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通过一路BBS站telnet客户端发布
来源:《记者的家》论坛 作者: 娜妮毛
国家广电总局和国家新闻总署为了争夺全国几十万名记者证的发放权和培训权,以及其背后的巨额利润等利益之争,现在进入白热化。
1989年以来,中国新闻记者的合法的记者证一直由新闻出版署(后改名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统一颁发。
2004年,国家广电总局开始自己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证》,它的依据是《行政许可法》第412条:“广播电视编辑记者主持人的资格认定由国家广电总局实施。”;
2009年,新闻出版总署又将广电记者证的核发权力收回,依据是2008年7月国务院的“三定”方案。
可是,广电总局并不怎么买新闻出版总署的帐。总局和总署,都是正部级单位,而且它们都有各自的法规依据。从某种意义上说,总局的腰杆子比总署还要硬些,不光是因为它有央视和中央电台、国际电台等三个牛气的直属单位,而且总局局长还兼任了某部副部长。
全国换发记者证工作从2月25日就开始实施了,但广电总局却不为所动,至今未向全国广电系统下发换发记者证的通知。
据总局人教司和总署报刊司透露,两个部门换发记者证的文件正在“会签”中。
明眼人都可以看出,这是广电总局在拖延:你不答应我的条件,我就不让全国十多万广电记者换你的证。虽然有国务院的“三定”方案,但至少我可以拖延。
拖延的背后其实是利益之争。“培训资格证”费用是个庞大的数字,广电总局一个“资格证”需要180元,新闻出版总署的“资格证”是300元(北京地区400元,其他地方1000元、1200元不等),如果每年有一万人参加所谓的“培训资格”考试,其费用就是几百万元。
牵涉到这样一个问题:广电记者证归新闻出版总署核发,那么以后广电记者的“培训资格证”由谁来搞?继续由广电总局来搞,新闻出版总署有意见:“那不是等于没把权力收回吗?”,如果完全划归总署来搞,总局肯定有意见:“本来这块肥肉已经在我肚子里了,凭什么还要吐出来呀?凭什么你来收培训费用,我还要替你搞什么资格审查,好处都是你得?”
看样子这场不见硝烟的拉锯战还要维持一段时间,到底谁是赢家?十多万广电记者翘首等待的记者证6月30日前能否拿到手?还是个未知数。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