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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立:纪委办案点3号房的9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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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28-2015 10:17:42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纪委办案点3号房的98天
原创 2015-12-28 王立 辩护人

王立被南昌纪委双规前照片


编者按: 王立,原南昌市公共交通公司经理。2015年8月28日,王立被南昌市新建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同时追缴其非法所得人民币60万元。王立在一审庭审期间,高唱《国际歌》鸣冤。一审宣判后,王立当庭提出上诉。今天,王立受贿案在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王立多次在庭上高声喊冤,泣诉其在南昌纪委双规期间的遭遇。



▍文 王立

▍来源 公众号辩护人



我叫王立,男,今年63岁,197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到2009年我担任南昌市公交总公司的总经理16年。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经过我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南昌公交由我接任时的濒临倒闭发展到资产11亿元,职工近8000人,年营收4亿多元,年利润1000多万元的大型企业。我在公交公司工作期间,为了南昌市公交事业的发展尽了自己的努力,同时也获得了组织上的给予的首届十大井冈之子、第二届江西省经济人物、省市劳模等奖励,但我的工作也存在缺点和不足。2009年6月市里将我调到市公路局任调研员,直到2011年1月退休。



2014年7月6日下午,南昌纪委十多位同志到我家里让我去接受调查。我当即表示愿意配合组织调查,我也相信组织一定会实事求是认真调查。


非人的刑讯和毒打



从7月6日开始,我就被关进了位于湾里的办案点编号为3号的房间。这间房间没有窗户,墙上是软包装,头上是合计近3000瓦的电灯终日照射。我在这间房间里待了98天(除一次短暂换房间外),从没有走出这间房间一步,更没有见过阳光和呼吸新鲜空气。我进去时正是南昌市的酷暑季节,当时却不准我洗澡和换衣服。



从7月6日到14日,在这9天时间里专案组分成4个组轮番审问我,每天只让我休息2-4小时,一直要我交代在公交公司任职期间的所谓贪腐问题。在未出示任何贪腐证据的情况下,7月9日专案组正式通知我被双规。我要求他们拿出证据来,他们说:“这是组织决定的还会没有依据?”并说:“你态度不好,就把你老婆、孩子、弟弟都抓进来。”我向专案组汇报了我在公交公司时的有关制度及规定,如对干部的提拔任用、建筑工程的招投标管理、大宗物品的采购等,违反规定的都会追究责任及予以处理。同时我向专案组说明,自己在公交公司16年的时间里严格要求自己,凡是别人送的钱物当场退回,实在无法退回就交公司纪检或财务,先后交给公司纪检27万多元现金和一些贵重物品;在两个企业任职期间为职工建宿舍一千五百多套,自己没有分过一套住;儿子结婚没有邀请一名干部职工参加;将厂商提出给我个人的所谓空调回扣到我离开公交已有近70万元全部交由公司财务列账等等。办案人员对此很不耐烦地说:“现在当官的哪个不贪?什么制度?都是挂在墙上的!”



专案组有位自称刘大(他自己说是公安局的,也是专案组小组长之一)多次告诉我说:“我们把包工头关进来,包工头只得说送了钱给你,人家也没办法,他有家人家产,怕我们查他偷税,你将来出去不要找人家麻烦。”还说:“你知道你为什么进来吧?因为你不会做人,09年领导到昌南客运站去调查,你回答问题后还抖脚,领导批评后,你都不到领导那里去检讨,去做善后工作。”



由于我坚决不承认有什么贪腐行为,专案组认为我态度不好,于是从7月10日开始,连续三天对我进行殴打。直到7月12号我进去7天后才安排我洗了一次澡,这也是我进去后第一次洗澡。没想到我刚洗完,那个自称是刘大的人就带3人进来对我进行了殴打,拳打脚踢,当场把我打倒在地。



7月13日专案组找我谈话,宣布专案组全部到公交公司去,一是要抓出贪腐高管起码5个;二是要对我的贪腐问题一查到底。专案组还告诉我:“去公交调查,少则5天,多则7天,我们满载而归再来找你。”这时我才知道双规竟然成了他们取证的手段。



7月14日市纪检委派出专案组(据称有多个组近百人)去公交公司进行了全面彻底的调查,同时对我退休后打工的几个单位也都进行了调查,而且对在社会上我涉足的小事也进行了调查。可是至今也没有告知我查出了什么问题。



从我进市纪检委接受调查期间,大多数时候是只有一个人找我谈话,来的人从不对我说他的姓名和职务,(至今都搞不清这些人的真实身份)几乎所有的谈话都不做笔录。



从7月15日开始,专案组对我组织了12人的看护队,实施24小时监管。领队是专案组人员,其余11人有不少像是从社会招聘来的打手。他们要我每天从早上6点到晚上11点半必须端坐在凳子上,手脚并拢、身子笔直,每动一动都要举手喊“报告”。在这种环境下,以我60多岁的病弱之身,根本做不到那样的姿势,于是几乎每天遭受打骂。



7月下旬的一天,那个领队对我说,据他掌握的情况,公交干部职工没有送钱给我,包工头送了点钱,也不多,只要我交代了,就会放我出去。如果不交代,老婆孩子也会被抓进来。我说我确实没有收受包工头的钱。那个领队听后很不高兴,对我说:“你是敬酒不吃吃罚酒,等着瞧!”



7月31日,专案组看护队的11个人在我面前排成一排宣示,表明今后对我严加管理,逼迫我交代问题。随后他们马上对我宣布:一是把显示时间的电子时钟关掉;二是要我实施严格报告规定;三是不准我打瞌睡;四是我每天睡觉从晚上11点半改到12点;五是我小便必须两小时一次,大便必须很急了才能去。同时还对我取消了上下午在房间里的行走,除了大小便其他时间只能端坐在凳子上,之后我的双腿开始逐渐肿胀。

   

到了8月初,我向看护队的人反映,希望与专案组沟通一下,看案子是否查清,如有疑问,我好配合解释,以便尽快搞清,可以出去。后来来了两位专案组成员,其中一位是小组长,对我说,你能否出去,取决于你的态度,并指着手上一个袋子说:“这是在公交查的,里面有56份材料!”但他始终没对我说是什么问题。



8月1日晚饭后,大约晚上8点多。我看见临时换成两个平时比较凶的看护人员,随后专案组就来了3个人,由那个自称“刘大”的人带领,先让我从凳子上起来站到墙角,对我说:“你收了谌长头8万块钱,交代了没有?”我说没有收过。他说有卷宗,拿出来给你看了就要承认,我说可以看,如果收了会承认,没有收会向你们解释。他说“你还这么骜烈?”马上劈头盖脸就向我打来。同时命令我跪到地上举起双手,当我举不住时,他们就一阵暴打。我60多岁,平时就有高血压、糖尿病,根本受不了如此残酷的殴打,最后我只得躺在地上,任他们殴打。他们三个人,一个人双脚使劲站在我一条大腿上,一个人用拳头和脚朝我头部、脸部猛力击打,另一个人使劲掐我肩背上的骨头又痛又麻,我被打的一声声的惨叫,大叫:“求求你们打死我吧!”刘大此时还不住手,还扬言扒掉我裤子,说:“看看这个人是不是单睾丸!”他们边打边骂我:“你还死要钱,还不赶快交代问题?”我在遭此毒打时,还是坚持喊道:“我根本没有得人家的钱。你们干脆就把我打死算了!”他们对我这已经63岁的老人下毒手,一直打了我两个小时,直到他们筋疲力尽才住手。

  

第二天,我就向看护队的人要求请市纪检委领导来,要当面向市纪检委的领导报告被残酷殴打的事。可是看护队的领队说是专案组打人,他管不了,纪检领导也联系不上,根本就置之不理。

  

在随后的时间里,看护队也以我打瞌睡等没报告,轻则训斥,重则随手就拿拖鞋打我胸部和手。

   

大约是8月12日晚,在他们这样的折磨下我异常疲倦,他们拿晚饭来后,我就说了一句“让我歇一下,等一会吃饭”。他们听后马上把饭拿起来就丢到门外,进门就骂我:“还是男子汉,还不赶快交代问题?”边说边拿着厚底拖鞋劈头盖脸打我,我被打得满嘴满脸都是泥巴和鲜血。我抗议说“你们为什么打人?”他们说“你还敢不报告?”左边右边两人同时动手又打,我大喊“救命!”可是根本就没有一个人搭理。

   

在这种严酷、残忍、非人道的处境下,我想到看护队这么多人、这样打下去,我肯定被他们打死!为了抗议他们这些严重违反党纪国法的做法,我以绝食表示抗议。我从8月12日晚餐起,一直连续10餐没吃饭。他们见我已经饿得奄奄一息了,可能是怕出问题,就叫那个打人最凶的离开了,并向我保证看护队以后不打我了,同时准许我上、下午在室内各行走20分钟,睡觉时间也从每天晚上12点又改回11点半,把关掉一个多月的室内时间显示的时钟也恢复了(包括温度、湿度)。

   

在这样的情况下,到8月16号早上我才吃了饭。为对遭受的种种非人待遇表示抗议,在我被关押调查的90多天里,我大约绝食了30次,体重也从进去时的170多斤降到了140多斤。



有一次停电,上午9点就没有了房间空调,在四周没有窗户的房间里,到了大约中午12点开始闷热无比,下午2点室内温度显示33度,但没有任何防暑降温措施,要求给一把扇子也没有,有3个小时不准我喝水,也不允许我用水洗脸、擦身,我头发晕、要呕吐,这时监控室一女声问到“3号,你怎么了?”我大喊“救命!”监控室通知医生来,一直到下午6时才同意给我换一个有空调的房间(这是在98天的时间里我唯一一次暂时离开了关我的双规室)。专案组的有位自称姓汪的领导才告诉我由于自行发电,动力不足,整个大楼仅我这一间没开空调!我为抗议这种虐待,又绝食了5餐饭。此后专案组领导向我承认错误,并说以后不会发生这样的事。




非法的逼供与发毒誓



8月27日晚大约10点,来了两个人,一个是专案组的,他向我介绍另一个是常委(是哪里的常委没有介绍)。这个常委向我讲了四点:1、最近省纪委召开了一个材料方面的会,研究了3个人的材料,其中就有你王立,在大量贪腐事实面前,不承认,态度恶劣。2、你儿子也有轻微犯罪,现在是否追究法律责任,取决于你的态度。3、你爱人也在接受审查,目前你母亲为此大小便失禁,你兄弟姐妹也有问题。4、要解决这些问题这都取决于你的态度。我对此回答:首先我没有贪腐,没有收人家的钱。你们说有大量事实,为什么至今一件也没拿出来?我要求把贪腐的证据拿出来;第二如果我儿子要是真犯罪,按事实依法追究;第三我爱人没有问题,我母亲被逼成这样,不是我造成的。你们对此要承担引起的后果。

8月28日晚,专案组自称刘大的小组长带领一个人,拿出视频放给我看,只见我儿子穿着双规的衣服,坐在那里好像在被审问。他告诉我,你儿子已经抓进来了。



随后专案组找我谈话两次,一次说我贪腐的特点是“要大不要小”、“小额的不要,要收就收大额的”,一次说我在外面搞女人。我说:“大额的小额的我都没有收!在外面搞女人?更没有这样的事!”他们说:“你敢发毒誓吗?如果你跟别的女人发生了性关系,就死孙子!(他们知道我最喜欢孙子)”我于是坐在凳子上指着灯(因在双规室),重复了这句话,发了毒誓。



还有一次有位专案组的领导,带了3个人(其中有位自称姓汪的领导和两位工作人员)讲公交旅行社改制后,公司借钱给他们,是挪用公款给私人企业,是犯罪。我如实陈述了借款情况。这是我被双规后第一次做的正式笔录。



从8月下旬起,我身体经常感觉烦躁、憋气,出现恍惚、虚幻的感觉,记忆力也衰退,有时一夜要6次小便,整夜不能睡觉。我要求医生给我检查,医生说,你来了这么久,这个环境,你的状况都会发生变化,各种不适都会出来,这里又没有设备,检查不了。



9月6日上午,有位自称是公安局特密科(也是专案组小组长)的一个人找我谈话,问我家里装修情况,我把前后装修的几套房子的情况如实说了,并且说明装修队都是我叫来的,而且都付了钱。他说,有的付款与实际装修费用不对。我说,可以请中介来评估,他说,中介来你老婆不能参加,我说为什么?他对我说,她已被双规了。我说要查贪腐也是查王立的问题,而且刚刚说要评估,怎么就抓人?我对此强烈抗议。他说这是因为“夫妻共同受贿”。这一天我中、晚饭都没吃。随后,来了一伙人办案组的人围攻我,要我承认装修有贪腐。当天晚上,那位上次来的常委带了几个专案组的人来,拿视频给我看,我看到我爱人坐在双规室的凳子上,视屏显示好像在拿纸擦眼泪。还看到我儿子穿着双规的衣服,戴着手铐坐在警车上,被检察人员押着去看守所(我取保候审出来后才知道,我爱人和儿子都是在不知情下录完视频后就回去了)。我看后对他们说,我爱人是不能关的,她有严重的哮喘,关在这样的地方很快就会死。常委威胁我说:“不光是你说的这样,你老婆心脏也不好,高血压已经是三级了!你老婆你儿子怎么办就取决于你了。”同时恶狠狠地威胁我说:“凡是被双规的,没有一个可以没问题从这里走出去!3个月不行就6个月、9个月,一年两年!你现在快3个月了,如果你态度还是不转变,我们就宣布你再关3个月,而且把你老婆孩子也一直关下去!”对我威胁一番以后又说到:“你必须打开心结,这个坎才能过去。你的问题不是很大,只要你承认,你老婆孩子就可以放出去,并不作任何追究,但放的那一天也是你被移送进看守所的那一天。对你我们也可以判三缓三,不进监狱。”我半信半疑地问:“这可能吗?”他对我说:“纪检是大案、要案领导小组的组长,公检法都要听。”我又问:“家里的钱还要没收啊,那是我们的劳动所得、是养老的钱啊!”他说:“我们会跟法院说,象征性地收一点,就算了。”



我对那位常委说,我又没有贪腐,怎么样把这些事情编造出来,我确实不懂,要求派一个人来指导我编造所谓的“贪腐事实”。那位常委马上表示了同意,同时要自称是特密科的那个人(专案组小组长)来指导我。后来那位特密科的人拿了视频给我看,视频里播出是包工头谌长头非常疲倦的样子,在视频里说在昌南客运站、白水湖、昌北停车场工程中送了钱给我。但说具体金额时就没有声音了,显然他们对视频进行了加工,将关键处故意抹去。我于是问他们:“那谌长头送了多少钱给我呢?”他们说:“这里没有,具体的在另一个视频上。”我于是说:“我没有收谌长头的钱,这完全是欺骗,我不能接受!谌长头是公交发展的受益者,他是忘恩负义,恩将仇报!”我要求跟谌当面对质,而且可由他们来裁定,他们不同意。为了拼凑所谓贪腐事实,我还对他们说,你们讲公交公司的干部送了钱给我,我要求说出送钱人的名字来,好编造我收了这些人的钱,他们要我自己写。我说:“明明没有收人家的钱,反而还要诬告人家送了钱给我?在我被双规后还这样干,这要追究法律责任的,人家能接受吗?”我对专案组的人说:“我没有收任何人的钱。既然人家说送了钱给我,你们拿名单来,起码不冤枉他。”我还说“凑个十万算了。”他说:“太少了,要二十万。”我说“不管多少,只能满足你们说的判三缓三这个条件吧?”可是后来,他们又因拿不出来对我行贿者的名单,此事不了了之了。



为给我施压,专案组的人尤其是那位自称是刘大的人只要见面就骂我是“不孝的儿子、无情的丈夫、狠心的父亲!”还说:“你老婆儿子都关起来了,他们已经受不了了!”



随后的几天里,另一自称领导的人多次找我谈话,内容还是要我接受所谓双方得利的思路。他对我说:“你是个男子汉,当前首先是救老婆孩子,为了他们要敢于担当。不要老计较对象是谁(指编造案情对方是谁)”,“你这样拖下去对你不利,最后你还得接受。否则你拿出一个名单来。”我没有贪腐,哪来行贿者名单?我又不愿嫁祸他人,这时我才感到做一名廉政的干部有多难。最后没有办法我只得接受他们编造的行贿者。他说:“当时把你双规时报的,就是80万。少于80万,市委常委会通不过。”他还说:“到时,我们会把案卷全部给你看,然后以你主动坦白的口气来写,就可以减刑。”随后他又对我说:“这80万都是谌长头给的。”我对此表示不同意。他又对我说:“你答应过50万。”我说:“从没有过。”他说:“你原来答应20万,太少了。”讨价还价后定为30万。于是他从文件袋中抽出案宗,说谌长头为昌南客运站土建工程给了我20万,白水湖工程给了10万。他给了我一张纸和一支笔要我抄下来这段话以后,将这张纸拿走了。



前段时间的残酷殴打加上此时的精神压力,这时我感觉我的头越来越沉,记忆力衰退,神情恍惚,好像不会思考,处于噩梦之中,感觉自己的话语仅能顺着专案组的思路来表述。这时我要求请脑外科的医生来给我看病。为了能获得去医院看病的机会,我甚至表示愿捐献一只眼角膜给他人。可是医生对我说,器官捐赠只有死后才能进行。我就医的请求遭到了无情的拒绝。之后我的症状越来越严重,异常烦躁、呼吸困难,晚上无法睡觉,夜间经常要医生来救治,我多次要求去医院看病,专案组则坚决不同意。



9月20号,那个常委又来了,带了两个人。首先叫我在墙角处罚站,他训斥我态度不好,没有新的交代。然后用威逼的口气对我说你爱人身体不行了,如果马上交代,“你爱人可以回家,而且你儿子可以恢复工作、恢复职务”。他又说:“如果你不交代,就把你家里装修作为你爱人和你共同受贿,还要把你挪用公款的事拿出来,在刑期上也没有任何照顾!”他还恶狠狠地说:“到时候看守所大门一关,你们夫妻跪在地上求饶都来不及!”而这时另一个领导也对我说:“我出去了十五天,干什么去了你知道不知道?都与你有关。你这个交代是不够的,只有一个人行贿不行,必须有两个人才行!”我对他们说:“谌长头送30万都是编造的,你们还说不够!”在他们授意下,我试着编了“我过59岁生日时,刘某某、徐章剑2人各给我2万元”,谁知他们装出十分恼火状,马上召集了七八个人来围斗我,说我编造假情况,欺骗他们,他们当面把我写的那个材料当场撕毁了。



9月22日(或23日)下午,谌长头、徐章剑二人身穿囚服戴着手铐被刘大等专案组人员分别拉到我的双规室门口让我看(表明这两个人已经被专案组控制,我的案情将与这两人有关)。9月24日傍晚,那个常委又找我谈话:“你的问题就是80万!”我坚决不同意,要求减少。他说70万,我还是不同意。最后经再次讨价还价初定60万,他说:“我不能定,要到会上领导拍板才行。”又对我说,缓刑你已经错过了时间,进来3天以内交代问题才行。我说:“你们一直说可以缓刑,怎么到现在又变了?”他说:“你要还是不同意,就宣布再双规3个月。”我听后没有说话。接着常委要专案组工作人员拿出他们已编造好的材料给我看,见材料上已填好60万,由于我帮忙承接到工程,谌长头和徐章剑各送了我30万元。(好像我有无限大的权力,可以超越政府招投标办的正常程序,想定谁就是谁。而且二人行贿各有一种固定模式,人为编造的痕迹明显)。常委要求我当晚在他们所编造的材料上签字,并写好悔过书和做好视频,说他要提交第二天召开的大案要案会议通过,并要专案组一位领导具体负责,还说如果这些不准备好,那么只有等下次会议再讨论。我同意先做悔过书和视频,对要我签字的材料,我以监外执行怎么具体落实及儿子怎么恢复工作等问题没有承诺为由,没有签字。使那位专案组领导大为光火,说我根本不把他放在眼里。



9月25日中午,那个常委又来了,说要拿到我的签字材料和悔过书提交会议。我在向他提出“监外执行”,“儿子恢复公职”等问题后,那个常委对我提出的问题作了承诺以后,我才违心地签了字,记得日期仍签9月24日。



随后,市纪检委来了两个人对专案组所编造的案情做评估。专案组领导叫我说,受贿余款(他们定为补贴家用)没有存放,用于装修和买家具及家电。我只得按他们的要求编造。后来这部分编造终因漏洞太多和我有主动权而取消。评估者还提出行贿也没有铺垫过程,一下就送10万、20万,与情理常识不符,会引起疑问,谁知最终还是如此办。



约9月27、28号,那个常委又来了。他对我威逼说到:“第一,移送检察院后,15天内做同步录像,你的供词必须从一而终,保持一贯,否则就把你老婆孩子重新抓回来,弟弟也要抓起来。第二,双规室里面的情况不准去说,第三,你的钱不会扣。第四,我们在10月1日移送你去检察院,你的老婆孩子10月1号前都可回家。”几天后他又告诉我,因十一省纪检委忙,办不到手续,只有过了十一才能办移送手续,老婆孩子释放也推后。同时他要求我“十一期间背熟那些供词!”



一直到10月10号,新建县检察院到双规室做同步录像,当检察院刚问到我所谓的受贿的钱的去向时,就被专案组的人以“要吃饭了”打断了,随后专案组的人告知我,下午不会再问了,果真接着做同步录像时没有再问。而在之前专案组怕检察院追问各时段的余款去向,就要求我承认在外养了女人,我说这是破坏我和他人家庭,而且我是发过毒誓的!他们才作罢。



10月11日,送我到新建县检察院时,我当时已根本无法独立行走,每一步都由检察院的人架着走,下车时还差点摔倒,我提出人不舒服过两天再做录像,让我休息一下,检察院的人不同意,还威胁我要赶快做,否则送回双规的地方。随同来的专案组还说,现在做了,就去办手续,明天就放你老婆孩子回家。我当时头晕头痛,血压很高,根本就无法忍受身体上的伤病痛,可是他们一定要做完录像后,才同意送我去县医院看病,实际上只做常规检查,对脑部没有检查。后来看守所的医生告诉我在县医院时的血压是180/110。晚上去看守所,因为怕我出事,看守所的医生又给我加倍吃了降压药。




两次病危通知书



10月12日(周日)上午又做了第三次录像。我在那里再次要求住院治病,新建县检察院说只要你配合,星期一就可以送。专案组还拿出我爱人及孩子在家里的视频给我看。10月16日我被送进长征医院,我才发现专案组当时对我所作的监外执行、不没收财产、70岁时监狱一律放人等承诺全是假的。新建县检察院10月21号在长征医院又做同步录像,我在同步录像时说:“那60万我一分钱都没拿是编造的,我签字是他们刑讯逼供出来的!我要求彻查这个案子!”这次录像没做笔录,我只在存光盘的信封上按了手印。长征医院给我做CT检查后认为脑出血严重,并明确告知说“是被打的!”并立即发出了病危通知书。10月22日我被批捕,同一天通知我家属“取保候审”。这时,我已从一个被带走时身体情况正常的人变成奄奄一息的病危的人,被急救车送省二附院抢救。二附院检查诊断为“双侧额顶部亚急性硬膜下血肿,”还有“右侧第七肋骨折”,并两次发出病危通知书。经二附院神经外科脑部手术,放出淤血、积液约120毫升,后用多种药物治疗,目前命是暂时保住了,但后遗症严重,仍旧视力模糊,听力差,记忆力衰退,手脚麻木无力,头部经常有昏、痛的感觉,神志时而清醒时而糊涂。据医生说如果再受刺激,一激动,马上会引起脑部再次出血,可能危及生命或成为植物人。




我的态度



党的十八大路线我坚决拥护,对十八大以来的反腐倡廉更是坚定的支持。我坚决认为为了党和国家的千秋万代,反腐不管涉及到谁,都应该一查到底,绝不手软,毫不留情。



我有45年的党龄,经历过我们党正反两方面的历史过程,越发深刻地体会到我们是应该认真践行实事求是和依法治党、治国。我相信我们党,相信党的纪检部门一定会实事求是和客观公正对待我们每一个党员,任何歪曲事实编造冤案、进行诬陷迫害报复的人,组织上一定会查清。



我在专案组这样的刑讯逼供、威逼胁迫下作出了违心“承认”,我是基于:一、如果我再坚持自己的信念,非被他们打死逼死不可,这样我连维护党员基本权利给自己一个申诉的机会都没有了,只有出来了我才有机会有可能说话。二、我相信在依法治国的今天,司法公正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底线。我的问题,在司法程序中一定可以得到严肃认真地查证。只要司法部门客观公正,排除干扰,就一定会水落石出,还我清白,而且我及家属的人身安全也一定会得到保证。三,我承认我有人性的弱点,不忍家人为此而遭受痛苦,受到牵连,尤其我头部受伤而淤血,身体已难以支撑,不得不在他们编造的材料上签字,以求有治疗的机会。

我现在只是要求:



一、对我的伤情做出客观公正的鉴定,认定形成的时间、形成的原因及伤害程度。这是国家法律赋予我的诉讼权利,希望得以落实。



二、根据我的年龄及过去的工作情况,考虑我目前的身体状况,按医院的必须静养、以免发生意外的要求,批准我能够静养,避免刺激,以免病情出现反复危及生命。



三、全面地、认真地、负责任地对所谓我“受贿60万”的案子及办案过程进行彻查,还我清白。



2015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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