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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军涛:《零八宪章》、宪政民主与基督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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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5-2009 12:13:5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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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军涛:《零八宪章》、宪政民主与基督教

作者:王军涛    文章来源:民主中国    点击数:21    更新时间:2009-2-27

读了沁霖君拒绝08宪章的博文,感到应该认真讨论这个话题,其意义远远超出08宪章
,而是涉及到未来中国的政治与宗教的关系以及民间运动的宗教取向。

宗教与政治的关系,是政治学和政治转型研究的一个话题。

沁霖博拒绝08宪章的理由是,基督教是宪政民主的必要条件。因为,非要08宪章提基
督教的理由,必须是没有基督教,就不能建立宪政民主。如果别的文明也可以建立宪
政民主,那就不是非要08宪章提到基督教。

从学术角度看,沁霖君胆大包天。因为,他必须仔细计算人类所有的文明及其政体形
式,然后才能做出结论。而得出他的结论,他必须证明,所有宪政民主都是以基督教
文明作为背景。

显然,这不符合政治-宗教关系史。

在人类开始建立现代国家制度的过程中,宗教是为建立现代社会制度的现代理性的斗
争对象之一。无论后人如何评说,政治史和宗教史的基本事实是,不是宗教给与宪政
民主制度思想基石,而是现代民主制度给与宗教健康发展的政治条件。

在前现代时期,民主、自由、宪政和人权,就都存在过,大都与宗教背景无关。只是
在一个特定时期,基督教国家是当代宪政民主的发源地,然而,在宪政民主制度传播
的过程中,某些基督教在不同的国家中,对于宪政民主的态度不一致。而宪政民主制
度在其他文明背景中也获得广泛的传播。第三波民主化之前,有印度为证。而第三波
民主化证明,宪政民主可以为所有文明背景所接受。

《世界人权》宣言没有提到人权概念的理论和文明起源,不是疏忽,不是偶然的,也
不是策略,而是起草宣言的专家们,经过仔细讨论后做出的决定。在这场讨论中,来
自中国的南开大学教授张彭春做出了重大贡献。他对将主要人权条款与中国传统思想
作了分析,使得专家们相信,中国传统思想有空间容纳人权条款;就像基督教可以从
政治迫害走向政治宽容一样。

在人类政治史上,基督教世界曾经产生过思想和人权方面最不宽容的政治共同体。在
宪政民主确立为政体之前,基督教各教派之间互相迫害以及基督教对科学的压制,都
是人类科学、思想和政治史的主要教训。是宪政民主制度给与基督教健康发展的政治
条件之前,基督教极端教派不仅用战争解决教派间的冲突,甚至用火刑惩罚异端。英
国国家的宗教迫害是清教徒大规模移民美国的原因之一,美国麻州对女巫的惩罚是美
国人权史的重大案例之一。

是宪政民主给与基督教内部教派间和平相处以及与其它宗教和平相处的政治条件。由
于宪政民主政教分离和对迫害的限制,导致基督教理性和人道成份的增加,基督教在
与世俗科学和思想及其他文明的对话中发展出新的开放的精神文化形态。
研究现代化的专家都知道,世俗化和理性化是现代社会产生的精神条件之一,而世俗
化和理想化过程就是挣脱前现代的正统精神文化绝对控制人们心灵的过程。这样的正
统精神文化,在中国是儒家,在西方是基督教。

所谓基督教与现代化的关系的讨论,与沁霖君的理由正好相反。马克斯韦伯是最早严
肃地给与正面答案的学者。但是,他的证明逻辑是,新教具有理性成份,而理性是现
代化的世俗化的先决精神条件。也就说,由于新教比天主教多些容纳个人主义理性功
利的心态倾向,现代化有了必要的精神空间。基督教传统的原教旨成分,从来不就不
被学者当作现代社会或民主社会的正面条件。

后来,其他学者对马克斯韦伯的批评以及其后人类现代化进程在其他文明的发展现实
,都证明了马克斯韦伯关于基督教与现代化的关系的说法是偏狭的;至少从发展眼光
看,没有预见其他文明接纳现代化社会的理性和个人主义的空间。
在我看来,基督教对宪政民主还有两点贡献。

第一,在思想上,基督教的原罪说及其个人与上帝的关系,说明人的局限性,包括理
性的局限性,从而证明,我们不能期待圣贤之类的政治领袖,必须要建立权力限制的
政治体制;每个人都要认识到自己在终极审判面前是有局限的,因而应该宽容异议,
谦卑地对待不同的自己暂时不认同的东西。这种谦卑和宽容,是宪政民主的精神条件
之一。

但是,这一点精神优势既不是基督教所独有,要不是所有基督教徒都有的。政教分离
,曾经是许多文明早就确立的原则,基督教世界尽管早就有“把凯撒的留给凯撒,把
上帝的还给上帝”的说法,还是较晚地确认这一原则的地区。至今,基督教世界还有
很强的动力在国家和社区中建立某种政治服务于宗教信仰的文明模式。

第二,在政治现实中,基督教对于任何建立绝对主义的政治统治构成障碍。教权一直
是中世纪对抗王权的主要政治力量。在现代化开始后,在建立主权国家的政治实践中
,欧洲各国是争取主权在王,即建立一个王权绝对主义的专制国家。基督教在各国都
是抵制力量。后来,在抵制和解体法西斯主义和共产主义的极权国家中,基督教也是
主要力量。

从这一点看,基督教也既不是独一无二的力量,也不是所有基督教势力都没有服务过
极权主义或其他反宪政民主的政体。

因此,我不认为08宪章不提基督教是败笔,这恰恰是政治睿智,是基督教世界中宪政
民主国家的主流所认可的睿智。

我写上述话,决不是低估基督教文明在推动人类社会进步和改善人类社会品质方面的
贡献。从更广阔的角度看,基督教对人类世界,就像其他宗教传统有过的一样,对人
类世界的贡献超过了宪政民主制度,因为宪政民主制度仅仅是给人权利和自由,但基
督教是力图指导人们在有自由和权利时,如何更幸福、和平及高尚地生活。
但是,基督教做到上述贡献,是以宪政民主作为政治体制条件的。迄今为止,宪政民
主国家的基督教主流,认同宪政民主,主张政教分离,反对基督教作为正统精神文化
,原因就在于此。

因此,08宪章没有将基督教、而是将宗教信仰自由作为诉求内容,是恰当的。

就我本人而言,我认同基督教的理念和精神,只是由于还无法拒绝其他的具有类似精
神的神,我还不是基督徒,也没有皓首穷经地研究基督教。不过,我一直期待着可能
会到来的一天;在那一天,我真诚地拥抱自己的选择的精神归宿,那博大仁慈的归宿
也宽恕我今天所说而接纳我。

附件:沁霖博原文

Thursday, January 1st, 2009   6:29 am

我为什么不支持《零八宪章》

备受关注的《零八宪章》,自问世以来引起了如潮的讨论,多维博客还为此设了专题
,几路枭雄各领风骚。

今年是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发表60周年,“西单民主墙”产生30周年,以及中国
政府签署《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10周年,基于这样的背景,这份由303人
签署首发的《零八宪章》应时而生。宪章以“自由、平等、人权”等普世价值为轴线
,意在唤起民众对民主意识的觉醒,旨在推动中国的民主化进程,以改善中国存在的
人权状况。

且不论撰写者与签署人真正的立场目的,单就宪章内容来看,我找不出反对的理由。
毋庸置疑,民主制度是当今世界最先进文明的政治制度,是社会发展潮流的趋向。众
所周知,民主制度是西方政治文化发展的产物,西方的政治文化,是伴随着基督教文
明广泛传播而发展的。史学家多逊(Christopher Dawson)说:基督教是西方文明的
灵魂,又是它道德法权的基础。没有基督精神的广泛传播,就没有今天的民主、自由
、平等等普世价值。从“查世丁尼大法 ”,到英国的“大宪章”,再到美国制定的
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甚至包括联合国的《世界人权宣言》,这些无不来源于《圣
经》,根基于神的律法。

社会的健康发展,必须依赖正确的宗教信仰根基,这是自古以来智慧人得出的总结。
2000多年前,罗马政治家塞禄(Cicero)就说过,“宗教是个人道德、社会秩序所绝
不可少的…….有头脑的人,没有一个会攻击宗教信仰。”。奥古斯丁也说过,社会
的和谐是因为正义的伸张,而正义的源头是神。如果没有正义,政权是什么?不过是
有组织的强盗罢了。世界上有很多学者研究过美国为何能在短短200多年的时间里,
一跃成为世界老大,结论是不约而同的,这个发家秘诀就是:基督信仰。据有关统计
,美国在1776年制宪时,全国约有99.8%的人自称是基督徒,其中98%是新教徒,1.8
%是天主教徒。另外0.2%是犹太教徒。当然,基督信仰是普世性的,是关乎世界每个
人生命的信仰。但当一个国家的多数人都持有这个信仰,这个国家无疑是受神祝福的
,因为“以耶和华为神的,那国是有福的。”(诗33:12)。现在的美国已经今非昔
比,信仰危机已经使美国人距离神越来越远,上帝在近期也给他们敲了几次警钟。希
望他们能吸取教训回归神,向他们的开国祖先那样,敬畏神并遵循那伟大原则,努力
使美国再度成为名副其实的基督教国家。

美国的“革命之父”亚当斯在1776年签署独立宣言时宣告说,“我们把这一天交还给
掌权者,所有的人都应该顺服他。他掌管天地,从日出到日落,愿他的国度降临。”
。顺应这个主题,美国革命的战斗口号是:“没有王,只有耶稣是王!(No kings
but King Jesus!)”。具有演说天赋的派崔克.亨利也说:“我们不可能不强调这个
伟大国家的建基,乃是根源耶稣基督的信仰,是因着福音而兴盛的!为了这个原因,
其它那些没有信仰的人,亦能在这里享受被保护和敬拜的自由。”华盛顿离职时有过
一次精彩的告别演讲,据称是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演讲之一,在演说中他是这样肯定
宗教在美国重要地位的:所有导致政治兴盛的性质和习惯之因素,宗教和道德是不可
或缺的其中支柱。如果某人企图推翻这些,而认为人类仍能获得伟大和快乐的支柱,
那么这人自称爱国是徒然的……。我们必须小心,不要耽迷于某种以为离了宗教和道
德还能维持的假设里面。

当时在费城制宪大厅参加撰写宪法的55名人士中,约有52名基督徒。因为绝大多数立
宪者是基督徒,他们的政治哲学自然都来自《圣经》,他们必然将《圣经》的原则和
律法融会贯通于宪法中。首先,宪法基于法律而不是政府,基于公民和代表公民的公
共官员们必须受到一个基本、合乎神的律法的管理概念。麦迪逊说:“ 我们没有把
美国文明的未来下注在政府的权力上,而是在我们每个人根据神的十诫管理我们自己
的能力上。”。其次,宪法是基于法律之下人人平等的理念制订的。这个理念直接表
达了这个真理:神是创造者。人人都是生而平等的,人人都可享受造物主赐予的某些
不可剥夺的权利。第三,宪法被赋予保护个人自由的义务。身为基督徒,立宪者相信
:“主的灵在哪里,哪里就得自由。”(林后3:17)。第四,宪法是基于立宪者深
知人人有罪而制订的。因此,他们分散权力,将行政和立法分开,立法和司法分开,
以致没有一个团体在另一个团体之上。麦迪逊在联邦宪章第51条写道:“什么才是最
能反映人本质的政府呢?如果人们是天使,就不需要政府了。如果天使来管理人,那
就不需要从内或外来控制政府。形成人来管理的政府,其最大的困难在于:你必须使
政府先控制管理者;其次再强迫它控制它自己。”

宪法是一种社会活动规则,它的生命力在于被遵守和执行,形同虚设是毫无意义的。
美国的宪法之所以有生命力,就在于绝大多数人都承认其崇高和神圣性。民主政治的
有效实施,必须有与之相匹配的信仰基础。因此,我们移植西方的民主制度,必须连
同移植产生这个制度的根源部分,从根源部分来寻找设计的精神和原则。如果只注重
其制度表象,不重视背后的文化脉络,很难有真正的民主。台湾的民主就是最好的实
例。虽然台湾民主体制已经实行十多年,但因岛内多数民众包括各党派骨干,还是像
以往那样崇拜偶像,或没有信仰,所以其民主一直陷入民粹主义、族群政治以及黑金
政治的泥潭中。从前总统陈水扁的贪污案件来看,他的贪污手法以及案发后的丑恶作
态与中国大陆的贪官有什么二样?同是喝狼奶长大的,能不“吃人”吗?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人治社会,所谓法律都是统治者用来巩固其统治地位的工具。其实
零八宪章中的很多内容在现行的中国法律条文也可寻到。客观的说,中国历来都不缺
乏条例条规,有的也在不断细密和提高中。改革开放后,特别是近十几年来经济上的
突飞猛进,人民生活和国家建设均得到很大提高,在世界舞台上也越来越扮演着举足
轻重的角色。可是反观中国社会,犯罪率并没有随着法律的进步而下降,国民的道德
水准也没有因“仓禀实”而“知礼足”,物欲横流、世风日下才是真实写照。虽然早
在“五四”时期,中国就引进了西方的“德文化”和“赛文化”,但几经动乱,特别
是一场“文革”,不仅将这些“舶来文化”统统扼杀在摇篮里,连自己的传统文化几
乎“革命”殆尽。今年奥运火炬在海外被拒,大家都在谴责西方国家和达赖喇嘛,但
我们有没有反思过问题的根源?我们一直以悠悠五千年文化历史而沾沾自喜,但审视
历史,我们却发现历史是如此惊人的相似,原来历朝历代的帝王将相都在重复演绎同
一个角色!尽管现在高调开放改革,但党国对意识形态的高度控制以及现有所谓的“
主流”思想的影响,我们的文化现状是怎样?恰如有人形容的,是“拿着金饭碗的乞
丐”。造成这些现状,虽然有历史的原因,更多的是政治和文化的原因。文化是政治
的基础,我们的文化中缺少了那最根本的信仰根基,怎么能指望有一个“优质政治”
?在这样一个举国上下信仰真空的状态下,奢谈民主、自由,如同给一个体弱多病的
孩子穿上一件华丽且极不合体的成人洋装。

要想中共立马放下既得利益,显然是不可能的,连同以上原因,所以中国的民主大业
还须几代人的不懈努力。目前的民主精英们首先自己必须实现文化信仰的更新,然后
积极向民众传播,并争取大部分民众的支持和拥护。这个过程中还要不断呼吁中共完
全彻底放开思想、言论和宗教的自由,修改党章中的无神论内容,允许有宗教信仰的
人士入党参政,允许并帮助社会其他党派的组成和发展,培植监督力量。我相信,只
要信念持之不渝,不远的将来,神的祝福一定会临到中国,民主之林终会在中华大地
建起的!

注:参考里程著《圣经的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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