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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自己的博,让人家“修理”去吧! 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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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4-2009 19:46:2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文通过一路BBS站telnet客户端发布

原帖链接: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daf0ea0100cadx.html


(写完下面这篇博文时,我再次拔打搜狐公司电话。管理员说:从2月13日下午三时起,得到技术部门的通知,对博客网要进行维护。我反问他,一个知名网站做技术性维护,为何不发一个公告?就是小区要停几个小时的电,供电部门也要发公告的?他说,在个人首页能看到维护通知。页面打不开看不到内容,这也能算是通知吗?这次维护不是全部博客,也不是针对个别人,而是一部份人的博客。因此,搜狐网不在首页发布正式公告,太不把用户权利放在眼里了。)

   

                           互联网“低俗”整顿,切莫扩大化!

     据媒体报道,2月13日,记者从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办公室了解到,全国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已关闭违法违规网站1911家。经有关部门核查,150多家网络接入服务企业为这些违法违规网站提供了接入服务,其中12家企业的接入监管问题比较严重。

    人民网北京2月14日电,2月14日下午,全国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办公室在京召开网站负责人座谈会,探讨建立健全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长效机制。人民网、新华网、央视网、中青网、搜狐网、新浪网、中华网、百度、第一视频等14家网站负责人参加座谈会。

    从媒体报道中可知,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取得了辉煌战果,网络上开始出现一片蓝天,少有“黄色”沙尘暴。

     对互联网的整治,多年来一直在进行,只是力度没有现在这么大,前些年针对的是“淫秽色情”网站,也许“淫秽色情”四字有些刺眼,也许只整顿“淫秽色情”网站范围太小了。于是管理部门就来了一个创新说法“低俗”。淫秽色情网站,当然属于“低俗”了。用“低俗”来暗指“淫秽色情”,这样的用词十分高雅。

    “低俗”一词,不属于法律用语,在法律上不太好解释。所以,我也不明白“低俗”在法律上的含义。

按《现代汉语词典》解释,“低俗”是指,低级且庸俗,与“高雅”相对。“高雅”则是指“高尚,不粗俗”。

    传播“淫秽色情”属于低俗,宣扬暴力属于低俗,侮辱人格属于低俗。这样的低俗,我们还是比较好分辨的。但是,任何事物不是那么泾渭分明,有些行为和东西,只要没有违背道德与法律,是难以区分低俗与高雅。因为低俗与高雅之分,还有个人感觉问题。

    低俗与高雅并没有明确具体标准,管理者的“自由裁量权”也就大了,在整治中很容易搞“扩大化”。我不知牛博网的被关,是不是因为“低俗”?某些博客被强关是否因为低俗?我感触最深的,还是王静梅新浪博客强关。她不过是说了一点真相和事实,难道这也属于低俗了吗?

    14日早上八时多起,我的搜狐博客打不开了,有网友留言问我是不是被“低俗”了。我只好打电话问管理员,得到的回复是网络“技术性”维护。对这样的说法,我是相信的。记得有一个全国性律师网站的论坛,每到“两会”期间都会做维护。某一知名的网站,也按要求做过类似的维护。杨佳案审理期间,上海二中法院网站曾经因为播不出案件开庭排期公告,也对网页的“公告栏”作过一个星期的维护,直到一审开庭后的第二天才修好。所以说,网络服务商做“技术性”维护没有什么“奇怪”了。

     当然啦,如果整顿要扩大化,把低俗范围扩大些,我的博客有可能被低俗了。我认为,自己的博客属于低俗范围,不仅是一个俗人所写,而且专唱“俗歌”。其实早就有人呼吁要关了这俗人的俗博了。在整顿低俗之风期间,我有两个博客随着“法天下”与牛博网的灭亡而消失了。虽然“法天下”后来另起炉灶,改称了“雅典学园”,其他人用原来的注册名可以进去“学而论道”,可我却被挡在了“学园”的外面,“俗人”是进不了高雅殿堂吧?

    写自己的博,让人家“修理”去吧!

  (作者: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刘晓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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