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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江津“躲猫猫”事件受害人代理律师张凯李春富的募款申明(转载) 律师的募款申明(2009-05-21 02:23:51)标签:法律 律师 宪法权利 公民 李春富 江津 张凯律师
向社会各界和全国公民的请求书
张凯 李春富
我们是北京市亿嘉律师事务所的张凯律师和北京市高博隆华律师事务所的李春富律师。我们于5月13日下午在重庆市江津区当事人家中正常办案时,被江津警方无故持续殴打并拷押,非法拘禁长达6小时之久(具体细节见附件)!我们身体多处受伤,身心均遭受到严重的伤害!
我们认为,这是中国律师制度恢复以来,继北京律师程海上月在成都市武侯区执业受到政府工作人员殴打后,公权力机关践踏律师依法执业权最严重最恶劣的违法行为。涉嫌犯罪警察的目的非常明确,就是通过暴力殴打和侮辱律师的手段,恐吓和阻止律师依法执业、剥夺当事人获得法律救济的宪法权利,阻止国家法律在该地区的正当实施。
上述涉嫌犯罪的公然暴力行为,令人恐惧和万分愤慨。他们不仅在践踏律师的依法执业权和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更是在践踏中国的法律,破坏国家法治,已经造成极其恶劣和广泛的社会影响。如果不予严厉追究和依法查办,保障律师执业权、国家尊重人权和维护公民宪法权利以及依法治国就会变成空谈,政府和司法机关就会失去公信力,国家和社会必将陷入“有法不依”的混乱动荡之中,我们每个公民也都将处于危险之中。
面对如此恶劣猖狂的违法行为和可以预期的后续发展,我们认为这事已远远不是我们两个受害人的个人私事,而是关乎我们国家、社会以至每个公民现实及未来根本利益的重大公共事件。
我们知道,要想实现国家的真正法治,包括将公权力至于法律约束之下,肯定很难,肯定要走很长的路。但是我们相信,这一目标一定会通过我们每个公民的点滴努力和持续推动而实现。
为此,即使受到如此的伤害,我们仍然不会被吓倒,不会放弃继续努力!我们将在法律范围内穷尽所有救济手段,推动实现此事件的公正合法解决。
同时,我们也在此向社会各界和全国公民发出请求,为了国家的法治和社会进步,也为了我们每个公民自己,请持续关注和参与推动此公共事件的最终解决,并给与我们道义和包括资金(用于投诉、控告、起诉、交涉、宣传等大量具体工作所需)在内的各种资源的大力支持。
让我们一起共同努力,谢谢大家!
张 凯(北京亿嘉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春富(北京高博隆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9年5月18日
注:
1、请将捐助款汇至:姓名:张凯,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建国路支行,卡号:6225 8801 1736 5131;支付宝:lawyerzhangkai@163.com
2、请捐助者通过手机短信方式告知您的姓名、职业及捐助款额和时间,以方便核实和整理。如不愿意公开姓名,可以“无名氏” 公布;
3、我们将定期向社会公布捐助款项的收到和使用情况,并授权“公民维权网”发布(具体网址:../Announce/Announce.asp?BoardID=103&ID=12672 http://sites.google.com/site/gongminweiquan/)(该网站需要用代理器方能打开,此信息也会在本博客中显示)。以利于捐助者核查并接受社会的监督;
4、此次维权行动完成后,所剩款额将转为“律师执业权维护基金”,以作为以后类似的公益使用;
5、我们的个人信息:
张 凯:北京亿嘉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w0120021110965,身份证号:150102197910273036,手机:13911900261,
msn:lawyerkai@hotmail.com,邮箱:juristkai@yahoo.com.cn,
个人博客:http://blog.sina.com.cn/lawyerkai
李春富:北京高博隆华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码:w0120051113485,身份证号:413028197211066438,手机:133011031
(20090523星期六特适尔转载自“张凯律师心灵对白”http://blog.sina.com.cn/s/blog_4c6e59110100d15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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