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 BBS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522|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魏英杰:谁在为开发商“变脸”提供舞台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4-29-2009 15:14: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文通过一路BBS站telnet客户端发布


http://www.my1510.cn/files/my1510_8/2736482636.jpg

作者:魏英杰 | 评论(4) | 标签:奥体公园

西安户县二千余亩公园用地被开发商“擅自”变更用途改建别墅群一事,经由新华社等媒体的披露,其来龙去脉基本已水落石出。

征地之初,县、镇政府宣传说是要建设“山水草堂奥体运动旅游主题公园”,整个项目共征用5个村庄和附近农场土地2300余亩。既然是建公园,即便由开发商投建也不会改变其公益性质,因此也有理由让老百姓作出一定让步。然而,在这片许诺“为当地老百姓带来巨大实惠”的土地上,现今却矗立起400余幢单体别墅,还在西安闹市区大作促销,称项目五证齐全,可放心购买。这意味着,该项目经由层层操作,已经成功“变脸”,以商业房产的面孔进入市场流通领域。

至此,人们不禁要问,究竟谁在为开发商的“变脸”表演提供舞台?不难想象,倘若没有人或政府部门为开发商撑腰,类似违规用地行为断不敢如此这般招摇过市。实际上,针对开发商违规用地的事实,不仅群众多次举报,省里监管部门进行过调查,省市主要领导也有批示:“奥体公园”已出现改变用途苗头,要严格监管,防止改变土地用途。令人遗憾,道道“禁令”依然挡不住开发商的逐利冲动。

记者勾勒出项目“变形记”的大致路线:2005年2月,西安市发改委重新批复,将原项目调整为“旅游度假项目”;西安市规划局据此作出“相应调整”,与房产开发相关的住宅平均层数、停车位、规划总户数等内容正式进入审批文件;进而,在给开发商发国有土地使用证时,户县国土资源局“理所当然”地在土地用途一栏加入“房产”二字。由此可见,个中关键就在于,当地有些政府部门为违规行为大开“绿灯”。甚或可以说,“奥体公园”改建别墅,竟是出于当地政府部门和开发商的“合谋”之举!

在这过程中,侵占老百姓利益,占尽土地变更用途便宜的当然是开发商,但当地政府部门为何热心为开发商谋利,更值得探究。为了这一项目,基层政府部门不仅从政策上提供便利,还多次“让利”于开发商。譬如户县政府曾作出决策,对项目土地出让金留县部分减免一半,仅此一项就抹掉了近700万元。更有甚者,当地还批准开发商只需先期支付20%征地补偿款,其余部分留作“本金”,定期给付利息。这实质等于变相截留村民的征地补偿款。

按理说,政府作为公共服务提供者和市场监管者,应该站在开发商和村民中间,起到维护公平和正义的作用。在具体决策中,还要更多地站在弱势群体的立场上行使政府职能。然而,当地基层政府不仅没有做到这点,反倒和开发商合谋以公共利益之名欺骗上级领导部门,侵占老百姓正当利益。借用经济学家奥尔森的“集体行动理论 ”,在这起违规用地事件中,想必当地政府部门及其官员和开发商构成了一个具有“共同利益”的小集团,却把理当竭力维护的“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给抛在了脑后。如此来看,这何尝不是当地政府部门的一次“变脸”。

尤值得引起关注,类似违规用地行为并非个别现象。特别是近年来,地方政府纠结于“土地财政”,难免热衷于为市场主体鸣锣开道,有些官员为一己私利参与其中,滋生寻租舞弊等腐败现象。部分地方房价虚高,与此不无密切关联。因此,对发生于西安户县的这起违规用地事件,实有必要进一步追责与反思。

2009年4月28日
一五一十部落原文链接 | 查看所有4个评论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