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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星斗关于起诉北京新网公司、苏州网监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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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6-2009 05:34: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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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luesbeijing.blog.sohu.com/113740270.html
2009-04-04 | 反腐文章因而定性为“非法信息”
标签: 胡星斗  反腐  非法信息


   胡星斗是北京理工大学的教授,活跃的中国问题研究者。频频在国内媒体接受
采访。彬彬有礼的胡教授这次愤怒了。今日胡教授发信:起诉将他的网站封闭并将
胡教授的研究反腐败的文章定性为“非法信息”的网络公司及网监。
   反腐败如何定性为“非法”?一个网络公司是如何定性“非法信息”的?胡教授
说:“为了抵抗地方腐败利益集团的违法行为,我们只能起诉,决不能忍声吞气。”


胡星斗关于起诉北京新网公司、苏州网监的声明


  鉴于北京新网数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苏州网监将本人正常的学术探讨和温和的
建设性的反腐败文章认定为“非法信息”(见附件),并且封闭本人的网站(第二天
在北京有关部门的帮助下,我把网站转移到另外的服务器上才重新开通,
www.huxingdou.com.cn。www.huxingdou.org。 www.huxingdou.net。),他们完
全成了腐败利益集团的勾结者与保护伞,我决定起诉北京新网数码信息技术有限公
司和苏州网监,已经授权律师全权代理此案。
    近年来中国法治不断地退步,我与童英贵律师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廉政法
(专家建议稿)》在一些网站也被网监认定为非法信息予以删除,它说明在中国反
腐败已经走进了死胡同,连反腐败学者撰文反腐败也可以被任意删除。如果不加以
约束,腐败特权利益集团终将把中国逼到悬崖边。为了推动中国的法治进步,为了
争取宪法中的公民权利,为了抵抗地方腐败利益集团的违法行为,我们只能起诉,
决不能忍声吞气。
    我的诉讼代理人:张星水,汪海洋。
    助理:王光良,周敏
    总协调:朱瑞峰
    新闻发言人:范亚峰,朱瑞峰(电话:51653427)
    律师专家团:
    贺卫方,张星水, 范亚峰,许志永,李方平,李和平,李柏光,江天勇,李劲
松,程海,朱久虎, 郭海燕,赵国君,杜兆勇,朱瑞峰,汪海洋,王雨墨,张立
辉,韩一村,扬智勇,刘晓原,兰志学,唐吉田,金晓光,庞红兵,童英贵,李海江,
桑圣元,常伯阳,王光良,王红杰,陈小富,徐建国,周敏。


所谓“非法信息”的文章(答记者问):


跨国公司贿赂门,为什么收受贿赂的中国官员平安无事


1 很多跨国公司都参与贿赂,被发现、重视也已经有多年,但是这种腐败并没有得
到控制,您认为根本原因是什么,要想改善需要从哪些方面下手?
胡星斗:很多跨国公司都参与贿赂,被发现、重视也已经有多年,但是这种腐败并
没有得到控制,根本原因是,中国是一个人情、关系的社会,反腐败制度很不完
善,司法部门、监督部门不独立,新闻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腐败的被查处率相当
低,我计算了一下大概只有1%,也就是腐败黑数——未被查处者达到99%。尽管中国
政府高度重视反腐败,对于腐败分子予以了最严厉的惩罚,但是法制的有效性、权
威性不在于其严酷性,而在于有罪必罚的严密性,恰恰在这方面我们还要极大地改
善。为此,必须加强司法、监督部门的独立性,进一步放开新闻监督、公众监督,
制定举报人保护法,鼓励举报。还要制定阳光法案,建立阳光财政、阳光财产制
度,让官员们晒晒自己的收入和财产。


2 金融危机带来的经济困境、加上西门子案件16亿的罚款,会不会是一个治理腐
败,肃清环境的机会?
胡星斗:经济困境不可能成为反腐败的契机,加大反腐败的力度,反而可能使得经
济雪上加霜。当然,从长远看,清除腐败,净化环境,可以降低企业的交易成本,
是有利于外资企业的。美国的人力资本比中国贵几十倍,但是美国仍然是世界第一
的吸收外资最多的国家,中国只是发展中国家吸收外资最多,可见,投资者最看重
的仍然是法治环境,然后才是低成本。所以,中国应当加大力度,肃清商业贿赂等
腐败。


3 以西门子案件为例,公司参与贿赂的高管都被追究责任或者离开公司,而收受贿
赂的中国官员却没有被揪出来,这样的现象会持续下去吗,立法、执行部门应该采
取什么行动?
胡星斗:中国方面的反腐败一靠制度的创新,如司法制度、新闻制度、财政制度等
的创新,立法部门制定更加严密有效、具有可行性的法律,二靠执政党的决心、执
行部门的有为。如果中央有决心,收受贿赂的中国官员是可以被揪出来的。


谴责苏州网监的违法行为:建设性的反腐文章怎么成了“非法信息”?
                    胡星斗


温和的建设性的反腐败访谈[见附件1]也成了“非法信息”。
苏州网监对抗中央、屏蔽反腐败文章意欲何为?
苏州网监打击正常的舆论监督,无法无天,竟然管到了北京,败坏了中国的国际形象。
管不住地方,高层的反腐败决心必然落空。
我对中国的反腐败与法治进步不抱任何希望。


2009年3月25日下午,我突然接到通知:我的网站因为“存在非法信息”,被苏州网
监、北京新网数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关闭(第二天在北京有关部门的帮助下,我把
网站转移到另外的服务器上才重新开通。www.huxingdou.com.cn。
www.huxingdou.org。 www.huxingdou.net。尽管苏州方面和新网只成功地关闭我
的网站一天,我仍然要起诉他们!)。查看附件中“非法信息”的内容,一是我的
“就废除劳动教养制度致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的建议书”。该文写于5年半
以前,一直存在于我的网上及众多的网站上,5年多以来从来没有人要求我删除,
现在怎么突然成了“非法信息”?该建议书及之前(2003年6月)我的另一篇关于劳
动教养的建议书早已被国内外公认为近年来呼吁废除劳教、改革劳教的“第一声”,
政府也多次表示正在研究改革方案、以行为矫治制度取而代之,可现在这样的推动
了国家法治进步的文章竟然被苏州网监认定为“非法信息”。第二篇所谓的 “非法信
息”是“加强新闻舆论监督,建立现代新闻制度——在新世纪新闻舆论监督研讨会上的
发言” 一文,该文指出:“加强新闻舆论监督是建设清廉国家的法宝”。想不到苏州
网监竟然这样恐惧新闻监督!第三篇“非法信息”是“跨国公司贿赂门,为什么收受
贿赂的中国官员平安无事”的记者访谈[见附件一],该访谈刊登在相关报纸上,内
容极其温和平淡,大概是由于记者(而非我)质问了“为什么收受贿赂的中国官员
平安无事”竟然也成了“非法信息”。
在此,我强烈质疑的是:
非法的标准是什么?推动社会进步、呼吁反腐败、为反腐败出谋划策也算“非法”?
连反腐败学者研究反腐败的文章访谈或立法建议,地方网监也可以任意认定为 “非
法”?
其实,全国人民心里都十分清楚:违法的恰恰是苏州网监!监管部门违宪违法,严
重地败坏了政府的国际形象,中央政府不管吗?
今年“两会”期间,反腐败一直是民意关心话题之首,中央政府也多次表达了反腐
败、重视网络舆论监督的决心,可是正在人民热议反腐败之时,苏州网监对抗中
央、对抗人民、屏蔽温和的建设性的反腐败文章意欲何为?
苏州网监打击正常的舆论监督,无法无天,竟然把罪恶之手伸到了北京。
北京新网数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不给任何事先通知直接封网,充当了苏州网监的帮
凶,违反了与用户的合同,我们已经起诉。
在中国一些地方,网络批评越来越难了,反腐败越来越难了。看看苏州网监的违
法,我断定高层的反腐败决心必然落空。
近年来中国一些领域越来越退步了,一些地方可以任意诬陷学者的理性反腐败文章
为“非法”。我对中国的反腐败与法治进步不抱任何希望。


2009-3-27


附件1:所谓“非法信息”的文章全文


跨国公司贿赂门,为什么收受贿赂的中国官员平安无事


1 很多跨国公司都参与贿赂,被发现、重视也已经有多年,但是这种腐败并没有得
到控制,您认为根本原因是什么,要想改善需要从哪些方面下手?
胡星斗:很多跨国公司都参与贿赂,被发现、重视也已经有多年,但是这种腐败并
没有得到控制,根本原因是,中国是一个人情、关系的社会,反腐败制度很不完
善,司法部门、监督部门不独立,新闻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腐败的被查处率相当
低,我计算了一下大概只有1%,也就是腐败黑数——未被查处者达到99%。尽管中国
政府高度重视反腐败,对于腐败分子予以了最严厉的惩罚,但是法制的有效性、权
威性不在于其严酷性,而在于有罪必罚的严密性,恰恰在这方面我们还要极大地改
善。为此,必须加强司法、监督部门的独立性,进一步放开新闻监督、公众监督,
制定举报人保护法,鼓励举报。还要制定阳光法案,建立阳光财政、阳光财产制
度,让官员们晒晒自己的收入和财产。


2 金融危机带来的经济困境、加上西门子案件16亿的罚款,会不会是一个治理腐
败,肃清环境的机会?
胡星斗:经济困境不可能成为反腐败的契机,加大反腐败的力度,反而可能使得经
济雪上加霜。当然,从长远看,清除腐败,净化环境,可以降低企业的交易成本,
是有利于外资企业的。美国的人力资本比中国贵几十倍,但是美国仍然是世界第一
的吸收外资最多的国家,中国只是发展中国家吸收外资最多,可见,投资者最看重
的仍然是法治环境,然后才是低成本。所以,中国应当加大力度,肃清商业贿赂等
腐败。


3 以西门子案件为例,公司参与贿赂的高管都被追究责任或者离开公司,而收受贿
赂的中国官员却没有被揪出来,这样的现象会持续下去吗,立法、执行部门应该采
取什么行动?
胡星斗:中国方面的反腐败一靠制度的创新,如司法制度、新闻制度、财政制度等
的创新,立法部门制定更加严密有效、具有可行性的法律,二靠执政党的决心、执
行部门的有为。如果中央有决心,收受贿赂的中国官员是可以被揪出来的。


附件2:网站关闭通知


发件人: 惠斌 [hui...@xinnet.com]
发送时间: 2009年3月25日星期三 2:52 下午
收件人: huxingdou
抄送: zhaokai
主题: 非法信息关闭通知
尊敬的新网客户:
您好!
http://www.huxingdou.com.cn
网站存在非法信息,已经关闭网站,附件是截图
北京新网数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客服中心 惠斌
http://www.xinnet.com
公司地址:北京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工大软件园2号楼1层
邮政编码: 100176
联系电话: 010-58022233
传真号码: 010-58022077
电子邮箱: hui...@xinnet.com
客服邮箱: supp...@xinnet.com
Xin Net Technology Corp.
1st Floor,2nd Building Section A,BDA BeiGongDa Software Area, Beijing
Zip:100176
Tel:010-58022233
Fax:010-58022077
E-mail:hui...@xinnet.com
Service E-mail: supp...@xinnet.com


苏州网监认定的“非法信息”文章:
跨国公司贿赂门,为什么收受贿赂的中国官员平安无事


                  胡星斗


(请读者讨论下面的文章是不是“非法信息”?这样的温和的建设性的反腐败文章竟
然被苏州网监认定为“非法信息”,联想到几天前我与童英贵律师起草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廉政法(专家建议稿)》在价值中国网也被网监认定为非法信息予以删除,
它们说明在中国反腐败已经走进了死胡同,连反腐败学者撰文反腐败也被认定为
“非法”,哪怕是温和的建设性的反腐败文章和立法建议也成了权贵的眼中钉肉中
刺。如果对权贵不加以约束,腐败特权利益集团终将把中国逼到悬崖边。胡星斗,
2009-3-28)


1 很多跨国公司都参与贿赂,被发现、重视也已经有多年,但是这种腐败并没有得
到控制,您认为根本原因是什么,要想改善需要从哪些方面下手?
胡星斗:很多跨国公司都参与贿赂,被发现、重视也已经有多年,但是这种腐败并
没有得到控制,根本原因是,中国是一个人情、关系的社会,反腐败制度很不完
善,司法部门、监督部门不独立,新闻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腐败的被查处率相当
低,我计算了一下大概只有1%,也就是腐败黑数——未被查处者达到99%。尽管中国
政府高度重视反腐败,对于腐败分子予以了最严厉的惩罚,但是法制的有效性、权
威性不在于其严酷性,而在于有罪必罚的严密性,恰恰在这方面我们还要极大地改
善。为此,必须加强司法、监督部门的独立性,进一步放开新闻监督、公众监督,
制定举报人保护法,鼓励举报。还要制定阳光法案,建立阳光财政、阳光财产制
度,让官员们晒晒自己的收入和财产。


2 金融危机带来的经济困境、加上西门子案件16亿的罚款,会不会是一个治理腐
败,肃清环境的机会?
胡星斗:经济困境不可能成为反腐败的契机,加大反腐败的力度,反而可能使得经
济雪上加霜。当然,从长远看,清除腐败,净化环境,可以降低企业的交易成本,
是有利于外资企业的。美国的人力资本比中国贵几十倍,但是美国仍然是世界第一
的吸收外资最多的国家,中国只是发展中国家吸收外资最多,可见,投资者最看重
的仍然是法治环境,然后才是低成本。所以,中国应当加大力度,肃清商业贿赂等
腐败。


3 以西门子案件为例,公司参与贿赂的高管都被追究责任或者离开公司,而收受贿
赂的中国官员却没有被揪出来,这样的现象会持续下去吗,立法、执行部门应该采
取什么行动?
胡星斗:中国方面的反腐败一靠制度的创新,如司法制度、新闻制度、财政制度等
的创新,立法部门制定更加严密有效、具有可行性的法律,二靠执政党的决心、执
行部门的有为。如果中央有决心,收受贿赂的中国官员是可以被揪出来的。


(“胡星斗中国问题学”网站:http://www.huxingdou.com.cn。本网站将转型为文
粹参考,备用网址: www.huxingdou.org。www.huxingdou.net。电子邮件:
huxing...@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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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星斗关于起诉北京新网公司、苏州网监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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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04 | 反腐文章因而定性为“非法信息”
标签: 胡星斗  反腐  非法信息


   胡星斗是北京理工大学的教授,活跃的中国问题研究者。频频在国内媒体接受
采访。彬彬有礼的胡教授这次愤怒了。今日胡教授发信:起诉将他的网站封闭并将
胡教授的研究反腐败的文章定性为“非法信息”的网络公司及网监。
   反腐败如何定性为“非法”?一个网络公司是如何定性“非法信息”的?胡教授
说:“为了抵抗地方腐败利益集团的违法行为,我们只能起诉,决不能忍声吞气。”


胡星斗关于起诉北京新网公司、苏州网监的声明


  鉴于北京新网数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苏州网监将本人正常的学术探讨和温和的
建设性的反腐败文章认定为“非法信息”(见附件),并且封闭本人的网站(第二天
在北京有关部门的帮助下,我把网站转移到另外的服务器上才重新开通,
www.huxingdou.com.cn。www.huxingdou.org。 www.huxingdou.net。),他们完
全成了腐败利益集团的勾结者与保护伞,我决定起诉北京新网数码信息技术有限公
司和苏州网监,已经授权律师全权代理此案。
    近年来中国法治不断地退步,我与童英贵律师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廉政法
(专家建议稿)》在一些网站也被网监认定为非法信息予以删除,它说明在中国反
腐败已经走进了死胡同,连反腐败学者撰文反腐败也可以被任意删除。如果不加以
约束,腐败特权利益集团终将把中国逼到悬崖边。为了推动中国的法治进步,为了
争取宪法中的公民权利,为了抵抗地方腐败利益集团的违法行为,我们只能起诉,
决不能忍声吞气。
    我的诉讼代理人:张星水,汪海洋。
    助理:王光良,周敏
    总协调:朱瑞峰
    新闻发言人:范亚峰,朱瑞峰(电话:51653427)
    律师专家团:
    贺卫方,张星水, 范亚峰,许志永,李方平,李和平,李柏光,江天勇,李劲
松,程海,朱久虎, 郭海燕,赵国君,杜兆勇,朱瑞峰,汪海洋,王雨墨,张立
辉,韩一村,扬智勇,刘晓原,兰志学,唐吉田,金晓光,庞红兵,童英贵,李海江,
桑圣元,常伯阳,王光良,王红杰,陈小富,徐建国,周敏。


所谓“非法信息”的文章(答记者问):


跨国公司贿赂门,为什么收受贿赂的中国官员平安无事


1 很多跨国公司都参与贿赂,被发现、重视也已经有多年,但是这种腐败并没有得
到控制,您认为根本原因是什么,要想改善需要从哪些方面下手?
胡星斗:很多跨国公司都参与贿赂,被发现、重视也已经有多年,但是这种腐败并
没有得到控制,根本原因是,中国是一个人情、关系的社会,反腐败制度很不完
善,司法部门、监督部门不独立,新闻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腐败的被查处率相当
低,我计算了一下大概只有1%,也就是腐败黑数——未被查处者达到99%。尽管中国
政府高度重视反腐败,对于腐败分子予以了最严厉的惩罚,但是法制的有效性、权
威性不在于其严酷性,而在于有罪必罚的严密性,恰恰在这方面我们还要极大地改
善。为此,必须加强司法、监督部门的独立性,进一步放开新闻监督、公众监督,
制定举报人保护法,鼓励举报。还要制定阳光法案,建立阳光财政、阳光财产制
度,让官员们晒晒自己的收入和财产。


2 金融危机带来的经济困境、加上西门子案件16亿的罚款,会不会是一个治理腐
败,肃清环境的机会?
胡星斗:经济困境不可能成为反腐败的契机,加大反腐败的力度,反而可能使得经
济雪上加霜。当然,从长远看,清除腐败,净化环境,可以降低企业的交易成本,
是有利于外资企业的。美国的人力资本比中国贵几十倍,但是美国仍然是世界第一
的吸收外资最多的国家,中国只是发展中国家吸收外资最多,可见,投资者最看重
的仍然是法治环境,然后才是低成本。所以,中国应当加大力度,肃清商业贿赂等
腐败。


3 以西门子案件为例,公司参与贿赂的高管都被追究责任或者离开公司,而收受贿
赂的中国官员却没有被揪出来,这样的现象会持续下去吗,立法、执行部门应该采
取什么行动?
胡星斗:中国方面的反腐败一靠制度的创新,如司法制度、新闻制度、财政制度等
的创新,立法部门制定更加严密有效、具有可行性的法律,二靠执政党的决心、执
行部门的有为。如果中央有决心,收受贿赂的中国官员是可以被揪出来的。


谴责苏州网监的违法行为:建设性的反腐文章怎么成了“非法信息”?
                    胡星斗


温和的建设性的反腐败访谈[见附件1]也成了“非法信息”。
苏州网监对抗中央、屏蔽反腐败文章意欲何为?
苏州网监打击正常的舆论监督,无法无天,竟然管到了北京,败坏了中国的国际形象。
管不住地方,高层的反腐败决心必然落空。
我对中国的反腐败与法治进步不抱任何希望。


2009年3月25日下午,我突然接到通知:我的网站因为“存在非法信息”,被苏州网
监、北京新网数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关闭(第二天在北京有关部门的帮助下,我把
网站转移到另外的服务器上才重新开通。www.huxingdou.com.cn。
www.huxingdou.org。 www.huxingdou.net。尽管苏州方面和新网只成功地关闭我
的网站一天,我仍然要起诉他们!)。查看附件中“非法信息”的内容,一是我的
“就废除劳动教养制度致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的建议书”。该文写于5年半
以前,一直存在于我的网上及众多的网站上,5年多以来从来没有人要求我删除,
现在怎么突然成了“非法信息”?该建议书及之前(2003年6月)我的另一篇关于劳
动教养的建议书早已被国内外公认为近年来呼吁废除劳教、改革劳教的“第一声”,
政府也多次表示正在研究改革方案、以行为矫治制度取而代之,可现在这样的推动
了国家法治进步的文章竟然被苏州网监认定为“非法信息”。第二篇所谓的 “非法信
息”是“加强新闻舆论监督,建立现代新闻制度——在新世纪新闻舆论监督研讨会上的
发言” 一文,该文指出:“加强新闻舆论监督是建设清廉国家的法宝”。想不到苏州
网监竟然这样恐惧新闻监督!第三篇“非法信息”是“跨国公司贿赂门,为什么收受
贿赂的中国官员平安无事”的记者访谈[见附件一],该访谈刊登在相关报纸上,内
容极其温和平淡,大概是由于记者(而非我)质问了“为什么收受贿赂的中国官员
平安无事”竟然也成了“非法信息”。
在此,我强烈质疑的是:
非法的标准是什么?推动社会进步、呼吁反腐败、为反腐败出谋划策也算“非法”?
连反腐败学者研究反腐败的文章访谈或立法建议,地方网监也可以任意认定为 “非
法”?
其实,全国人民心里都十分清楚:违法的恰恰是苏州网监!监管部门违宪违法,严
重地败坏了政府的国际形象,中央政府不管吗?
今年“两会”期间,反腐败一直是民意关心话题之首,中央政府也多次表达了反腐
败、重视网络舆论监督的决心,可是正在人民热议反腐败之时,苏州网监对抗中
央、对抗人民、屏蔽温和的建设性的反腐败文章意欲何为?
苏州网监打击正常的舆论监督,无法无天,竟然把罪恶之手伸到了北京。
北京新网数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不给任何事先通知直接封网,充当了苏州网监的帮
凶,违反了与用户的合同,我们已经起诉。
在中国一些地方,网络批评越来越难了,反腐败越来越难了。看看苏州网监的违
法,我断定高层的反腐败决心必然落空。
近年来中国一些领域越来越退步了,一些地方可以任意诬陷学者的理性反腐败文章
为“非法”。我对中国的反腐败与法治进步不抱任何希望。


2009-3-27


附件1:所谓“非法信息”的文章全文


跨国公司贿赂门,为什么收受贿赂的中国官员平安无事


1 很多跨国公司都参与贿赂,被发现、重视也已经有多年,但是这种腐败并没有得
到控制,您认为根本原因是什么,要想改善需要从哪些方面下手?
胡星斗:很多跨国公司都参与贿赂,被发现、重视也已经有多年,但是这种腐败并
没有得到控制,根本原因是,中国是一个人情、关系的社会,反腐败制度很不完
善,司法部门、监督部门不独立,新闻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腐败的被查处率相当
低,我计算了一下大概只有1%,也就是腐败黑数——未被查处者达到99%。尽管中国
政府高度重视反腐败,对于腐败分子予以了最严厉的惩罚,但是法制的有效性、权
威性不在于其严酷性,而在于有罪必罚的严密性,恰恰在这方面我们还要极大地改
善。为此,必须加强司法、监督部门的独立性,进一步放开新闻监督、公众监督,
制定举报人保护法,鼓励举报。还要制定阳光法案,建立阳光财政、阳光财产制
度,让官员们晒晒自己的收入和财产。


2 金融危机带来的经济困境、加上西门子案件16亿的罚款,会不会是一个治理腐
败,肃清环境的机会?
胡星斗:经济困境不可能成为反腐败的契机,加大反腐败的力度,反而可能使得经
济雪上加霜。当然,从长远看,清除腐败,净化环境,可以降低企业的交易成本,
是有利于外资企业的。美国的人力资本比中国贵几十倍,但是美国仍然是世界第一
的吸收外资最多的国家,中国只是发展中国家吸收外资最多,可见,投资者最看重
的仍然是法治环境,然后才是低成本。所以,中国应当加大力度,肃清商业贿赂等
腐败。


3 以西门子案件为例,公司参与贿赂的高管都被追究责任或者离开公司,而收受贿
赂的中国官员却没有被揪出来,这样的现象会持续下去吗,立法、执行部门应该采
取什么行动?
胡星斗:中国方面的反腐败一靠制度的创新,如司法制度、新闻制度、财政制度等
的创新,立法部门制定更加严密有效、具有可行性的法律,二靠执政党的决心、执
行部门的有为。如果中央有决心,收受贿赂的中国官员是可以被揪出来的。


附件2:网站关闭通知


发件人: 惠斌 [hui...@xinnet.com]
发送时间: 2009年3月25日星期三 2:52 下午
收件人: huxingdou
抄送: zhaokai
主题: 非法信息关闭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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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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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网数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客服中心 惠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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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hui...@xinnet.com
客服邮箱: supp...@xinnet.com
Xin Net Technology Corp.
1st Floor,2nd Building Section A,BDA BeiGongDa Software Area, Beij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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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l:010-58022233
Fax:010-58022077
E-mail:hui...@xinnet.com
Service E-mail: supp...@xinnet.com


苏州网监认定的“非法信息”文章:
跨国公司贿赂门,为什么收受贿赂的中国官员平安无事


                  胡星斗


(请读者讨论下面的文章是不是“非法信息”?这样的温和的建设性的反腐败文章竟
然被苏州网监认定为“非法信息”,联想到几天前我与童英贵律师起草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廉政法(专家建议稿)》在价值中国网也被网监认定为非法信息予以删除,
它们说明在中国反腐败已经走进了死胡同,连反腐败学者撰文反腐败也被认定为
“非法”,哪怕是温和的建设性的反腐败文章和立法建议也成了权贵的眼中钉肉中
刺。如果对权贵不加以约束,腐败特权利益集团终将把中国逼到悬崖边。胡星斗,
2009-3-28)


1 很多跨国公司都参与贿赂,被发现、重视也已经有多年,但是这种腐败并没有得
到控制,您认为根本原因是什么,要想改善需要从哪些方面下手?
胡星斗:很多跨国公司都参与贿赂,被发现、重视也已经有多年,但是这种腐败并
没有得到控制,根本原因是,中国是一个人情、关系的社会,反腐败制度很不完
善,司法部门、监督部门不独立,新闻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腐败的被查处率相当
低,我计算了一下大概只有1%,也就是腐败黑数——未被查处者达到99%。尽管中国
政府高度重视反腐败,对于腐败分子予以了最严厉的惩罚,但是法制的有效性、权
威性不在于其严酷性,而在于有罪必罚的严密性,恰恰在这方面我们还要极大地改
善。为此,必须加强司法、监督部门的独立性,进一步放开新闻监督、公众监督,
制定举报人保护法,鼓励举报。还要制定阳光法案,建立阳光财政、阳光财产制
度,让官员们晒晒自己的收入和财产。


2 金融危机带来的经济困境、加上西门子案件16亿的罚款,会不会是一个治理腐
败,肃清环境的机会?
胡星斗:经济困境不可能成为反腐败的契机,加大反腐败的力度,反而可能使得经
济雪上加霜。当然,从长远看,清除腐败,净化环境,可以降低企业的交易成本,
是有利于外资企业的。美国的人力资本比中国贵几十倍,但是美国仍然是世界第一
的吸收外资最多的国家,中国只是发展中国家吸收外资最多,可见,投资者最看重
的仍然是法治环境,然后才是低成本。所以,中国应当加大力度,肃清商业贿赂等
腐败。


3 以西门子案件为例,公司参与贿赂的高管都被追究责任或者离开公司,而收受贿
赂的中国官员却没有被揪出来,这样的现象会持续下去吗,立法、执行部门应该采
取什么行动?
胡星斗:中国方面的反腐败一靠制度的创新,如司法制度、新闻制度、财政制度等
的创新,立法部门制定更加严密有效、具有可行性的法律,二靠执政党的决心、执
行部门的有为。如果中央有决心,收受贿赂的中国官员是可以被揪出来的。


(“胡星斗中国问题学”网站:http://www.huxingdou.com.cn。本网站将转型为文
粹参考,备用网址: www.huxingdou.org。www.huxingdou.net。电子邮件:
huxing...@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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