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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啸鸣:“铁本”掰不过铁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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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30-2009 12:28:3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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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本”掰不过铁腕





● 邹啸鸣20090112120626906 04年5月10日



好久不看电视新闻了,因为那些新闻没有什么新意,不吸引人。那天正好在家喝酒,无聊间看了一段新闻。感觉挺有意思,那就是“铁本事件”。从新闻播音员的满脸阶级斗争的表情和语调,就知道这段新闻一定属于“旧闻”——铁腕胜利了。

铁本案件本身并没有什么复杂,刚处理完,就引来了“嘘”声一片。奇了怪了,政府此举完全是为了压制通货膨胀啊,完全是清理游戏规则啊,都是为大家好啊。为什么大家反而不买帐呢?我看很简单:如果市场经济如此容易通过考试,那么我们早就毕业了。

1、用错了逻辑?

据说政府此举是为了抑制已经露出了苗头的通货膨胀。我们对88年和94年的通货膨胀都记忆犹新,没有谁喜欢通货膨胀。问题在于:假如铁本公司没有得到如此最高级别的“叫停”,那么它的产出将非常有效地打击钢铁价格的上升势头。它的投资也将可以在短期内得到回报。与此同时,铁本公司将赚得盆满钵满,因为它的产出非常符合市场需求。现在铁本公司的投资被紧急叫停,这个行政行为用的方式是“釜底抽薪”,既不允许增加钢铁的产量,用很简单的逻辑即可预见:这个行政措施将有力地促进钢铁价格的进一步上升。



如果真的希望打击“投资过热”,那么应该打击的是对钢铁的需求旺盛。这种需求主要来自中央政府领唱,地方政府合唱的GDP交响曲。此曲正达高潮,对钢材的需求自然旺盛,钢材供不应求,价格自然飚升,那边却釜底抽薪,不准许钢材供应增加,人为加大供需紧张缺口,这个逻辑让人搞不懂。当然那些现有的钢铁公司将成为这个政策的受惠者。难道中央政府有意和他们站在一边?

2、打错了屁股?

此次案件,处理了大批的“涉案人员”,其中包括地方政府官员、地方银行官员和私企老板。在我看来,由国务院召开专门会议打这些人的屁股有些怪怪的感觉。作为地方政府官员,他们的行政出了错,由国务院打屁股还情有可原。但是私企老板出了错,不应该由国务院打屁股。



资本的天性就是趋利避害。当然此次案件比较复杂,涉及到私营企业老板承担了自己无力承担的风险的问题,也就是3亿的资本承担103亿的债务的问题。但是,这样的错误并不应由私企老板承担。如果没有地方政府的积极配合,私企老板是无论如何都无法达到如此危险的负债规模的。



我并不认为私企老板没有错。他的错当然是显然的:违反了基本的游戏规则,通过“行贿”的方式获得了超级贷款。但这是逼出来的,被广泛存在的“潜规则”逼出来的。总的错不在他,错在潜规则。即便他应该受到惩罚,也绝不是由国务院等行政机构下命令来处罚的,而是由执法机关根据法律来处罚。这有牵涉到了下一个问题:拿错了板子。暂存不表。



他的发展的眼光不但不值得处罚,而且值得肯定,值得充分地肯定。全国经济发展不平衡,主要的原因在于经济欠发达地区“欠”的就是企业家的发展的眼光和发展的动力以及魄力。这种眼光、动力以及魄力应该得到保护。我们招商引资“招引”的是什么?就是这种眼光、动力和魄力。没有人具备足够的知识,以至于能够区分哪些眼光是对的,哪些是错的。这种价值判断其实应该是由竞争和盈亏等市场经济自身来下结论。

在我看来,真正应该打屁股的是中央政府所领唱的GDP交响曲,这个交响曲让全中国都变成了一个建筑工地,到处热火朝天。现在却打到跟着小心哼哼的私营企业身上,以后还让人家哼不哼?

3、拿错了板子?

“依法治国”已经成为了本界政府的一句口头禅。问题不在于怎么说,而在于怎么做。要打板子没有错,但是千万不能拿错了板子。

党有党纪,国有国法。党纪是管人(党员)的,国法是管行为的。错误的行为当然都是由人犯下的,但是惩罚的过程一定要区分。



我们国家,党国一体。行政的过程也就是管人的过程。但是国家应该管什么,不应该管什么,我们不清楚。管的好了,都是党的伟大,管的宽了,难免出错,那么是不是党就不伟大了呢?所以要区分职能,不能一锅煮。经济问题更是复杂。现在我们已经认识到了“市场经济”是方向,但是对市场经济规律的知识,我们掌握了多少?对我们不是很清晰了解的领域,应该多听专家的意见。

官员犯了错,当然应该问责。但是问责不是简单地罢免几个官员的问题,而是有效地制止一种行为的问题。此次铁本案件,地方官员和银行官员的错“不在”贷了多少款的问题上面;而在明明知道铁本的资本金如此低的情况下,为什么还“敢于”发放这么多的贷款上面;在与违背投资的风险把关的问题上面。



如果此论成立,那么应该拿起的板子就不是党纪,而是国法。而我们看到,法院还没有开庭,私企老板的罪行已经路人皆知了。



问题还不是这么简单。更进一步的问题是:还有多少类似的情况发生?还有多少资本不足以抵补风险的投资已经发生并在继续发生?他们是否都应该受到一视同仁的处罚?



这个问题不说清楚,那么官员会理解成:犯错不要紧,关键是不要撞到枪口上,等风头过去了,继续犯同样的错误。那么,现在挨打的,打了白打。

4、混乱了规则?

杀鸡给猴看什么?看规则。而不应该是产生一种莫名的恐惧。否则以后谁还敢参与游戏呢?



铁本案件,在中央政府看来,属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那么好吧,关键就是要听话就行。对于上面的命令,正确的要执行,错误的也要执行。好了,中国的官员都成为无须思考的白痴算了。



他们为什么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呢?因为激励他们的机制出了问题。

市场经济中,激励机智非常明确:人之初,性本私。无利不起早。每个人,每个经济组织都是冲着利益而发展起来的。只要他们嗅到了赚钱的味道,他们就一定会兴奋起来,于是签定契约,动用资源,承担风险,博取收益。

但是这样的游戏中,官员搀杂其中。而激励官员们的既有私利,更有 “官帽”。当中央政府发出号召——以阶级斗争为纲,于是官员们争相发动一波胜过一波的政治运动。当中央政府发出号召,以GDP为中心,于是官员们动用一切可以和不可以动用的资源,发展本地的GDP。为此不惜将风险当作耳旁风。更何况权力可以得到一定的“寻租”的回报。

本次铁本案件,就是这样的激励机制本身的结果。早二年,中央政府连续增加国债发行的额度,极力推动建设高潮,地方政府不敢怠慢,纷纷效尤。他们在效尤的过程中违法违规。如果得到了上级的表扬,那么就升官发财。谁知道,合唱产生了“共振”。现在突然最高上级不玩了,但是这些2年前就准备上马的项目,要停下来,所有的投资都“沉没”了,所有的契约都撕毁了,规则,混乱了。激励机制在扭曲了的基础上进一步扭曲,没有可以理性预期的规则了。

5、如何看待中国的“通膨”或“通缩”问题?

仅仅在去年,理论界还在一片感叹:中国面临通货紧缩。不过一年,突然有对通货膨胀担忧了起来。到底中国面临的通货膨胀还是相反?如何理解中国的通货苗头?



在下认为:对中国的通货现象的认识,不适宜用货币主义学派的观点(通货膨胀是货币现象)来判断和决策。为什么呢?因为中国不是成熟的市场经济,更重要的是,中国的经济格局是畸形的。



在美国等发达市场经济国家,通货膨胀的确属于“货币现象”。因为他们的投资、总供给和总需求都是“真实”的。所有的投资都是产权清晰的对风险负责的投资。而且他们的基尼系数较低,中产阶级是社会的中坚。整个社会呈现稳定的“橄榄”形状。更重要的是,他们的中央银行在货币发行的过程中,一直是独立于政府力量的,由此可以得出结论,他们的通货膨胀的确属于“货币现象”。货币发行过量,早晚一定会在物价水平上面表现出来。



但是中国的情况很特殊。中国的货币发行速度一直超过GDP增长速度3个以上的百分点。常年累计,货币的确“过量”了。但是直到去年为止,并没有在物价水平上面表现出来,什么原因?这就关系到中国的持币结构问题了。中国的基尼系数一直在上升,最近已经达到了“危险水平”。说明什么呢?说明有钱的人呈现三角形状态,越往上面人数越少;但是他们拥有的钱(财富)的数量却呈现“倒三角形”分布。



这样的分布可以很好地解释为什么中国在货币发行一直超量的情况下,物价却一直呈现下降趋势的现象:有钱的人的钱未必是通过正当投资“赚”来的,所以他们虽然有钱,却对投资未必感兴趣,而是对如何可以聚敛财富感兴趣。从消费的角度来看,他们的消费已经达到了饱和的顶点,别墅已经几套,小车也是领导着潮流,他们没有投资和消费的热情。



同时,没有钱的人占人口的大多数,这些人面临“改革”,铁饭碗已经被打破,社会保障机制却没有覆盖到头上。房屋、医疗、教育等等都是花大钱的开支。他们不敢消费。



所以说,在中国,有钱的不投资,不消费;没有钱的不敢投资,不敢消费。这两股力量结合起来,所以过量的货币没有表现在物价上面。



如果我的分析没有错的话,那么,如何看待目前面临的“通货膨胀”压力呢?



我一点都不紧张,请问中国的财富分布结构短期内变化得合理了吗?没有。反而在加固那两个三角形。



请问货币发行增加的因素有特别的增加吗?也未必。的确最近的贷款有明显的增加,但是这种增加都是“不对风险负责”惹的祸。都是在领唱条件下的合唱之音太强惹的祸。中央可以 “加大基础建设投资”,地方政府当然如法复制。谁知道复制起来却没有了边界。



所以结论是:要么要求地方政府,只能让中央政府领唱,地方政府不许合唱GDP交响曲;要么既不要领唱,也不要合唱,让市场的各个经济主体乱唱,这样反而更好。因为他们步调不一致,可以相互抵消一些能量,不至于造成通货膨胀压力。

6、中国市场的“三只手”

前两天,看见总理面见欧盟主席的时候,要求欧盟承认中国的“真正的市场经济地位”。我想,总理与其要求别人承认,莫如自己首先按照真正的市场经济规则运作为好。

是的,我认为我们并没有按照真正的市场经济的规则运作。我们知道:市场经济由“两只手”在发挥作用,一只是看不见的手——价格信号引导资源配置;另一只手是看得见的手——宏观调控。可惜本次这两只手都没有胜利,胜利的是中国特色的第三只手——行政铁腕。

这种胜利是一种悲哀。

铁腕是一定会胜利的,因为没有什么力量可以约束铁腕。当铁腕要“割资本主义尾巴”的时候,铁腕笃定胜利。但是中国经济却笃定失败。当铁腕要高唱GDP进行曲时,铁腕也笃定胜利,但是这次失败的中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因为看得见的手和看不见的手都无法也无须发挥作用了。

看不见的手——价格,调控的是每个人以及每个经济主体的利益。事实上,每个人都是利己的,所以调控才会有效。



看得见的手——财政政策+货币政策,调控的依然是每个人和每个经济主体的利益。依然必须建立在“人之初,性本私”的基础上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

而这次包括铁本在内的一大批企业之所以敢于并且能够不顾风险地,不惜大胆违规地发放贷款,是因为地方政府不恰当地参与到了自己不应该参与的GDP交响曲中去了。他们的确属于特殊材料制造的,他们可以不承担风险地投资。所以,无论是看得见的手还是看不见的手都无法对之产生效用。

所以,中央政府才会痛下决心,在试用了宏观调控措施都效果不明显的条件下,不得已,采用行政铁腕,遏制合唱的规模。行为可以理解,但是未必恰当。

7、这个铁腕难道不可以做些好事吗?

可以。如果中央政府能够痛定思痛,痛下决心,改变具有中国特色的游戏规则,让各级的政府统统退出GDP交响曲,那么,政治清明将指日可待,市场经济规则的建立将指日可待。看不见的手将有效地配置资源,看得见的手将有效地指挥经济的良性循环。

好的铁碗,即不该给市场升温,也不是给市场浇水,而是确定规则。像现在这样既参加游戏,又参与确定规则,铁碗笃定赢,市场笃定输的局面再也不能发展下去了。去掉所谓的中国特色,政府退出所有的经济领域,老老实实地学习市场经济的规律,对市场经济的基本价值有所敬畏。

评价政府官员的标准必须修改,激励官员的机制应该和经济利益脱钩,政府不适宜垄断资源。让资源的产权清晰起来,让资源的利用竞争起来,效率才会体现出来。

我们可以期待吗?





铁腕掰不过“铁律”

——中国宏观调控之制度因素分析 论文

作者: 邹啸鸣   时间:2007-11-2

发表于新加坡《东亚经济评论》



[摘要]:本文针对目前中国宏观调控中出现的失效的现象进行了制度因素方面的分析,认为宏观调控的主体并非仅仅是政府的职能;认为政府行为未必就是“公共利益”最大化为目标;认为“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必须符合“科学”的判断标准;论证了缺乏约束的政府行为,其特征是“非理性”甚至是“反理性”的;认为政府的职能并不是“经济建设”,而是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认为如果要取得宏观调控的理想结果,前提在于财政体制、监督体制、政府的职能以及政治制度都必须发生根本性的转变。



[关键词]:宏观调控、行政干预、科学发展观、政府行为非理性、政府职能转换

Keyword: Marco-control ,Governmental intervention,Science developed outlook,Governmental behaviors,Governmental functions transformed



[正文]



《“铁本”掰不过铁腕》 是我于2004年5月份在“铁本”事件发生以后的10天之内写就,发表在互联网上的。如今大半年已经过去,从现在的情况看,我的文章还是非常及时地、准确地揭示了我国当时存在的一些问题。现在是进一步总结和完善的时候了。



1、 中央刹车 地方加油——引子



在上文中,我强烈地质疑了由中央政府领唱,地方政府合唱GDP交响曲的不合理,认为这是造成目前经济发烧并进而导致煤电油运紧张并制约经济发展的根源。目前看来,中央政府已经有明显的刹车动作,比如财政政策已经由“积极”改为“稳健”;利率由多年连续“调低”首次转向“调高”,逐渐淡化发展中的GDP崇拜。但是地方政府却依然处于“意犹未尽、欲罢不能”的状态。



《市委书记牛玉儒病中115日》 文摘:谢莉知道丈夫所说的承诺,也熟悉了他经常挂在嘴边的“GDP,翻一番、2007年”这样的词语。



牛玉儒的目标甚至让自治区党委书记储波也感到惊讶。“现在证明,他这个目标是合适的,完全能实现的,但在当时,我都不大敢相信。”



从以上这两段文摘中我们可以看出:指引地方官员前进的依然是GDP交响曲。这就给目前中央的宏观调控出了大难题了:当行政调控的“铁腕”遭遇地方政府高涨的“政治热情”,谁将获得胜利?



其实,经济问题政治化处理是中国特色之一,大跃进就是一个典型。这样的亏我们已经吃了不少,前任虚心接受,后任过后重犯。这里反映的问题就是政府官员缺乏“区分”的思维方式。包括对政治行为和经济行为的区分;对政府各机构的职能进行区分;对政府和非政府机构的职能的区分;缺乏对公共利益和部门利益的区分。



2、 宏观调控未必是“政府”的职能——分权以约束私利是市场经济的规则



经济波动是客观存在的经济现象。而减少这种波动对经济的“破坏性”影响就得依赖“政府”实施宏观调控政策。这都已经变成了“常识”。我看这属于常识性错误。因为,在市场经济国家,执行宏观调控政策的机构则未必是政府。比如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的确是负责执行货币政策的机构之一,但是这个机构是独立于政府而对国会负责的机构。“总统也许有能力影响联邦储备董事会,但是,董事会也会在总统希望他们降低利率时却提高利率,或采取其它方式对抗总统的经济政策。不论总统还是国会都无权决定政府在确立经济政策中的所有行动”。



当然,美国的财政部长倒是在总统的领导之下,但是美国的财政政策也是 “有限”的。只能在增加或者减少财政支出、提高或者降低税收比例等问题上有所作为。而且无疑必须经过议会的批准。



市场经济成熟国家的中央银行不是政府,议会不是政府。这就是说,政治行为与经济行为是明确的“区分”的;政府和非政府机构之间的职能是明确“区分”的。之所以进行这样的区分,就是因为他们认为每个人都是利己的,而作为掌握公权力的政府也是由人组成的,所以“总统是不可靠的”,为了避免总统为了己党连任的私利而影响公共利益,故必须进行分权。依靠制度相互制约。



我国政治架构决定了我国政府的宏观调控属于典型的“眉毛胡子一把抓”的状态。人民银行与财政部同样属于政府管辖,而人大机构与政府机构又同样都在党的领导之下。所以,我国的宏观调控从调控的主体上讲,属于“行政干预”。政府既是宏观调控政策的制定者,又是具体的执行者。这样极具中国特色体制下的宏观调控政策都是在“假设”各级地方政府以及各个行政机构在行政过程中,包括对GDP交响曲合唱过程中以及在执行宏观调控过程中,是“没有自身利益”的条件下的行政行为。但是,这样的“假设”却很值得质疑,这可以通过对本次宏观调控的效果以及造成的原因进行制度因素方面深入分析来说明。



3、 铁腕的下一个对手是谁?——行政调控效果分析



2004年开始实施的宏观调控,国家发改委主任马凯认为主要的手段是:实施了调整银行存款准备金率,清理整顿开发区和整顿土地市场秩序,抑制钢铁、水泥、电解铝等行业盲目投资等调控措施 。后期还动用了调高利率的手段。这些手段可以进行区分:只有调整准备金和提高利率属于“经济手段”,而收缩土地控制权以及控制行业投资的手段显然属于“行政手段”。



一年将近,必须对行政调控的效果进行评价:“能源紧张、价格上涨、部分行业投资过多……这些在去年曾印证经济过热的现象今年又悄悄出现”。“老问题没有解决,新问题又出现了。”马凯对此忧心忡忡 。钢铁的价格走势呈现典型的 ‘U’型上扬走势。记者周颖在《中国钢铁业“惊魂”200天》 一文中说:“从4月到10月,中国钢铁业经历了有史以来的巨幅震荡行情。200天的时间,中国钢铁业似乎经历了悲喜两重天”。高温难消源自钢性市场需求。 所以,我在《“铁本”掰不过铁腕》一文中认为行政调控“用错了逻辑”的批评是非常正确的。假如“铁本”没有遭遇铁腕的整治,它肯定将赚的盆满钵满。可如今,“铁本”老总戴国芳却只能在监狱面对这种“钢性市场需求”。



恍然之间,我们发现,宏观调控经历了300天,已经悄悄地发生了180度的转弯,地方政府又准备摩拳擦掌,大干快上了。



从以上引文我们发现,本轮宏观调控,从效果上看已经失败。因为钢铁、水泥的价格“又”涨上去了,;因为收缩了的土地审批权力不得不逐步放开;抑制民营企业向钢铁、水泥、电解铝等行业的投资,却留出了国资和外资向该领域扩张的空间。而煤、电、油、运的紧张局面丝毫没有化解的迹象,相反,杀了鸡(铁本)却没有“唬住”地方政府这些“猴”。有“牛书记”的榜样在,地方政府已经成功地化解了中央政府的行政调控的压力,地方政府的GDP交响曲越趋高亢。



看来铁腕掰赢了“铁本”,但是面临着新的对手却是地方政府的那只由利益引导的“看不见的手”。



4、 政府利益 “就是” 公共利益吗?——行政调控失效原因分析之一



行政性的宏观调控为什么会出现适得其反的效果?地方政府为什么“不听话”?



所以,我们必须分析下面两个问题:政府利益等于公共利益吗?政府到底“应该”干什么?



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国家有两个基本目标:1)使社会(公共)利益最大化,为此必须降低交易费用,使社会的产出最大化,以增加国家国民的收入。2)使统治者(政府)利益最大化,为此必须界定产权,制定社会基本规则,以达到使统治者的收益最大化的目标;国家的这两个目标是冲突的,使社会利益最大化与使统治者的利益最大化两者往往不可兼得。 “诺斯悖论 ”认为, “一个政府必须演化为一个有效、公正的契约第三方执行者。第三方强制实施,意味着政府应该强大到能有效监督产权、强制实施契约。”但他同时又道出了自己的担忧:“如果一个政府一旦具有了这样强制的力量,那么,那些管理该政府的人便会利用这种力量来谋取自身的利益,而以牺牲社会其他人的利益为代价。”



通过这种区分,我们可以从一个角度理解:去年以掰倒“铁本”为标志的宏观调控铁腕既可以理解为是为了使社会(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目标——比如是为了控制通货膨胀、为了抑制重复投资的“不科学的发展观”;又可以理解为是为了加大对国有企业保护力度的“私心”——比如抑制民营资本参与中国经济的发展机遇,给国有资本吞并私有钢铁企业一个空间,毕竟国有钢铁企业的利润是由政府直接支配的。也就是说:政府利益与公共利益有时是相互竞争,甚至是此消彼张的。



本次行政调控失效,暴露了另外的一个问题是:中央政府的利益与地方政府的利益并不是重叠的。中央政府的目标也许是使社会(公共)利益最大化,但是由于客观存在着财政包干制度,地方政府既插手投资,甚至成为私营企业投资的总后台(比如铁本事件就是如此),而且成为“经营城市”的主体,获取巨大的土地倒卖的价格差。而任何一个地方的“公共利益”的主体是当地人民而未必是当地政府。地方政府通过倒卖土地获取的价格差,其收益者是地方政府,其利益受损者是原先这些土地的使用者。



现在,地方政府的利益取向非常明显地与本地的公共利益相冲突。他们可以用“低保”、“社保”、“配套改革”等种种手法安民、抚民,同时,大量农田、城市土地被从农民、市民手中剥离出来,从而使他们彻底失去了在经济要素的新一轮配置过程中参与分享收益的权利和机会。他们大多只能在事后,每月领着聊以糊口的保障、补偿,眼睁睁地看着巨额的土地出让收益,流进了政府财政的腰包。所以,地方政府出于自身利益需要,在与本次行政调控的铁腕较劲。



5、 “科学发展观”的内涵需要“科学”起来——行政调控失灵原因分析之二



本次宏观调控,提出了一个基于“五个统筹”基础上的,蕴含着全面、协调、均衡、可持续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我认为这本身是一个发展观的巨大进步。但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就科学发展观的判断主体(谁判断)、判断客体(判断谁)、判断方式等内容进行分析和阐述,并得到学术上的论证。



判断主体天然是政府吗?我看未必。比如电力建设项目表现出来的问题就非常明显。“我国从1969年开始,国内就开始缺电,经过近20年的建设,尤其是上世纪90年代的大力度建设,1998年电力供需才首次出现平衡”。“三年不上火电”的错误决策,就是从这时开始” 。问题是:难道当初作出这项决策的政府要员自己认为这项决策“不科学”吗?显然不是。只是经济发展的状态远远超过了当初要员决策时预测能力的力所能及的范围。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的结论是:经济发展是由大量的政府所不能控制的因素所共同决定的结果。所以政府“天然地”成为科学发展观的判断主体,本身就不是科学的态度。



判断客体到底是谁?是地方政府吗?我表示怀疑。只有当地方政府成为经济发展的投资主体的时候,由中央政府来判断地方政府的投资决策是否科学“似乎”有一点道理。但真问题是:无论是中央政府还是地方政府,都应该退出投资主体地位,由产权清晰的企业充当投资主体。只有企业作为投资主体,才会按照“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规则游戏。而政府作为投资主体,这项规则完全失效,因为没有让决策者承担责任的机制。李金华审计长近日坦言 ,审计的目的不仅仅在于披露了许多大案要案,令他更为忧心忡忡的是,究竟谁为这些审计出来的问题承担责任?



判断的方式是什么呢?在目前这样的政治制度下,真理只是和现任领导站在一边。而在真正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优胜劣汰才是游戏规则。



所以,总的结论是:发展是否科学的判断主体是“市场需求”而不是“中央政府”,判断的客体是“企业”而不是地方政府,判断的方式是竞争。这才是符合经济科学规律的科学发展观。



6、 什么样的政府才是“理性经济人”?——行政调控失灵原因分析之三



“经营城市”的口号从提出到现在,不过短短的几年时间。但是由此造成的社会冲突却迅速发展成为当今中国社会中的主要矛盾。从目前暴露出来的情况看,基本可以得出一个假设:政府作为“经营城市”的主体,其表现出来的行为模式与“理性经济人”的行为模式有很大的差距。并因此造成了对本次行政调控失效的原因之一。



理性之所以被称为理性,是指其行为符合一系列的规律约束。比如老百姓作为消费者,一定在“收入约束”下追求效用最大化目标,所以会达下面的结果: MUX/PX=MUY/PY=货币的边际效用的均衡状态,老百姓之所以无须教育就属于“节约型”的消费者,是因为“收入有限”是其有效约束条件。



但是政府则可以突破“收入约束”,可以发行债券、增发货币甚至是(地方政府)爷用孙钱,不顾继任者等方式达到自己的目标。如果用准确的经济数学语言描述,那就是“无收入约束”的效用最大化问题,结论是:



MU=0,MU′<0。



用经济学语言描述,就是说(政府)因为缺乏有效的收入约束,虽然其边际效用是递减的,但是其消费行为会一直到边际效用为零的时候才停止。其消费支出是典型的“随心所欲”。将“勤俭节约”当耳旁风是符合规律的选择。



作为生产者,私人企业会按照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的那一点来提供有限的产品。只要离开了那一均衡点,则会造成企业利润的下降,甚至是亏损。私人企业为了扩大利润,必须想方设法降低成本。所以,私人企业有动力为社会提供“更便宜的、有限的”私人产品。但是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却未无“成本约束”。官员们为了给个人或小利益团体寻求利益,甚至会采用提高公共产品的生产成本的方式提供公共产品。所以会给社会提供“更贵的,更多的”的公共产品。所以我们会惊讶地在西部看到人员稀少的城市建设了“巨大的、夜晚也光彩夺目的却空荡荡的广场”。



私人企业投资必须受到“风险约束”,就是如马克思说的“惊险一越”——怕没有人购买。但是各级政府机构在提供公共产品的时候,其行为却无须接受投资的收益和风险相对称的原则的约束。因为这种投资完成以后,产品不需要进入“交易市场”进行交易,不担心“惊险一跃”,不怕缺乏购买者。这就意味着其投资行为无风险约束。



所以,这样的政府作为消费者没有收入约束,作为公共产品的提供者没有成本约束和风险约束,其行为不适合用“理性经济人”模式进行分析。这种政府投资的特点是“非理性”或“反理性”。而硬币的另一面是:所有的这些令人匪夷所思的非理性行为,都符合决策者个人及其利益集团的理性——他们自己却可以通过这些不理性的投资行为获得数量不详的“灰色收入”(樊纲语)。可以佐证我观点的是李金华审计长今年的审计报告的第六部分 。



西方国家的政府虽然也是“经营城市”的主体。但是为了约束其机会主义倾向,所以在政治制度上设计了政党竞争来约束政党行为。而且政府的主要职能放在为社会提供制度性公共产品以及为弥补“家庭失效”以及“市场失效”的公共产品上面,而不是垄断资源上面。为了保证这些制度的实施,还有独立媒体来监督。



政府投资的不理性甚至是反理性特征体现的是计划经济思维方式。其与市场经济的思维方式的区别在于:市场经济的思维方式是以“人性利己”作为整个理论框架的基础性假设,监督方式是建立在对政府官员“不信任”的基础上的监督,故而非常严厉,并因此效果明显。而计划经济的思维方式是以“人性是可以通过教育而变‘好’”作为整个理论框架的基础性假设,因此监督方式是建立在对政府官员“信任”的基础上的,故而非常仁慈。从效果上来看非常失效,令人失望。



那种思维方式正确呢?我只能这样说:市场经济的思维基础“人性利己论”的确属于无法“证实”的范畴,所以只能被称为“假设”;计划经济的思维基础“人性利他论”也是属于无法证实的范畴,但是却不能被称为“假设”,因为它同时属于可以“证伪”的范畴。证伪的方式很简单:1)经济体制改革不仅仅是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体制转变,也包括对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的基础性假设(人性利己)的认同,否则为什么要“转轨”呢。2)自从改革开放的26年以来。我国共产党的反对腐败的力度一直在递增。而与此同时,腐败的力度也在递增,甚至跑得更快。从“透明国际”公布的“清廉指数 ”来判断,更加令人沮丧:2003年,中国排名第66位,2004年,中国排名第71位。下滑了几位。这说明不是我党在反腐败方面不努力,而是在建立反腐败的“制度假设”方面出了问题。



行政权力利益化,部门利益制度化,同时缺乏约束权力的制度,所以产生了制度性腐败的温床。所以地方政府为了地方政府私利或者部门私利(而不是公共利益),对待行政调控的态度就是阳奉阴违。



7、 政府到底应该干什么? ——谨防政府不务正业



政府“应该”是干什么的,而不是讨论政府所干的为什么都是对的,后一种思维无疑属于“两个凡是”的思维。



从社会学的角度看,政府的社会功能是用来弥补“家庭失灵”的。比如养老保障、医疗保障等。我们国家的这些保障制度的确已经初步建立,但却是针对最不需要的人建立的。最需要保障的人在农村,他们却什么保障也没有因为他们无权参与游戏规则的制定。去年国家卫生总局透露:中国有近一半的农民,是病死在自家的床上。



从法学的角度看,法律制度的目标当然是社会秩序。在三权分立的国家,法律制度是由独立的立法机构而不是由政府所提供。政府的行为也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作为,否则政府也会受到法律的处罚。包括宏观调控,比如对利率走势的看法,政府只能从公共利益的角度提出建议,而无权干预中央银行的具体行为。否则是要承担法律的后果的。



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政府的经济功能是用来弥补“市场失灵”的。市场失灵的原因有四:1)、垄断2)、外部性3)、公共产品4)、信息不足。



但是我们看到的现实却与之有相当的差距:



1)、垄断产生于各级政府。从纵向看存在行业性的垄断,从横向看又存在的地区性的垄断。为此地方政府画地为牢,眼里只有税收,没有市场。大量的国有企业逼迫政府不是在削弱垄断,而是在限制竞争。



2)、官商勾结甚至官商一体是中国特色,所以为了解决太湖污染这样的“公共产品”问题,需要总理下令才能解决;所以矿难都会被地方政府隐瞒。



3)、缺乏媒体监督的公共产品提供过程黑幕重重。公共产品的生产者和提供者没有加以区分,竞争机制引入不足造成这样的南辕北辙的结果:不需要的大广场越建越宏伟,急需的基础教育无米下锅。拆迁搞的怨声载道,贫穷在无声地隔代遗传。



4)、信任危机是当前的重要社会特征之一。毒奶粉事件爆发以前,受害的消费者投诉无门,后来才发现:受理投诉的猫实际上已经与被投诉的老鼠坐在同一条板凳上。这样的政府工作人员不是努力在减少信息不足,而是在努力创造信息不足,并从中为自己牟利。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发现:政府该干的(提供公共产品和社会秩序)领域官员们显得不够努力,明显存在动力不足;在政府不该干的(提供竞争性的消费品和提供过份‘美丽的城市’)领域官员们却很积极,动力充沛。我认为这也很好解释:我们的政府在实际上控制着我国的资源的配置权利(包括土地资源及资金资源),从而享受配置权力的红利。政府官员的个人利益与部门利益的方向一致,高度重叠。部门权力成为部门利益的制度保障。争权就是夺利。



8、 铁腕何必与铁律较劲——财政体制、监督体制、政府职能都必须转型



“每一个人在追求自身利益时,都会被看不见的手引导着去达到并非出于其本意的目的 ”这是亚当·斯密在他著名的《国富论》中认识到的铁律。美国多所大学在亚当·斯密诞生270周年时,举行了盛大的集会以及盛大的学术讨论会。在西方各国得到了这样的一个结论:凡是采取了亚当·斯密的经济理论和政策的国家,经济就繁荣,没有运用斯密的经济理论和政策的国家大多衰败、落后。



大跃进,就是典型的铁腕与铁律较劲失败后却蛮不承认的事例。好在第二代领导人改弦易辙,承认走了弯路,必须“按照经济规律办事”才将国民经济从崩溃的边缘拉了回来。这个经济规律是什么呢?就是刺激“积极性”,也就是利用人的利己本性达到利他的效果。也就是对这个铁律的曲线认同。1978年启动改革以后到1994年以前的财政包干制度以及1994年以后的财政分税制度,都是为了调动以及更好地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这样的政策事实上承认了地方政府是一个“利己”的政府。特别是分税制改革对各级政府组织财政收入的激励作用较为明显。但遗憾的问题在于:我们的监督机制却不是按照这个显而易见的假设为确立原则。



财政包干制度及分税制改革的正面效应有二:其一是刺激地方政府从负效率的阶级斗争中转移到经济发展为中心的工作上来。其二是通过层层的“放权让利”,逐渐清晰产权的过程就很好地刺激了各种社会资源的产权所有者追求自身利益的过程,在“看不见的手”的指引下,极大地提高了资源利用的效率,生产力得到极大发展。



但是,在现在市场经济的框架已经基本建成的历史新时期,分税制的负面效应已经暴露无疑:地方政府事实上被引导成为了一个一个的利益主体,他们在提供公共物品的同时追求自身的私利,并利用掌握的权力寻租,所以他们的行为表现得很不理性,以至于成为一个不务正业的政府,甚至成为扰乱社会秩序的主体。同时,为了私利会动用公权力压制因此造成的社会矛盾,给中央政府造成了巨大的压力。所以,政府的注意力的面临新的战略矫正。政府(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注意力都必须从经济建设的主体上转移到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主体这样的“正业”上来。因此,财政体制必须按照公共财政的体制框架构建。只有在这种重新构建财政制度的前提下,宏观调控才有施行的基础,才不会错位成为行政调控。



“利己”是人的本性,这是与国别无关、与人种无关、与信仰无关、与是否官员以及官员级别的高低无关的人性判断。是所有其他的经济规律的规律,属于元规律。市场经济的理论就是建立在这个所谓的“假设”之上。现代民主政治制度也是建立在这个“假设”之上。因此财政体制的建立、对政府官员权力的监督制度的建立、政府职能的转变等都必须以此铁律为基础才能犁清。铁腕和这个铁律较劲纯属白搭。



目前的宏观调控所遭遇的难题,正是中央政府的“计划”与地方政府的“计划”在打架。他们的旗号都是“公共利益”,但却未必在程序上和事实上得到了公众授权和认可。公众的“公共利益”就这样被未被授权的“别人”搏奕着。



“管紧土地、管紧信贷”也许可以在数量上对官员的非理性行为有所约束,但是丝毫不会改变他们在“缺乏收入约束、成本约束、风险约束”的行为非理性的性质。为了避免其假借公共利益之名而行私利之实,从而伤害公共利益的主体——人民的利益,故而必须进行政治制度改革,使得他们的所谓“搏奕”行为暴露在独立媒体的注视之下,最好是通过非常有效的政治竞争制度相互约束之。



是的,我一直对改革开放以来历次所谓的“宏观调控”的性质持审慎的怀疑态度,它们在性质上更象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计划”,而不象市场经济体制下凯恩斯主义下的“宏观调控”。所以我并不注重对这样的宏观调控进行技术分析,而是更多的注重对它发生作用的制度因素进行分析。哈耶克说:计划与竞争只有在为竞争而计划而不是运用计划反对竞争的时候,才能够被结合起来 。我们必须清楚,如果真正意义上的“宏观调控”要能够有效地发生作用,前提是中国的经济制度、政治制度、法律制度等要朝向更加符合市场经济发展方向有意识地变化。这也许远不是所谓的“宏观调控”所能担当的重任。



我希望我们的政府能够主动实现这种转型,我期待新的“牛书记”挂在嘴边的是:社会保障翻两番——2010年!



邹啸鸣《“铁本”掰不过铁腕》,《经济学家》网站



http://www.zmw.cn/bbs/dispbbs.asp?boardID=5&ID=4638&page=1



胡杰《市委书记牛玉儒病中115日》,新京报2004年11月26日



http://www.cnbooks.com.cn/Article_Show.asp?ArticleID=4837



《美国政府简介》第十一章《公共政策》



http://usinfo.org/chinese_cd/AmGovIntro/BIG5/ch11.htm



摘自《马凯回应宏观调控八大疑问》,新京报,2004年11月5日 《国家发改委主任马凯释放强烈信号》,北京晨报2005年3月28日



http://www.zmw.cn/bbs/dispbbs.asp?boardID=5&ID=26756&page=1



周颖《中国钢铁业“惊魂”200天》中国经营报,2004年12月19日 图片资料来源:中国商务部重要生产资料市场监测系统网站



http://211.88.5.20/mmp/_news/html/2005/3/4/1109975024984.html



图片资料来源:中国水泥网,

http://www.chinacements.com/price/

[美]道·诺斯:《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上海三联书店中译本1991年,第20页。 李富永《大缺电:三分天灾七分人祸》,中华工商时报,2004年12月22日

http://news1.jrj.com.cn/news/2004-12-22/000000975229.html



崔丽《李金华:今年的审计结果整改情况20年最好》中国青年报2004年11月29日 http://finance.sina.com.cn/g/20041129/21151188722.shtml 审计和调查部分城市基础设施、公路、水利等项目,发现投资效益不高的问题非常突出,主要表现在:1.部分项目未按期建成投产。2.部分已建成项目运营效果差。3.有的工程质量存在重大隐患。4.挤占挪用建设资金及损失浪费问题严重。 过勇、李磊《2004政府清廉指数公布:中国得分稳定 排名下滑》,《21世纪经济报道》2004-11-08

http://business.sohu.com/20041109/n222899541.shtml



[美]平狄克、鲁宾费尔得《微观经济学》。中国人民大学1997年版

[英]亚当·斯密《国富论》。中南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英]哈耶克《通往奴役之路》,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

[美]平狄克、鲁宾费尔得《微观经济学》。中国人民大学1997年版

[英]亚当·斯密《国富论》。中南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英]哈耶克《通往奴役之路》,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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