记林若办公室。刚好他正在看《张志新》一书,他明白我们的来意后说:“你学张志新嘛,与他们斗!”我说:“鸡蛋碰石头,与他们斗,烈士也当不成。而且已尽力了,无法解决。只得求助老领导了!”
林若希望给他一封信,介绍一下情况。回来后,我找了一直关注此案的刘陶和南方日报原工商部主任范任仁,他们表示牵头来做这件事。原南方日报总编辑吴彩章经常上网,他早就看到了许多专家、学者对“南都案”的分析,非常清楚此案的来龙去脉,主动提出给林老的信由他来起草。
2004年4月16日,任仲夷、吴南生写信给省委主要领导,就“南都案”发表自己的看法,指出:“以往在宣布处理贪污、受贿的案件后,广大群众的反映是高兴的。对个别案件有疑问,范围也是较小的,但这次却相反,所以,我们心里觉得不安。故写这封信,请您在外地工作百忙中能注意到这件事。”
5月7日林若接到刘陶、吴彩章、范任仁等报社离退休干部的反映信后,给省委四位正副书记写信,信中说:“看了南方日报送来的材料,南方日报近期发生几件大事,我是同意和支持南方日报老同志的意见。如果没有其他犯罪事实,只是奖金分配不当,这样判是不妥当的,要严格分清罪与非罪,要认真听取法学界和辩护律师意见,不要被一些领导用司法独立的理由来干预此案,建议省委领导重视此事,不要使省委的形象受到影响。
正在外地考察工作的省委主要领导当天收到任仲夷和吴南生的信后即批示:“任老、吴老的意见很重要,要讲法制,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正司法。在讲法制的同时也要讲宽容,特别是对文人更要讲宽容。”
蔡东士也作了批示:“在建设文化大省,探索文化体制改革的时候,处理此类事件要经得起历史和群众的检验。”
6月15日,喻华锋二审还是被判了8年,但与一审时对比降了减了4年;李民英由11年减为6年。
老同志的信起到一定的作用,但“三老”对判决结果不满意,而且还有两人仍关押。林若对向他通报的有关人员表示了强烈的反对意见。6月17日,吴南生在珠岛召开的离退休老干部会时,会前当着各位省领导的面激动地表达了自己的看法。6月28日“南方报业一批资深老党员”给省委主要领导写信,谈到南方报业的困境。7月2日省委主要领导作了批示:“南方日报是省委机关报,报纸办得很有质量、很有影响力。各方面要支持把南方日报办得更好。”7月间,吴老又约上任老向省领导反映情况。终于在省委主要领导的过问下,事态开始朝好的方向发展。8月5日下午,南方都市报分管财务的副主编邓海燕无罪释放。8月27日程益中无罪释放。南都乃至南方报业的查案也至此结束。
2007年2月5日凌晨1时,吴南生又给省委主要领导写信,信中说:“有一个问题,我再三考虑应该报您斟酌定夺,这就是:如何妥善地结束南方都市报案件的问题。”主要领导也批示给分管意识形态和政法的领导,建议复查。
可惜的是,刚好有的领导岗位调动以及担心有人“借机炒作”等原因,未能启动这一程序。而南方报人始终以大局为重。平反也罢,不平反也罢,大家都明白怎么回事。何况,始作俑者王华元已因严重腐败问题被判死缓。公道自在人心、民心!
(责任编辑:王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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