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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21-2009 07:3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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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人人平等”为什么要“人人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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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dao
前几天写了一篇小文,叫《民族传统与普世价值》。文章中提到两点:
1、普世价值指应该适用于所有地球人的价值观。
2、普世价值的最核心的基础是“人人平等”。
人人平等,(通常简称为平等),经过几百年从西方到东方的传播,早已成为耳熟能详的词汇。本以为这样的词语应该不用解释了。可是,在关天跟帖的众人中,却相当一部分人将这种“平等”等同于有一样的财产,一样的女人,估计差点就可以算上“有一样的相貌”了吧?
看来,即使在关天茶舍这样的板块,也需要好好解释一下什么叫“人人平等”。真是情何以堪呀!
所谓平等,肯定不是一个人的事情。至少是两个人才能谈得上平等。人人平等,正是指个人相对于社会的一种关系。这种平等不是指你长了二两肥肉,别人也必须腰围五尺;不是指别人天天吃肉,你也得碗里有汤。
所谓的人人平等,是指在社会这个结构中,每一个人相对于任意其他的个体,在享有社会权利和履行社会义务上是平等地位的。(特别提醒,权利不是权力)
这个社会中存在各种“不平等”的东西,漂亮vs丑陋;高个子vs矮个子;有钱vs没钱。这些“不平等”不属于价值观上的范畴,因此不在“人人平等”这种价值观判断的内容之内。这些非价值观上的不平等,不仅存在了很长时间,也肯定将在未来的时间内存在相当长的时间。
人处于社会中,必然享有一定的权利。这种权利就是人可以使用社会这种结构而获取利益的资格。在人的权利平等中,就是指这种作为社会一部分的个体可以使用社会结构而获得利益的资格和地位是平等的。
人处于社会中,必然也要尽义务。这种义务是作为社会一部分的个体为了维持这个社会存在而必须付出的代价。在人的义务平等中,就是指这种付出代价的要求对于每个人都应该是平等的。
而实际上,整个社会不可能是二维平面上的集合,而是已经具有多层结构互相交错的三维网络;于是就出现了社会个体之间在权利和义务上的差异。作为人类历史上占据绝大部分时间的等级制度体系,就是将这种权利和义务上的差异,以一种类似“神(圣人)的旨意”的方式进行了确立。这么确立的好处是可以让社会在一个相对稳定的状态中维持运行。皇帝的儿子永远是皇帝,农民的儿子永远是农民;杜绝了社会层级变动而摧毁整个社会体系的可能。在人类历史中,这种等级社会构造最成功的就是中国。悠悠千年的等级社会,核心就是儒家的等级制度(礼)。为了解决社会层级之间的某些个体由于能力和机遇的问题,从而产生突破其个体社会身份的要求,中国的统治者们极其聪明地发明了科举制度。长期诟病科举制度的内容如何“八股”,其实,这并不是最重要的。科举制度实际上为必须稳定的等级社会提供了一个遴选机制而已。哪怕考的内容是比赛是穿三点式跳艳舞,也是一样的道理。于是,整个社会在稳定的等级制度下,通过某种程度的固定方式允许不同等级之间的交流(往往是从低等级向高等级)建成了一个千年帝国。
对比起东方的千年帝国,西方世界的等级构建,由于历史和地理的关系,没能构筑成具有类似坚固程度的等级社会。(即使千年的中世纪,其等级结构的成熟和复杂程度也远远比不上东方的帝国)尤其是大规模贸易活动和工业革命的发生,让处于低等级社会的个体具有了更多,更快提高自己社会等级的要求和能力。社会缺乏有效的,让低等级个体突破其地位而获得提升的渠道,必然造成了整个社会的不断动荡。既然旧有的结构无法满足社会的要求,一个新的体系就成为迫不及待的要求。这个社会体系的构建,是对于旧有等级社会的构建进行了“ 反动”为目标的。最大的“反动”,就是对于等级社会的彻底否定。“人人平等”,就是对这种等级社会体制进行破坏的最有力的口号。这个观念,绝不是什么上帝的神谕(基督新教的出现,也不过是这种社会体制改变的一个表现而已,绝不是神在经过几千年后才想起来让人们的头脑里产生人人平等的念头。)
人人平等的观念,自几百年前出现在欧洲,随着整个世界的政治和经济发展,尤其是两次世界大战,从西方传播到东方。在这个观念的催生下,诞生了无数的政治哲学和价值观表达。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以马克思主义为代表的共产主义理论(包括其变体的社会主义理论)。对于旧有西方等级社会的批判中,马克思主义成为最极端的反对思潮。虽然它将资本家、封建主作为批判和消灭的对象,但是却对于处于社会等级最底层的劳动者提出了全世界劳动者平等一家的口号。跟今天很多人想象的相反,马克思主义从来就没有赞同过社会等级的合理性,相反,却为打破这种等级提出了包括口号到行动指南的内容。以这种价值平等为基础的各种变体价值观,在以各种政治思潮的方式扫荡世界。
随着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结束,不仅生产力取得了巨大的发展,经过战争对于旧世界的破坏,各种基于平等价值观而兴起的势力提出了如何建设新的社会价值体系的问题。苏联曾经作为全世界进步青年心目中的明灯,最大的原因就是它以一种表面上最平等,最革命的理论,在动员社会全部力量推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做出了最显著的成绩。我记得曾经有文章披露,二战后,GDP增长速度上,苏联是历史记录的创造者。这个最革命的制度,在从头脑走向现实中总有差距;而其巨大的副作用,就是对于个体人在达到“平等”后,反而消失了个体本身存在的意义。另一方面,由于社会运行和分工的需要,一个新的高等级的社会群体却被创造了出来。对这种制度最成功的描述,就是奥威尔的《1984》。最彻底的揭露就是那本著名的《通向奴役之路》。在此不再赘述其详情了。
而在旧有的西方社会里,如果重建社会,既要实现长期以来对旧世界革命的“ 平等”要求,又要避免落入苏联式的奴役社会状态,成为了一个问题。与苏联的这种由于平等而抹煞个体的社会结构相反的是,西方社会的革命者提出了一个“人权 ”的概念。人权,相对于苏联的平等方式,最大的不同是,这是指作为社会个体的“个人的权利”。在上个世纪60年代,以这种个体权利平等为诉求的“民权运动 ”成为西方文化和社会革命的主要诉求。与苏联式的强制个体在财产上的平等不同,这种人权诉求的平等,要求的是个体权利对于社会结构上的平等。用一个比喻来说,苏联式的平等就是利用国家权力让个体在社会运动的结果上达到平等(正如赛跑者在终点冲线处以同一水平冲线,人人都是冠军,也人人都是失败者。)西方社会的平等,是让个体人在社会运动的开始处于相同的地位(正如赛跑者从同一个起跑线起跑)。这也是为何这种文明中,将“人人平等”局限在权利和义务平等而不是扩散为财产平等的原因。
相对于苏联这种最后强制一起刹车冲线式的平等(努力建设一个二维的社会,实际上由于不可能实现,变成了一个双层结构——底层的绝大多数人的平等+另一个少数人组成的高等级社会)来说,西方人权平等的制度让整个社会的结构变成处于底层的人(个体的人),在同一个起跑线上向社会的高等级冲刺。这种社会最大的问题是对于那些竞争失败者的救济问题。是由一个政府强制进行这种救济,从而让社会维系;还是由一定限度的社会保障体系维系有限度的救济,这是个尚未定论的问题。
“人权”和“人人平等”,这些概念,在经过苏联帝国的崩溃后,经过对苏联式平等结构的反思,才真正在世界大多数思潮中成为一个连不同意者也不得不赞同的价值观。近二十年来,这种价值观成为目前为止最“ 正确”的价值观。未来会不会又有新的价值体系出现,尚未可知。正如在几千年前,拥有奴隶的价值观是“正确的价值观”一样;目前的价值观在未来也必然会受到各种挑战和反思。然而,在目前来说,在当下的今天世界来说,人权和人人平等的观念应该成为普世价值,应该成为人人都拥有的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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