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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大多数的认知相反,在现有体制下,我并不反感医生收红包。请注意,我这句话有个前置条件:“在现有体制下”。什么是现有体制?简单归纳,就是政府对医疗服务的价格进行管制,医生的市场价值不能通过价格体现出来。在这样的体制下,收红包是不合理制度之果,而非医德败坏之因。
现在有多少比例的医生在收受患者的红包?从来没有精确的统计。但生活经验告诉我们,这个比例不低,尽管也有少数医生坚持不收红包,但收红包在医疗行业相当普遍,这一点几乎是全社会的共识。一个有趣的现象是,收红包几乎都集中在公立医院,民营医院的医生普遍不收红包。是民营医院的医生道德水平普遍比公立医院的医生高吗?显然不是。区别在于,民营医院的医疗服务价格是市场定价,而公立医院,医院不能盈利,医生的收入被人为低估。我相信,如他们能拿到合理报酬,大多数医生的道德不会如此"差"。
再说的详细一点,病人看病医生治病,供求关系会形成市场价格。但政府的价格管制使交易的价格低于市场价格。其差额就是租值消散理论中所指的“租值”,没有明确产权关系的租值。为了得到它,患者有门路的走门路,没有门路的就送红包,而医生,则谁送的红包大,就给谁优先提供服务。这些,都是对无主租值争夺的过程。
既然是无主的租值,为什么会普遍形成医生收红包的局面,而不是医生给患者送红包呢?道理很简单,这取决于双方的需求弹性。相对于医生而言,患者更迫切地希望得到医生的服务,而价格管制导致的低价,导致名义价格不能正确反映真实的需求,更迫切得到医疗服务的患者,就会通过加价的方式吸引医生。其加价的幅度上限,就是管制价格和市场价格之间的差额。只要加价的额度低于两者之间的差额,患者虽然额外付出了红包的代价,但其实依然获得了一部分额外的租值。
这里还要说一下医院,医院也不会对无主的租值无动于衷,他们对租值的争夺,是通过以药养医的方式参与竞争。一瓶成本只有两块钱的芦荟片,卖到一百多块钱,表面上看这是赤裸裸的暴利,但其实,这不过是医院在通过药费,来弥补它本来应该获得的利润。由于这种利润实现的方式不合法,医药代表的功能被异化。他们推广药品的角色被弱化,帮助医生和医院获得本该他们获得,但体制逻辑又不容许他们获得的收入,就成了他们的主要职责。
这些年政府对医生收红包,医院药品的不规范加成屡屡打击,但收效却十分微弱,为什么?就在于红包虽然不合法,但医生和医院却应该得到更高的收入。红包和药品加成,不过是通过不合法的方式,帮助医生和医院获得了相对合理的收入而已。
市场的力量如此的强大,你可以不尊重它,却无法改变它。
说到这儿,很多性子急的人估计早就跳起来了。好家伙,医生收红包还有理了?这么说政府官员收受贿赂帮助当事人寻租是不是也合理却不合法呢?接着听我解释,医生的红包和公务员的腐败的确都是寻租,是对无主租值的争夺。不一样的是,医生的寻租,本质上这部分租值原本就该归医生所有,但官员的寻租,却来源于公权力,这部分租值本就不属于他。这是两种寻租行为本质的不同。也正因为如此,我才在文章开头说,我对医生的寻租行为,并不反感,但我却并不同情因腐败获罪的政府官员。
尽管如此,将医生的合理收入外化为红包,药品回扣,却并不是一个好的方法。首先,由于这种方式不合法,医院和医生都会花费额外的成本,这些成本,最终一定会转化为消费者的账单。表面上政府控制了医疗服务的价格,但消费者最终却付出了更高的代价。这不能不说是一个讽刺。其次,红包和药品回扣蕴藏着巨大的交易风险。一旦手术和医疗出现些许问题,人们往往会从道德角度问责医生。除此之外,这一制度还降低了医生的普遍道德水准,腐蚀了社会风气,恶化了医患关系。
既然如此,如何才能根治红包呢?很简单,把市场的还给市场。放开医疗服务的价格管制,同时,放开医疗市场的准入垄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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