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通过一路BBS站telnet客户端发布
秋风:孙东东的问题出在哪里
作者:秋风 2009-4-8 17:34:42 发表于:博客中国
点击收拢文章正文
孙东东教授因为说几乎所有老上访专业户都属于偏执型精神障碍、需要强制而惹上了麻烦,昨天他已表示道歉。但有人从网络上查到,两年前,孙东东教授就强制医疗权可能被滥用说过意思基本相反的话。所以过度猜测孙教授言论的深层动机没有多大意义。孙教授很可能只是不小心忘记了科学与公共政策之间的界限,尽管这个不小心的后果很严重。
首先需要说明一点,精神病学是不是科学,本身大可怀疑。它的研究对象是人类的灵魂、精神,而这是一个非常深奥、简直可以说深不可测的领域。从逻辑上说,人类永远也不可能发明出一种科学,用以充分地解析人的精神。如哈耶克所说,人的心智(mind)永远不能完全认识理解心智本身。
因此,精神病学本身是一门颇为含混的学科。过去几百年,科学改变了人类的很多认知,由科学衍生出来的技术给人类带来诸多便利。于是,“科学”一词本身就带上了道德意味,不少学科喜欢冒充科学。比如,一直有经济学家喜欢混到科学家行列中,精神病学、心理学也倾向于把自己打扮成科学的样子。但其实,它跟物理学、数学、化学等核心科学的性质完全不同。
即以人的行为模式而言,何谓正常,何谓反常?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著名经济史学家道格拉斯·诺斯一直在批评主流经济学构造的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理性人模型,用这个模型根本不能解释人类历史上最重大的制度变迁。那些促成了制度变迁的人,不论是宗教创始人、伟大的政治家、立法者,或者是推动制度变迁的普通人,比如英国历史上抵制国王滥用征税权的“ 五骑士”,似乎都无法用理性人模型来解释。按理性人模型,这些历史推动者的理念、决策、行为似乎都有点“异常”、“反常”。也确实曾经有过一门精神分析历史学,试图用精神分析理论解释历史人物,这当然只是学术泡沫而已。
这且不论。即便精神病学是科学,明智的学者也绝不会把依据其方法进行实证研究而得到的发现,当成制定公共政策的依据。孙东东教授恰恰犯了这样的错误。即便孙教授通过精细的调查研究证明了他的那个结论,他也绝不应当说, 这些人“需要强制,因为他们扰乱社会秩序”,“把他们送到医院是对他们人权的最大保障”。孙教授越过了一个按照学术伦理绝不应当越过的界限。
科学(哪怕是冒充的科学的那些学科)是一个世界,而公共治理是另一个世界。这是两个虽然有所关联但性质完全不同的世界,因而是按照完全不同的逻辑运转的。简单地说,社会是不能用科学研究结论来治理的。
近代以来,人类在这一点上犯了无数错误。尤其是法国启蒙哲学,把科学变成了崇拜的对象,企图用科学来解决政治问题、社会问题、经济问题乃至于文化、精神、道德等问题。由此开启了很多荒唐甚至可怕的理论和实践,比如,依据某一种族在体格、智力上优越的结论来改造人种,或宣告其具有统治世界的权力。这些理论与做法属于“理性的滥用”。这样的科学乃是典型的伪科学。它给社会带来的不是秩序,而是混乱甚至罪恶。
一个人究竟是否扰乱了社会秩序, 是否应当被强制,就其性质而言,不是一个科学判断的问题,而是一个公共判断的问题,也即是一个法律或行政问题。社会在制定法律和公共政策过程中必须假定, 所有人,任何一个特定群体,比如上访者、哪怕是老上访专业户,都是具有正常理智和情感的常人(averageman)。所谓正常,就是“平均”的意思,或者用普通法的一个术语,假定每个人都是“明理之人”、“可以讲通道理的人”(reas-onableman)。法律把某个群体当成反常人群来对待,违反正义的最基本原则。
当法官或行政官员准备对某个人、某群人行使权力时,也必须做同样的假定。他们必须以公共管理者的身份而不是精神病医生的身份去面对这个群体。当然,对于具体的个体,法官或行政官员确实可以找专家提供证据,但是,此时,仍然是法律高于科学。法官或行政官员采取强制个人的措施,必须依法律或行政程序决定,科学结论要在这个法律或行政程序内运作,且给当事人及其亲属提供辩护机会。在这种程序之外,拿所谓的科学结论来直接给一个人或一个群体定性,并对其采取不论何种措施,都属于无法之举。
孙东东言论门提醒学者,需要注意学术伦理,其中有一条:学术的世界与公共治理的世界是不同的,谈论公共治理问题,必须按照公共治理的逻辑来谈论。当然,面对繁荣的科学,掌握公共权力的人也需要具备政治伦理,比如记住一点:只有法律能够安定一个人的命运。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