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1969年《自由四论》一书出版时,伯林就已经花费〈引言〉中的大量篇幅,对〈两种自由概念〉问世以来招致的误解与批评做了回应。【注:《自由四论》于2002年增订为文集《自由》(Isaiah Berlin, Liberty. Edited by Henry Hardy. Oxford University Press),原书的〈引言〉略经修改后仍与〈两种自由概念〉一同收录其中。我在本文中对伯林的引用,所注页码均为2002年《自由》一书英文版的页码。】伯林在〈引言〉中一再强调,自己绝不是消极自由一门心思的鼓吹者,也不是积极自由的什么掘墓人。消极自由当然是极其重要的,但积极自由的意义比之毫不逊色:
既然如此,为什么还有这么多人误读伯林,为什么这种误读牢固到连伯林本人都难以破除的地步?这很大程度上要归咎于伯林自己。前面提到,伯林是一个出色的观念史家,但他并非一个受过严格训练的分析哲学家,在运用概念和陈述命题时往往流于直觉,疏于严谨,从而对读者产生严重的误导。伯林在批评T. H. 格林时曾说,自己完全赞同格林的政策主张,不同意的只是他误导性的遣词,因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