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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辉:可口可乐垄断又如何?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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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3-19-2009 02:33: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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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链接:http://chinaeconomist.org/archives/515.html



  商务部否决可口可乐并购汇源案,国务院反垄断专家认为与民族主义无关,而是基于反垄断的需要。看来,民族主义这面大旗至少在经济领域已经是臭名昭著了,连政府专家都极力撇清,但反垄断这面新的大旗又有多少正义性可言呢?它迟早要和民族主义这面大旗一样臭名昭著。  

  商务部反对可口可乐并购汇源的第一个理由是:“如果收购成功,可口可乐有能力把其在碳酸饮料行业的支配地位传导到果汁行业。”商务部在这里用的“支配地位”四个字是什么意思?为什么不敢理直气壮地说“垄断地位”?看来,商务部要承认可口可乐在碳酸饮料行业的垄断地位还是有些心虚的。

  就算可口可乐垄断又如何?首先,它今天这种垄断地位是通过竞争——这一正当手段得来的,而不是通过政府人为制造——这一不正当手段得来的;其次,它今天这种垄断地位并没有伤害消费者的利益,而且还有利于消费者。正是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的大举进入,才使得碳酸饮料和相关替代品价格一降再降,成为人人能够消费起的一种大众商品。可口可乐能够建立起庞大的饮料王国,是因为它能够以优质价廉服务于它的臣民也就是消费者,并深受消费者们的垂青。

  落款为为中国人民大学教授、经济学博士的郑风田撰文说:可口可乐“几分成本的一小瓶水可以卖5块多,早就收获了大量的超额垄断利润。”据笔者从自己家门口的一家小商店得到的准确信息是:可口可乐生产的一瓶550ml的水森活牌水的价格是1元人民币,而一瓶550ml的农夫山泉和一瓶596ml的娃哈哈水的价格是1.5元人民币。也就是说,一小瓶同样重或者差不多同样重的国内品牌水的价格比可口可乐水的价格要贵50%。

  如果经济学博士郑风田确实买了5块多钱的可口可乐的一小瓶水,而不去买1.5元的农夫山泉或娃哈哈水等更加便宜的替代品,那么就可能是这样几种情况:一是可口可乐水的品质特别好,5块多钱物有所值;二是郑风田的脑袋特别有问题,被商家坑了;三是郑风田根本在信口胡说。哪有“几分成本的一小瓶水”,没有读多少书的小店主都愤愤不平地告诉笔者说,装水的塑料瓶当废品卖,收购价最高时都达到了每个0.15元人民币。郑风田博士总不至于认为,一小瓶水的成本不应该包括塑料瓶在内吧?所谓“超额垄断利润”,完全是郑风田博士们的一种想象。

  商务部否决可口可乐并购汇源的另外两大理由是:如果收购成功,可口可乐对果汁市场的控制力会明显增强,使其它企业没有能力再进入这个市场;如果收购成功,会挤压国内中小企业的生存空间,抑制国内其它企业参与果汁市场的竞争。

  其实,市场竞争的过程本身就是一个优胜劣汰的过程。如果生产质次价高商品的中小企业没有受到消费者的垂青而被挤出市场,那实在是一件好事。尤其在饮料等食品行业,有较好信誉的和有品牌价值的大公司的产品就一直受到消费者的追捧。买一个肥皂盒,消费者可能会选购中小企业生产的,不大在乎是否品牌,但买饮料等入口的食品,消费者一般倾向于选购可口可乐这样的品牌大公司。有一次笔者在一家超市看见,一个儿童将许多花花绿绿的中小企业生产的非品牌的饮料放进购物篮,而遭到其母亲的阻止。

  中国30余年改革开放的事实证明,因正当的市场竞争而产生的垄断不是一件坏事,相反,企业愈大、愈垄断,愈进步。比如,改革开放初期中国的彩电市场,鱼龙混杂、中小企业林立,那真是一个群雄并争的春秋战国时代,几乎每一个省都有一家、甚至多家彩电生产企业。这种所谓“充分竞争”下的彩电价格并不便宜,质量并不可靠,消费者并未得利,二十年前买一台21英寸的彩电要花掉一个国有企业工人近三年的工资。

  相反,今天的彩电市场愈来愈为少数几家寡头所垄断,价格反而便宜,质量反而提高,消费者反而得利,收入最低的农民工买一台21英寸的彩电也最多不过花半个月的工资。与彩电市场几乎一模一样的,还有电冰箱市场。另外,二十多年前,一瓶大瓶装的百事可乐售价是5元人民币,二十多年后,通货膨胀不知道翻了多少倍,同样一瓶大瓶装的百事可乐售价仍然是5元人民币。这就是大公司市场份额不断扩大、生产成本不断降低的结果。小瓶装纯净水的价格更是大降,从二十年前的3元钱降到今天的1.5元甚至1元人民币,原因也就是娃哈哈等几家大公司通过正当竞争挤出了那些鱼龙混杂的、生产质次价高产品的中小企业。我清楚地记得,当时有地方军队的作坊也加入了小瓶装的纯净水或所谓矿泉水的生产行列,这样的企业被挤出市场既符合效率原则,亦符合正义原则。

  大公司的市场份额因消费者的追捧而不断扩大,市场份额的扩大又直接导致了产品边际成本的降低,最终结果就是产品价格的降低,消费者直接得利。企业也只有不断地做强、做大,才会有实力投入巨资进行技术创新。没有实力投入研发的中小企业,消费者对其产品是不会放心的,尤其是饮料等食品行业。

  所以,衡量一个大公司的垄断是好是坏,不应该看它是否妨碍了中小企业的利益,而要看它是否妨碍了消费者的利益。可口可乐通过正当竞争手段并购汇源不可能妨碍消费者的利益,政府为什么要管?中国电信、中国石油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的垄断地位已经严重地侵犯了消费者的利益,政府为什么不管?尤其是近几年来有关部门强行推出的数字电视,因质量低劣、价格不菲已经严重损害了广大老百姓的利益,迅速终止这样的垄断才是政府的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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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3-19-2009 08:10:33 | 只看该作者

Re: 齐辉:可口可乐垄断又如何?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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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片的观点我也不能苟同。我绝不认为垄断对消费者有好处。反垄断也是必须的,但是要有法律依据。商务部出来不让并购,组织两个企业间的合法商业行为,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 在 SunnyStare 的大作中提到: 】
: 原帖链接:http://chinaeconomist.org/archives/515.html
:   商务部否决可口可乐并购汇源案,国务院反垄断专家认为与民族主义无关,而是基于反垄断的需要。看来,民族主义这面大旗至少在经济领域已经是臭名昭著了,连政府专家都极力撇清,但反垄断这面新的大旗又有多少正义性可言呢?它迟早要和民族主义这面大旗一样臭名昭著。
: (以下引言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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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3-19-2009 08:36:44 | 只看该作者

Re: 齐辉:可口可乐垄断又如何?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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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汇源自己要卖的,价格又好,结果被商务部搅黄了。跟垄断根本扯不上边。

【 在 ykjy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事刚出来的时候cctv2的好像是经济半小时的节目谈论过,说很多国家都对自己的品牌做保护动作,比如韩国的品牌就是因为保护到位才能壮大到现在,法国好像干预过一连锁超市的并购等等。
: 【 在 Bullybird 的大作中提到: 】
: : 这一片的观点我也不能苟同。我绝不认为垄断对消费者有好处。反垄断也是必须的,但是要有法律依据。商务部
: (以下引言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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