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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律师曝刺死官员女子曾被扯下内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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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25-2009 19:46: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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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往哪里去,你要陪我洗澡。”“我们是来消费的,你就必须要服务!”“我就是要
拉一车钱来砸死你。”……昨晚8点,自称因邓玉娇母亲张树梅至今未当面办理解除委托
关系,而仍是邓玉娇代理律师的夏霖和夏楠,将一份两页的控告书递交到了巴东县公安
局。

  控告书中,除直指“被控告人黄德智涉嫌强奸”,要求巴东警方立案侦查外,还大
量披露了案发当晚事情起因和多处细节。尽管夏霖表示,目前暂不方便透露控告书中陈
述的事实来源,但他称“这是具备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件。”

  夏霖律师

  邓玉娇受过虐待

  夏霖申请第二次会见邓玉娇

  “我还是重申我之前的态度,在邓玉娇母亲张树梅未与我们当面办理解除委托手续
前,我就仍是邓玉娇的代理律师。”昨天下午3点50分,来自北京华一律师事务所的夏霖
和夏楠两位律师来到巴东县公安局,向县刑警大队递交了《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介绍信》。这是夏霖和夏楠介入邓玉娇案后,第二次向警方提出申请,要求会见
邓玉娇。

  记者在现场看到,巴东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的一名廖姓警官接过申请后,表示会立即
向上级汇报并递交该份申请。

  而夏霖向记者证实,昨天是邓玉娇被拘留的第七天,按相关法律规定,7天是警方向
检察机关提请批捕嫌疑人的一个上限。“超出这个期限,嫌疑人就应该能被取保候审或
者监视居住”。

  “只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和结伙作案,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期限才可延长到30天
,而邓玉娇案根本不是上述情况之一,我们确实没搞懂警方在怎么办案?”

  递控告书告黄德智涉嫌强奸

  昨晚8点,夏霖和夏楠两位律师再次来到巴东县公安局。“我们是来递交控告书的,
控告黄德智涉嫌强奸。”

  一名姓谭的副局长在夏霖的多次要求下,接下了这份被控告人为黄德智的控告书。


  昨晚9点15分,记者在夏霖律师手中拿到了这份控告书。夏霖表示,控告书中所述的
“事实和理由”部分具体消息来源目前暂时不方便透露,但“我可以保证这是具有法律
效力的法律文件。”

  黄德智曾要求邓玉娇陪其洗澡

  这份控告书中称,“案发当晚(即5月10日晚)邓玉娇在雄风宾馆一楼水疗区五号房洗
衣。邓玉娇说:‘水疗区就是女性给男人卖淫的地方’。洗衣时,一个‘高个子戴眼镜
的男的’(即黄德智)进入房间,走入走出两三次后,将门锁上,坐在房间床上,称其要
洗澡。邓玉娇答马上出去,并向外走。”

  “走到门口时,黄德智说:‘你往哪去,你要陪我洗澡。’邓玉娇申明自己是在这
里洗衣服,不在这里上班。欲开门离开之际,黄德智一把将邓玉娇拉倒在门口床上,脱
邓玉娇的衣服。由于邓玉娇上身挎有斜挎式胸包,黄德智未能脱下其T恤衫,转而拉扯其
裤子。此裤子为邓玉娇在浙江时所购,由于邓玉娇从浙江回巴东后身材变瘦,又未系腰
带,裤子被黄德智一拉即下,内裤全露。黄德智又脱其内裤,并以手摸其下体。邓玉娇
用脚踢黄德智,黄德智试图脱邓玉娇的鞋子,未能脱掉,被邓玉娇踢下床去。邓玉娇将
锁解开后跑进休息室。”

  邓贵大帮腔:我用钱砸死你

  控告书中表述接下来的细节为,“黄德智与一名‘矮个子客人’(即邓贵大)先后尾
随入内,黄德智骂道:‘今天被个女娃子戏弄了。’邓贵大遂问,‘哪个戏弄你的,给
我看下,下不了场了,还不得了了。’

  “黄德智便指着邓玉娇说,‘就是她’。邓贵大指着邓玉娇骂:‘你他妈的还挑人
啊,你什么意思,嫌我们老了?我们就是来消费的,你他妈的就必须要服务!’

  “邓玉娇恳求道:‘我有没有戏弄你你去问外面的领班,如果我真是在这里上班,
我就是戏弄了你,那就是我的错。’

  “另一在场服务员叫来领班,领班劝阻未果。

  “邓贵大继续骂道:‘什么上面下面的,不都是一样的吗,当了婊子还要立牌坊。


  “又说,‘你不就是要钱吗?你就是没见到过钱!你要好多钱,你开口,信不信我
今天用钱砸死你!’

  “遂拿出一叠人民币,向邓玉娇脸部扇击。每扇一下,邓玉娇便退一步,扇一下,
退一步,一直退至身后沙发处,就说‘对,我就是没见着过钱,有种你今天就砸死我。


  “邓贵大说,‘我就是要用钱砸死你,就是要拉一车钱来砸死你。’

  “领班再次劝邓玉娇离开,邓玉娇欲离开,被拖回。邓贵大说,‘想跑,跑到哪里
去?’邓玉娇再次试图离开,又被拉回。

  “邓玉娇就从包中拿出水果刀,双手背在身后。邓贵大推邓玉娇胸前,将其推倒在
沙发上。邓玉娇起不来了,遂双脚乱踢。黄邓二人扑上来,邓玉娇就拿刀向前乱刺,邓
贵大伸出双手要来抓邓玉娇,因为邓贵大在前面,可能多数刺到了他。后邓贵大捂着肚
子走到门口倒下。邓玉娇看到邓贵大脖子上有一道伤口,遂打110报警。110要其打野三
关镇派出所电话,邓玉娇答说:‘雄风快死人了,赶紧过来。’又打电话给其母亲,要
其母亲赶快来。”

  夏霖质疑警方取证不及时

  控告书随后称,“此时房中仅剩邓玉娇一人,后经理来将邓贵大抬走。邓玉娇坐在
大厅沙发上等警方到来,后邓母与警方基本同时到达,邓玉娇交给其母一张欠条,要其
母代为清欠,遂上警车到达野三关镇派出所。”

  “当晚朋友给她送来衣服,邓玉娇将案发时所穿T恤和裤子换下,但高跟鞋、胸罩、
内裤未换。当晚邓玉娇一直在野三关镇派出所办公室中哭,该派出所人员她全都认识,
没有看到巴东公安局的警察。”

  “次日(5月11日)晚上巴东县公安局给邓玉娇做笔录后,于5月12日17时许将其送至
恩施优抚医院。邓玉娇更衣后,其胸罩与内裤被邓母带回家中。这期间刑警队未对其胸
罩及内裤进行询问检查。”

  “邓玉娇在恩施优抚医院受到的虐待暂略。有些还待本律师查证求实。鉴于此,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本律师代理控告人特向贵局提出控告,
控告黄德智涉嫌强奸,要求贵局立案侦查,立即将涉嫌强奸的犯罪嫌疑人黄德智刑事拘
留,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夏霖表示,“警方调查取证时理应提取,但为何没有?是故意还是过失?我无从知
道。”

  邓玉娇母亲

  另聘律师

  就在夏霖向巴东县警方递交控告黄德智涉嫌强奸的控告书后,记者第一时间联系上
了巴东县人民政府新闻发言人欧阳凯平,他表示已经知晓这一情况。“我们在9点过后有
一个新闻发布会。”

  昨晚9点20分,由恩施日报社主办的恩施新闻网发布消息称,“据巴东县公安局证实
,涉嫌故意杀人一案犯罪嫌疑人邓玉娇的母亲张树梅在解除原聘律师后,另聘湖北立丰
律师事务所(武汉)汪少鹏律师和湖北诚业律师事务所(宜昌)刘钢律师共同担任‘邓玉娇
案’在侦查阶段的代理律师。5月24日张树梅已与两位律师签订了委托书。”


  该消息称,“昨天(5月25日),汪少鹏、刘钢两位律师向巴东县公安局递交了委托手
续,并前往巴东县看守所会见了邓玉娇,邓玉娇也与两位律师签订了委托书。律师表示
将依法为邓玉娇提供法律帮助。”

  晚上9点50分,记者致电巴东县人民政府新闻发言人欧阳凯平求证该消息时,他表示
“这就是我们想要发布的大致内容。”

  而记者昨天一天,多次拨打邓玉娇母亲张树梅的电话均为接通后无人接听。

  同时,巴东县县委宣传部外宣办主任王海波向记者证实,邓玉娇案发至今在网络中
引起的巨大轰动和媒体的持续关注,已经引起了当地政府领导干部的重视和反思。

  “我想通过此案,我们的政府领导在面对类似公共突发事件时的态度、观念和处理
方式方法,都会被全面刷新。”

  新闻链接

  邓玉娇母亲新聘律师履历

  汪少鹏,男,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合伙人、主任,首届湖北省十佳律师



  他擅长办理刑事案件,成功辩护了众多省内外重大影响与疑难的刑事案件,如原湖
北省黄石市委书记陈XX受贿案、原宜昌市财政局局长胡XX贪污案、原湖北省扶贫办主任
邹XX受贿案、原十堰市委副书记蒋XX受贿案、原武汉市供销社副主任薛XX受贿案、原重
庆市电力公司副总经理陈XX受贿案、湖北林枫集团公司董事长邱XX非法经营案等。

  刘钢,男,1992年3月开始执业(执业年限:18年,无投诉年限18年,湖北省AAA信用
律师),湖北诚业律师事务所主任。现任湖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宜昌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2006年2月,被湖北省律师协会评为首届“AAA信用律师”。

  据《重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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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往哪里去,你要陪我洗澡。”“我们是来消费的,你就必须要服务!”“我就是要
拉一车钱来砸死你。”……昨晚8点,自称因邓玉娇母亲张树梅至今未当面办理解除委托
关系,而仍是邓玉娇代理律师的夏霖和夏楠,将一份两页的控告书递交到了巴东县公安
局。

  控告书中,除直指“被控告人黄德智涉嫌强奸”,要求巴东警方立案侦查外,还大
量披露了案发当晚事情起因和多处细节。尽管夏霖表示,目前暂不方便透露控告书中陈
述的事实来源,但他称“这是具备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件。”

  夏霖律师

  邓玉娇受过虐待

  夏霖申请第二次会见邓玉娇

  “我还是重申我之前的态度,在邓玉娇母亲张树梅未与我们当面办理解除委托手续
前,我就仍是邓玉娇的代理律师。”昨天下午3点50分,来自北京华一律师事务所的夏霖
和夏楠两位律师来到巴东县公安局,向县刑警大队递交了《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介绍信》。这是夏霖和夏楠介入邓玉娇案后,第二次向警方提出申请,要求会见
邓玉娇。

  记者在现场看到,巴东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的一名廖姓警官接过申请后,表示会立即
向上级汇报并递交该份申请。

  而夏霖向记者证实,昨天是邓玉娇被拘留的第七天,按相关法律规定,7天是警方向
检察机关提请批捕嫌疑人的一个上限。“超出这个期限,嫌疑人就应该能被取保候审或
者监视居住”。

  “只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和结伙作案,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期限才可延长到30天
,而邓玉娇案根本不是上述情况之一,我们确实没搞懂警方在怎么办案?”

  递控告书告黄德智涉嫌强奸

  昨晚8点,夏霖和夏楠两位律师再次来到巴东县公安局。“我们是来递交控告书的,
控告黄德智涉嫌强奸。”

  一名姓谭的副局长在夏霖的多次要求下,接下了这份被控告人为黄德智的控告书。


  昨晚9点15分,记者在夏霖律师手中拿到了这份控告书。夏霖表示,控告书中所述的
“事实和理由”部分具体消息来源目前暂时不方便透露,但“我可以保证这是具有法律
效力的法律文件。”

  黄德智曾要求邓玉娇陪其洗澡

  这份控告书中称,“案发当晚(即5月10日晚)邓玉娇在雄风宾馆一楼水疗区五号房洗
衣。邓玉娇说:‘水疗区就是女性给男人卖淫的地方’。洗衣时,一个‘高个子戴眼镜
的男的’(即黄德智)进入房间,走入走出两三次后,将门锁上,坐在房间床上,称其要
洗澡。邓玉娇答马上出去,并向外走。”

  “走到门口时,黄德智说:‘你往哪去,你要陪我洗澡。’邓玉娇申明自己是在这
里洗衣服,不在这里上班。欲开门离开之际,黄德智一把将邓玉娇拉倒在门口床上,脱
邓玉娇的衣服。由于邓玉娇上身挎有斜挎式胸包,黄德智未能脱下其T恤衫,转而拉扯其
裤子。此裤子为邓玉娇在浙江时所购,由于邓玉娇从浙江回巴东后身材变瘦,又未系腰
带,裤子被黄德智一拉即下,内裤全露。黄德智又脱其内裤,并以手摸其下体。邓玉娇
用脚踢黄德智,黄德智试图脱邓玉娇的鞋子,未能脱掉,被邓玉娇踢下床去。邓玉娇将
锁解开后跑进休息室。”

  邓贵大帮腔:我用钱砸死你

  控告书中表述接下来的细节为,“黄德智与一名‘矮个子客人’(即邓贵大)先后尾
随入内,黄德智骂道:‘今天被个女娃子戏弄了。’邓贵大遂问,‘哪个戏弄你的,给
我看下,下不了场了,还不得了了。’

  “黄德智便指着邓玉娇说,‘就是她’。邓贵大指着邓玉娇骂:‘你他妈的还挑人
啊,你什么意思,嫌我们老了?我们就是来消费的,你他妈的就必须要服务!’

  “邓玉娇恳求道:‘我有没有戏弄你你去问外面的领班,如果我真是在这里上班,
我就是戏弄了你,那就是我的错。’

  “另一在场服务员叫来领班,领班劝阻未果。

  “邓贵大继续骂道:‘什么上面下面的,不都是一样的吗,当了婊子还要立牌坊。


  “又说,‘你不就是要钱吗?你就是没见到过钱!你要好多钱,你开口,信不信我
今天用钱砸死你!’

  “遂拿出一叠人民币,向邓玉娇脸部扇击。每扇一下,邓玉娇便退一步,扇一下,
退一步,一直退至身后沙发处,就说‘对,我就是没见着过钱,有种你今天就砸死我。


  “邓贵大说,‘我就是要用钱砸死你,就是要拉一车钱来砸死你。’

  “领班再次劝邓玉娇离开,邓玉娇欲离开,被拖回。邓贵大说,‘想跑,跑到哪里
去?’邓玉娇再次试图离开,又被拉回。

  “邓玉娇就从包中拿出水果刀,双手背在身后。邓贵大推邓玉娇胸前,将其推倒在
沙发上。邓玉娇起不来了,遂双脚乱踢。黄邓二人扑上来,邓玉娇就拿刀向前乱刺,邓
贵大伸出双手要来抓邓玉娇,因为邓贵大在前面,可能多数刺到了他。后邓贵大捂着肚
子走到门口倒下。邓玉娇看到邓贵大脖子上有一道伤口,遂打110报警。110要其打野三
关镇派出所电话,邓玉娇答说:‘雄风快死人了,赶紧过来。’又打电话给其母亲,要
其母亲赶快来。”

  夏霖质疑警方取证不及时

  控告书随后称,“此时房中仅剩邓玉娇一人,后经理来将邓贵大抬走。邓玉娇坐在
大厅沙发上等警方到来,后邓母与警方基本同时到达,邓玉娇交给其母一张欠条,要其
母代为清欠,遂上警车到达野三关镇派出所。”

  “当晚朋友给她送来衣服,邓玉娇将案发时所穿T恤和裤子换下,但高跟鞋、胸罩、
内裤未换。当晚邓玉娇一直在野三关镇派出所办公室中哭,该派出所人员她全都认识,
没有看到巴东公安局的警察。”

  “次日(5月11日)晚上巴东县公安局给邓玉娇做笔录后,于5月12日17时许将其送至
恩施优抚医院。邓玉娇更衣后,其胸罩与内裤被邓母带回家中。这期间刑警队未对其胸
罩及内裤进行询问检查。”

  “邓玉娇在恩施优抚医院受到的虐待暂略。有些还待本律师查证求实。鉴于此,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本律师代理控告人特向贵局提出控告,
控告黄德智涉嫌强奸,要求贵局立案侦查,立即将涉嫌强奸的犯罪嫌疑人黄德智刑事拘
留,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夏霖表示,“警方调查取证时理应提取,但为何没有?是故意还是过失?我无从知
道。”

  邓玉娇母亲

  另聘律师

  就在夏霖向巴东县警方递交控告黄德智涉嫌强奸的控告书后,记者第一时间联系上
了巴东县人民政府新闻发言人欧阳凯平,他表示已经知晓这一情况。“我们在9点过后有
一个新闻发布会。”

  昨晚9点20分,由恩施日报社主办的恩施新闻网发布消息称,“据巴东县公安局证实
,涉嫌故意杀人一案犯罪嫌疑人邓玉娇的母亲张树梅在解除原聘律师后,另聘湖北立丰
律师事务所(武汉)汪少鹏律师和湖北诚业律师事务所(宜昌)刘钢律师共同担任‘邓玉娇
案’在侦查阶段的代理律师。5月24日张树梅已与两位律师签订了委托书。”


  该消息称,“昨天(5月25日),汪少鹏、刘钢两位律师向巴东县公安局递交了委托手
续,并前往巴东县看守所会见了邓玉娇,邓玉娇也与两位律师签订了委托书。律师表示
将依法为邓玉娇提供法律帮助。”

  晚上9点50分,记者致电巴东县人民政府新闻发言人欧阳凯平求证该消息时,他表示
“这就是我们想要发布的大致内容。”

  而记者昨天一天,多次拨打邓玉娇母亲张树梅的电话均为接通后无人接听。

  同时,巴东县县委宣传部外宣办主任王海波向记者证实,邓玉娇案发至今在网络中
引起的巨大轰动和媒体的持续关注,已经引起了当地政府领导干部的重视和反思。

  “我想通过此案,我们的政府领导在面对类似公共突发事件时的态度、观念和处理
方式方法,都会被全面刷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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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邓玉娇母亲新聘律师履历

  汪少鹏,男,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合伙人、主任,首届湖北省十佳律师



  他擅长办理刑事案件,成功辩护了众多省内外重大影响与疑难的刑事案件,如原湖
北省黄石市委书记陈XX受贿案、原宜昌市财政局局长胡XX贪污案、原湖北省扶贫办主任
邹XX受贿案、原十堰市委副书记蒋XX受贿案、原武汉市供销社副主任薛XX受贿案、原重
庆市电力公司副总经理陈XX受贿案、湖北林枫集团公司董事长邱XX非法经营案等。

  刘钢,男,1992年3月开始执业(执业年限:18年,无投诉年限18年,湖北省AAA信用
律师),湖北诚业律师事务所主任。现任湖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宜昌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2006年2月,被湖北省律师协会评为首届“AAA信用律师”。

  据《重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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